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一切都会如莫安所说,也许沈陌会一辈子装作没有这个记忆,成为莫安心里永远干净懂事的姑娘,然而这只是也许,这所有的也许在两年后莫安拉着沈陌郑重地说要告诉她一个消息的时候便在顷刻间轰然崩塌。
因为莫安说:“我怀孕了。”
第六章 陌生人
“阿陌,这是有个小弟弟,你喜不喜欢?”莫安轻轻地把沈陌的手贴上她尚平的肚子,脸上泛满母爱的柔光,灼灼地看着她。
沈陌已经不想去问为什么她这么确定是个男孩,她只知道莫安在等自己的一句“喜欢”。
“嗯。”脸上扬起淡淡地一丝笑,对于莫安,她可以没有底线,但却做不到大声说喜欢,特别是当知道孩子的父亲便是容四的时候。
“容四他会对我们好,阿陌,日后你便能像别的小姑娘一样有漂亮的衣鞋。”
看着莫安眼里的期待,那里藏着真实的欣慰,沈陌恍然,原来两年真的可以让人忘了一切,甚至是女子被抢占的耻辱,可为什么至今八年,每当看到容越那张日渐趋近的脸,那句“下辈子要选第三个”仍在眼前?
“安姨,你们要成亲了吗?”
此话一出,头上立刻被莫安狠敲一把,她捂着吃痛的脑袋斜着眼睛瞥见莫安笑得一脸幸福,瞥见她佯装斥责自己说“小姑娘不正经”。但最后却亲着她的脸蛋说因为孩子,婚期就在这几日。
第二日,沈陌在伙房神游了整整一天,最终还是决定去找容越。
两年的时间让容越愈发地成熟俊秀,也让姜素衣愈发地娇美迷人,甚至古不拘都变了,他会沉浸于药材之间然后抬起头笑着对姜素衣说“这个养颜”。
然而对于他们,最起码是容越来说,沈陌就是容府一个不变的小婢女,六岁如此,八岁也一样。
所以听到他们三人的嬉笑声时,沈陌在厅堂外徘徊了一遍又一遍。知道躲在树后亲眼看见姜素衣和古不拘离去她才抿紧唇行至门口,弱弱地叫一声“少爷”。
“你过来,帮我把这个告示抄写十遍,明日急用。”不等沈陌开口,容越甚至连头也没有抬,吩咐完便径自埋头桌案。
沈陌敢肯定他不知道来人是自己,因为两年来,除了玉笛之外,容越没容许她碰过任何其他东西。她本可以大声告诉他说“少爷我是沈陌”,她本可以跟他讲自己来的目的,但结果却是安静地坐下来按照他的字迹描绘着一撇一捺。
“你怎么会在这里?”
果然,容越询问疑虑的眼神证实了沈陌的猜想,她了然垂眉,站起来行礼解释道:“是少爷吩咐奴婢抄写告示。”
“我的书童呢?”容越眯着眼睛拿过她手上的宣纸。
看着容越的眼神由无奈到怀疑,再由怀疑变为惊讶,沈陌突然觉得要不是莫安的消息,今天应该是个很好的日子,却还是带着耐心道:“奴婢不知。”
“你怎会写我的字?”容越成了问这句话的第一人。
沈陌料到他会这样问,却没料到他会激动地抓着自己的手,要知道这是一双下人的手,要知道眼前的是高贵的容少爷,沈陌愣愣地看着这双近在咫尺的眼睛,眼前的深邃让她顿时失了言语。
看着沈陌的神情,容越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忙放开她,“日后你便留在这里,每日给我拟稿定示。”一句话定人归宿,这便是容越独有的强势。而沈陌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纵容,直到多年后,她纵容到失去自我。
“可是我原来在伙房……”
“不必再去了,今晚抄完十遍便住隔壁厢房,近日宁城有一大半事务会落在容府,你要记住随叫随到。”
莫安找过来的时候正好听到这句话,她战战兢兢地向容越道歉说“阿陌不懂事少爷不要放在心上”。
容越盯着莫安似乎是想了很久才记起沈陌是跟在莫安身边长大的,却只是淡淡地一句“你去帮她把行李搬过来”便再无其他。
沈陌张张嘴想说着什么,可是最终还是放弃,她来见容越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她不想打扰莫安生活的想法已经实现了,此刻的她想对莫安说“看,其实我也有能力照顾你,养活自己”。她怕说出来莫安会为难,而这份为难,即使是日后涉及到自己的贞洁,沈陌也没给过莫安一分一毫。
莫安就这样走进了一个男人的怀抱,沈陌也整日与笔墨为伍,穿着莫安不时送来的衣鞋,沈陌看着眼前的容越不禁迷惑,为什么同是上帝给她开的窗,她能猜透莫安,却从来猜不透容越。
其实她早该明白,容越把她留在书房,并不是因为她是沈陌,而是因为他讨厌的东西里除了没用的下人,便是书写,像上一世的情况似乎永远也不会发生。
容越在书房越来越依赖沈陌,凡需他书写的东西,代笔的永远是沈陌,他甚至不管沈陌还是个八岁大的孩子,好几次硬性地逼着让她从早写到晚,甚至到后来,他看某本书的字体不顺眼,便把沈陌叫过来从头抄至尾,而沈陌的纵容更让他对自己的肆无忌惮毫无察觉。
一切都变得那么顺其自然,沈陌什么时候变成容越的跟班她已不记得了,或者不能说是跟班,只是偶尔出入容府的商行和铺子的时候会把她带上,原因很简单,沈陌是他的书写工具。除此之外,容越心安理得,沈陌已经习惯不去多想。
“容少爷!”
“容少爷!”……
其实沈陌很享受这种跟在容越身后受众人崇敬的感觉,即使自己穿着别扭的男装,即使自己只是一个附属,但至少证明她所在乎的人是闪亮的,这种想法就像是别人在夸赞一棵植物,然后那棵植物是在自家长大的。
她像前世一样,微笑地扬起下巴,那是一种自豪。后来,有人告诉她,那仅仅只是自豪,再无其他,她便信了。
所以想着这些,她才会在被一匹急速经过的马引起的惊慌中失足绊倒了身子,摔倒的过程中好像碰到了容越的手,当她着地时猛然抬头,还好,容越站在那里安然无恙。她这才感觉到被摔得吃痛的屁股,呲着牙拍拍手爬起来,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双坚定又不失倔强的眼眸,而这双眼眸的主人是一个衣缕破旧的十几岁少年,他正定定地看着容越
“交出来!”容越的声音带着特有的威严,这种威严沈陌太熟悉,他被侵犯了,他恼羞成怒了。
然而眼前的少年却似是毫无察觉,“交什么?”
“劝你莫要耍小聪明,速速把我的钱袋交出来!”
容越的钱袋?不是在自己身上?沈陌摸摸自己的腰际,果真不见!她不由得看向眼前可能偷盗的陌生人。
“容少爷的东西你也敢要?”
“臭小子,交出来吧,容少爷说不定能开恩免你见官。”……
在宁城,永远不要低估了容府的影响力,容越的简单两句话就这样变成了铁铮铮的事实,所有围观的民众都开始在容越面前显示自己的好心和判断力,所以在这个时候少年的一句“反正我没拿”显得是那样的刺耳。
“沈陌,搜。”
在那个时候“搜身”这个词是可以发生的,特别是从容越口中说出的,所以在所有人都认同的情况下显然沈陌做出了非常愚蠢的举动。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她只知道看到眼前这个衣着破旧的少年,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当时二十岁的沈越会向十一岁的陈晓陌伸出温暖的手,怪不得从来没见过沈越的父母,她悲哀地现在才发现,沈越也定是个孤儿。
他之于她,就想现在沈陌之于这个少年,有一种感情,叫做同病相怜!
当时陈晓陌也是在用这样的倔强坚定维护自己的东西,沈越称之为底线,所以现在的沈陌,决不允许这种底线被人踩在脚下,即使是容越也不行。所以她在拉着少年往人群外跑的时候同样倔强地看了一眼容越,这一眼,不知道容越记住了多少,反正被一旁的少年深深地映入眼底。
若是沈陌的想法不那么特别,转变不那么突然,也许她带不走那个全民认知偷了容府少爷钱袋的人,若是容越当时说了句“拦下他们”,沈陌根本跑不远。然而容越什么都没做,多年后有人提及,刚毅成功的容越竟然说了两个字:后悔。
沈陌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脑袋里满是容越呆立的场景,所以也丝毫没有察觉到旁边人的顺从,她只想跑得远一点,再远一点,似乎这样便可以甩开容越脸上的不可思议,最终在一个小巷子里停下的时候,她甩开那人的手匀着窒息前的最后一口气。
“你相信我?”
听到了意料之中的问题,沈陌突然笑了起来,笑得阳光灿烂,笑得天地失色,她敢肯定这是她穿越八年来笑得最欢的一次,就在这个穷困的陌生人面前,就在触及容越的底线之后。
半晌,沈陌才抬起头来,感激地看着这个知趣不打扰自己的少年,“我喜欢你的眼睛。”沈陌说话的神态,任谁也不会怀疑她话中的真实性。
“保护好你眼里的坚强和倔强,否则,我会后悔。”此刻的沈陌像是被沈越附了身,她完全在以一种长辈的姿态在教育着像陈晓陌一样有尊严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