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过后,艾怜的心再次被仇恨唤醒了,她狠心不去想秦永,只想快些成亲,快些去西北,于是把心思集中在了手中绣着的嫁衣上。
虽然她并不期待和张麦的这场婚礼,但既然是成亲,到目前为止,她虽然和高进、秦永两个男人同居过,却还没有结过婚,做新娘子对她来说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她脑中偶尔会闪现出潘金莲婚前的记忆,那种期盼和娇羞,多多少少影响到了她现在的心情,她竟然认认真真地缝制好了嫁衣,还耐心地绣上了龙凤呈祥的图案。
每晚张麦收工回来,就一边吃饭一边默默地看着对面的艾怜。一灯如豆,她一脸温婉地侧坐在桌子那边,低着头,露出了一截雪白的颈子,一针一线地专注地绣着嫁衣。
昏暗的房间里,橘黄的光团下,美丽的女人,墨色的头发,白皙的肤色,还有膝上大红的嫁衣,这油画般美丽的景致,让张麦总是产生恍然若梦般不真实的感觉。
他没读过书,家里只有大哥上过几年私塾,后来他病了,赶上心情好时也会教教下面几个弟妹认认字。他不会用优美的言语和诗歌表达此刻的美景和此刻的心情,但心里却知道他喜欢现在这样,他想把时光永远地留在这一刻,如果这是场梦,他愿意永远留在这梦境里,永不醒来。
艾怜能感受到他看她的目光越来越温柔,他眼里的忧郁也渐渐地被驱散,开始有了丝飞扬的神采,他的嘴角也不知不觉地上翘了许多。
每当她抬头看向他时,他就会很不自然地把头扭向一边,等她低头继续绣嫁衣时,很快又会感受到他灼灼的目光盯在自己身上。
唉,艾怜的心里微叹,沉浸在爱河中的人,真是傻得可以,难道他不知道他只是一个人在那儿一厢情愿吗?
艾怜的心里很矛盾,既要勾住他的心,让他死心塌地地护送自己去西北,又不要对他动情。到了西北后,她肯定要想法子摆脱他,到时候肯定会狠狠地伤到他的心,那样自己和陈世美又有什么区别?可是她现在顾不得别人了,她要攻略王延龄,她要杀死陈世美,就不能对任何人心慈手软,要怪就只能怪系统了,谁让系统把他们放出来供她攻略的?
婚礼的前七天,张麦对她说:“我已经同掌柜的说好了,到时请他给我们主持婚礼,请老板娘领着她的女儿们过来陪着你,还请伙计们来吃喜酒,尽量把亲事办的热热闹闹的。”
艾怜目瞪口呆,她以为只是走个形式,等那天晚上她象征性地穿上嫁衣,等他掀了盖头,与他那样那样后,然后第二天就出发上路,没想到他还真当回事了,这么重视。
艾怜扫了一眼他的身上,他还是那身旧衣服,手肘处刮破了一个口子,很长时间了,那一寸长的破衣片总是呼扇呼扇的,脚上的鞋子也磨损得不像样,他只给她买了做新衣裳的布料,没买他们兄弟的,如果婚礼上穿得这么破,怕是被别人笑话的吧,到底要不要建议他买块布呢?如果抓紧时间,应该能在婚礼前给他赶出一件新衣裳的。
她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张口,那么认真干嘛?反正和他只是做一回露水夫妻。感情越深,将来他就会越伤心、越恨她。
到了成亲的前两天,张麦也一直在拉脚干活,晚上他回来时,右手受伤了,不知是谁给他包扎的,脏兮兮的破布条子随意一扎,血渍都浸了出来,看样子伤口很深。
他笨笨磕磕地用左手使着筷子,怎么夹都夹不上来,便低头用嘴接着碗,用筷子把菜扒拉到嘴里。
艾怜突然就良心发现了,有些不忍,走过去抢下了他的筷子,在他一脸愕然地抬头看着她的时候,夹起菜来送到他嘴边。
第127章 洞房花烛(1)
张麦只觉得一股暖流从心间滑过, 他乖乖的张嘴, 咬在了筷子上, 看着她, 眼角透出了一丝笑意。
艾怜从他嘴里抽出筷子, 不动声色地继续喂他。
他就像一只乖宝宝,不急不躁,等着她一口一口地投喂。他的吃相其实很文雅,牙齿也是洁白整齐的,最近没刮胡子,又把腮帮子上的那道疤痕隐藏起来了, 看上去又像个粗犷的男人了。
其实他长得好看, 她倒是觉得那道疤痕比他的满脸胡须更能增强他的男子汉气质,他忧郁颓废的气质配上一道狭长的疤痕,能让他看上去有种超然冷酷的味道。这样美型大叔的脸要是放到现代社会, 绝对走到哪里都会引起一片花痴少女的尖叫的。
艾怜很是奇怪他贫苦的家庭环境竟然还能长出这样一张脸来,相由心生,即使做了好些年的山贼,都没让他的眼神凶狠起来。
和这么好看的男人做一场夫妻, 的确没有吃亏。
喂他吃完饭, 她拿起针线盒,柔声地说:“你的袖子破了, 脱下来我缝一缝。”
张麦听话地起身脱了衣裳递给她。
艾怜把破洞处用竹绷子绷好, 边补着破洞边说:“明日就别出去了, 我把你的衣裳洗一洗, 这两日你仔细些,手别碰到水。”
张麦“嗯”了一声,虽然和她再没话说,可眼睛就是这么静静地盯着她看,心里体会着她给他的难得的温情,感受着她关心他的甜蜜的幸福。
等艾怜停下了针线,把衣裳递给他,见他粗糙的大手抚摸着袖子上新绣的两杆竹叶,突兀地问道:“我们什么时候去西北?”
张麦愣了愣,穿上了衣裳,沉默了片刻,说:“成亲后第三日动身。”
艾怜得到了答案,与他再无话说,便默默地回到了里间。
成亲那日的一大早,吃过早饭后,张麦又开了一间房给张粟,然后按着艾怜的要求,给她拿来一只大木盆,拎了几桶热水,然后守在门口等她洗完澡喊他。
心口处的情疤还是那么显眼,约好了下一世还在一起的,不知道她死后能不能与秦永相见。以前她是不相信来生的,可既然她都能进入虚拟的游戏世界,也许真的有阴间的存在吧?
不知道晚上张麦见了她这疤痕,会不会过问,印在这个位置上,不是傻子的男子都会明白是怎么回事。
秦永,她的秦永,那小子果然坏得很,不但让她永远记得他,还让她的其他男人见了就知道她曾经是被另一个男人占有的,从而心里不舒服。
这坏小子,如果她性格软弱,如果她遇上了粗暴且小心眼的男人,她岂不是要被家暴折磨而死?如果她又遇到了很爱她的男人,岂不会因她这疤痕而有心结?
坏小子,一开始就打着独霸她的主意。
洗完澡后,艾怜喊了张麦进来倒水,然后嘱咐他去张粟的房里,一定要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洗个澡,并且一定要把他那满脸的络腮胡须刮干净。
张麦的脸红透了,多亏浓密的胡须遮住了他的窘境。
等他出去后,她自己枯坐在里间的床上,什么都没干,什么都没想。
晌午过后,老板娘领着三个半大的姑娘来她的房间,送给她一个精致的荷包做贺礼,最小的那个女孩还摘了一朵漂亮的红色鲜花送给她。
老板娘扫了房间一圈,“啧啧”地说道:“娘子,虽说你是二嫁,又是在异乡的路上成亲,但总归是件喜事,还是要讨个好彩头的,新房也得布置一下,再怎样也得剪个喜字贴上。还有,我见你家官人一身旧衣也就罢了,怎么连一条新郎官身上披挂的红绸花都没有?你是没准备还是忘给他了?”
艾怜尴尬地支支吾吾,最后老实地告诉她说没准备。
老板娘叹了口气,劝说她道:“娘子,别怪我多嘴,你们住在这儿将近两个月了,那兄弟俩的为人,我是都看在眼里,你病着的时候,他们对你真是没得说。富贵人家虽好,但男人或是有不成器的、或是有贪美色三妻四妾的、或是有脾气暴躁非打即骂的、或是有家里姑婆一堆到处添堵的,你说那日子过得糟不糟心?张二郎人品好又能干,长得高大英俊,家里人口简单,最难得的是性子好知道心疼女人。千金难买有情郎,你既然都决定嫁给他了,那就该就开开心心地,你端着笑脸,他看了自然就高兴,两人从此就和和美美地过日子,这多好啊!听嫂子的话,笑一个让我看看!”
这老板娘可真会劝说人,艾怜马上对她做出了一个温柔的笑脸。
老板娘见艾怜不是那种一根筋梗得让人生气的人,便开心地说:“这就对了,人一辈子就几十年,开开心心也是活着,疙疙瘩瘩也是活着,一定不要亏了自己。”
没想到古代还有这样开通的女子,倒是很符合艾怜的价值观。
征得了艾怜的同意后,老板娘命令女儿们剪喜字,摆蜡烛,又派了一个女儿回家去拿出箱子里的红绸布。
等艾怜换好了大红的嫁衣,老板娘为她挽了个漂亮的发髻,问她:“娘子,你可带了什么首饰没有?”
除了秦永送她的鎏金莲花簪子,再就是张麦给的银镯子了。那簪子平时戴着行,今日她绝不会戴的。她把银镯子从包袱里拿出,戴在了手腕上。
老板娘见她没有任何头饰,只得把那朵鲜花插`在了她的发间,然后左看看右看看,一拍大腿说:“我说缺点什么嘛,娘子,虽然你天生花容玉貌,但新娘子的脸不能这么素的,一定要上妆,一辈子就和张二郎这么一次洞房花烛夜,可马虎不得。”说完,又命令一个女儿再回家一趟,把她的香粉、香膏、碳条等都拿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