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几个明显不看到毛笔不肯罢休的老人,顾春衣没办法,而且她也想和人分享这喜悦的心情。好吧,她就是想炫耀,这么好的事情不让人知道,犹如锦衣夜行。
她把信先塞到袖子里,就算宋锦瑜写的是报告,她也要单独一个人时看,摆在顾春衣面前的是一个木盒,就是用红豆杉做的,顾春衣用手**一下,很是光滑。
打开盒扣,里面是浅黄色的绸缎,在血红的木头颜色映照下很是好看,上面是一排毛笔,用红绳固定着位置。
天梁国的国色是明黄,只有皇族才能用,但一般的大臣可用浅黄,表示谦顺,宋锦瑜并没有逾矩。
盒子里依型号大小放着二十一根毛笔,不止有大狼毫三枝、中狼毫六枝、小狼毫九枝,连画工笔画的勾线笔都有三枝。
“哇,这笔杆真漂亮,是白竹吗?”包神医拿起一根毛笔,爱不释手,“这得多少只黄鼠狼才能制作这么多呀。”
毛笔的笔尖可不是黄鼠狼全身的毛能制作的,只有黄鼠狼尾巴尖上最锋利的那几根。
不过他的见识很让他兄长鄙视,“你看看清楚,这哪是白竹,这是白玉做的,而且你以为就只有狼毛吗?你看看清楚。”
“我知道,”包神医知道这个兄长一向看不起他这民间的欣赏水平,急忙补救,“这根是紫毫做的,应该是取野生的雄性紫兔阴历九月份脊背上的毛,比狼毫值钱些,还有这一根,不是狼毫,应该是七紫三羊,七紫三羊比紫毫差一点,不过适合写小楷。”
包国师无语,这弟弟蠢得要死,只会把鱼目当珍珠,他忍不住指点,“这几根除了你看懂的那些,都不是单纯的狼毫,这一根加入鹿毛,这根加入豹毛,还有这一根更不得呀,只怕天梁国也找不到第二根了,这根全部是虎仆的毛。”
“虎仆?”这下连逍遥王爷也惊讶了,这里面的笔用的材料虽说很好,但逍遥王爷还不看上眼里,他一个王爷什么好东西没有,再说宋锦瑜制作的笔虽好,可他毕竟不是专功此业,比不上那些资深大师。
他重复地问了一句:“虎仆,是那种状似狸,皮毛斑蔚如豹,善攀树的小兽?”
“王爷明鉴,你看看,这根加入的是豹毛,和这虎仆看起来一样,实则不一样,可一般人连豹毛都很少见,更别说有那个运气见到虎仆了,哪里分得清楚。”
第一百九十三章 虎仆毛笔
包国师拱拱手,他和逍遥王爷的关系和弟弟包神医和逍遥王爷的关系不同,弟弟和逍遥王爷平时是玩在一起的猪朋狗友,又有救命之恩,所以弟弟和逍遥王爷还有皇上很是随意,而他和他们是君臣之别,所以尽管不在朝会上,他还是很尊重。
“这可是传说的小兽,我也是第一次看见,你不说的话我也分不清楚。”逍遥王爷听后很感兴趣,拿起来细细端详。
“微臣也是第一次见到,但前朝书籍里有细细描写,故认得。”包国师赶紧声明,他可不想让逍遥王爷误会他也有,万一逍遥王爷很感兴趣找他要怎么办,要知道他那个弟弟可是看到好东西就不撒手的,不知道从他那里顺走多少好东西,他们两个走得那么近,谁知道逍遥王爷是不是也是那样的性子。
逍遥王爷没在意包国师的话,他这个年纪开始老花眼,看东西开始吃力了,已经不爱写字画画了,只不过听说少见的东西多看一两眼而已,不过,“这小子可真是幸运的,应该是在桑泽边境那打到虎仆的吧,话说这笔杆他镌的是什么字?”
逍遥王爷眯着眼,把笔拿远一些,“睛也会来,什么意思呀?”
“我手上这根是雨也会来,这四个字怪怪的,这小子镌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包国师原来拿的那一根被逍遥王爷拿走,他就另拿起一枝毛笔端详。
一般毛笔杆刻着毛笔的笔名或制作者的名号,比如‘蛰龙’,‘大如意’,‘大白云’,‘小玉梅’,‘纯羊中京提’,前世最出名的善琏湖笔也是如此,不过它不是镌刻的,而是印上去的。
毛笔笔杆上刻字可不容易,前世都是电脑激光控制的,这里却是手工的,笔杆上刻字的刀法和一般的篆刻刀法不一样,篆刻要求字体深又不能让笔杆开裂,这就要求镌刻者要有很深的功底,而且笔杆刻字要求流畅。速度快、多种刀法并用,才能好看。
“这小子什么都会呀,这功夫就是不当官也能过好日子呀。”包神医啧啧赞叹,至于这两行字什么意思,他才不管呢,应该是小两口的秘密吧,他可不是哥哥那种老光棍,什么都不懂,至于王爷嘛,他一招手,女人太多了,不用讨她们花心,自然也不会这些花招。
只有顾春衣心情不一样,当初她和宋锦瑜说起她的名字,想起前世父亲给她起名时念的元虞集写的那一首《南乡一翦梅招熊少府》:南阜小亭台。薄有山花以次开。寄语多情熊少府,晴也须来。雨也须来。随意且衔杯。莫惜春衣坐绿苔。若待明朝风雨过,人在天涯。春在天涯。
顾春衣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地,就顺嘴念出来了,前世的父亲解说她名字的起源,说起这首诗,要她好好珍惜当下时光,不管遇到什么事,一生都要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顾春衣不知道当时她眼中的惆怅让宋锦瑜心疼,即使他前世被冤枉而死也没有那种感觉,所以镌刻笔杆时他就把这两行字镌刻进去,他要告诉顾春衣,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你好或者不好,不管是晴天还是下雨,我也会来到你的身边。
沉浸在幸福中的顾春衣看到包神医准备沾墨,急忙抢了过来,抱着就走,这一盒连她自己都舍不得用,要留着传家呢。
“小气鬼。”我可有比你这毛笔还好的,是龙筋毛笔呢,包神医咕嚷着,有点不甘心,早知道刚才就该拢在袖子里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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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阳光熙熙洒洒,整个山庄弥漫着淡淡的清香,风吹莲叶层层叠叠,已是琉霞山庄最美的时候,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却有农夫要采藕。
顾春衣原本计划只有山庄前面的一口池塘里种上荷花,没想到黄大叔很是尽责,把山上的小水库都种了些,因为水流缘故,那些水沟里或多或少都有荷花,就连琉霞河边上也有一大片,端午时已有许多小花苞,这也是李县令来看龙舟赛后决定以后每年把龙舟赛移到琉霞河的原因之一。
顾春衣很重视水质问题,好在山庄吃的水用的是山泉,顾春衣在那设置一些障碍,不让人和动物靠近,但不管是水库,还是池塘和琉霞河,已经两年没有采藕,荷花生得密密麻麻的。
按照估算,山庄可采藕的水面大约有四万八千多亩,如果等藕长成后大量上市,价格只怕比往年还要低廉,卖不完的藕只能加工成藕粉,但藕粉好喝不好泡的,开水直接冲的话容易颗粒状,因此大多数人不喜,销量并不好。但如果采摘藕尖,现在可以供应大户人家尝鲜,价格可是一倍以上。
藕尖与藕不可兼得,这里藕农们怕没了当年莲藕的收成,都不愿在藕尖才露出来时就掐出来卖,正因这样,藕尖的价格比莲藕贵一倍。
采藕先采莲子,本也普通。可是经过诗人点染,它便如诗如画,美不胜收。“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读着这些采莲诗,如沐春风,如饮香醪,让人眼也醉了,心也醉了,恰如进入了仙境。
前世母亲教读《江南可采莲》这首诗时,顾春衣很是喜欢,但总觉得意犹未尽,她是完美主义者,凡事要求有头有尾、尽善尽美。不过世上有此习惯的不止她一个人,《红楼梦》的续写,断臂维纳斯复原双臂的设计方案,许多人忍受不了没有完结或者残缺的作品,可惜不管继作者水平高低,却都在原作面前黯然失色。
这首诗顾春衣每次读的时候都觉得遗憾,为了让这首诗完整,她不知道费尽多少脑汁,不过她试了几次,都不能符合要求,在网上也查找过,也有人续过,感觉都是狗尾继貂,后来看到有个人写得不错,当时激动万分,背了许久,可没多久全忘记了,再找来看的时候,也没有当时的感觉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捉鱼采藕
这种性格很容易执着于残缺的痛苦,却忘记包容欣赏残缺的美,人生也只会在意得不到和已失去的,不会高兴拥有的,她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别人也不会放松,这样的人注定孤独。
这世顾春衣也有这个毛病,她失明的时候,不顾自己身体盲雕佛像,后又训练自己盲书盲画和盲雕,当时做到这一点,她还是有点引以为豪,认为自己即使失明一辈子,也能成为一个大家,可是复明后她再看自己作品,前几个还不错,后来就固步自封,无法进步了。
前世的老师看到她的山水写生作品后,批评她只顾着追求完美,这样的作品粗看是好,可细看是却没有让人印象深刻东西,象第一眼美人,所有的体现都是教科书的完美,却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