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端着一盘喷香的炒饭蹑手蹑脚走到罗身边,小心地把盘子放在她手边。罗一惊,放下手中的笔,看着他一笑,于是他们自然而然地亲吻。
他们牵着手在残阳里散步,他们共乘一骑在原野上奔跑,他们执手相笑,他们同枕而眠,他们……
天崩地裂——
清脆的碎瓷声音在巫小婵脚边炸响,她一惊,不由自主退后两步。然后她才发现这是一间空阔得显得苍白单调的房间,楼顶很低,似乎一踮脚、一伸手就能触摸到。水流过来顺着巫小婵的鞋子边缘淌过半圈,她移步走开,原地便只留下一个浅浅的印子。罗坐在椅子里,此时慢慢站起身来,双目似喷火,举起一个白色的小碗来,像是对着巫小婵在怒吼:“你这道这是什么吗?这是‘追魂碗’,碗身里灌满毒水,只要用过这东西一次我就会丧命。忘,你不可能不知道。还要我砸给你看吗?”白碗应声而碎,里面的毒水溅起一尺多高,像一朵唯美的花在盛开。巫小婵侧侧身,便看到站在自己身后一脸煞白的忘。
“我不明白,你要的什么我不曾给你?你要这样来算计我!还是说——你对我的接近从一开始就根本是一个阴谋?”巫小婵突然想起初见忘时他那一瞬间的表情——他若对这里一无所知,为何能在这座曲折回环的地下城中好巧不巧就闯进罗所在的房间?他若真的懵懂无知,为何能在不过一面之后如此坦率地成为罗的恋人?
“忘,你还不肯承认吗?为什么你要随身携带着那个木雕娃娃,我说要用金银跟你换你都不肯?为什么你每个月曜日的早晨都要到东阁喝一杯杏花酒?为什么每次——你都会遇上同一个男人?为什么那个男人是‘力’——那个我罗庭最大的敌人!”忘盯着她,不知为什么眼里竟有绝望的悲哀:“罗,你不相信我?”
“相信你?呵——你叫我怎么相信你?两年前你突然闯进我的视线,那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眼前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我以为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爱一个人,没有任何缘由,不图任何回报,只想尽我所能对一个人好。后来却让我发现,你随身带的木雕娃娃——是用鸳鸯木做的吧?那种下贱的妓子用来勾引人的东西!你说,你要我怎么相信你?”
“不是这样的…”
“你十九年前出生在‘力庭’核心所在的地方,你的父亲和母亲是‘力’手下最得力的干将。他们为你取名为‘尤’。三岁的时候,你被送进力庭杀手训练营;十岁,你以训练你七年的老师的一根手指头换得出营资格;十三岁,你成为力身边最受宠的杀手之王。十四岁,你暗杀‘韩庭’之主,助‘力’吞并韩庭;十五岁,力庭对外宣称杀手之王‘尤’已经退出力庭,而实际上你不过是想以此为幌子让世人逐渐遗忘‘尤’这个名,自己却一直潜伏在罗庭东城的一个普通下民家里,把那家男人当父亲,把那家女人当母亲。男人在罗庭赌场欠下赌债,你便可以自然而然地来这里行偷窃之事,故意被抓,然后在那一天…用鸳鸯木惑我心神…你说,你叫我——怎么相信你?”
“如果你真是你表面上这么单纯,怎么那么巧,那天你就刚刚好闯进我所在的房间?怎么那么巧,我昨日刚刚把罗庭的机关图给你看过,而偏偏现在,力庭就带人攻我罗庭!”
忘“扑通”一声软倒在地,双目呆滞,嘴里却不住喃喃:“怎么可以这样?你怎么可以不信我?那个时候…你明明说过,我的眼睛是你从未见过的清澈干净,你相信我所说的每一个字…这些你难道都不记得吗…”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到最后只见嘴唇一张一合,却听不见任何声音。
罗凄厉地笑起来:“我说过,我说过什么?我只说过——这世间我最容不下的——就是欺骗!来人!把他十指指甲给我拔下来,断他手指,斩他脚趾,丢进蛇窟,我要他死无全尸——”“砰——”的一声大门重摔而合,天地陷进空茫的黑暗。
巫小婵再睁开眼时,天地已然一片光明。她仍然站在联盟温家堡前的原野里,人皆已散尽,入眼空无一物。只有她的脚边横卧着一个木雕的小人,从头顶到脚底,裂开两条触目惊心的裂痕。她弯腰把它捡起来,拿在手里轻轻抚摸,不禁哀叹:“你只给我看一个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局的故事,要我如何帮你?”
第九十一章 孟君
叶孤舟醒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几个人头在他眼前晃动,逆着光线,他看不清这些人头的样子。身子突然腾空,他不知道的是他自己正被四扯八拉地、像抬猪笼一样被往一辆大卡车上抬。模糊中似有人在拉扯自己的肩膀:“这包袱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东西?我见这小子从一开始就背着,都挨到这个份儿上还紧紧抱着不放…”叶孤舟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起来什么,身子泥鳅一样一跃就翻身而起,不料身子腾空使不上劲儿,倒把抬着他的人给吓得不轻。手一松,叶孤舟就重重摔回去。
底下垫着的竟是一块儿上年头的门板,木头硬实,硌得他满脑子金星儿。“诈尸啊!”徐老板颇为夸张地大叫,接着突然反应过来,赶紧从卡车上跳下来,扶起叶孤舟脑袋又是掀眼皮儿又是掐人中。叶孤舟一把挥开他站起来,警惕地看着这四周围的一切,直到眼睛扫到杜诺——至少有个认识的,他才放松下来。
村长是个中年男人,一只手手背砸进另一只手的手心里:“啊呀!怎么这就活蹦乱跳起来啦?”透着一股子浓浓的方言味儿。谭潭倒是机灵,一把拉过叶孤舟,状似嗔怪地瞪他一眼:“你还真能懒到这个地步,不想做事儿就装昏迷!哈哈、哈哈…村长大叔,没事儿,他就这个德性。”黑瘦的村长乐呵呵一挥手:“咱不管你那么多事儿!上车!”“哎——”谭潭甜甜一笑,一干人等立即爬上那辆绿皮的卡车,在一堆粮食瓜果里小心地挪地方坐下。
如果叶孤舟刚才不醒,显然会跟现在的冯芜是一个待遇——直挺挺地躺在一块厚实的门板上,随卡车的颠簸起起落落。谭潭怕冯芜把脑袋磕坏,于是从自己身旁的一个麻袋里扒拉出一件破衣服来——也不知道村长是把这件破衣服当抹桌布还是汗巾…谭潭三下五下就把衣服叠成一个长方块儿,动作麻利地塞到冯芜脑袋下。抬脚走回来时,车子一颠,她身子一个不稳差点儿栽下去,亏得叶孤舟眼疾手快一把把她捞过来,扶她在原地坐下。
“没事儿吧?”
谭潭微微红着脸,不太敢看他:“没事儿、没事儿…”林父悄悄往这边看一眼,什么都没说,转过头去继续看卡车行处的风景。这个村子地方虽然偏僻,但也正因为这偏僻,才能保存下这么原始的自然风光。山一叠儿连着一叠儿,层层的梯田里还有几个小孩儿蹲着掏土坎子。一边掏他们一边四面张望,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单纯而可爱。但在他这个父亲的记忆里,雀子从来没有过这般天真的模样。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不怎么笑,也不怎么哭,总一副恭恭顺顺的样子。她不跟别人争,也从来不跟别人吵,像是什么都不敢得罪似的小心翼翼地活着。这样的女儿,怎么会拥有一个完全跟她相反的灵魂…
林父看向杜诺,却发现杜诺也正好朝自己看来。杜诺极有礼地对他点头一笑,不疏不亲,恰到好处。他若没有在联盟里目睹那些事儿,一定会以为眼前是一个高门大户里养出来的文质彬彬的公子哥儿,富贵却不张扬,有识却不傲慢。这样的人很难不让人心生喜欢。然而现在,他这个长辈对杜诺这个晚辈却是一点儿爱怜的感觉都没有。
这样的人会让你不知不觉间就忽略他的年龄,而把他放到与你同等,甚至高于你的位置上来对待。
这一群小孩子,都是这样。这不是幸事。
一路随着大卡车摇摇晃晃,心肝脾肺肾都跟着颠得“荡漾”起来。谭潭比不得其他几个大老爷们儿,虽然不至于上吐下泻,脑袋却也晕乎乎的,像被人塞进一团棉花。
卡车到得县城,在一个店铺门口停下。这儿并不是个热闹的地方,但人来人往也不少。看见这帮人从卡车上抬下个人来,好奇的人们自然不免多看两眼。谭潭只得把冯芜扶坐起来,让他靠在自己肩上,很应情应景地轻轻抚摸他的脸颊,看起来就像是一对亲密的小情侣。这样总不会有人觉得他们居心不良。
店老板显然跟村长很是熟悉,一边让老板娘给一行人端些水出来喝,一边还帮着一起卸货。有徐老板、林父、杜诺、叶孤舟这几个免费劳动力,一大卡车农货不消片刻就卸载完毕。谭潭注意到这家店旁边有一个卖报纸杂志的小摊儿,一块支起来的木板子上摆出各种各样巴掌大的小书。虽然杂,但好在整整齐齐。生意似乎很冷清,摊主大叔把裤腿卷到膝盖,仰面倒在一张老爷椅上,手里举着一张四页儿摊开的大报在那儿看。他时不时抖一下报纸,崭新的纸面便扑棱棱儿一阵响。摊主大叔脚边一条大黄狗乖乖顺顺地趴着,耳朵耷拉着,眼睛也一动不动盯着那张报纸,好似它能看懂一般。果然,主人什么派头,狗就有样学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