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又怎么了?”卞轻臣摇扇道。
她带上手套,将郑阕前襟染了血的那件外衣拿了过来:“这是郑阕早晨醒来时所穿的那件衣服,衣服的确前襟染血,但这件衣服,如果作为凶手行凶时所穿的血衣,未免太过奇怪。”
卞轻臣哼笑道:“郑阕当时穿着这件衣服去杀人,结果溅了自己一身血,又有何奇怪的?”
杨清笳闻言笑道:“卞状师,看来您是对人的生理构造一点都不了解,我且问你,你真的这认为衣服上的血迹没有什么异常么?”
“有什么异常?”卞轻臣斜觑了她一眼,十分不在乎。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人的颈部是人体的动脉所在。如果一个人的颈部突然被割断,那么动脉血液流动时所产生的压力就会让血液从伤口处大量喷涌,造成大量喷射状的血迹。”她当众展开这件前襟带血的衣服,“大家可以看看这件所谓的血衣,他前襟上的血迹是非常规整的成片血迹,而且这一大片血迹的边缘,还有那种缓缓洇开的痕迹。”
“你的意思是……”蔡维申捋须道:“这血迹不是割破脖颈所溅上去的?”
杨清笳点点头,道:“大人明察秋毫,这片血迹明明就是有人故意将血液由上至下倾倒所致。”
☆、第42章 堂审(三)
当今状师很多被成称为诉棍,原因无非是他们经常卖弄口舌,钻法律的空子,一张嘴舌灿莲花,颠倒黑白。
卞轻臣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原以为给郑阕言辩的这个女状师也是同类,但眼下看来,杨清笳根本不似他之前遇到过的任何对手,她没有过多的和自己正面交锋做口舌上的争执,而是选择用无法反驳的客观证据来一点一点实现她的目的,这个人,十分不简单。
“你说倾倒就倾倒?世间事千奇百怪应有尽有,水四处流动,血也是一样,这种东西哪里会有什么规律可言?”卞轻臣并不懂杨清笳说的这些,他也不相信这么明显的证据会再出什么岔子。
杨清笳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谓‘绝知此事要躬行’,既然卞状师对此有所怀疑,那我们不妨来做个试验。”
她叫人将准备好的一只活鸡带了上来,杨清笳穿上了一层白色的外套,拿起匕首,对着被伸开的鸡脖子就是用力一下,那公鸡尖厉地啼叫一声,而从其伤口瞬间喷涌出的血液,也溅在了那件白色的外套上。
杨清笳脱下外套,上面果然是那种点带状的喷射型血迹,“人的脖颈出血量要远远大于这只鸡,但道理却是相通的。”
坐在蔡维申左手旁的锦衣卫指挥使江彬,他看着这女状师手法利落地杀了一只活鸡,开口道:“她说的倒是没错,本官割过的脖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每次都是脏污得很。”
在座诸人闻言皆是后背窜出一阵冷汗,不敢言语。
倒是杨清笳不咸不淡地道:“江大人果然见多识广,经验丰富。”
江彬听见她这么说,也不知怎地,竟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道你个女子操刀杀鸡如此利落,原来倒真是个胆大的。”
“在江大人面前提胆量,犹如关公面前耍大刀。”即使对方是当今最有权势之人,杨清笳也丝毫未见畏缩或谄媚,她随口一说,调侃中带着些不动声色的浅讽,平平淡淡的话一出口,就让江彬心中有些个酥酥麻麻的痕痒刺痛感,称不上舒服也称不上不舒服,总之是一种许久未曾体验过的感觉。
杨清笳道:“我在郑阕醒来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茶杯,”她随手从证物箱里拿出它,“我发现这只茶杯的时候,这只杯子中爬进去了好几只蚁虫。”
“蚁虫?”蔡维申不解。
“得一阁二楼所有客房内的摆设是一模一样的,根据查问,每间房内都在桌上摆放着四个茶杯,但我拿着这一个,却是多出来的。”杨清笳将茶杯的底部朝向众人,道:“这里还印着得一阁的名字,说明这个茶杯不会是外人带进来的。所以我挨个屋子查找了一下,只有李鸿和所在的那间房,房内桌子上少了一个茶杯。”
蔡维申问:“你的意思是,这个茶杯就是李鸿和屋里的茶杯?”
“不错。”
卞轻臣却道:“大人,口说无凭,谁知道是不是杨状师随口一编呢?如果这也算数的话,那是不是我也可以说这个茶杯是杨状师故弄玄虚,拿出来糊弄人的呢?”
杨清笳道:“卞状师说的也不无道理,取证的关键在于公平透明合理合规,虽然《大明律》中并未规定取证的规范,但我所取得的这些证物,全都是在锦衣卫的陪同与监督之下完成的,卞状师莫非连锦衣卫都信不过?”
江彬一旁微微挑了挑眉头。
卞轻臣再狂妄也不可能有胆质疑锦衣卫,赶紧道:“杨状师误会了,锦衣卫诸位大人向来秉公执法,本状也不过是为求谨慎,多此一问而已。”
杨清笳不再理会他,续道:“这个杯子之所以会爬进蚁虫,是因为凶手就是用它当做容器装进了死者流出的血液,然后倾倒在了郑阕身上。”
蔡维申:“据本官所知,蚁虫并不喜好人血,你这推测怕是不妥吧?”
杨清笳道:“蚁虫的确不好普通的人血,但李鸿和应该是不一样的。”
“有何不同?”
她转身看向李吩,问道:“这恐怕李大人最清楚了,令公子是否有消渴之症?”
消渴病,就是中医里的糖尿病。
“不错,”李吩道:“你如何得知?”
“我并没有见过令公子的尸首,只不过是根据这个茶杯简单推测而已。蚂蚁嗜甜,对于糖类有着很强的感知能力,如果死者血液里的糖含量很高,那么这种现象便不奇怪了。”
蔡维申点点头,道:“所以匕首和衣服以及茶杯这三个物证,可以暂时推翻郑阕是凶手的说法。”
卞轻臣道:“大人,此案还有人证,得一阁的巡夜小二亲眼看见了半夜里,人犯从自己房间走了出来,进入了死者房间,这又如何解释?”
杨清笳揖道:“请大人传证人上堂。”
“传!”蔡维申一拍惊堂木。
不多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被带到了堂上。
小伙子长这么大从来没一次性见过这么多大官儿,腿一软便跪在地上:“小人叫范田儿,给各位老爷磕头了。”说着便梆梆磕起头来。
蔡维申见他一副要磕晕在当场的架势,道:“不用磕了,本官有话要问你,你照实说便是。”
范田儿连忙称是。
“你认识旁边所跪之人吗?”
范田儿仔细看了看,虽然跟那日风流倜傥的模样大相径庭,但做小二的,眼尖儿,他还是认了出来:“这是郑公子。”
蔡维申道:“当天晚上你亲眼看见他从自己房中走出,进了死者李鸿和的房间里吗?你最好如实说,不然大刑伺候!”
一句“大刑伺候”让范田儿差点没吓得尿了裤子,他赶紧道:“小人说的都是实话,当天晚上小人夜巡的时候上了二楼,这都是小人亲眼看见的。”
杨清笳却温声道:“范田儿,你能否仔细说一说当日的情形?”
☆、第43章 堂审(四)
“好……”范田儿回想道:“那天晚上小的照例夜巡,大概酉时三刻到了二楼。小的站在楼梯上,正巧看到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从第三个房间中开门出来,小的以为他有什么事情,所以就问了一嘴,那人也没回头,只是摆了摆手,很快地走进了死人的那个房间。”
“也就是说,你并没有看见那个人的正脸。”
范田儿点了点头。
杨清笳又问:“那你因何确定酉时三刻你在二楼看到的男人就是郑阕?”
范田儿揉了揉鼻子道:“早晨开门的时候不就已经发现了第三个屋中住的人是凶手么,我亲眼看见他手边放着杀人的匕首,满身都是血,半夜出来从第三个屋中出来的,那肯定就是郑公子啊!”
杨清笳听到这里终于明白:“你说的这是一种逻辑悖论。”
范田儿听不懂,但他知道对方似乎对自己说的事情有些异议,他忙不迭地道:“我可一点都没有瞎说!我说的都是实话!”
“你是没有说谎,但你的证词里加入了自己的推测,从而导致了致命的错误。正常来说,我们应该由因推果,而你是知道结果后,反过来推导原因。”
蔡维申:“此话怎讲?”
“简单说,范田儿根本没有看到夜里从第三间房走出,又走进死者房中的男子的正脸,而且那人根本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从声音上也不可能辨别。他之所以一口咬定自己看到郑阕,是因为早晨房门打开时,郑阕躺在第三个屋子中,身边放着凶器,满身是血,被当做凶手抓了起来,所以范田儿才认定夜里他只看到背影的那个男人,就是郑阕,这是一种以果推因的悖论,这是错误的。”
江彬听着她说的话绕来绕去十分复杂,索性道:“正常人都会这么想,何况本官没看出这个推论有什么错误的地方。”
“怎么会没有错误的地方,我们都忽略了一种可能性。”杨清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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