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沅平时很少饮酒,量浅得很,被灌了这许多酒下去,当即脑子里开始昏昏沉沉的。她眼前似蒙着一层白雾,绑着的双手想要动弹,却总移不到位,她朦朦胧胧看见叱罗杜文的脸忽远忽近,听见他似乎在说话,可是眼皮子越来越沉重,她喃喃地说着话,自己都没有听懂。
再醒来时,只觉得四周亮堂,只知道是白天,却不知道是什么时辰。沈沅头里依然胀痛,胃里也不舒服,还是中酒的模样。她首先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倒还没有被动过的样子,略略放下心来。
可旋即,叱罗杜文的影子又出现在她的营帐里,这次脸色不善,唇角的笑都是冷的,他上下打量着沈沅,对身后一个三角眼的胡人说:“要证明她是活的?他派人来看呀!难不成我送过去让他瞧一瞧。”接着,说话就刻毒骇人了:“倒也还有个办法,他不投降献城,我就一天剁她一根手指头送过去,让他看看这手指头新鲜不新鲜,是不是活人身上的!”
他很快蹲在沈沅面前,拉起她的一只手,用自己带着茧子的手指把她的细巧手指一根根捋过去,大概手感不错,脸上便又带了笑。沈沅毛骨悚然,原来他要剁的就是自己的手指!她设想过自己各种壮烈的死,一刀断喉也好,毒_药下肚也好,白绫弓弦也好,乃至活埋也好,就是没想过自己被一刀一刀零碎地割了——那该有多疼啊!
“你……你想干嘛……”沈沅颤着声音问。
叱罗杜文笑了:“没办法啊,不是我想,是你郎君他太难缠。欸,他是不是不在乎你?我读南边的那些书,每每觉得奇怪,那些亡国之君,为什么总要把亡国的账算在女人身上?是不是你们南边,女人就不过是生孩子用的?”
沈沅对他的话虽然不忿,但此刻更恐惧的事不在这话里,注意力也转不到发牢骚上去,她说:“你……你要证明我还活着,让我写信给杨将军不是……不是就行了么?”
“对哦!”叱罗杜文点点头,“你真是聪慧伶俐!杨寄可有你这么聪明,知道识时务者方为俊杰?”
他拍拍手,嘱咐进来的亲兵送纸笔来,他亲自研好墨、掭好笔、铺好纸,一例放到沈沅面前,解开她手上的绳索,还温柔地替她揉了揉紫红的手腕,才说:“我来念,你来写吧。‘将军见信如晤。小王为贵国黎庶计,将军不降,则血流漂杵在所不免,伤上苍好生之德……’”他停了下来,皱眉问:“为何不写?”
沈沅不料这北燕的胡人居然用词颇为古雅,她涨红了脸说:“我……我识字有限,大王说的这些,好多字我不会写……”
叱罗杜文挑了挑眉毛:“你们南边,不是多得是咏絮之才女吗?”
“我……我一个屠户人家的女儿,哪里有咏絮之才?”
叱罗杜文皱了皱眉,说:“那你拣你会写的字写吧。”
沈沅握着笔,想着她会写的那少少的字,终于下笔写到:“我在这儿。”她瞥瞥眼,叱罗杜文正在看,她的字不大好看,不像大楚那些大家闺秀们,日常无事,便是吟诗习字,簪花小楷精致秀丽。她的字儿,大半还是帮家里记账的时候跟二兄沈岭学的,清楚明白看得懂就行,这会儿紧张,笔画还在颤抖,真正是除了清楚明白再无一点好处了。
于是她继续往下写:“你别投降……”
她的脖侧突然一冰,是叱罗杜文的解手刀架上去了。那家伙突然没了先前的和善温雅,咬牙切齿道:“你信不信我割了你新鲜的耳朵给杨寄送过去?!”
他盯着她的耳朵,白白的耳珠和玉雕的似的,上面嵌着一颗小小的金珰,光洁的金珠在她如玉的耳垂上,颤巍巍的。再看她的脸,已经吓得煞白,脖子却梗了起来,乳白色皮肤下头血管都爆了出来。
叱罗杜文突然觉得有些馁然,他亮铮铮的刀锋,削金断玉不在话下,今日却无力取一只耳朵。他只能恼怒地伸手扯过那张纸,撕得粉碎,又把刀在沈沅眼前晃:“你够有胆识,却不知杨寄呢?他每天收到你身体的一部分,会不会吓得晚上做噩梦?”
沈沅一昂头说:“我郎君一个人敢战六千!你今日杀了我,明日他也会同样的回报你!”
原州城里布防森严,原州军民早已做好了守边的准备。若是硬战,他们这支队伍本是计划来偷袭的,完全占不到便宜!“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兵法》,杨寄读过,叱罗杜文也读过。心里那一丝慌乱用戾气来掩盖,叱罗杜文眼睛里鹰隼般的神情又出现了,他的刀锋从沈沅的脸颊上一直划到脖子里,沈沅遏制着自己的颤抖,不屈地抬头回望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怕也无用,就面对吧。
没想到,面前这个凶狠的扶风王,居然一言不发,收了刀,拔脚就走。沈沅及至见帐门重新闭上,才算松了一口气。她的手没有再被绑,于是抬手擦了擦脸颊,刚刚那里似乎有刺刺的痛,沈沅无力担心自己是否被破相,好在,她回望手指的时候,那里一片干燥,并无血迹。
叱罗杜文有些骑虎难下,正在远远望着原州城墙思忖的时候,他的亲兵来报:“大王!原州城里派了人来了!”
☆、第131章 会面
叱罗杜文转身出了营帐,疾走了几步,才远远望着用网绳和铁蒺藜圈起来的四野,问身边那人:“是楚国派来谈判的人么?”
“是。声势不小,来了不少,而且一点害怕的模样都没有。”
叱罗杜文抿了抿嘴,又挑起唇角笑道:“看来,要拿一个女人换原州城有些难度了。”
他的父亲酷爱中原文化,所以他们兄弟从小习儒学、读诸子,也看史书,对中原种种了解颇深。那些汉人讲仁义道德,为了大义,肯牺牲自己,牺牲家人,虽不可解,但又确实存在。叱罗杜文想着自己带来的这么多人,不上不下吊在沙漠边界,自己做皇帝的阿兄布置给自己这么一件任务,未必不是假立功之名,存其他心思。
叱罗杜文脸色便有些阴沉,冷冷地笑一笑,道:“既然如此,先会会楚国的使者再说。知己知彼么,杨寄其人倒也颇有趣味呢。”
楚国的白虎煞星之说,似乎带着天命的意思,草原上靠天吃饭的这个民族,自然更对各种预兆之说、谶纬之说格外信服。但凡传到北燕的关于杨寄的消息,无外乎这个将军怎么天纵聪慧,打起仗来善用人心,神出鬼没。叱罗杜文眼见着他驱使自己的庶兄一路狂飙,竟然短短数月就取了北燕在河套地区的统治之权,心里也有些忌惮。倒是昨天夜里……
沈沅醉中说:“阿末,你别赌!没把握的!”
叱罗杜文当时愣怔了片刻,在对杨寄其人的形象勾画中,从来没有赌徒这一条。北燕人闲暇的时间,也喜欢用羊拐骨赌博嬉戏,但和南边流行的投壶、樗蒲等雅戏比起来,粗陋了很多。叱罗杜文一瞬间只觉得心稍稍有那么点痒痒,有那么点英雄惺惺相惜的意思,所以当看着沈沅醉得酡红、呓语不止的睡颜时,也竟能压制下身体本能的一些反应了。
此刻,他的心中在想着怎么应对这支来使队伍的同时,又忍不住想象着杨寄这个赌棍的样貌,甚至在想,不管怎么样,原州之战总要打一打,一来是给皇帝阿兄一个交代,二来也要看一看这个白虎将军——杨寄。
原州的来使已经在他的中军帐前站着等候了。五六十人的一群,都是绛红战袍,卸了盔甲武器。却因领头的一位毫无畏怯的神色,仿佛武器战甲什么的,根本不足为奇。
这礼仪之邦的来人确实讲究礼节。为首的那个,高大挺拔,笑嘻嘻拱手为礼:“扶风王,久仰!久仰!”
叱罗杜文微微一笑,不肯输了面子,轻轻颔首:“楚国是中原大国,小王一直心向往之,今日得见来使,也算对中原窥见一斑了。”他俊妙的鹰眸打量着来使,这样的客客气气,亦是剑拔弩张,看谁稍失仪度,便是落了下风。第一回合,打个平手。
叱罗杜文把为首的几个使节请入自己的营帐,里头简单地铺着狼皮坐褥,四处松明灯火点得亮晃晃的,可以照见人脸上最细微的表情。“来者为客,宾客最尊,这是我们大燕的规矩。”叱罗杜文环顾四周,然后在右耳边击一击掌,“倒迎宾酒来。”
酒水盛在皮酒囊里,一倒出来就是扑鼻的奶酒香气。叱罗杜文举了举杯,一口饮尽,然后说:“尊客请吧。”
对面那位笑了笑,爽朗地举杯道:“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我见大王是个豪爽人,有侠客风范,想必不会做惹人诟骂的事,我自当奉陪这杯。”不顾身后人各异的脸色,把酒一仰而尽,酒水带着辛辣,但他的脸上并无半点异样。
叱罗杜文点了点头:“好豪爽!我就喜欢尊客这样的性格。这样,也好谈话,是么?”他停了停,说:“我的人,想必也已经把我这里的想法告诉贵上,贵上可愿意小小牺牲,免得生灵涂炭?”
对面人笑道:“两国交战,却拿一名女子做质子,要传出去,只怕是贻笑大方的事。大王好歹是一国的郡王,怎么会想这么奇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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