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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妾本闲凉 (时镜)


  这天气可还冷着,残冬未过。
  一个七岁的小姑娘,怎么搞成这样?
  她把自己披着的雪狐裘斗篷一解,走到她身前,就想要给她披上:“天气这样冷,出来不多加件衣裳也就罢了,怎么还——”
  “不要你管!”
  可还没等她走近,薛明琅便突然大叫了一声。
  她身子紧绷,抗拒地看着她,像是注视着什么敌人一样,眼眶一下变得通红,可眼神里又飞快地掠过了什么。
  在陆锦惜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直接一把将她推开,拔腿就跑:“我不要你管!”
  “琅姐儿!”
  站在陆锦惜身后的白鹭,根本就没料到这一出,愣了一下,才伸手想去拦。
  可薛明琅穿的本就是灵便的小靴子,跑起来很快,哪里是她来得及拦的?
  只这么一错,薛明琅便一阵风似的,跑出了门去,不见了影子。
  这可大大出乎了陆锦惜的意料。
  她手中还拿着那刚抖开的雪狐裘斗篷,慢慢转过头去看门口,眼底闪过了几分费解,又有几分深思。
  远山似的眉,慢慢地拧紧。
  虽只是那么片刻的接触,可陆锦惜已经看出来了,薛明琅对她竟然很抗拒,甚至脱口而出就是“不要你管”,一下炸了毛。
  没记错的话,下人们对琅姐儿的评价,可不是这样。
  知书达理,娇气虽有,却只比璃姐儿活泼一些,断不至于顽劣乃至于叛逆。
  陆锦惜沉思了片刻,只把手中的斗篷递给了白鹭,道:“她好像不大愿意搭理我,你追出去看看,千万别出事。找不到人,就拿对牌,满府给我搜。”
  “是。”
  白鹭这会儿也是心惊肉跳呢,忙接了斗篷,半点不敢耽搁,直接出了门去追薛明琅了。
  书童临安看着这发展,一下不知所措。
  他在原地站着不是,跟着去找似乎也不是,急得满头大汗。
  可院子里剩下的两个人,却好像都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薛廷之是根本没想到,陆锦惜竟然会来。
  以前在府里的时候,他只远远看见过这一位大将军的嫡妻几次,可她是从来不靠近这一座院落的。
  好像对她来说,这里是一个禁忌之地。
  原因,薛廷之是知道的。
  他手往简单的木凳子上撑了一下,才不大稳当地站了起来:“夫人……”
  还是刚才那样微微带着沙哑的嗓音。
  但是藏着一点惊异,还有一点警惕。
  陆锦惜听出来了,打量他。
  站起来之后,果然很高,竟比她要高过大半个头去,只是左足微微有些跛,让刚刚慌忙站起来的他,看上去有些狼狈。
  长眉如剑,自有一股锋芒气在。
  挺鼻薄唇,并着狭长桃花眼,又藏着一段很隐约的名士风流。
  也许是曾跟着薛况,在边关待过,也或许因为他是胡姬的儿子,这一双眼底,藏着一种别样的气质,交织着中原江南的烟雨与塞外的大漠沙雪。
  矛盾。
  并不简单。
  几乎是在对上这一双眼眸的刹那,陆锦惜便感觉出了他看似单薄的身躯里,藏着的千刀万剑。
  欲敛锋芒,却因此锋芒更露!
  夫人?
  叫得这样生疏。
  陆锦惜迎着他的目光,面上没有什么表情:“看起来,你不大喜欢我。”
  “……”
  薛廷之顿时一怔,瞳孔微缩,对着这传说中懦弱善良的二奶奶,竟生出一种奇异的忌惮来。
  他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陆锦惜打量着他的目光,透着刀锋一样的冷和厉,见他此番形状,却不知为何一笑,只和缓道:“不过正好,我也不大喜欢你。”


第17章 庶子的书房
  不过放心,我也不大喜欢你的。
  太坦然,也太直白。
  说这话的时候,她面容柔和,眼角眉梢都带着点光彩的笑意。
  甚至声音,都轻得像是原野上飘过的一片云,吹过的一阵风,那一时的感觉,叫人有些温暖的错觉。
  薛廷之的手,因为刷马才在井水里浸过,此刻冷风一吹,就有些发东冻。
  他素来是又敏锐又聪明的人,可陆锦惜这一句话,却罩着一层迷雾,叫他分不清是真是假,是善意,还是恶意。
  十一年了。
  他在薛府已经很久。
  久到几乎就要忘记旧日那遍地横流的鲜血,冲上云霄的哭号,还有年幼时脚后跟处那钻心的剧痛……
  每日读书,写字,刷马。
  只有偶尔见天气好了,才会悄悄携了临安,自角门出去,走走那一大片繁华的街道,看看满京城的热闹……
  一日一日,从无例外。
  作为将军府的掌事夫人,陆氏是从不关心他死活的,也不曾对他的存在,多置一分言语;
  作为一个胡姬所生的庶子,他亦从不离开自己这一亩三分地儿太远,更从不对府里任何事发表议论。
  十一年来,相安无事。
  即便平日薛明琅喜欢朝他这里跑,可夫人也都是教训过了就完,这还是头一次,她自己个儿出现在这里。
  往日隔得远,他不曾真切瞧见过陆锦惜的容貌。
  到了方今,才知道,这果真是京城一等一的美人。
  只是瞧着那精致五官里面蕴着的一股神气,不卑不亢,反有一股刚柔并济的味道,倒与传言不大符合。
  不过……
  天下被藏起来的真相那么多,遇着一个与旁人议论略有不同的陆锦惜,也没什么值得惊讶的。
  薛廷之沉默了良久,才躬身道:“母亲说笑了。母亲不喜欢我,实乃寻常之事,但儿子断断不敢对您有所不敬。”
  从“夫人”到“母亲”,这改口……
  若细细追究,那胡姬的死,到底能也陆氏攀扯上几分关系,可他这声音与神态,竟无半分勉强的意思。
  一身的坦然,一身的从容。
  瞧着,竟然是不俗的。
  陆锦惜移开了目光,打量周围的一切,尤其是那一匹瞎了左眼的乌云踏雪,只道:“刚才在旁边听你与琅姐儿说话,想是知道我不愿她一个女孩子家,成日往你这里跑。”
  薛廷之当然知道。
  所以陆锦惜说不喜欢他,实在很有道理。
  只是……
  他眼帘微垂,态度依旧谦恭:“廷之久居故院,甚少踏足而出。琅小姐常来,实是惦记着大风,想与它亲近,廷之知道琅小姐金枝玉叶,不敢慢待。”
  陆锦惜没接话。
  她刚才在门口,也是听见了的。琅姐儿的话,的确大部分都落在这一匹马的身上,可她到底念叨的是马,还是这一匹马代表着的什么,那就不知道了……
  薛廷之听她并未反驳,亦不曾责斥,心下稍定,又续道:“只是廷之也知,长久如此,实不稳妥。月前,廷之曾想让人将大风牵去,交给琅姐儿照看。不过没赶巧,当时您还病着,廷之也不敢给您添烦心事,是以拖到了现在。”
  “你这一番话,说得真是体贴又周到,竟叫我也挑不出半点的错处来了。”
  陆锦惜莫名地笑了一声,一时心底竟有些复杂。
  若听传闻,当知道那胡姬该是个卓有胆识与远见的;薛况又是年轻的大将军,南征北战,谋略过人。
  这样的两个人生出的儿子,是该有这样优秀,才算正常。
  说到底,是琅姐儿自己硬要过来。
  换了她自己在薛况这个位置上,也不能做得更好。更何况,他还立时给出了一个貌似可行的解决方案。
  这世上,能提出问题的人很多,可能解决问题的人却很少。
  后者才是真正的本事人。
  因着这短短的几句话,陆锦惜竟忍不住对薛廷之高看一眼。
  她随意地在这院子里踱步,那厚厚的大斗篷已经给了白鹭,叫她带着去追琅姐儿了,如今风一一吹,便朝袖子里灌,倒有些冷意。
  “大风你已经养着有五六年了。自大将军出事后,它便一直跟着你吧?真给了琅姐儿,她养不养得好,暂且另说。你也舍得?”
  “琅小姐真心喜欢大风,往后必定待它很好,不会因为它年迈了,跑不动了,便苛待于它。”薛廷之跟在了她身边三步远的地方,也不敢离太近,“如此,廷之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你倒很豁达。”
  陆锦惜眼角余光一闪,便注意到了他走路的姿态。左足微跛,虽不是很明显,可走动起来有些摇晃,不很稳当。
  虽身量颀长,器宇不凡,可这跛足,却是美中不足。
  听闻,是打薛况将他从边关带回来时候就有了这毛病,只是不知道……
  “生下来就有的,说是胎里没长好。”
  薛廷之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也不待她问,便主动解释了一句,微微笑着,似乎不很在意。
  “也请过大夫,不过到底没养好。”
  胎里没长好……
  那胡姬人在边关,气候是苦寒恶劣,且有频繁的战事,发生点什么意外都不稀奇。
  陆锦惜想到这里,倒是动了一点恻隐之心:父母辈的事情,与他又有什么相干呢?
  天,渐渐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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