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触仲琪到底有什么目的?”
廉伯元不过只是个九岁大的孩子,但自从廉君去世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小大人的模样,必须得好好照顾年幼的弟弟跟病重的小叔。
对于廉伯元提防的模样,齐蓁也不恼,直接说:“明日我要去京城一趟。”
大湾村离京城不算远,但坐在驴车上,也得赶半日的路。
听到齐蓁的话,廉伯元明显有些吃惊,但他没有刨根究底,冷笑道:
“你要去京城就去呗,何必跟我通报?说的好像我能拦得住你似的!”
见着廉伯元这个半大孩子,说话竟如此刻薄,齐蓁揉了揉他的脑袋,又亲了亲廉仲琪的小脸,才离开他们的房间。
廉伯元目送着齐蓁离开,眼神有些复杂,他这个嫂子对叔侄三人原本当真是十分恶劣,不过这两天好像移了性子一样,与之前那副贪慕虚荣的模样全然不同,也不知道是真有所改变,还是另有目的。
等到了第二天,齐蓁直接抱着装了胭脂水的坛子,又带了五十文钱,坐在了驴车上,嘎吱嘎吱的往京城走去。
这驴车是邻居家的,他们家今年收了不少粮食,现在正打算送到京城的铺子里,也能换点钱使使,一听齐蓁也要去京城,这家的徐老汉抽着旱烟,可怜齐蓁一个寡妇,也没要齐蓁的钱,直接让人上了驴车。
即使已经入秋了,秋老虎仍烈的很,这日光晒得齐蓁直冒汗,满脸通红。
等到了午时,驴车进了京城,满脸褶子的徐老汉对着齐蓁叮嘱着。
“廉家的,城门关闭之前,老汉就在这等你,可别晚了,否则今个儿咱们就回不了大湾村了。”
齐蓁连连点头,徐老汉一家十分朴实,在廉君病入膏肓之际,帮了齐蓁不少,即使齐蓁做下了不少错事,但徐老汉仍旧帮了她,这种老实人,齐蓁自然能信得过他的人品,这才坐了徐老汉的牛车入京。
抱着个坛子,齐蓁和徐老汉分开,走在京城的街道上,看着这人来人往的街头,叫卖声不绝于耳,京城不愧是大业朝的国都,这般繁华,与大湾村没有半点儿相似之处。
前世里,齐蓁就在京城中生活了多年,对京城的大街小巷十分熟悉,看着这繁复的亭台楼阁,她心里头不免有些触动,不过今日进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卖胭脂,齐蓁很快便收敛的情绪。
正文 第4章 土包子进城
虽说有前世的记忆,但看起来齐蓁就是土包子进城,她身上穿着灰褐色的粗布衣裳,脸上满是汗水,怀里抱了个灰扑扑的坛子,一看就是个村妇。
京中的百姓即使手头并不宽裕,但却对外地人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毕竟他们是生活在皇城根儿脚下的人,与那些外地人自然是全然不同。
周围的人对齐蓁投了鄙夷的目光,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不过齐蓁早就习惯了京城的风气,所以心绪也并没有什么波动。
走到了一个摊子前,齐蓁看着摊子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瓷瓶,各种雅致的图案都有,小巧精致,看着就让人喜欢。
“老板,这瓷瓶怎么卖?”
小贩轻蔑的扫了一眼齐蓁,皱着眉摆了摆手,说:
“这些瓷瓶都要五十文一个,你这村妇买得起吗?”
齐蓁知道这小贩狗眼看人低,不过她的确是买不起,入京只不过带了五十文,万一乱花的话,这些胭脂水恐怕卖不出去了。
指了指被放在角落的白瓷瓶,齐蓁问:
“那这个多少钱?”
小贩看了一眼角落里十分普通的白瓷瓶,那东西便宜的很,看起来又有些粗糙,根本卖不上价,不过眼前的农妇也不是什么手头宽裕的主儿,小贩想了想,说:
“这个二文一个。”
齐蓁微微点头,道:“给我来二十个。”
有些诧异的看了齐蓁一眼,小贩没想到眼前的村妇会买这么多瓷瓶,不过生意到了眼前,他又不是个傻子,自然不会往外推,脸上当即便露出笑意,道:
“好嘞,这就给您包上,还需要些别的东西吗?”
齐蓁摇了摇头,她只带了五十文,仔仔细细地数出来四十文交到小贩手里,之后便拎着装了瓷瓶的布包,离开了摊位前。
日头毒辣的很,晒得齐蓁满脸通红,汗流浃背。
这走街串巷的活计当真不是人干的,看看京城里那些娇养着的姑娘,哪个会在这么大的日头下面出门?
万一将她们身上细白如瓷手感极佳的皮肉给晒伤了,少不了又是一阵黯然神伤。
齐蓁也心疼自己的脸蛋,不过她现在更心疼银子,若是没有钱的话,廉肃恐怕就活不成了。
上辈子自己欠了廉肃一条命,这辈子好好照顾他,也算是两不相欠了。
走到了一颗槐树下,齐蓁用手扇了扇风,站在阴凉处,这日头晒得就没那么厉害了。
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齐蓁看着周围的人不算多,这才将装了胭脂水的瓷坛放在地上,仔仔细细地将上面包好的布料给解开,没有直接撕烂布条,毕竟她等会还得用布条再把瓷坛封好,可不能这么轻易的就把东西给弄坏了。
将二十只瓷瓶分别摆成两排,齐蓁捧着如同人头大的坛子,轻轻倾斜,将色泽红艳香气馥郁的胭脂水倒入了瓷瓶中。
这瓷瓶虽说没有花纹,但却带了盖子,再用红布条系住,根本不会洒出胭脂水,这一点才是让齐蓁最为满意的地方。
齐蓁的举动在京城里看着并不算奇怪,京里头走街串巷的货郎并不在少数,他们有时候就会直接在街边收拾货物。
不过齐蓁一个女人,做这么辛苦的活计,加之还得抛头露面,恐怕是死了男人,才会如此。
等到收拾好后,将瓷瓶重新背在背上,齐蓁按着脑海中的记忆,直接往东街赶去。
今日齐蓁进京,她的目标自然不是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而是伺候在小姐身边的小丫鬟。
毕竟那些金尊玉贵的娇小姐们,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自然不会看上她这卖相普通功效也并不算出挑的胭脂水,若是将来制成了那玫瑰花露,倒是可以卖个好价钱。
不过身份偏低的丫鬟们却不像小姐们手头那般宽裕,平时里用的也不是那些价值千金的胭脂,所以即使齐蓁制成的胭脂水卖相不好,但只要用起来不差,还是有销路的。
走到了东街,秦妙看见周围有不少穿了绿腰裙的女子,一个个看着都是十六七的模样,秀丽的很,看来这几个应该是一等丫鬟,否则不会养的这么好,一个个娇滴滴的,就好似正经主子似的。
穿了粗布衣裳的齐蓁在这条街上显眼的很,她手中捧着个坛子,背上又背着包袱,当真仿佛鸡立鹤群中,十分扎眼。
“上好的胭脂水嘞!可以先试后买,不好用不收钱!”
听到女子的叫卖声,将那几个丫鬟的目光都给吸引了去,为首的是个年纪大些的丫鬟,生了一张鹅蛋脸,皮肤白皙,腰肢纤细的仿佛垂杨柳似的,好像一折就断。
这丫鬟走到齐蓁面前,问:
“你这是在卖什么东西?”
齐蓁满脸堆笑,看着就是一副朴实的模样,她面颊晒得通红,道:
“姑娘,我这是上好的胭脂水,涂在你脸上,就好像刚开的牡丹花似的,十分娇艳。”
那丫鬟上下打量着齐蓁,规矩倒是不错,也没有半点儿鄙夷,问道:
“没想到你这妇人倒是嘴甜的很,不过若你的胭脂水这么好用,为何自己不用?”
齐蓁有些惭愧的低着头,伸手摸了摸脸蛋,叹了一声,解释道:
“小妇人的皮肤黝黑,若是用了胭脂水的话,也看不出效果,不是糟践了好东西吗?若我像姑娘一样肤白,这些胭脂水可就舍不得卖了。”
齐蓁上辈子跟在老太监身边,对这些姑娘的心思十分清楚,一张嘴灵得很,把这丫鬟逗得眉开眼笑的。
从包袱里取出了一只瓷瓶,齐蓁小心翼翼的倒出了些胭脂水,擦在丫鬟细白的手背上,看着那块皮肤像是染了红霞似的,白里透红,十分好看。
“姑娘快闻闻,这胭脂水还是桂花香的呢!若你涂上这胭脂,走路时身上都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到时候可真就是玉体香肌,兰香桂馥。”
听了这话,那丫鬟眼神一亮,把手放在鼻子前头,轻轻嗅了一嗅,果真闻到了一股子清浅的桂花香,不算刺鼻,但却十分好闻,比起小姐房中那些名贵的香料,也不差什么。
而且这胭脂的颜色正的很,比一般铺子里的胭脂涂上都好看,那丫鬟动了心思,便问道:
“你这胭脂水怎么卖的?”
“这胭脂水做出来十分不易,一百文一瓶。”
瓷瓶只比拇指高些,装着的胭脂水约莫能用一个月,这个价格在京城里不算便宜,但对于这些大户人家的丫鬟而言,一个月就有二两银子的月例,一百文还是付得起的。
“绿衣姐姐,你先擦在脸上,若是好看的话,再买下来也不迟。”
闻声,绿衣心中微动,自己倒出来一点胭脂水,轻轻在面颊上揉开,颜色极好,看着整个人都显得十分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