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布?”明玉皱眉问道。
徐夫人把布料小心的放了回去,伸手点了点明玉的脑袋,笑道:“小傻瓜,这是麻布,买不起棉布的穷人,只能买麻布做衣服,也有不少人买回去做鞋面。虽然便宜,但买的人多,走量的话赚的也不少。”
明玉讪讪然笑了,她想起来了,在天水那间小吃店里,店小二扔给她当被子盖的麻袋,摸起来就是这个手感。看到架子上层放的一卷布,外面用棉布罩住了,只在口处露出了一截亮黄色,布上还印着花纹,明玉笑道:“这个是丝绸吧!”
徐夫人哭笑不得,又点了下明玉的脑袋,“傻丫头,这是缎子,虽然世人常说绸缎绸缎,但绸和缎是两样布料,绸料摸起来软,也没有这么亮,缎子摸起来硬,颜色也鲜亮,不如绸料值钱,就是绸料,缎子,细分起来每样都不下十种。”
明玉没想到光是一个简单的布料,里面就有这么大的名堂,一整天的时间都跟着徐夫人在库房里,学习辨别各种布料,记下了布料的优劣和用途。明玉心里清楚,还不知道今后会怎么样,难保有嫁不出去,或者被人嫌弃挑三拣四的那一天,这两个铺子便是父母留给她安身立命的本钱。作为东家,单指望掌柜和账房,迟早被坑的血本无归,哥哥虽然疼她,可几年十几年后,徐明烨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妻儿,即便他愿意继续照顾妹妹,也不见得未来的嫂子不会有意见。她只能自己好好学着经营,日后即便真有被人嫌弃的那一天,她也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吃饭。
直到太阳西垂,徐夫人才带着明玉回家,对于女儿的勤敏和认真,她是相当满意的,有时候徐夫人也觉得奇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正是活泼烂漫的时候,很难静下心来去学个东西,明玉却完全不像个小孩子,沉稳安静的叫人发指。想到女儿嫁到侯府,在鬼门关转悠了几圈,才变成了这样,徐夫人心里就一阵心疼。
“不急,慢慢学,等过上一年两年,你就都上手了。”徐夫人笑道,“另外那间铺子,卖香烛纸笔的,我从前没做过这生意,想先把这个铺子继续就这么开着,要是这边布料卖的好,就把那边的铺子也都改成布料生意。”
明玉笑着点头,“我听娘的。”
等到了家,吃过晚饭,梨香去帮刘妈妈到灶房洗碗,明玉借口自己累了,躲到屋里关上了门,带着有些濡湿的手,掏出了袖中司马宏塞给她的东西,是一个叠的整整齐齐的硬纸条。借着烛光,明玉展开了纸条,上面写着几个字,“明日卯时城隍庙西墙见。”
字写的张扬大气,与和离书的字迹一模一样,绝对出自司马宏的手笔。明玉心中一通狂汗,这整的跟地下党接头似的。
这会上,门外响起了梨香的脚步声,明玉连忙把纸条塞到了枕头底下,心里舀不定主意要不要出去见这一面。
按说她已经和司马宏和离了,以后司马宏是生是死,是富贵还是落魄,都与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可明玉狠不下这个心来,她觉得他可怜,对当年他挺身而出守住天水,感到感激。想来想去,明玉心里乱糟糟的,最后重重出了口气,躺到床上拉下被子蒙住了头,决定就当今日没收到过这个纸条,也没见过司马宏。
梨香进门后,看了眼床上裹的跟条蚕蛹似的明玉,奇怪的问道:“小姐,今天怎么睡这么早?”
明玉躲在被子底下哼哼,“我累了,困!”
梨香也不再多说话,轻手轻脚的收拾起了床铺,待收拾到床下的一个小木匣子,梨香轻声叫了一声:“哎哟,小姐快看,这两个镯子还在这呢!”
明玉推开被子,坐起身子看过去,梨香手里的木匣子里,两只莹润如一汪鸀水的镯子,在烛光下散发着美丽的光晕。
当年她们回到江南,侯府老太太赏给她的两个翡翠镯子便被明玉忘到了脑后,扔给梨香让她收起来了,对于这些梨香舀命保下来的财物,明玉心里实在喜欢不起来,东西再值钱,也没有人命金贵,索性由着这些东西放在角落里落灰。
“小姐,这怎么处置啊?”梨香问道。
明玉心咚咚跳了起来,脸上却是若无其事,打了个哈欠说道:“我们去还给侯府好了,本来就不是我们的东西。”
第二日一早,明玉就带着梨香抱着个木匣子出门了,恰好碰上起了大早读书的徐明烨。徐明烨狐疑的看着明玉,这丫头素日只要没事就睡的跟个小猪一般,今日怎么起这么早。
“哎,站住,干什么去啊?”(欢迎您来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142章见面
明玉心虚的转过头,梨香低着头,压根不敢看徐明烨。
“我……出去一趟。”明玉说的含含糊糊,耳朵都支愣着动了动。
徐明烨站在屋檐下,居高临下的看着妹妹,心里恨铁不成钢,哎哟,他这个傻妹子啊,心虚成这样,只差没在脑门上写上“我要瞒着你们出门做坏事”了!
“出去干什么?”徐明烨抱胸靠在廊柱上,眯着眼睛问道。
明玉哼哼了两声,他管这么多干什么?“我去买些胭脂水粉。”明玉很快就说的理直气壮了。
“胭脂水粉?”徐明烨怀疑的看着明玉,“你好像没怎么用过这些东西吧?”
明玉忍不住嘟囔,“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我现在开始用不行?我去一会就回来。”她就是把这镯子还给司马宏,不然放在她这里,总觉得好像没跟侯府断干净,像是占了人家的钱财便宜似的。
徐明烨从鼻孔里哼了一声,看着明玉带着梨香从新开的大门走了出去。没过一会,他也跟着走了出去。
明玉出门问街道上卖菜的大娘打听了下,城隍庙就离徐家两条街远的地方,不少摆摊卖小吃点心的,胭脂水粉头花首饰的,很是热闹。
明玉谢过了大娘,就带着梨香往城隍庙走。梨香忍不住问道:“小姐,你怎么不跟少爷说实话啊?让少爷领咱们过去,不是更好?”
“我……不想说!”明玉闷闷的说道,低头快步走着。她的亲人尽力保护她,想尽一切办法护着她,就是想让她和侯府不再有任何瓜葛,如果说是去送镯子。徐明烨一定不会让她出面。她能在外人面前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骗人,可对自己的亲人撒谎,明玉心中涌起了浓浓的愧疚感。
反正今日交还了镯子,所有事情都彻底了断了。她总是想起司马宏跪在地上哭的可怜模样,和离那日仓皇离去,而司马宏就要回西北了。她想跟他认真道个别。感谢他在天水时的挺身而出。
梨香一愣,没想到明玉给了她这么“无赖”的回答,立刻快走跟了上去。
太阳已经升了起来,早起第一波来城隍庙上香的香客已经散去。城隍庙周围除了摆摊的小生意人,行人并不多,明玉带着梨香直直的往西墙走。西边是条安静的巷子,明玉一眼就看到等待在那里的司马宏。让梨香等在一旁,明玉一个人走了过去。
瞧见明玉。司马宏愣了下,随即咧嘴笑了起来,激动的上前,小心翼翼的说道:“你来了?我……我以为你不会来的。”
明玉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尴尬的笑了笑,问道:“太太身体还好吧?”
司马宏连忙点头,笑道:“太太很好。前几日搬去皇上赐给我们的新宅了,就是离外祖父家有些远。母亲看望外祖父有些不方便。”
在司马宏说话的时候,明玉也在端详着他,这是这段时间来,她第一次认认真真的打量司马宏。
早晨的阳光越过城隍庙的墙照了过来,落在司马宏英俊的脸上,比起之前白皙,略带婴儿肥的宝二公子,现在的司马宏消瘦了很多,也黑了不少,眉形极好看,遗传了苗氏的柳叶眉,给他阳刚的脸上增添了一分柔和,宽肩阔背,身形矫健有力。听说他本来就是个武艺好手,如今在军营里历练了这么久,想必更上一层楼了。
也许是在军营里待的时间久了,即便是他随便的站在那里,也是挺胸收腹,身形站的笔直,自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凌厉气势。倘若不是穿着一身华贵的锦袍,很难将他同两年前高贵尊荣,嘻嘻哈哈没个正形的侯府公子联系起来。
“为什么非得回去呢?”明玉注视了他半晌,忍不住问道。
只有经历过生死,才能明白生命的可贵,要一个人死很容易,鞑子攻占天水时,死在刀剑下,死在鞑子铁蹄下的人,不计其数。想到那些惨烈的景象,明玉都会暗自庆幸自己还活着,还能和亲人团聚在一起。
司马宏从惨烈的战场回来,不缺胳膊少腿,已经是万幸了。
“我……”司马宏愣了下,随即笑了起来,黑亮的眼睛在阳光下闪耀着光彩,盯着明玉问道:“你不想让我走?”
明玉有些气闷,耐着性子认真和他说道:“二爷,太太已经没了侯爷和大少爷了,您总得为您的母亲考虑考虑,她若是再失去您,怕是也活不下去了。”
司马宏摇了摇头,背靠到了城隍庙的墙上,笑道:“人都有一死的……我家被鞑子占了,房子被鞑子烧了,父亲也死在鞑子手里,我却像个乌龟一样缩在京城过平安日子……我做不到……我祖父的墓还在天水,我祖母父亲大哥却葬在了京城。只要我还活着,总有一天,我要打回天水,把他们和祖父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