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不归愣了一下,“还要上台说话,宋处他们也要说?不会还要拍照吧?我穿这么休闲合适吗?”
蒋行之走了过来,被胡不归的话逗笑了,“我们处里原本不用出面,但赵局说需要一个人发言,老孙不仅是特殊事务处的人,还跟玄门有关系,由他发言最合适。”
胡不归想不通,问:“为什么?”
蒋行之神秘一笑,“自己想。”说完,和服务员沟通停车问题。
胡不归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有什么秘密?
季蓁轻笑一声,为胡不归解惑:“孙哥发言,不仅普通人能看到,玄门的人也会看到。普通人会相信孙哥说的话,但是玄门人会由此知道案件和玄门有关,知道政府是什么态度,虽然案子都推到谈荣头上,不过他本来就不无辜,但不代表就放过背后的人。”
胡不归懂了,撇着嘴,知道是蒋行之逗他了。
夭苏已经隐形,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姜半夏是准备戴上一顶帽子的,可是小祖宗发脾气,说什么也不愿被遮挡视野,没办法,姜半夏只能紧紧跟着大家,和其他人保持距离。
记者发布会在酒店顶层,而同学聚会在三楼,酒店门口,季蓁叮嘱姜半夏几句,和宋燚说了声以后,独自一人去了三楼。
宋燚等她走后,带着几人坐电梯到顶层。
顶层是一个足足有篮球场那么大的厅子,赵局就站在门口,和几个人聊天,笑的嘴半天都没合拢。见宋燚他们到了,朝几人走来。
“宋燚啊,等你老半天了,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李局长、这是陈科长,这是万江传媒的老总裴总。”
蒋行之在宋燚的示意下,带着其他人绕过赵局,找处偏僻的地方坐下。
姜半夏有些拘束,问:“就留宋处一个人在那啊?”
孙汉游无所谓道:“那里都是官,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别紧张,今天的重点不在我们身上。”
案子虽然是他们破的,但依赵局的性子,功劳肯定要牢牢抓到手里,他们也就是一笔带过的存在。
这边季蓁踩点赶到包厢,推开门,就看见六男七女,包括前几天见的陈明也在。
坐在最中间气宇不凡的男子在季蓁进门后,就直勾勾的盯着她,季蓁看了他一眼,认出了对方,董鸿飞。
桌前的一名面容姣好的女人走了过来,拉起季蓁的手道:“几年不见,季蓁你可是女大十八变啊,谁能想到高中时候的小黑鸭现在居然变成白天鹅了,瞧这皮肤,我每个月花上万的保养也比不上。”
女人把季蓁拉到董鸿飞旁边坐下,寒暄几句后坐回自己的在位置。
其他人对视了一眼,开始你一句我一句的夸季蓁。
季蓁原以为一进门就会遇到攀比工作、攀比对象、甚至攀比存款的情况,谁能想到会被组团夸赞。昨晚姜半夏还告诉她如果遇到那种明夸暗贬的,不用客气,能怎么打脸就怎么打脸。
可是现在这种明里夸暗里也夸的情况她该怎么办,夸回去?问题是她人都认不全啦。
董鸿飞似乎似看出季蓁的不自在,手一抬,其他人就不说话了。
“让服务员上菜吧。”
陈明得令,去门口跟服务员说了一声。
季蓁瞬间明白了,这些人嘴里夸她,其实是在讨好董鸿飞。所谓的高中同学群,其实就是一个人际圈,而董鸿飞是这个圈子里的老大。
她被误会和董鸿飞有交情,自然会被这些人巴结。
季蓁觉得好笑,要是他们知道自己其实和董鸿飞清清白白,除了同学关系,其他关系都没有的时候,会不会对今天的夸赞感到懊恼。
季蓁想起高中时代。因为是孤儿,她买不起新衣服,连校服都买不起。她不愿意增加院长妈妈的负担,从毕业的学生买来二手校服。也因此被同学嘲笑孤立。不知道什么时候,学校流传她和董鸿飞的绯闻,可能是顾及董鸿飞,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欺负她了。
想到这里,季蓁看向董鸿飞,虽然不知道绯闻怎么传来的,但是她还是受了对方的恩惠。当董鸿飞看着她的时候,季蓁眼含感激,对他点头致谢。谢他高中时没有理那些绯闻,让她得以喘息。
董鸿飞眼神一闪,没有说话。
这顿饭吃了足足两个小时,期间喝酒聊天做游戏,气氛搞得火热,季蓁被劝了好几杯酒,有些微醺。
看着其他人的玩闹,季蓁心里很是佩服这些人,不是所有人都能把讨好奉承做的不留痕迹,做的让人既舒心又认同的。
一顿饭吃下来,季蓁不仅知道了所有人的现状,更知道董鸿飞有多么厉害。
这就是社交的厉害了,明着聊天,暗里给董鸿飞刷好感,如果季蓁是其他女人,可能已经在亲友团的言语中对董鸿飞动心了。
可惜季蓁是个坚定的人,对董鸿飞不感冒,甚至一边听亲友团夸,一边想董鸿飞个子不如宋燚,身材不如宋燚,声音也没他好听。想了一会儿,她就惊了,为什么要把两人对比。
一时间尴尬的脸通红,其他人还以为她是害羞了呢,还起哄。
九点多一点,季蓁就请辞了,董鸿飞看了下时间,说,“今天聚会就到这里吧,你们先回去,我还有事和季蓁说。”
其他人露出我懂得的表情,纷纷离开,给他两腾地方。
等所有都离开后,季蓁问:“到底有什么事?”
董鸿飞面色纠结,良久才道:“这件事我左思右想,觉得现在该把实情告诉你了。”
季蓁心里有些不安,问:“什么事?”
第64章
董鸿飞深吸一口气, 道:“你还记得高中献血的事吗?”
季蓁回忆一番,有印象,便说:“记得, 当时老师说你出了车祸,医院血库血不够, 让我们献血,我血型适合,便一道去了。”
董鸿飞眼神挣扎, 好半天才开口:“我等下说的话都是真的, 你不要误会我是疯子。”
季蓁一愣。
董鸿飞喝了一口水, 酝酿半天情绪, 道:“其实我并不是因为出车祸需要献血, 而是因为病。”
“从出生, 我就得了一种怪病,不管吃多少补品, 身体就像漏斗一样兜不住,反而越来越虚弱, 后来我爷爷找了高人,发现是血的问题, 便要求我三天两头输血换血,这才让我活到成年。”
董鸿飞苦笑, “原以为我一辈子都要这样靠别人的血活着, 没想到峰回路转。”
他看着季蓁道:“医生从献的血里抽了一袋输给我, 不消半刻, 我的身体便恢复正常。”
季蓁拧着眉,道:“拿的血是我献的?后来又要我们献血是因为发现我的血有用?”
“……对。”董鸿飞脸色涨红,有些羞愧,道:“发现你的血有用后,怕独独找你一人会惹来麻烦,爷爷就又组织了一次献血,也正是因为这次献血,我的怪病彻底好了。”
因为最近的案子,季蓁对血有些敏感,她问:“你家只有你有这种怪病?”
“对。”董鸿飞叹了口气,“我母亲生我的时候难产,生下我她便去世了。爷爷猜测这种怪病是娘胎里带来的,但是谁也不知道母亲遇到过什么。我父母很恩爱,母亲死后,父亲也没有再婚,这么多年为了这个病忧心忡忡,要不是爷爷拦着,我爸怕是当年就没忍住朝你跪谢了。”
说到这,董鸿飞有些难为情,“你救了我一命,董家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但是那时候董家内部出了事,爷爷怕我痊愈的事被别人知道惹来麻烦,便以治疗为借口送我去国外。因为怕走漏风声,所以不曾联系你,不过离开之前,我告诉我的朋友让他们多多照顾你。”
这时候季蓁才明白高中时期的绯闻怎么传出来的了,怕是那些朋友误会了董鸿飞的意思,想到此,季蓁说:“我的血有什么奇特之处吗?”
董鸿飞露出严肃的神情,道:“这正是我找你当面说的原因。当年我的病好后,你献的血还剩一点点,爷爷找可靠的人帮忙分析。”说到这里,董鸿飞赶忙解释,“你别误会,我们不是想对你做什么,只是好奇我的病怎么好的。”
好奇心人人都有,季蓁明白,让他继续说。
董鸿飞接着道:“实验室存有我得怪病时的血液,他们把我两的血混合,才发现我这么多年得的怪病是什么了。我的血液里有细菌般大小的红色虫子,你的血似乎有什么诱惑力,那些虫子争先恐后的吸取,最后活活被撑死了。”
董鸿飞自嘲道:“谁能想到,折磨我快二十年的虫子,最后会被撑死。”
红色虫子吸食董鸿飞的血液能量那么多年都没事,独独被她几滴血撑死,太荒唐了。
季蓁也觉得荒唐,她的血是灵丹妙药还是断肠□□啊。
正当她胡思乱想之际,董鸿飞又说:“我们发现你的血液似乎有一种奇怪的能量,实验室把你的血稀释好多份,在动物植物身上做实验,最后发现动物越来越精神,越来越有灵气,而植物长势越来越好,那个时候爷爷停下了一切实验,让参与的人保密。”
听到这些,季蓁冷汗都要下来了,不管董鸿飞有什么目的,说的是不是真的,只要他们对外说出这件事,就有无数人想抓到她验证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