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妆之绝代妖仙》全集<一世荣华>
作者:无意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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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活一世,她不仅要活得潇洒恣意,还要让前世的欠债,今生血偿!(喜欢玄幻的直接从第二卷开始看就是。)
惊才艳绝的她遭帝王忌讳,爱人背叛,中伏身陨。再次醒来的她重生在同名相府千金荣华身上,面对的是原主心上人长孙昱的轻贱;娘亲刻毒训斥,事事针对;京城名媛恶毒取笑欺辱,步步紧逼。
她轻笑出声。自命清高的京城四少之首长孙昱,虐你千百遍啊千百遍。恶毒娘亲,后悔莫及,生不如死的滋味可好受?名媛变的人人喊打人人唾弃,从天堂到地狱可舒服?
她剑指长空,名动四方。栉风沐雨,回到南大陆。欠她的,做好十倍百倍奉还的准备了么?
这一切却只是开始!漫漫修仙路,谁与同行?邪仙,妖仙,魔仙,皆是她。何谓正,何谓邪?她淡然一笑,问本心,问手中的长剑!
终有一天,她会站在那最高处,俾睨天下,举世无双!
慕容长琴:荣华,从一开始我就知道,遇上你,是我的劫。但,我从未后悔。
太子:孤是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可是,孤从未将手中的利剑与你相向,为何,你不明白孤的一片心意?
沧宁:这世上,只有我不会骗你负你,也只有我,会永远陪着你。
君寒奕:荣华,我只希望,你活着。即使我不在你的身边了……
卓天行:有时候我真想一剑杀了你。因为唯有这样,这世上才再无人可动摇我的意志。可是,我不愿,不忍,不舍!
番外一:我叫路鸣(一)
你 我叫路鸣。你
我本该姓凤,可是,在我的坚持下,那个将我抚养成人的伟岸男子盯着我的眼睛沉默良久,终于点头。
我二十六岁,却喜欢像一个孩子一样仰望蓝天,一路高喊,追逐白云。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在海边用自己的双手盖一所小竹屋。小屋面朝大海,前面种几颗椰树,屋子不要太大,能放的下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藤椅,再留下我能走上五步的空间就满足了。
我会梦想着在书桌上放一盆小仙人掌,个头不要太大,半个巴掌即可。我喜欢仙人掌,因为它们可以忍受着亘古以来无边的寂寞生活在沙漠中。我像它们,所以喜欢。
是的,我是寂寞的,这点从不否认,也无法否认。
我无父无母,生来便与寂寞为伴,可是上天体恤我,所以派遣了一个小天使来到我身边,她就是我的妹妹,路雨。
当你懂事,当你知道这世界上这就是你最后一个亲人时,你会如何做?我相信你的选择和我的选择一样——保护她,爱护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这是一个哥哥应该做的,也是一个破碎家庭的唯一顶梁柱该做的。而事实上,我也做到了。
整个孤儿院,除了我和妹妹,二十二个孩子谁都可以揍我骂我捉弄我,我会当一棵树。但是,谁都不可以欺负我妹妹,哪怕一点都不行,我会变成一条狗,用锋利的牙齿和污秽的爪子撕烂他的衣服……每次我赶跑了一群小孩,纤细的双手撑在膝盖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时,臂膀之后的路雨就会小心翼翼的探出身来,看着我嘴角的鲜血带着哭腔的问道,哥哥,疼吗?
我可以发誓这个声音是我在这个世上听到的最温暖的声音,直到现在我也是这么认为。这声音很神奇,可以治疗疼痛,因为每次她这样问起我我就咧嘴一笑轻轻说道不,这不是哥哥的血,哥哥不疼。
于是路雨很开心的笑了,甚至被冷冽的空气冻出来的两条小鼻涕流了出来都未曾发觉。嘴角的两个浅浅酒窝随着笑容的展开而盛开,很漂亮。也许她像母亲吧,我想道。
这样的笑容维持了很多年,直到我十岁。
如果命运的池水没有波澜,我会一直像蹲在黑暗水底的青蛙,仰着脖子,看着头顶那一片如梦似幻的印着天空背景的蓝色水域,直到老死。
我也许会继续留下去,直到我可以离开孤儿院自力更生的生存下去。然后我也许会去读书,考上大学,毕业了参加一份稳稳当当的工作,娶个差不多的老婆,然后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也许会提前出去打工,赚钱养活妹妹,给妹妹找个好婆家,然后自己也置一份小家业,然后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
无论是哪种生活,最后的结果都是,在平淡中结束。
虽然平淡,但是有一种平凡人的小幸福。
生于平凡,归于平凡。这本没什么不对。
如果没有意外,似乎,我的人生便是如此,安静而淡然,像天际那一颗广漠星海中的星星,终年不温不火的时明时灭,一闪一闪,没有大光辉,偶尔小灿烂。其实这样也好。
可是,那可恨的上天偏偏尤其喜欢玩弄弱者的命运。
这一年,我十岁,妹妹九岁。有一天,孤儿院来了两辆车,车上下来四五个人,其中一个是中年人,个子不高,但是看上去很慈祥,他跟院长一番交谈后便走到我的面前,轻轻抱起我,笑着对我说,想不想读书?我对他说你是不是想收养我做儿子。他很惊讶,继而笑着点了点头,说孩子你很聪明,我很喜欢你,我会让你去学习知识,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摇摇头,后头看了眼那个躲在院长身后偷偷哭鼻子的的柔弱身影,我指着她说道带我妹妹一起离开吧,求求你。
生活有时就是这么无赖,不跟你讲一点理,不为你留一份情。
他终究没有答应带路雨一起走。我和妹妹,终究要分开了……
临走那天,我强忍着泪紧紧搂着路雨的肩膀在她耳畔说道,妹妹,有哥在的一天,你就不会被欺负,即使没了手我也会用牙齿去咬。等我,我会来找你,我会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对天发誓。
路雨看着我,眨着泪眼迷蒙的大眼睛,咬着牙强忍着不哭,很用力很用力的点了点头。
于是,夕阳下,我在车里和路雨挥手依别,路雨一路追着,那个柔弱的身影却愈来愈远……
一晃十年过去了。
这十年,我不是去读书了,也不是去打工了。那个接我走的男人也许很早很早就决定了我要走的路。从一开始的懵懂到后来的逐渐长大,我终于知道了这个男人的故事和他要收养我的意图。
如果社会要分个三六九等,无疑,这个男人属于最顶层最顶层的那一类,他像一个神明,掌握着无数人的命运,包括我。
这十年中,前八年也就是我十八岁之前一直接受着各种知识的培训,包括各类医药毒剂的,包括各类枪械兵器的,包括各个人体结构构造的,包括各类通行工具驾驶的,包括各类地区语言沟通的,包括各地各方风土人情的,包括各种拳术体术修习的。跟我一起的还有许多像我一样大的孩子,我们这些兄弟在共同成长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其中,有些兄弟会无缘无故的离开,就像蒸发一样,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但是,没人敢问。就这样,从起初的热热闹闹几十人到最后的冷冷清清十几个人,我就是这几个人的其中之一,而凤须强,也是其中之一……
十八岁到二十岁的这两年里,我的生活环境忽然从课堂来到了野外——无差别环境的野外。
这两年中,我接受过人间最残酷的训练,一个又一个的极限挑战,一个又一个的生存奇迹。
十八岁的生日,我是在冰雪中过的。那是在唐古拉山的南部侧翼,当时刮了暴风雪,白色的魔鬼,无穷无尽,漫天飞舞,我眼睛睁不开,只能凭着双手一点一点的摸着前进…冰冷的雪灌进我的脖子,那寒彻心底的凉几乎将我最后一点体温带走,我一遍一遍拼命想着妹妹的模样,拼命的喊着离别时的誓言,拼命的告诉自己我不能死不能死我还没有履行我的誓言……也许是上天可怜我,也许是上天可怜我妹妹,我靠着一盒巧克力带给我的热量,徒手翻越了整个唐古拉山。最后当我被一头雪狼当成死尸给舔醒时,我惊喜万分,也不管危险不危险,抱着狼头就亲了一口。
十八岁那个夏天,我负重二十公斤只身一人穿行于亚马逊密林,迷失了方向,最后被毒蚁和瘴气毒倒,差点死在那片绿色墓地,不过很幸运,后来下了一场大雨,大雨将空气重新洗刷了一遍,而我也得以苏醒,最后跌跌撞撞还是横穿了那一片无边的热带雨林。
十九岁,四月,我接到他给我的任务去击杀一名东南亚的军火贩子,原因是此人与凤家发生了利益冲突。潜伏的地点就在南非博物馆前面那条街的下水道。可是目标的警戒心超乎了我的预想,他的四名保镖前后左右紧紧将他围在其中,寸步不离。没有办法,我只好放弃狙击,正面击杀。最后我用一枚指刺成功的刺进了他的脖子,完成了任务,但是付出的代价便是身中五弹。也许是上天的又一次仁慈,这五处枪伤都不在要害,最后我带着汩汩流血的伤口,跳入下水道,污水像烙铁一样灼烧着我的静脉和血管,疼痛让我脸上爬满了汗珠,可是我没有吭一声,反而我放声大笑,因为我知道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当我能够完成所有的考验时,就意味着我获得了可以自由独立行动的资格,那样,我就可以满世界的寻找路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