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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朵白莲花》作者:醉梦凡尘
文案
自打入赘给天下第一女中恶霸,白莲仙君便认了天下第一吃软饭的这一美名。守着一个出身尊贵被奉为仙界战神又脾气急躁的悍妻,他这个出身寒微的小男人想不软都不行啊……
然而战神也有落难之时。没了顶门立户的当家人,吃软饭的白莲仙君不得不展露文治武功,带好皮孩子的同时调丨教调丨教失忆的妻子,解决解决危及他饭碗的情敌们。可是,小怪易打boss难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哪儿是那么易得?
本书男主是个很有节操←_←的仙君,男配一是个没人品、没三观、没下限的xx(词穷故放代号),男配二是个酷炫狂霸拽的野心家,女主前半部分是个病得不轻的废物,后半部分霸气侧漏有,大杀四方有,贤良淑德有,各种女神气质都有←_←。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血奴/摩柯/严厉 ┃ 配角:白莲仙君,凌柯,迦昱,无照,霄霜,华严,明亮等等。 ┃ 其它:牛鬼蛇神大乱斗。
第一章
这日血奴睡得正香,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她迷迷糊糊睁眼,见一个陌生男人站在她床前。
俊美如天人的男人身无寸缕,细密绵长的头发拢在身前,稍稍遮挡春光,发梢参差不齐,似乎原本头发更长,被随意裁剪过。黝黑如墨的头发衬得他肌肤透着病态的苍白,面色更是白得像纸,眉心点的红痣血一样艳丽,让他面容透出难以名状的风情。
男人生的高挑,肩宽腰细腿又长,虽然看着有些病弱,也不甚影响阳刚健美的男子气。显然,他有副极其养眼的皮囊,就连他胯下那坨东西,咳,也非常耐看。
飞快审视之后血奴的目光回到他脸上,这才注意到,他一脸惊慌失措的样子。
敲门声越发响亮,有人扯着嗓门叫道:“小姐您快醒醒,出事了!”
血奴闻听打个激灵,怎么这不是做梦啊?眼前这个男人是个什么鸟!没等她反应过来,男人已经飞快跳到床上,骑到她身上,用一根冰凉尖锐的物事抵住她颈上血脉。
血奴原本是侧身躺着,男人骑住她大腿倾身一压,她就变成趴着了。
血奴体热,睡觉的时候尤其火力旺,所以不管冬夏,上身一向都是穿一件薄薄的兜衣,从不须盖被子。裸露的后背紧贴着男人宽阔坚实的胸膛,血奴察觉到,他身上冰凉冰凉的,手和身体都在簌簌发抖,喘息和心跳也急促紊乱。
血奴的脖子感到刺痛,未免压制她的男人过于害怕,失手酿成无法抢救的惨剧,她立刻朝着上了栓的房门吼道:“大白天扰人清梦,是谁在作死!”
敲门声立刻停了,她身上的男人也狠狠抖了一下。
少顷,有人干咳一声回话道:“小姐您别恼,属下是看守人圈的精细鬼。适才清点猎物时,发现少了一个人,唯恐他是假扮猎物混进来的奸细,企图对陛下不利,属下正在全力搜查。”
血奴心思急转,男人把嘴贴到她耳畔,悄声说道:“我不是奸细。我是南瞻部洲莲花县莲花乡莲花屯的说书人,我姓白,叫莲花。女神仙你行行好,救我一命!”
白莲花?凡人的名字还真稀奇古怪。
被他冰凉的气息拂在耳鬓上,血奴顿时血气上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感觉他握锐物的手抖得更厉害,也更用力了,血奴轻推他手腕,朝精细鬼没好气道:“走了人你不快去搜,倒来我这里?”
“小姐这里离人圈最近,可别是您忘了栓门,您又嗜睡,不知他闯进屋里,藏在什么地方了。您如今手无缚鸡之力,但凡遇见有点修为……”
精细鬼果然不愧他的名字,血奴暗赞一声,嘴上打断他道:“今日我记性好,闩了门。你快带人去别处搜。”
“您还是开门让属下仔细搜一搜,比较保险。”
精细鬼的坚持让血奴迟疑一刹,随即她脖子被抵得更痛了,于是再度吼道:“保险你大爷的,我屋里拢共这么屁股大点地方,连只老鼠都藏不住,你当我眼瞎么?给老子滚!”
精细鬼急忙应一声,带着人脚步纷乱地走远了。
血奴正动心思,白莲花在她耳边舒了口气,小声评价道:“没见过你这么粗鲁的女人。”
“人都走了,你该放心了。”血奴被压得很不舒服,小幅度地动了动身子。
“多谢女神仙救命。”白莲花语气怪异道:“只是我没力气了。”
感觉颈上的刺痛轻了一些,血奴心说这厮只怕真吓软了,等他缓过劲儿来,必定要绑住她手脚堵住她嘴,把她当做人质挟持,搞不好还色胆包天兽性大发,把她摁倒强上。
血奴肯配合白莲花可不是因为怕死,送上门的活物她不玩岂非可惜?
趁着白莲花惊魂甫定,血奴攸地握紧他手腕。唯恐制不住他,她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一掀一拧,顿时将他狠狠甩在一边,随即翻身骑住他,用力压制他的双手。
后背撞得床板都咣当响了一声,白莲花闷哼出声,顺过岔的那口气才惊道:“他们明明说你手无缚鸡之力!”
“应付你个凡人绰绰有余。”血奴哼道,单手压制他双手,另一手则抽出他手里的凶器打量。
那是一根造型非常简单的金簪。血奴拿簪子一指他鼻尖:“这东西归我了。”
“女神仙若能救我离开这里,我归你也不是问题。”白莲花很柔顺的任由血奴压制着,面上泛起一丝晕红。血奴顺他目光低头一看,倒吸口气,一巴掌扇在他脸上。
想必是血奴睡觉不老实,翻来滚去衣带开了,居然露出半边胸脯。
且因她过于倾身,她的胸脯几乎便要压到白莲花脸上。感受到他吐出的粗重气息,高耸的软肉顶端红缨挺立,涨成与她的兜衣一样艳丽的颜色。
血奴天生神力,随手一巴掌下去,白莲花的脸也顿时肿了。由着她的意思该一拳打晕,念及她手劲儿太大,恐打碎他的骨头,破了他的面相事小,要了他的小命可就不好玩了,这才只是小惩。
他倒是没喊疼,闭眼道:“女神仙,你是个女人,能温柔一点么……”
他的嗓音阳刚又温和,很是动听,只是因为脸肿了,语气有些怪异。
往他另一边脸也扇一巴掌,血奴觉得看他这张猪妖脸可顺眼了,恶狠狠道:“女神仙?我哪里像是神仙?再敢这么叫我挖了你的眼!你不许睁眼!”说着四顾没瞧见绳子,遂扯下兜衣,用嘴叼住,撕成布条,捆住他双手紧紧栓到床头上。
下床去穿衣服的时候,血奴顺便美美的照了照镜子。
血奴长了一张标准的蛭妖脸,青面獠牙的。因为脸大,她的眼睛便显得很小,瞳仁是惨绿色的,泛着妖异的光。她拿着金簪在头上比了比,正好衬她血红血红的发色和衣裳,于是从妆台下面搬出一个大箱子。打开箱子金光耀眼,里面满满都是金银珠宝。她把金簪往里面随手一丢,转身回到床上,开始认真查看吓得眼神都不好使了的白莲花。
血奴住的地方唤作血池。八年前,妖帝重生归位,第一件事便是命人在溟河黑水南畔——与修罗殿隔河相对之地建造血池,供他养护肉身。
血池长宽各有丈许,深两尺,须两百个人的血方能填满。血奴的师父——蛭妖翟轩专事管理血池,他手底下有百余名小妖,负责去凡间拿人回来放血。
妖界阴邪气重,凡人在这里至多待三天必死。妖帝需要最新鲜的血,他每月初三都来血池泡血浴,因此小妖们都是初一初二这两天去拿人。拿回来的人不论男女,一律剥光衣裳扔到圈里,等到初三妖帝来前再挨个拖出来,刷洗干净,宰杀放血。
白莲花身上有很多细小疤痕,颜色已经很淡,可见年代久远,难怪血奴先前匆匆一瞥没看清。即使会变身术,这么多疤痕可绝对伪造不出,显然这是他的真容。
血奴上手往他身体各处又摸又捏。他的身体冰凉冰凉的,血奴的手则热得烫人。想必冷热相激的感觉很折磨人,或许则是吓得,血奴的每一下碰触都让他轻轻颤抖。
最后血奴得出结论,毫无疑问,他就是个凡人,不足为虑。
“你这样乱摸乱动很不妥。”白莲花始终没有睁眼,难耐的提醒一句。血奴斜了一眼他胯下那根管不住的物事,从他身下抽出褥子,蒙头盖脸扔到他身上。
“我已经很久没沾女人了。”白莲花在褥子下面别有深意道:“很久很久。”
血奴桀桀笑道:“你真想感谢我的话,也不必以身相许,只须把你下面两颗蛋切给我,即可。”
白莲花在褥子下面抖了三抖:“切下来怎么用……”
“自然有用。”血奴一本正经解说道:“放在火上慢慢烤,烤到弹性十足,给我弟弟当球玩。”
白莲花良久无语。血奴掀开褥子一角,露出他神色纠结的脸,对他阴测测道:“说不明白你是怎么从人圈逃出来的,我便把你那整坨肉都切下来!”
“那怎么成。”白莲花赶忙解释道:“实因我幼时家境清苦,做过杂耍卖艺的营生,练过缩骨术和柔术。只是后来过惯殷实日子,骨头变硬了,不比幼时灵活,费将近一炷香才从栅栏之间钻出来。不信我可以演示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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