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你先走,便是要护着你先逃。”
听他仍有责备,胭脂微气,“少爷可以护着我,为什么我不能回来接应你?”
连枭面上竣冷,“你可知晓多危险?”
“知道。”
两人都知晓对方心思,但却不能体谅。
他要她逃,就是不想让她被抓到,可她却枉费了他的心思。
胭脂回来,是怕他被抓,有马车也好逃走,可他却辜负了她的好意。
两人默然许久,连枭起身,“我去寻吃的。”
身体还未完全站起,便被她伸手环住了脖子,温热的气息吐纳在耳边,“就算以后少爷再让我先走,我也要回来。”
语调带着一丝赌气的意味,又有三分俏皮的挑衅,连枭突然发现自己拿她没办法,拿这种面对生死刚烈不怯,又随时能似水柔情的女子毫无办法。他板着脸道,“再磨,我身子便热了。”
胭脂轻声笑了笑,“下回再大声唬我,我就磨的更久些,反正少爷许诺过,回皇城前不碰我。”
“……”
他又明白一个道理,女人无赖起来,实在是比千军万马更难应对……
69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晚了,我忘记设置存稿箱的时间了,刚才发现……因两人的月国身份已被官兵知晓,一路的钱也无法再取,因此便又改为山路,偶尔遇到山贼,还能从他们手上打劫些银子,倒觉得如此有趣极了。
又行了半月,此时离祁桑国边境已十分近,再过四五个城镇,便到了。
夜幕将落,两人寻了山洞,拾来柴火点燃。连枭去抓飞禽走兽,胭脂也跟在身后。找到河流宰杀时,他倒不如胭脂手巧。
拿了生食回山洞里烤熟,就这么吃,没一点盐,实在是有些难吃。但如今能果腹便不错,倒也不至于吐出来。
胭脂见连枭一直看着自己,忍不住道,“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么?”
连枭说道,“只是见你面色比先前更好了些,明明这半月来东躲西藏,是病了么?”
胭脂摇头,“应当只是因为很开心罢了。”
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对方又如自己一样喜欢着她,自然会欢喜。
吃过了晚饭,睡了片刻,胭脂便觉阴冷,腹中隐约不舒服。早晨起来,就发现自己来了葵水,偏这没有月事带,只好扯了中间的一件衣裳,撕成布块垫着。知会了连枭一声,便往后山去寻了泉水洗干净裙裤,晾晒在石头上。等晒干了,穿回身上往山洞走。
昨日还红润的面庞今日看来,又染了一丝苍白,无端生了病色出来,连肚子都有些鼓胀。连枭没想过女子来葵水时会这般难受,“休息几日再走。”
胭脂痛得眉头直皱,也只好点头。
在山洞里睡得迷糊,醒来时,连枭已不知从哪弄来一身衣裳,连女子的月事带也有。
胭脂枕在他铺下的衣裳上,问道,“少爷,你这是去做飞贼了么?不过……”她笑了笑道,“你认得这东西?”
“是跟山下的农户讨的。”
听见他这么淡然的说这句话,胭脂心底蒸腾起丝丝难过。银子用完后,能当的都当了,如今让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人去跟别人讨东西。
连枭见她噤声,知晓她在想什么,摸了摸她有些微凉的额头,“拿得起放得下,才是真丈夫。况且,那些农户也极好说话,并没为难什么。”
胭脂应声,又握了他的手,贴在脸颊上,“嗯。”
休息了四五日,连枭便见胭脂又恢复如常,之前的柔弱易折似乎只是错觉。
这几日在小镇已听不见有追兵的动静,因各州府都发放了画像,两人在镇上打探了附近的路,就往山路去,并不多留。
今日上了山道,已经是午时。按理说,这种山路一般只有砍柴人和猎户经过,但他们却看见有七八人也上了山,远远走在他们后面。起先连枭以为是乔装的追兵,但是见他们似乎也在刻意保持距离,并不愿太接近,才放下警惕。
胭脂也注意到后头的人,即便没有恶意,担惊受怕的多了,也不想太过接触成群的人,“少爷,我们寻个地方歇下,让他们走前头吧。”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感觉总是让人不安。
连枭点头,用匕首斩断右边的灌木,携着胭脂进去。为了避免对方会因看不见他们而产生恶意,并没有走太远,若是往这边看来,虽是坐着,还是能见到他们的。
很快便听见那行人的脚步声,依稀还有声响。
“方才那两人去了何处?怎的一路都没见到了。”
“这条路农户说走的人少,他们本就奇怪,公子还是小心些,以防有诈。”
“待会若再见到,还是杀了罢,这山林中藏两具尸首也容易。”
“四弟用弓箭杀了,别人见到,也会以为是猎户误杀了人。”
连枭一顿,这些人并非普通人,而且脚步声里,还夹着兵器声。若是对方有弓箭,就算他们现在要跑也难。直接正面相对的话,对方底细又不知晓,语气浑厚有力,应该个个都是练家子。但现在他们的位置很容易被看见,一旦看见,便危险了。
他看了看胭脂,也是蹙眉。似乎是视线灼热,胭脂也抬头向他看去。这一看,目光便交汇在一起。
那八人已没再说话,这山林便显得特别安静,可不多久,就听见有男女的喘息声。八人都已是成年男子,这声音只是隐约听见,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从那灌木看去,只见两具衣衫凌乱的身体交缠在一起,众人隐晦一笑。
走得远些,一人才道,“原来是私会的男女,无怪乎要进这山林里。”
“那我们可是有成人之美了。”
众人笑笑,忽然一人顿了步子,蹙眉,“若是普通百姓,身上会带刀子么?方才那灌木,分明是被利器斩断的。”
“可私会的话,带些东西除去杂草荆棘,也不奇怪。”
“方才那男子的背影,似乎十分眼熟……我与他交战多次,可他分明已死……”
为首一人思量片刻,“以防万一,回去杀了。”
众人疾步回到原地,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连枭和胭脂并未下山,当地州府的士兵虽然不多,但也是人多势众,硬闯不得,只能仍是走山道。只是无路的山十分难走,后头的人又不知是否会追来,走得急了,身上也被勾破了许多地方。
终于翻过了山头,见山脚处炊烟袅袅,两人又不能生火觅食,便往那边的村庄去了。
两人身上已无可给的东西,唯独剩下一支修补好的玉簪子,胭脂也不愿拿去换银子。所幸农户性情淳朴,倒是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一顿饭。粗茶淡饭,却是人情满满。
农户要留他们过夜,两人婉拒了,若是那些人穷凶极恶,将这些百姓连累,也不是他们所愿看到的,因此继续赶路。
明日便能到月国边城,在邻城稍微打探消息,便打听出边城守备比起之前来更加森严,而且那通缉画像就贴在城门上,分外醒目。
胭脂探听到消息,暂时也没个对策。若身上还有银子,那跟人买两个身份来也是可以的,可惜她身上一个铜板也没。
折回树林,却没看到连枭。却见那地上的落叶依稀粘着血迹,俯身用手指抹了,还未凝结。她惊的起了身,后背已被什么坚硬的利刃抵住,她立刻僵住不动。
“你就是这几日跟连枭一起的女人吧?”
他的话刚落,又听见另一个声音,“先别杀她,拿她做诱饵。”
“像他那样的人,又中了一箭,怎么可能回来救个女人。”
“那就杀了她。”
胭脂听得心中一紧,她离开后,连枭被人埋伏还受了伤?这些人……是那日的八人?但只有两个人在,那六人全去追他了?而且这些人分明是认得连枭的。她冷静下来,问道,“诸位是何人?总要让我死个明白。”
一人缓缓走到她面前,看见她的脸时,微微惊艳片刻,转而又是满目乖戾,“我本是青国高高在上的三皇子,如今却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祁桑国狗皇帝要灭我皇族,我好不容易脱逃到月国,却不想仍有死士又将我们逼到这边境。这全拜连家所赐,全因为祁桑国!你要怪,就怪你跟了连枭吧。”
胭脂一顿,脑中飞快转了数圈。再看他,目已无惧色,轻笑道,“若你真是三皇子,那你应当知道,当初在两国开战时,有人曾为你们送去祁桑国领兵大将行军布阵的详细册子。”
三皇子着实一愣,“你、你怎么知道?”
胭脂嗤笑道,“因为写那册子的人,是我。”
“你?”三皇子狐疑看她,默了说道,“那册子上梅花印记有几瓣?”
胭脂凝眸看他,缓声道,“三皇子犯不着这么试探我,那册子除了字,什么也没有,更别说梅花印记了。这种事若让人知道,可是要掉脑袋的,我又怎么会让人抓到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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