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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做女配 (天梦流彩)


  只是这取血做药引......总让他联想起一些不好的东西。
  正在陆坤心里七上八下,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到房内传出一声尖叫,陆坤急忙踹门进去。
  只见楚非绯脸色惨白,一见陆坤,就噌的一下跳了过来,躲在了陆坤身后,而那张守逸则急忙将什么塞进了袖口。
  陆坤脸色一沉,冷声喝道:“张守逸,你做了什么!”
  张守逸的脸色也不好看,淡声道:“没做什么。”
  陆坤回身打量了一下楚非绯,见她似乎完好无损,就是好像被什么吓住了。
  “虫子,好大一条虫子。”楚非绯颤声道:“我最怕的就是那种软乎乎的虫子了。”
  陆坤狐疑地看向张守逸,张守逸看着楚非绯的脸色都快哭了,好像十分难过似得。
  陆坤现在也有些摸不着头脑:“虫子?”
  张守逸此时正了正脸色,施礼道:“在下并不知道邵老板如此惧怕虫子,既然如此,不如守逸换个方法取血?”
  末了又补充了一句:“陆总管这次旁观便是。”
  陆坤回身看向楚非绯:“真的只是虫子?”
  “嗯”楚非绯使劲地点头:“好大一条。”楚非绯用手比了一下,陆坤一看,所谓的好大一条不过是一寸半的大小,这外面化蝶前的毛虫都比这大好吗?
  陆坤有些无语,转向张守逸:“不过,张御医,你好端端的身上怎么会有虫子?”
  张守逸从袖中摸出一包精巧的银针来,打开放好,又将一旁桌上的茶碟拿过来,放到旁边。此时闻言,淡淡地道:“医术中用蚂蝗取血本就是常事,守逸刚才用的,不知比蚂蝗高级多少倍,既方便取血,又不会痛,而且还方便守逸保存血液。”
  楚非绯在一旁皱皱鼻子,吐吐舌头。
  医术中将蚂蝗入药,这陆坤是知道的,至于取血这事,医道博大精深,陆坤毕竟不是学医的,不清楚也是正常。
  张守逸这时已经将准备工作做好,看了眼躲在陆坤身后的楚非绯,凉凉地道:“邵老板,请吧,不过这次可能就有点疼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一字千金

  当楚非绯出现在绯然居的主楼时,手指上包了老大一块绑带,整个人也显得有些恹恹的。
  皇帝在楚非绯给他行礼时,心情极好地笑了笑:“邵卿这是怎么了?难道切菜切到了手?”
  楚非绯有气没力地道:“不妨事,一点小伤。”是一点小伤不假,就那么针扎的一点小伤,居然让她血流不止。陆坤差点撕了张守逸,张守逸也是无辜,谁知道楚非绯竟然有凝血障碍,破了一点皮就容易血流不止。好在也不是不能停,就是比平常人慢一点罢了。
  楚非绯也算是幸运,长了十七年竟然不知道自己有这个毛病。楚非绯虽然出身孤儿院,但是被周围的朋友保护得好,没什么机会受伤。而孤儿院的惩罚大多是关在黑屋子,不给饭吃。所以楚非绯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在凝血方面有问题。
  不过这样一来,张守逸就悲惨了,因为陆坤再也不许他取血了。而且眼睁睁看着楚非绯的手指尖往下滴血,陆坤居然只准他取一滴,剩下的都浪费了啊!!
  张守逸真是万念俱灰,这丫头怕虫子怕得要死,让她喂灵儿基本已是无望,他金针取血,这家伙居然凝血有问题,这不是要把他往绝路上逼吗?
  一想到自己还要继续用自己的精血去喂这虫子,张守逸就有种想死的心,那可是精血,精血啊,对于有功力的人来说,一滴都宝贵无比,他却隔几天就得给这贪吃的虫子喂一滴,他辛辛苦苦修来的功力都喂了这死虫子不说,这死虫子还到现在一点变化也没有。你说你要是能进化一点,也不至于让那丫头怕成这样......
  已经回到自己席位上的张守逸,不,这时去了伪装的他应该叫守御了。
  对面的女子惊诧地道:“真的已经找到了?”
  “嗯,可是她怕虫子怕得要死,我刚拿出灵儿,她就尖叫起来。害得我险些将灵儿扔到地上。”守御哭丧着脸道。
  女子好笑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知道知道儿子那表情其实受了灵虫的影响,此时最沮丧的应该是那灵虫了。
  “唉,灵儿。你也别心急,以后时间长了,说不定那丫头就能接受你了。”女子说到这里,不知想起来什么。扑哧一笑:“说起来阿怡,也是怕虫子怕得厉害呢......”
  守御也在心里安慰那虫子。你也别伤心了,那丫头是不知道你的好处,等将来有机会慢慢说给她听,她就不会那么怕你了。再说了本少主好歹也是堂堂圣域传人。总顶着张如丧考妣的脸算是怎么回事?你赶紧给我收拾心情,等会再给你滴中指血吃好不好?
  虫子心里哭道:不好,吃了主人的血。谁还要吃你的,我要主人的。呜呜呜......
  守御浓如春山的眉头一竖:你不要不知好歹,她一个凡人,那血再好吃,能有我的血好吃?再说了,白让你吃了这么多年的精血,就是喂条金蚕,现在也是蛊王了,你再看看你......
  虫子:呜呜呜,人家不要活了......
  守御:......
  对面的女子笑道:“好了好了,这件事以后再说,灵儿不许闹,我儿那么漂亮的一张脸,都快让你弄成苦瓜了。”
  守御回来后,大护法并没有离开,而是挪到了侧面的座位上,此时道:“既然已经认主,这本命灵虫总要主人亲自喂养,才能进化,总让少主带着怕是于灵虫无益啊。”
  女子微微点头:“不错,本命灵虫只有带在主人的身上,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得到更好的成长......”
  可是那丫头怕虫子,这事可怎么解决?
  绯然居的主楼,
  宴会已经告一段落,花神会那本散落在花丛中的亭台楼阁,此时方才揭开了面纱,原来这里面竟然是一间间商铺。不过这里面的商铺可不是普通的商铺,都是楚非绯严格挑选的,里面的货物也是新奇少见。如果货物够新奇,这摊位费就可以免费,最后只要在货款中抽取一定的比例即可。如果货物不够新奇,那这摊位费可就高了,贵了好几倍不说,事后的抽成也高。
  但是即便如此,天都城的商家也是挤破头了往里钻。如此大的客流量,哪怕是倒贴钱,这摊位也划算得很啊。
  除了商家外,楚非绯还专门安排了唱戏的,杂耍的,各种各样的民间艺人,也散落其中,免费表演,给这花神会平添了几许接地气的热闹。
  更有那民间各类小吃也有专门的摊位,有些大众化的小吃更是免费。
  除了这些外,还有些风景极好的亭子,则是有才子在里面作诗作画。
  那自觉自家的花能夺魁的,便去那亭子前展示一番,若是那些才子们觉得不错,就会以诗相赠。自有专人将那些诗展示在显然处。
  不过往年这诗词,都是才子们自发自愿的,今年还出了个新规矩,那些家中有余银的,则可以花银子买诗,以夺得头魁,这斗花本就是图个乐子,这花钱买诗自然是有,但大家也不见得多积极。
  不过没过多久,大家就没这么淡然了,因为那些有些见识的人家已然看出,这些隽写的诗词里,竟然有大家的手笔。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连那些世家重臣也坐不住了。
  皇帝便淡笑着给大家放了假,都下去与民同乐吧,自己却站在高楼之上欣赏满园的景致。
  从这里看下去,那姹紫嫣红的人流,都往一处建在高台上的亭阁涌去,和别处的亭阁不同,这里的亭阁不但面积更大,而且四面仍然围着帐幕,不曾打开。
  只是可以看到里面隐隐约约若干人影,虽看不清面目,但应该一个个都是风流俊雅的人物。
  而从这间亭子里出来的诗画,那真是各个都是精品,虽然那些咏花的诗多是用的前人的旧诗,但是那字画却是极好,当即就有人叫起价来。
  自有小厮在外面,淡笑着一一问了姓名,报价,然后进去回话,有应承了拿出诗画来的,也有客气婉拒的。
  开头还好,那些字画虽然金贵,却也没超出平常书坊的价格,不过等到了最后,一人的诗词拿了出来,外面就沸腾了,那些重臣派了家丁声嘶力竭地喊价,一张绝句,竟然喊出了上万两银子的价钱,真真是一字千金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六章 金蕊红玉

  那亭子的帐幔里,散着若干张书案,书案前大多都无人,只有些小厮在整理卷稿。
  而那些天都城甚至整个天佑王朝都赫赫有名的才子们,此时却聚集在某个书案前,那里一位清俊过人的年轻公子,一身淡蓝色的儒袍,宽袍广袖,手中持着一只大毫,正在潇洒地行一副狂草,上写:
  金蕊红玉紫,
  绯然暗香新。
  西风喧碧树,
  愁煞看花人。
  写完四周一片赞叹之声,均夸那字写的笔意纵横,让人惊叹,至于那诗写的什么,倒被人忽略了。那年轻公子写完,淡淡地吩咐一旁的小厮将裱字画的用具准备好。
  有才子叹道:“少元兄这副字写得如此之妙,也不知被哪家有福之人能得了去。可惜我秦某是一介穷书生,不然还真想散尽家财,也要得了这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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