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其实我没有那么坚强,我只是穷途末路,放弃思考,通过专注于别的事物,缓解“活着”的痛苦。
因为他的念能力,我得以品尝各种各样致死的刑罚,火烤轮刑凌迟腐蚀穿刺石刑铅滴水刑等等等等,并用幸存者的身份被迫向他详细描述当时的感受。他夸奖我,说我描述感受的方式,比一般同龄小孩的文学素养更高。其他小孩只懂得说痛,而我懂得更恰如其分的形容。
他锯掉我的四肢,剖开我的肚子,把我“小巧可爱”的内脏一个个捧起来给我看,将它们的名称与用途一个个告诉我。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疯掉。
可能我早就疯掉了。
海藻头死的时候,我就像一条饿疯的野狗,疯狂啃他的皮肉,啃到露出白骨。
原来他的念能力代价是消耗生命,他自己把自己作死了。
变态真是不可理喻的生物。
海藻头不曾对同一个人多次使用他的念能力,没有料到会因此使我觉醒“念”。他更没有料到我看过原着漫画,知道有关“念”的知识,在没有他任何教导的情况下,学会使用“念”。他死之前,还在为我“无师自通的天才”而赞叹不已。
我故意几番寻死,让他连续动用念能力,使他虚弱,然后偷袭了他。
他说他从我差点骗过他的那时候起,就格外欣赏我了。
他说他爱上我了。
……狗屁。
幸好年代够早,网络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只有政|府和军方有条件搭建多个独立计算机互联的通讯网。
那种有诸多限制的局域网,算不上是真正的网络,不存在海藻头把照片上传到网络备份的情况。
我只要把底片和所有照片烧掉就好。
最后我烧掉了整座庄园,包括里面所有人。
我还找到了法律认可的“养父母”,他们根本不想养小孩,不过是孤儿院与变态有钱人之间的黑心中介。
他们没有亲自虐待任何小孩,但他们把人推进火坑,同样是披着人皮的禽兽。
交易那么多次,经手了无数小孩,他们当然对我毫无印象。
而我到死都记得他们的脸,他们的声音,他们的名字,后来我知道是假名。
这不碍事,我找到了他们,封住他们的嘴巴,把他们凌迟至死。
那一年,我在这个世界9岁了。
如今十年过去,火焰并未完全熄灭,它重新燃起,令我杀意缠身。
砰!
客厅的灯泡爆开,亮了没多久的屋子又陷入了黑暗。
深吸一口气,我努力使自己收敛一点,极度愤怒失去理智的话,就更难干死席巴了。
该死。
近乎完美的“绝”。
察觉不到他的气息,不知道他在哪里,不愧是揍敌客下任家主,世界顶尖职业杀手,专业实力过硬。
只能用“圆”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绝世,一个能独自从地狱爬出来的女人,绝非善类
席巴,一个能每天和绝世一起,睡在刀尖上的男人,牛逼
但席巴你怎么可以在绝世犯病的时候躲起来?!
是男人的话,就站出来给绝世好女人在你的要害捅几刀消消气吧~
“哈!别在意,区区致命伤而已!”——吉尔伽美什
第6章 早餐
在玄关穿上外出用的鞋子,走出屋子,使用“圆”进行探察。
发现了,席巴在屋顶上。
“圆”是一把双刃剑,我发现对方的同时,对方也能感觉到我的“圆”,猎人必须比猎物的速度更快,才能抓到猎物。
我立刻跃上屋顶,而席巴已经不在那里,甚至不在“圆”的范围之内了,气息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未存在。
该死,席巴那混蛋溜得可真快。
在完全开放的场所,想要杀死一个厉害的念能力者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们一心想溜的话,很难留住。所以原着里库洛洛为了确保百分之百当场杀死西索,准备了很久,特意借用旅团成员的能力,设计连环陷阱,才将西索的后路尽数切断。
我没有事先计划,也没有帮手。世界顶尖的职业杀手一旦玩起消失,找一整晚都未必能找到他,世界那么大,鬼知道他躲到哪里去了。
那个混蛋!!!!!!!!!!!!!!!!!!!!!!!
“……”算了。
通宵对皮肤不好,别白费力气。
客厅里的灯泡炸了,明天还得换灯泡。
回到卧室,我收刀入鞘,抱着刀睡了。
晚上睡得并不安稳,6点不到,我就醒了,稍微赖了一下床,赖到6点,我才起床洗漱,打扫灯泡碎片。
然后发现不止是灯泡,窗户玻璃也出现了道道裂痕,还得换玻璃。
看来我昨晚的确不是一般的生气。
睡了一觉,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不过,怒气并未消散。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冷静,不能因为男人的错而亏待自己,我要对自己好一点。
我开始给自己做早餐。
以前我图方便快捷,早餐是最简单的牛奶泡麦片,里面再加一些水果干和坚果碎,提升味道。
而对于席巴这个1米9的大块头来说,这点东西就和一杯清水差不多,于是他会用烤面包机烤一些吐司,还会煎培根、火腿和鸡蛋,这些都不需要调味,在平底锅放点油,煎熟就可以了,只要是视力和嗅觉正常的人都能做到,所以我并不认为这能叫“会做饭”,后来才会在随口问他“会不会做饭”时怀疑他的能力。
想起第一次看他用烤面包机烤吐司,拿起果酱刀涂草莓果酱。
“席巴,你居然喜欢草莓果酱吗?!”我很震惊,因为我觉得草莓果酱是可爱的象征,和他严肃的形象完全不搭。
“也不能这么说。绝世,你忘了,冰箱里只有这一种果酱。”
“哦。”我锲而不舍地问,“你最喜欢哪种果酱呢?”
“大部分都可以。”席巴想了想,“要说最喜欢的……没有,无法评判。”
好吧,我确实没见过他挑剔食物,单论吃饭的方面,喂养他是件十分容易的事情。但他买东西喜欢往最贵的买,说是“一分钱一分货”,直接用价格进行筛选,可以省去挑选的工夫。对此,我竟然无法反驳,可恶的富N代!
说话间,他把吐司上的果酱涂抹均匀了,我凑上去,说想要咬一口。
“自己去烤。”席巴抬高手臂,将吐司举到我头顶以上的高度,“你不是说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吗,绝世?”
啊,这个记仇的家伙!我只是早上起床的时候,没有答应帮他把衣服拿过来,他就记仇了!
“小心眼!”我伸手去抢他刚涂好果酱的吐司面包,他马上躲开了,“还有……小气鬼!”
避开室内的各种家具陈设,绕着桌子、沙发之类的大型障碍物,你追我赶。
这屋子若是能小一点,结构简单一点,追赶也不至于消耗那么多时间。
别看席巴块头大,动作比到处乱钻的老鼠更灵活敏捷,而且不会弄出动静,不愧是做职业杀手的。
“席巴!你输了!”我先停下来,单手叉腰,一只手指着他,高声宣布他的失败。
作为被追的那一方,眼见追的人停下来,席巴便也停了下来,“我怎么输了?”
“你的吐司已经凉掉了,白烤了,笨蛋!哈哈哈哈,看你怎么吃!”我大声地笑话他。
“没有过期,口感差一点,也还是能吃的。”然后席巴不甘落后地指出我的疏忽,“绝世,你的麦片泡太久已经泡得软绵绵了吧?”
“……没有过期,口感差一点,也还是能吃的!”我用他的言论进行反驳。
“真的吗?”
“不信?不信我吃给你看!”
唉,泡涨的麦片口感超级减分,入口就变成了糊状。
我吃着麦片,同时用严厉的目光监督席巴把凉掉的吐司吃下去,算是扯平了。
网络不发达的情况下,报纸与电视新闻是了解世界各地表面情报的重要途径。捧着泡麦片的碗坐到沙发上,我决定一边吃剩下的麦片,一边看早间新闻,用新闻报道转移对麦片口感的关注。
稍后,席巴坐到我旁边,把烤好的吐司递给我一份,“刚烤好的,你吃吃看?”
我瞥了他一眼,幽幽地说:“……为什么给我吃的时候没有涂果酱。”
又过了半分钟,他再次坐到我旁边,“果酱涂好了,涂了很多。”
“不要。”
“……”
“我要你喂我吃。”
双手捧住他的手腕,把他手上的吐司吃掉。他给那片吐司的果酱涂得太满,期间沾到了他手上,于是我细细地把他手上的果酱也舔掉了。
“果酱有这么好吃吗?”他问我。
“恩。”我舔了舔嘴边残留的果酱,又抬手,想用手背去擦嘴角以外蹭到的果酱。
“等等,还有一点。”他在中途制止我,压了上来。
“……唔。”我推着他的肩膀,他已经从我的嘴角下移,吻到了我的锁骨,我向他发表质疑,“这里……可没有……果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