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并没有自己送过去,而是叫庆林和庆海送了过去。
至于她,还是避一下嫌吧。
就算是给苏涵送过去一碗,还是有不少饺子,四英嫂看着就有些发愁,说是包的太多了,现在天儿又这么热,放到明天,怕是会坏了。
其实林娇杏是故意多包的,因为她想叫莫梓枫也尝尝。
不过四英嫂担心的也不无道理,现在已经是八月份,快入伏了,天儿也越发的热了起来,这古代又没有冰箱,就这么放上一夜,明儿个肯定会坏的。
林娇杏想了想,叫四英嫂打了一盆水过来,然后把盛饺子的碗放到了水里。
水是从村里的那口井里担过来的,而井水又是冬暖夏凉,这么放上一夜,明儿个应该不会坏。
林娇杏怕把饺子放到灶房被老鼠吃了,便连盆一块儿端到了堂屋,放到了屋子里的那张小桌上。
饶是如此,她还是担心会有老鼠光顾,睡觉也睡的不踏实,有点风吹草动就醒了,然后就赶紧爬起来看看,是不是有老鼠光顾了。
幸好一夜无事。
第二天刚吃过早饭,林娇杏顾不上等四英嫂,叫四英嫂和方庆梅一块儿过去,她先带着庆林去了镇上。
小味轩的后院里有一口井,用井水冰着,就不怕饺子馊了。
林娇杏的苦心没有白费,莫梓枫来的时候,饺子还是好好的。
林娇杏把饺子用油煎了,分了一半给孙墨和孙家老爹,又匀了几个给方庆梅,剩下的端给了莫梓枫。
莫梓枫却更关心她眼底的黑眼圈,“你眼睛怎么了?”
林娇杏眯眯笑,“揉的,快尝尝好不好吃。”
莫梓枫疑惑:如果是揉的,难道不应该是发红吗?
不过他看林娇杏一幅笑眯眯的样子,想来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既然林娇杏不想说,他也不好再追问下去,便低头去看林娇杏放在他面前的饺子。
这么一看,他就有些发愣,因为他不知道林娇杏端给他的是什么吃食。
看着象是牢丸,却又不太象,比牢丸要精致得多,而且煎得金黄金黄的,闻起来香气扑鼻。
“这是什么?”
“我自个儿琢磨出来的吃食,本来是煮着吃的,因为有些凉,所以我煎了煎,你快尝尝味道咋样,我觉着还怪好吃的。”
莫梓枫拿起筷子夹了一个,然后把整个饺子都放到了嘴里。
林娇杏有些无语,心说你还真信任我,我说好吃,你就一股脑儿的都放到了嘴里,也不怕我故意坑你。
莫梓枫吃了一个,然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一口气把剩下的饺子都给吃了,完了还一幅意犹未尽的样子。
林娇杏眼巴巴地看着他,“味道咋样?”
虽然四英嫂他们都说好吃,可他们的话权威性不高,因为他们基本上没吃过啥好东西,只要菜里油水稍微多些,他们都觉着好吃。
可莫梓枫就不一样了,自小到大,他吃的都是好东西,正因为此,他嘴巴也更挑剔些,是真好吃还是假好吃,他比四英嫂他们有发言权。
莫梓枫点了点头,“好吃。”
林娇杏松了一口气,眯眯笑,“喜欢的话,明儿个我再包给你吃。”
“你还没跟我说这叫什么?”
“我自个儿瞎琢磨出来的,我也不知道起个啥名字,要不你给起个?”
莫梓枫想了想,“不如就叫娇耳吧。”
林娇杏听了就是一怔。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最早的时候,饺子确实就叫娇耳,而且还是东汉的医圣张仲景起的。
莫梓枫给饺子起名娇耳,是巧合还是另有他意?
林娇杏试探地问道,“为啥起名叫娇耳?”
莫梓枫突然有些脸红。
他之所以给这种吃食起名叫娇耳,只是觉着这种吃食看起来就跟林娇杏的耳朵一样精巧可爱,而且这种吃食又是林娇杏琢磨出来的,名字里理应有一个“娇”字,所以起名叫“娇耳”最合适不过。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心疼(三更)
不过,这种话,莫梓枫是无论如何都不敢跟林娇杏说的。
可他又是个不惯于撒谎的,林娇杏这么一问,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林娇杏,半天才开口道,“我看它皮薄馅嫩,味道鲜美,形状跟耳朵又有些相似,所以就随口起了这么一个名字,你要是不满意,那就再换一个。”
“满意满意很满意,那以后就叫它娇耳,对了,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你想把娇耳推出来?”
“嗯,昨儿个我一直在琢磨这件事,你想啊,咱们饭馆推出的菜式,其他饭馆基本上也都有,只不过咱们做的更好吃些罢了。就因为有其他饭馆对比着,所以咱们也不好卖高价。
可娇耳就不一样了,咱们要是把娇耳推出来了,那可是整个彰德镇的独一份,你就是定个天价,别人也不知道你这个价格到底合不合理。当然了,咱们这个饭馆,面对的就是普通百姓,所以也不可能定个天价出来,不过咱们可以把娇耳分一下档次。”
“分档次?”
“嗯,有低档的,有高档的,低档的就普通的猪羊肉,韭菜芹菜等为馅,高档的,山珍海味都可入馅,只要他们出得起这个价钱。”
林娇杏原本以为莫梓枫听了会非常高兴:要真把娇耳推出来了,饭馆里又多了一个赚钱的菜品,而且比其他菜品要赚得多的多。
可是出乎林娇杏意料,莫梓枫听了却直皱眉,林娇杏有些傻眼,“咋了,你不想多赚银子?”
“不是不想,只是你本来已经够忙了,要是再把娇耳推出来,我怕你会忙不过来。”
怕林娇杏忙不过来倒是其次,最主要是怕林娇杏太过劳累,他会很心疼。
原来如此,林娇杏笑了,“靠我一个人,肯定不行,所以我想再雇俩人在饭馆里跑堂,把四英嫂空出来,专门做娇耳。娇耳做起来不难,四英嫂又是个手巧的,最重要的是,四英嫂无儿又无女,她又是个实诚人,绝不会起啥坏心思,所以叫她做,最合适不过。”
莫梓枫想了想,“与其雇人,不如去牙子那里买两个人,自己人做事总归要放心些。”
这种买人的事,林娇杏还真有些接受不了,不过入乡随俗,还是按着这里人的习俗来吧,“那最好不过,反正这后院还有空屋,到时候就叫他俩住在这里,也能帮着孙墨照看一下。”
“我这就去牙子那里。”
莫梓枫说完便走了。
林娇杏把盘子收了,正要回灶房,一转身,看到方庆梅倚在灶房的门框上,呆呆地看着这边,看到林娇杏往边边看,赶紧转过身进灶房了。
不用说,方庆梅刚才看的是莫梓枫。
林娇杏皱了皱眉:方庆梅来饭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应该能看得出来,莫梓枫对她没有半点儿女私情,既然这样,她何苦还要在莫梓枫身上浪费感情?
唉,果然情之一字最能叫人变得痴傻,有机会了,还是跟她谈一谈的好,大好的年华,何苦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不过林娇杏这次猜错了,方庆梅看的可不止是莫梓枫,她看的是他俩。
方庆梅看到林娇杏和莫梓枫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莫梓枫一边吃着,一边跟林娇杏说着什么。
因为离的远,俩人说话的声音又不算高,所以方庆梅听不清俩人具体说的是什么,可她能看得出来,俩人相谈甚欢。
而且更让她觉得刺眼的是,莫梓枫看林娇杏的时候,眼神跟看别人不一样。
莫梓枫看别人的时候,眼神是平淡的,抑或是冷的。
可他看林娇杏的时候,是热的,有一抹柔情在里面。
林娇杏理应能感觉出来莫梓枫看她与看别人不一样,可林娇杏却置若罔闻,之所以这样,要么是林娇杏心里坦荡荡,根本就没往儿女私情上想,要么就是她心机太深,表面上装糊涂,实际上对莫梓枫是欲擒故纵。
方庆梅更偏向于后者。
林娇杏虽说是一个寡妇,但她必竟只有十六岁,正是思春的年龄,莫梓枫那么优秀,她怎么可能会不动心?虽说以她的身份,做莫梓枫的正妻是不可能的,可如果跟了莫梓枫,哪怕就是做个小妾,那也是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如果是旁人,方庆梅倒也不会多在乎,象莫梓枫这样的少爷,以后身边肯定不止一个正妻,妾室肯定是少不了的,如果她嫁给了莫梓枫,莫梓枫就是多讨几房妾室,她也是不会拦阻的,这样才显得她大度,贤惠,才能得到莫梓枫的敬重。
可如果林娇杏做了莫梓枫的妾室的话,她要再想嫁给莫梓枫,就有点难了,孙女和阿奶伺候同一个男人,这种事,太过荒唐,莫家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答应的。
所以,她一定得想个法子,不能叫林娇杏在她之前成了好事!
方庆梅的眼前,又闪过那天回去时,苏涵在村口和林娇杏说话时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