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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强推完结+番外 (我想上天)


  但是偏偏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中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男权社会,光呼吁女性改变是远远不够的啊,正所谓治标不治本,问题还要从源头上解决,如果男人和这个社会做不到尊重女性,给她们改变的机会,那这种改变注定收效甚微。
  就像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辫子能在十年内被剪光,而小脚却禁了半个多世纪都没有成功,特别是偏远的乡村和不发达的地方,简直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
  就是因为男人们腐朽落后的观念给了小脚生存的空间,不管朝廷、政府、官员如何痛心疾首的下令严禁,只要父亲、丈夫和儿子们不同意,这脚就只能继续裹下去。
  直到新中国成立,在政府的强力干涉下,这股歪风邪气才被强行刹住,中国女性才彻底摆脱这长达千年的残害,彻底站起来,顶起了半边天。
  现代有句很有名的广告语: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同样的,没有男人畸形的审美和扭曲的心理,就没有对女人身体和心灵近乎变态的残害。
  比起干巴巴的呼吁女性自立,冬秀觉得更迫切的是要先让男人们认识到女性的痛苦,扭转社会上喜好小脚、平胸、处女、烈女的风气。
  冬秀胸中充斥着一股极为强烈的情绪,这促使她坐在桌案前,重新提起了笔。
  胸中翻腾的情绪,化作脑内不断涌现出灵感,她打算再写一部小说,一部以男性视角来亲身体会女性不易的小说,按现代网络小说的分类来看,这就是一篇男穿女的重生文。
  但就像现代大家调侃的“建国后不许成精”一样,这个时代信奉的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恐怕“重生”和“男变女”这两个设定,就属于邪魔歪道、怪诞诡奇、离经叛道吧。
  她需要好好想一想,如何才能让这时候的人轻松接受这样的设定,只觉得它新奇有趣,而不是荒谬离奇。
  而且她还需要细细筛选出一份适合的报刊来进行连载。
  自从《提刑官宋慈》连载后,冬秀这才发现,这时候在报刊上进行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的连载,是有很多硬伤和不便之处的,后世得益于快速的网络环境,上载迅速、追更方便,连载就是一部小说积攒人气的最好方式。
  而这时候的报刊行业还处于摸索发展的阶段,别看每年都有不少新报刊层层不断的涌现出来,办报行业呈现出一片如火如荼的迅猛之势,但其实绝大多数的报刊都因为各种原因,维持不到两年就倒闭了,能持续十年以上的只有绝无仅有那么几家官报或后台极硬的报纸。
  就好比《绣像小说》报吧,能持续发行四年,那已经算业内翘楚了,虽然它的发行量连每月三千份都没有!
  而《提刑官宋慈》的连载,直接带动它的发行量涨了一倍不止,如果不是那场意外,破万也是指日可待了,所以商务印书局才在报社倒闭后立马印了成书来卖,这就是一块淌着油的肥肉啊,自己吃不了那也不能便宜了别人。
  报刊发展不稳定,就不利于作者积攒书粉,就好比现代的网络小说作者,从一家文学城跳到另一家文学城去,甚至只是换了个马甲重新开始,那都不可避免的会流失绝大多数的读者,那还是在信息异常发达的网络时代呢,现在就更别提了,本来大家都在这家报纸上追连载的,结果报社突然倒闭了,那连载小说也会跟着一起石沉大海,即便东山再起,再到别的报纸上重新开始连载,那么,原来的读者除非运气好,恰好看见了那份报纸,否则妥妥的就会走丢了,那这部小说就相当于废号重练,一切重新开始。
  还有一种不利因素就是报刊的发行周期,这时候比较普遍的都是月刊,一月发行一次,甚至几个月发行一次,周刊少,日刊更少,能做到定期发行的更更少,这就是对连载小说最大的伤害啊,连载小说之所以能吸引人,就是它那层出不穷的悬念和爽点设置啊,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无法自拔,克制不住的想要一气读下去,现在可好,一个悬念留一个月,鬼还记得啊,要不是《提刑官宋慈》的剧情十分新颖,而且情节设置比较烧脑,估计很大可能也得以扑街收尾。
  所以冬秀必须仔细甄别,选出一份即能海纳百川、荤素不忌,又能保证不会突然倒闭的日刊型报纸来,这绝对是在矮子里选高个、士兵里选将军,难度真心不下于鸡蛋里挑石头。
  这边冬秀开启了选秀模式,企图选出最和自己心意的报中皇后,那边,江澄平也过得颇不顺心,他从报社离开后,又找了一份家塾一也就是家教的工作先做着,他对做编辑倒是充满热情和喜爱,只是现在沪市的报社虽多,却良莠不齐,好的报社不易进,好进的又没甚发展前途,索性骑驴找马,先观望着。
  冬秀便通过哥哥,依然请他帮忙搜集沪市的各类报刊杂志邮寄过来,江澄平自己本来也在收集这方面的信息,这对他来说不过是顺带手的事,而且他总觉得《提刑官宋慈》的尴尬结局有他自己的一部分原因,心中很有些觉得对不住江耕围,所以这件事做起来自然是尽心尽力的,也算是一种补偿了。
  冬秀起初给这部小说起名《才子与才女》,想表达一个才子转变了性别后,要如何艰难才能获得才女的名号,后来一想,这名字一看就像“才子佳人”类的风月小说,很容易让人把它归到什么言情甚至艳情小说一类,要知道一部小说的名字往往就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后世网络小说都十分注重起一个亮眼的名字,再加一个劲爆的文案,这就叫好的开始便是成功的一半。
  如果是现代,那她直接来个什么“重生之才子变贤妻”、“论掰弯直男的正确姿势”、“一个男人的宅斗生涯”等等之类的直观又粗暴的标题,放在这个时代却是肯定不行的,能看报的那基本上都是读过书的文人,别的不说,文学审美还是很足的,这种粗糙下鄙、词意不通的标题绝对是要被扔到垃圾桶的啊。
  冬秀苦思冥想,最后还是舍弃吸睛,选择了稳妥的起名,就叫《才子变形记》好了,直白简单又不失亮点,想来也能做到雅俗共赏了吧。
  她打算采取现代宅斗文的方式来写,在日常生活中制造男女思维的冲突和爆点。
  不过日常流的文十分难把握,一不小心就流于平淡甚至平庸了,而且面向的还是男读者群,这就像让男人看玛丽苏文、让女人看种马文一样,一个不好扑街是轻的,如果引起了读者生理和心理的反感,那就要自备头盔等着被拍砖吧。
  基本就没有男人会对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故事感兴趣,至今也就一个《红楼梦》脱颖而出征服了所有人,所以冬秀决定使用一种现代人调侃式的幽默手法来写,搞笑总是一种经久不衰的制胜法门。
  冬秀在写《提刑官宋慈》前,已经用《新包公案》练过手了,而且脑内素材多到用不完,所以写起来十分轻松。
  这个《才子变身记》却难为死她了,她必须把自己所知道的一些笑点进行转化,使这时候的人也能接受,还要保证读者不会一笑而过,不把它当成单纯的笑话来看。
  当她终于打出细致的大纲时,已经过去大半年了。


第38章 脑筋急转弯
  又是一年暑期到来,胡竞之今年却不得不回去了,他患了严重的脚疾,久治不愈,必须回家休养一段时间。
  一路上轿子、骡车、水船的轮番颠倒,即疲累又无聊,幸而还有《提刑官宋慈》给他解解闷,他是个倔强的,那十道测试题坚决要自己找出答案来,现在就剩两题了,回家养病时正好思索一番,就当打发时间了。
  闭塞的乡村自然不比十里洋场的热闹繁华,外面的世界瞬息万变,这里却是十年如一日的重复着过往。
  索性乡下的水土养人,不出一个月,脚疾便控制住了,又恰好赶上姑婆家七表妹出嫁,胡竞之生□□结交朋友、喜好热闹,早在家里闷得不行了,便与母亲欣然同去。
  冯氏自接到儿子书信,说江家姑娘对他有敷衍撒谎之嫌,就一直耿耿于怀,对冬秀又不满了起来。
  “这次你表妹结婚,江家太太和姑娘也是要去的,我倒要看看她们怎么与我分说,上次可是红口白牙亲自答应了的,哪有不声不响就反悔的呢?莫不是看咱家这两年家境不好了,看低我们?”冯氏很有些愤愤不平,当初那事她们不答应也没什么,偏一口应承下来,转头就阳奉阴违,这不是打她的脸吗。
  胡竞之本来就对这桩婚事无感,自然也不会帮着辩解什么,母亲问一问也好,若真像母亲说的,江家嫌贫爱富,反悔了,现在退亲也无不可,他反倒落得轻松。
  一时到了吕家,冯氏进了后院,胡竞之被表兄弟们拉去坐席。
  吕家七小姐便是那个爱听志怪故事的活泼小姑娘,不想如今也要嫁人了,冬秀记得她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吧,还未成年呢,听她娘吕氏说,是因为夫家一家都要搬迁到外地去谋生,如果今年不结,那就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两家一合计,干脆让娉婷跟着一起去,反正迟早要嫁的,总比在家里留成个老姑娘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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