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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月湖光山水色 (方眠)


桌上笔墨纸砚摆放的很是整齐,宣纸雪白,看得出是上好的,砚台里墨汁是磨好的,毛笔上甚至饱蘸着汁液。
夏蓝儿将书放在一边,一边拿起毛笔一边在心内感叹,这家客栈也真会做生意,难怪看起来规模不小。
自己家虽然是开武馆的,但因为从来都比较传统,自己开蒙时学的都是四书五经,繁体字自然难不倒自己,而毛笔字自然也是从小就练的,夏蓝儿自觉自己的一手字写的还算能够见人。
但一段时间没有练笔,难免生疏,自己既然想要给书斋投稿,这字可不能马虎,都说见字如见人,要是写的一手狗爬,故事再好,也有些失了吸引力。
此时正是午时三刻,阳光正好,夏蓝儿腕上用力,洒脱飞扬的字迹顿时满布纸上,练字时,夏蓝儿最偏爱李白的《将进酒》。
每一次,这首豪迈潇洒的诗句都能令她心胸为之一阔,内腑为之一清,光是念着这几句诗,仿佛就能领略到一代诗仙的满身风华,一代盛唐的年华锦绣……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遍一遍,一张一张,笔下的字从尚算滞涩到行云流水,慢慢的显出飘逸洒脱的风范来。
最后一笔落下,一副字在阳光下似乎熠熠生辉,满室的墨香衬托下,那些龙蛇飞舞的字迹就像是将欲振翅的墨蝶,十分的好看。
夏蓝儿自小习字就是临摹的王羲之,最爱的便是他的兰亭序,虽然绝对不及书圣,但一手飘逸洒脱的字拿出来还是能够唬人的。
特别是她在性格上更加的肖似男儿,字迹看不出丝毫女儿家的娟秀,倒是和她此时男装扮相的气质不谋而合。
夏蓝儿转转有些微酸的手腕,拿起最后那副字看了看,自从上了大学,没有老爸整日里监督,自己哪里会自觉的坚持练字?
要不是这些年已经练习惯了,时不时还会写几副,怕是早就落下了。
练字这件事比念书还要逆水行舟,一天不练看不出来,一周不练就会退步,要是一年不练,恐怕就再也不好意思将自己的“墨宝”呈诸人前了。
摇摇头甩掉这些念头,从心里感谢这么多年老爸对自己的严苛,原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有多大用途的技能,现在却几乎成了自己以后安身立命的根本。
想起自己父母,她又禁不住眼眶微湿。
但所幸她已经接受了现实,性格也不是伤春悲秋的,很快就再度振作了起来,她看着外面的天色,回想起自己之前看到的人山人海的画面,决定再等等,反正也不急于一时。
她将自己放在一旁的包袱拿过来,没有管那些自己花了不算便宜买来的衣服,而是将从二十一世纪跟随自己到这里的牛仔小包拿了出来。
看着里面的东西——一部太阳能电池的手机、一根耳机、一把瑞士军刀、一包纸巾、一个钱包、外加一个医药箱,夏蓝儿叹了口气,要是早知道自己有一天会穿越时空,自己一定将能带来的东西都给带来。
不过,她又摇了摇头,世上从没有人能未卜先知,有钱难买早知道,要是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自己也不用流落到这么一个陌生的时空了。
将自己的手机打开,熟悉开机铃声让她有一种一切都没有改变的错觉,但四周的环境和没有一格信号的手机让她明白这一切都是前所未有的真实。
微动手指,翻到电子书一栏,她记得里面有自己曾经下载的几十本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但打开一看,却发现里面光目录竟然就有几十页!
她大略的翻了翻,里面几乎将古代的所有书籍都给囊括了!另外还有几本手机刚买时就自带的唐诗宋词,外加四大名著!
看着这些,夏蓝儿有些黑线,她那种命中注定的感觉越来越浓了,看这些书,不论是史料还是小说,亦或是诗词歌赋,简直是为现在的自己量身定做的,而且还不用承担抄袭的罪名……
夏蓝儿扶额,倒是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了,没买电脑那会儿,自己整天沉浸在武侠小说里面,后来决定在网上写小说,她也没什么别的想法,只是想着那些东西或许会用到,就一股脑的全都下载了下来。
但等买了电脑,却发现根本不用这么麻烦,于是那些东西也就一直躺在手机里,现在她该庆幸自己没有将那些东西删除么?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东西的确对自己有所帮助,就算那些历史和这里不符,但不管怎么说,多读读绝对是有好处的。
夏蓝儿将目录翻到金庸、古龙小说那里,发现自己下载的的确很全面,虽然有很多自己并没有看完,但自己喜欢的那几部几乎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遍,甚至因为自己从小习武,还曾经异想天开的将上面的武功秘籍都给背了下来,因为记得太牢,到现在都能一字不落的背下来。
她拿了一张新的宣纸,换了一个小一点的毛笔,然后饱蘸浓墨,将目录里的《笑傲江湖》翻开,照着上面一个字一个字的开始誊写,既然已经做了决定,自然要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一本。
在看到四大名著的时候其实夏蓝儿心里也想过要不要将它们在这里重现,毕竟那些本就出自古人之手,这里的人接受起来也更容易,但比起武侠小说,那些东西的段数高了不止一筹。
不是说金庸先生和古龙先生的书写的不好,而是那些传世瑰宝的确是无可比拟的,光看它们传承几百年还经久不衰就能看出来。
而她一个身份不明来历不清的人,拿出这等文章来,要是闹出了什么大场面,到时候又该如何收场?
夏蓝儿不知道的是,即使避开了那几本传世瑰宝,她仍旧掀起了滔天巨浪。
当然,现在的她并不能预见以后的事情,她正用一手漂亮的小楷,将简体字一个一个的写成繁体,从右至左,从上至下,雪白的宣纸上出现了这样几段话:
和风熏柳,花香醉人,正是南国春光烂漫时节。福建省福州府西门大街,青石板路笔直的伸展出去,直通西门。
一座建构宏伟的宅第之前,左右两座石坛中各竖一根两丈来高的旗杆,杆顶飘扬青旗。右首旗上黄色丝线绣着一头张牙舞爪、神态威猛的雄狮,旗子随风招展,显得雄狮更奕奕若生。
雄狮头顶有一对黑丝线绣的蝙蝠展翅飞翔。右首旗上绣着“福威镖局”四个黑字,铁画银钩,刚劲非凡。大宅朱漆大门,门上茶杯大小的铜钉闪闪发光,门顶匾额写着“福威镖局”四个金漆大字,下面横书“总号”两个小字。
……
这段,正是《笑傲江湖》的开篇之语。

第十四章似觅知音
春光烂漫,满室生香,阳光穿透窗柩洒在内室,窗上雕花细细的摹刻在青砖地板上,投现出一种泼墨般的色彩,房内两边的大窗都开着,一边碧波点点、鸟鸣啁啾,一边竹风细细,暗香袅袅。
素青的纱帘随风飘飞,大片的光线泼了夏蓝儿满身满脸,如墨的发丝在光影间浮现一圈金色的光晕,玉白的面孔一半笼在暗中,细看来就像是素描上故意打上的阴影,虽有些朦胧,却又无端感觉更加的立体。
呼出一口气,夏蓝儿直起身子,活动活动有些酸疼的手腕,习惯了用键盘,突然开始手写,还是用的毛笔,这速度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而且这可比敲键盘累人多了。
抬头看着窗外风吹绿竹,她呼出一口浊气,刚才只顾着书写,倒是忘了将窗帘放下,被阳光照了这么久,眼睛一闭还是满眼的金光。
夏蓝儿看了看自己写的几页纸,再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她刚才大概调了一下时间,虽然可能不大精确,却也不会有多大的误差,自己是在下午两点的时候写的,现在时间正好是四点半,两个半小时,竟然连第一章的一半还没有誊完!
《笑傲江湖》一共四十章,每一章都有两万多将近三万字,一本书一共就有差不多一百二十万字,夏蓝儿扶额,照今天的写字速度来看,自己要想徒手完成这么大的工程,实在是不容易啊!
看着桌上薄薄的几张纸,正好抄录到第一章的三分之一处,夏蓝儿想着,不如就将原本的四十章拆成一百二十章好了,她细细揉着自己的手腕,幸好自己自小习字,有时候被罚抄的大字比这些还要多,不然如何能胜任?
难怪古人写东西都主张去芜存菁,文言文那么精简的原因或许就是因为他们有和自己一样的困扰?
拉回自己神游的思绪,夏蓝儿用镇纸压住桌上宣纸,将放在一边的包袱细细的整理了一下,里面一共是六身的男装,两身女装,那掌柜的虽然收了夏蓝儿不少银钱,倒是也没有偷奸耍滑,给她包的衣服料子都是极好的,触感极其柔滑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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