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篮球吧,造型很独特,更重要的是,它的颜色比一般的篮球颜色红了不是一点……
红色的篮球……
好红的篮球……
太红了点有没有……
也正是这种色彩,突然让金蔷雨的心头产生了三种极其特殊的感情。
抵触感、狂妄感和战斗欲。
她突然看不清眼前的东西了,只觉得浑身上下都要爆发一样充满了能量,双手也捏得死紧死紧的。
是的了,这就是她的厌红癖爆发了。
原本只有1个等级的厌红癖,在经历踢过了6个男人裤裆后,突然升为了12级。
要知道,普通的厌红癖让梁希伯握着枪追着康家4兄弟跑。而厌红癖2级的时候曾经让金蔷雨暴怒地踢了茶欧江,现在,厌红癖达到了12级……
“哎呀,篮球去哪里了?”
说着,那男生快步地走向草丛,而猝不及防地,他忽而听见草丛里传来了什么怪物咆哮的声音,吓得他止步不前。而随着咆哮声后,一个身影从草丛里走出,一种蕴含愤怒的狂妄的笑声也随之传来
“学弟,这是你的球吗?”
那声音阴森无比,好似从井口爬出来的鬼才能发出的,十分可怕。
然而,可怕的不仅是那声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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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第29章 怪癖之二多疑症
“你、你,金蔷雨!”
想要取回球的男学生在看见抱着球的女孩后,瞬间傻在了原地。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啊。问题是他刚才一直在不停地不停地引诱人加入和金蔷雨对着干的组织“真理会”啊。现在完蛋了,一定都被她听去了,而她可是全校第一大麻烦人物,自己得罪她的话……
想到这里,他立刻一个箭步上前,跪趴在金蔷雨眼前,笑道:“学妹,你,你怎么来得这么巧啊。”
话才到这里,一只脚狠狠地踩在他的头顶上。
金蔷雨睁着恐怖的眼,明明充满杀气却故作温柔地笑道:“哟,我们学校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磕头礼了?怎么学长你见到我就跪了下来,我怎么承受得起哦??话说学长你叫什么名字,说来听听,这么礼貌对我,我得记住你才是。”这声音冰冷无比,仿若只有停尸房才可能听见的呓语。
那男学生被这声音吓得浑身一抖,即刻道:“你不认识我吗,学妹?我叫红景天,比你大一届哟,是你的学长呢。这么有缘哦,我的篮球掉了却被你捡到了,这真是太巧了。要不要我请你吃个饭?”
这家伙已经语无伦次了。可是为了保命,他还是保持着笑容,不停地对着金蔷雨放电。
然而瞧着他那脸一抽一抽的贱样子,金蔷雨反而更有暴走的*。更何况这个混蛋居然敢姓“红”?!除了茶紫宸欧阳薇妮那几个渣以外,从来没人敢这样连续点爆她的怒气值。
“篮球这么红就算了,居然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红景天,你是故意和我作对吗,臭小子?”
这话说过,对方睁大眼:“不是啊,我家几百年前就姓红的。”
可他话还没说完,就被金蔷雨一把拽住了衣服。但见她用一双狼一样的眼睛死死盯着他道,即将爆发般一字一句地道:“想在学校继续混下去,给我立刻改名叫绿景天,否则今天我就让你退学。”
“我、我……”
再打量这家伙,惊然见他居然还穿着红色的运动裤,不要说,金蔷雨心中已经没有任何缓冲带了。
“居然还偷偷穿上了红裤子(一直穿着其实)。绿景天你这个家伙真是蹬鼻子上脸啊(名字被你改啦!),你是知道我讨厌红色所以故意丢了个红色的球改了个叫做红的姓再穿了一身红站在我的必经之路上引起我的厌恶和痛恨吗?好吧,既然你这样挖空心思地要惹怒我,那我就如你所愿,让你不得好死!”
说完,金蔷雨双手掐着红景天的脖子,就这么把他举着上下左右用力地摇摆。
按理说吧,一个女孩的握力也就在18~21千克之中,单手捏碎鸡蛋都略微有点费力,可金蔷雨不知怎么地,患上厌红症后力量大了许多倍,居然轻而易举把这个体重至少大于120斤的男学生给举了起来。对方被她晃得几乎喘不过气,好容易落地了,却被一阵狂踹。更有甚者,因为他的红裤子太碍眼,金蔷雨踢他一顿后马上疯狂地撕他的运动裤,还抓着篮球朝着家伙脸上狂揍。
对方扒拉着裤子,尖叫道:“救命啊,女流氓啊,杀人啦,学妹,救救我!
而看见这情况,站在一旁的女生惊悚无比。
“这、这就是饱受冤屈的女人的力量啊。一定是茶紫宸学长把人欺负地太过头了,这才逼得一个弱女子爆发如猛虎一般凶残,啊,真是太可怜了。这股发自内心的震撼,绝对不会欺骗我。她一定是冤枉的,啊,我要替她摆平冤屈,我绝对不能加入“真理会”!”
想过她即刻上前抱住金蔷雨,大声道:“学妹,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啊。我知道了,你是冤屈了,真是辛苦你了。我一定会和大家说,绝对不能乱散播谣言污蔑好人,你等着我!”
想过,这叫做小兰的文艺部部长捂着脸,“太可怜了、太可怜了”地叨咕着,嘤嘤嘤地跑开了,留下一个被踹得半死的红景天趴在了地上。
“告诉茶紫宸,他可以建个真理会,我还可以建个真理教呢。再在背后搞小动作,我就弄死他。”
往日谨慎的金蔷雨,在强烈的厌红症的左右下,发出了如此骇人听闻的威胁,不过你别说,这还真吓到了趴地上的男学生。
他望着金蔷雨徐徐离去的背影,心头别说恐怖,简直有阴影了。
“太、太可怕了……得罪这种女人,只有死路一条吧……现在事情也暴露了,继续做下去就是找死,我,我还是拒绝学长的邀请,再也别出现在她面前的好。”
***
“啊,心情好了很多啊。可是奇怪,我怎么突然打人了呢。诶呀,真不淑女讨厌。哦,对了,难道是那个怪癖爆发了。”
行走在路上,金蔷雨自己也觉得自己哪里不对。这才回忆起了那个厌红症。
然而,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后悔也没用。再说了,她也没觉得自己对不起谁。
那小子既然敢收钱陷害自己,那就要承受挨打的风险,这才公平,不是么?
如此想过,金蔷雨的负罪感大大降低,乐颠颠地就跑了。
同时,回过神来,她心中还责怪自己。
可恨啊,本来答应半夏10分钟就回去的,结果好像都过去半个多小时了。
哎呀,半夏不会还在等待自己吧,这可怎么办呢。
想过,金蔷雨不停地自责,加快了脚步。
不过,半夏嘛,当然是事事迁就她的,她不来,他怎么会走呢?
才到枫林晚茶餐厅后院,金蔷雨便看见了半夏,她心中一喜,不知多高兴。不过,在半夏身边,那个梁希伯又陪着了。两个人对着喝茶聊天,脸上皆是愉悦的笑容。
金蔷雨看见,喜笑颜开,忙要开口打招呼。
可是,就在她抬起手的瞬间,某种古怪的感觉让她的手迅速地放下了。
怎么说呢,金蔷雨虽然是站在草丛之后的,她却觉得四周都是眼睛在看着她,尽管她四下打量过,发现绝对无人在身旁。可只要她一扭头,就立刻感觉到后背有人。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说的就是现在这种感觉吧。
天啊,太恐怖了有没有,为什么会觉得这么不安和焦虑的?
为什么会突然有这么一股强烈的不安感的?
好像被洪水般的敌人包围了的感觉。
而在这种压抑的气氛下,金蔷雨再看半夏和梁希伯的微笑,突然觉得感觉不一样了。
她看他们的眼神,总觉得不像是他们本人了,他们的对话好像变成了——
“说来那个金蔷雨,真是一个超级大笨蛋,随随便便就被我骗过了她。她现在还以为你不和她好,只是因为大管家苏德利不让呢,哈哈哈。”
“呵呵,是呢,刚才还和我道歉哭鼻子?小姐好可爱,但是也太轻信别人了。”
“脑子真是简单啊。不过她不这样,我怎么能够和你在一起呢?”
听到这里,金蔷雨惊诧了。
不过她马上用力一挥头,低声道:“不,不,这是多疑症,多疑症。不然离得这么远,我怎么可能知道他们两个在说什么呢?早前梁希伯已经和我解释过了,他和半夏只是普通的好朋友。”
想到这里,金蔷雨努力告诫自己克服这怪症状,大跨步要上前,可是,她才抬起脚,忽而又觉得不妥,还是觉得他们的眼神古怪。
她总觉得就算不是之前的那番内容,他们的谈话也好不到哪里去。
比如可能是——
“喂,你有没有觉得你家小姐很不对劲?好像不是她本人一样?”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和过去的小姐是天壤之别。你说,她会不会换了灵魂?”
“很有可能。现在穿越很流行,以前那么笨的金蔷雨,现在突然变得这么聪明,搞不好是现代人穿越来的。”
“那你有什么想法?难道我们要杀掉她,找到原来的小姐?”
“正有此意,不然我为何带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