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留的这片刻,想必她的两位妹妹也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她提着裙摆,忍着疼痛一瘸一拐朝欧阳墨城离去相反的方向奔去。
一条道,两个头,一旦从一开始不同方向,便也很难再相遇。
天意上了自家马车,果不其然又收到了二妹的冷嘲热讽,不过她已经习以为常了。倒是一路上沉默的三妹让天意有点好奇,自打出了大殿,她这位三妹就有点失魂落魄,不过这不在她关心的范围。
回到将军府,天意一进自己的房间,无力理会侍砚侍墨殷切的眼神,一心扎向自己床榻。
“呀,小姐,您的脚怎么流血了?”侍墨眼尖发现了自家小姐的脚上居然殷红一片,仓皇间转身去找伤药。
而侍砚则是立即倒好一杯水送到自家小姐唇边。
天意脱力地躺在自己的床上,一手接过茶杯,迫不及待地抿了一口,今晚又惊又吓又哭,早已将满身水分挥发殆尽,此时正是口干舌燥。
水温刚好,不烫不凉,许是侍砚两人不知她什么时候归来,时刻都将水温好,且随时替换,就为了她回来能喝上一口舒适的水,天意被她们这一贴心举动感动。
“小姐,您好端端参加寿宴怎么伤到脚,还好扎得不深,不然肯定要见骨了。”
侍墨拿了几瓶伤药风风火火跑来,然后在自家小姐跟前蹲下身,小心翼翼地帮她脱下鞋,便见脚底血渍干涸,伤口边沿的细肉都和袜子连在一起,看起来十分恐怖,侍墨不禁湿润了眼睛,这可得多疼啊!可是小姐连吭都没有吭一声,侍墨在心底都替她心疼,恨不得这个伤是伤在自己身上。
“不知道是谁在皇宫里养了一条狗,道路黑漆漆地,我没注意,被它吓到,不小心就踩到尖锐的石头,所以就伤到脚,也不是多严重,忍忍就过去了。”
天意将头埋在被子里,张口咬住被子的一角,将那钻心之痛掩藏在口中的柔软中。
“小姐,这两天您的伤口不能碰水,最好也不要剧烈走动,否则伤口很容易裂开。”侍墨处理完毕后,站起来叮嘱。
天意点点头表示她记住了,不过她的神思却转到之前发生的事上。
于是脱口问道,“你们可知定王的嫡子季初色?”
收拾桌子的侍砚和整理伤药的侍墨不约而同转过头来,而且还不约而同浮现担忧的表情。
侍墨嘴快,“小姐,是不是他欺负你了?”
侍砚没有说话,不过脸上的表情明显也证明她和侍墨想的一样。
天意额头冒黑线,好笑地问道,“你们为何这样说?”
见小姐面色无恙,侍砚侍墨才松了一口气。
“小姐,不要怪我们两个这样想,那季大公子如今不识人,侍墨是担心如果你们不小心起了冲突,吃亏的会是小姐您。”侍墨回道。
天意坐在床榻上,单手托腮,打趣道,“你们放心,今日我在宴席上并没有见到他,你们担心的事没发生,不过听你们这么一说,看似对这个人了解不少,把你们知道的都说来听听。”
虽然她身上有原主的记忆,但是终究不是自己的,不太好用,而且原主生前是傻子身份,对外界的人和事知之甚少,所以她对季初色的印象只是一个后天痴傻的男子。
“我来说我来说。”侍墨兴奋地往天意跟前凑。
“不,你让侍砚来说,侍砚为人客观,要是你来说,肯定铺得天花乱坠。”天意伸手点了点侍墨的额头,揶揄道。
侍墨故作委屈地瘪瘪嘴,不过却引来天意两人的大笑。
笑过后,侍砚见自家小姐已没有刚回来的劳累,反而兴致盎然,于是搜刮了下脑中的记忆,整理好慢慢道出。
“季大公子是当今定王与原配所生,也是定王府的嫡长子,不过原定王妃在临盆当日难产,在生下季大公子后香消玉殒,而且季大公子出生后也体弱多病。”
“这么说如今定王府的王妃是定王续弦的?”天意忍不住插了一句。
侍砚点点头,“在季大公子未满月的时候,定王便续娶了与自己青梅竹马的女子,如今的定王妃。”
见小姐听完若有所思,侍砚接着讲下去,“季大公子自小身体不大好,但是样貌却极为出色,如天人之姿,曾被京中纨绔误以为是美女,穷追猛打过,后成为皇城中的一段佳话。每见过他的人,过后都会赞叹一句容色上佳,只是可惜了这体弱。不过,这季大公子在十年前做出了一个让世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便是从军。”
“从军?”天意不由提高声调问道。
侍砚颔首,“当年培养季大公子的,还是咱大将军。但是在营中的事侍砚就不是很清楚,不过这季大公子从军后,屡立大功,从小兵一直提拔到将军帐下的副将,而在五年前的两国交战中,智擒敌方大将,迫使敌军签下投降书,保证三十年内不再犯我东临,从此季大公子一举成名天下知。”
“看来他在军中有一番磨砺,那为何此时变成这番模样?”
“侍砚也不清楚,五年前季大公子领兵回城受封时,恰好小姐被二小姐打伤卧床,侍砚在一旁伺候,对外面事情了解甚少,似乎是因为他落马撞伤了头,才痴傻的。”
襁褓失母,体弱多病,却又容貌过人,抛弃安逸的公子哥生活,毅然从军,功成名就时,到头来却变成一个不能自理的傻子,难怪世人都说自古红颜多薄命,自古俊才多命舛。
而侍砚是一个不夸张只说事实的,那么,那个季初色的长相估计真的很出色,不知与她在长廊边遇上的那个美人相比,谁会更胜一筹?
“对了小姐,您为何提起这人?”侍墨好奇地问。
天意看向眼前这两个等待她回答的侍女,忽而弯唇坏坏一笑。
“因为这季大公子很有可能成为你们的姑爷。”
“什么——”侍墨手中的瓷瓶“哐当”一声落地,嘴巴张得大大的。
而且连带着平日里很少喜形于色的侍砚都大惊失色。
“哈哈——”
天意被两人的反应逗得捧腹大笑,果然偶尔逗逗她们,很有益身心健康啊!
不过天意不知道,有些事就是这么一语成谶。
☆、13.第13章 今日不宜出行
边境一座府邸。
“将军,皇城有密信。”一士兵捧着信鸽走进书房。
“拿来。”书桌后坐着一苍髯如戟的中年男子正手执着一本书,闻言头也不抬地说道。语气平常,但却隐含着不怒而威的气势。
“是。”
士兵毕恭毕敬将信鸽腿上取下的信纸递过去。
这将军不是别人,正是远在边境戍守的荀遇。
荀遇不甚上心地打开信纸,但是当眼神扫向上面的字眼时,虎目一瞪,整个人怔在当场。
这世上若是有什么能让他当场变色的,除了敌国来犯,那便是他心头肉,他与爱妻所生的女儿,天意。
而这来自皇城的书信,便是与他的宝贝女儿有关。
他来来回回将书信看了不下三遍,眉头紧皱,久久未放下。
心中一股怒气涌上,他狠狠将书信甩在桌上,紧随怒火而来的是深深的无可奈何。
皇城虽繁华,乱花迷眼,可是他知道,那是一个吃肉不吐骨头的地方,他那可怜的女儿面对那些如狼似虎的人,怎应对得来?
他恨啊!
可是他又能做什么?金銮殿前,忠诚誓言,保国护国,大丈夫岂能为儿女私情所累?
可是那是他最爱的女子留给他最珍贵的礼物,是他堂堂七尺男儿铮铮铁骨中最柔软的一处。
为何他保护得了他的国家,却始终护不住自己最在意的人?
那名彻天下骁勇善战的汉子双手遮目,流露出一丝无措。
那一夜,书房灯火通明,彻夜不息。
仅仅一夜,荀遇像是熬过了一年,鬓间的乌发一夜发白。
直到晨曦未露时,荀遇闭了闭眼,最终在心里下定了一决心。
铺纸挥毫。
“来人。”
“属下在。”
“装好这封信送回皇城。”
“是。”
女儿,你莫要怪为父!
御书房内。
“陛下,这是臣妾亲手做的锦玉糕,您尝尝。”季皇后一手托着碗碟,放到正在批阅奏折的东临帝手边。
“辛苦皇后了。”东临帝搁下手中的狼毫,对季皇后点头笑了笑。
“陛下说哪里的话,这是臣妾应该做的。”
季皇后笑容得体,接过一旁随侍的黄公公奉上的一方湿润的锦帕,亲手递给东临帝,东临帝接过净了净手,对皇后赞道。
“这锦玉糕精致小巧,卖相不错,很像落霖花,不由勾起了朕腹中的馋虫。”
季皇后脸上笑容一滞,但随即恢复常色,她拿过东临帝手中的锦帕,凤目含笑,“那陛下尝尝是否合胃口,若是喜欢,下次臣妾再为陛下做些送过来。”
“皇后贤良淑德,大臣们所夸非虚啊!”东临帝感叹道。
“陛下莫要这么说,这些都是臣妾分内的事,陛下日夜操劳国事,臣妾身为女子不能像臣子们为陛下分担,臣妾只能做做这些细微的小事,不求有功,但求尽心尽力。”季皇后面上流露出愧疚的神色,语中自责,但是这一番话任谁听来都会赞扬一句皇后深明大义,温柔贤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