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不爱你的理由》
作者:o冥冥o
文案:
“席巴,我们分手吧。”
玩玩就分手,是不耽误男方结婚生子的绝世好女人
本文又名《因为穿越时间太早只能找找主角他爹的乐子的绝世好女人》
——
已完结,正文HE结局:《幸终》
if线BE结局:《年轻女性遭拐卖到深山老林精神失常后被强制生下五男宝》
内容标签: 猎人 励志人生 升级流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绝世 ┃ 配角:席巴·揍敌客 ┃ 其它:人重要的是自己开心
一句话简介:爱与不爱都要大胆说出来
立意:好马不吃回头草
第1章 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写《[猎人]第一人称RPG》148章时突发奇想而开的新文
排雷:女主是利己主义者,混乱中立阵营 “席巴,我们分手吧。”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咖啡店的窗户被雨淋湿,最初只有啪嗒啪嗒的几声雨滴,很快,雨声变强,盖住了窗外的人声。这场大雨来得并非毫无预兆,天气预报已经播报过了,所以我带伞出门,有备而来,丝毫不感到慌乱。
坐在我对面的青年没有带伞,这不代表他不关注天气预报,无论下多大的雨,他一般都不会带伞。因为他不是普通人,他是个职业杀手,还是个念能力者。
这个世界有被称为“念”的神奇力量,类似于超能力,能够掌握这种力量的人类万中无一,是人类中的佼佼者,是绝大多数平凡的普通人无从知晓的神秘存在。
介绍到这里,你应该察觉到了吧?
没错,我也是念能力者。
哦,对了,还有一个秘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我是穿越者,这个世界原型是一本叫做《全职猎人》的漫画。至于穿越事件发生的科学性,以及其他弯弯绕绕的问题,既然已经发生,那就不要想太多,反正我是意外死亡的,脑浆全流出来,凉得透透了,没有回去的地方。
穿越这种事和现实世界的投胎差不多,出生的家庭、时代与角色天赋,都得靠运气。
运气好,你出生就在终点线。
运气不好,那就……
恩,我的运气算不上特别好,但也不是太差吧。
只考虑生存问题的话,目前我没有太大问题。考虑到更高层次的,比如精神享受方面,就有点不尽人意了。
穿越的时间太早,不仅原着漫画的主角们尚未出生,连他们的父辈都还是个小孩。
出于对原着漫画的喜爱,接触原着漫画里的角色是必不可缺少的娱乐项目,综合考虑下来,我决定将席巴·揍敌客作为目标。
同样是出于对原着漫画的喜爱,我不准备打乱原着设定,席巴·揍敌客最终应该与基裘结婚,我将是个过客。
因为我绝对不是基裘,我穿越过来用的身体不叫“基裘”,我也不是黑发黑眼。
在席巴眼里,我此刻的提议应该比最变化无常的天气更毫无预兆。上次见面,我们一如既往地拥抱亲吻上床,没有任何不愉快,这次约会的气氛看起来与平时也没有太大区别。
“为什么?”坐在我对面的青年,席巴·揍敌客提了这个理所应当的问题。
在席巴少年时,我与他相遇,如今他的变声期已经结束,嗓音不再明快,变得低沉厚重。他的身形也越发高大强壮,我还在想念他当初少年的修长纤瘦,可是少年成长得太快,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要变成那种充斥着暴力元素的成年男人了吧?肌肉饱满,穿衣不再显瘦。
称不上反感,只是太具有压迫力,而且迫于身高差距,当他站着,我就不得不仰视他。
关于他提的问题,我有太多理由可以抛给他,除了“按照原着设定,你应该和基裘结婚生小孩”这一条,因为这是穿越者才能明白的事情。
“因为爱已经消失,我不再爱你了。”我微笑着,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我们才正式交往三个月。”他说。
“在那之前,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我说,“今天是我长久以来,慎重考虑的结果。”
他仔细端详我,以称述句表明他的判断结果,“……你是认真的。”
“是的。”我知道他擅长察言观色。
职业杀手的高超观察力,用作体贴时,可能细致入微使人感动,反过来说,用作判断谎言时,则会是令人心慌的武器。
“但是你说谎了。”他伸手握住我放在咖啡杯边缘的手指,“你没有厌倦我。你的眼睛,你的手指,都这样告诉我。”
确实,我对他有些恋恋不舍,他谦和有礼,和他相处令我感到舒适。
维护原着设定并不是最关键的分手理由,最关键的分手理由是我抵触生育,而席巴身为揍敌客家族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就必须为了家族延续,繁衍后代。
为了攻略他,我没有坚决表示不想生小孩,类似的话题总是含含糊糊。以席巴的敏锐,何尝看不出我的抵触。只是他低估了我的决心,又高估了他的能力,以为能够改变我的想法,便没有太在意吧。
“我想了很久。”当断则断,我决定不再委婉,哪怕伤害到对方的感情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长痛不如短痛,“我想我并没有爱你爱到愿意为你生小孩。我孑然一身没什么牵挂,一辈子怎么开心就怎么过,而你有其他需要考虑的事情,我不能耽误你的人生。早点分手的话,你就可以去找更适合你的女人结婚生子。”
啊,说出来了,不耽误对方的人生,好聚好散,我真是绝世好女人。
“绝世。”他叫我的名字,手指碰到我靠近手掌的指节,“我本打算下次见面时把订婚戒指带过来。”
“……我们才正式交往三个月。”我说。
“在那之前,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他说。
对话反了过来。
“这是我的诚意。”他接着说,“我是以结婚为前提,才向你提出交往的。”
“这也是我的诚意,不耽误彼此的时间。”我回答,“我知道,和恋爱不一样,结婚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所以我也是郑重考虑过了。”
我知道他说到做到,他也知道我很能坚持,我们最大的区别在于,我不曾想过改变他,而他总有信心改变我。
哼。
我不过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看在他是个纸片人的份上,不与他详细计较罢了。
“戒指可以留给有需要的下一任。如果上面刻了名字……”我保持着不变的微笑,把手指从他手中抽离,“有很多方法能把它磨平。”
“我们以后应该不会再见面了。”我撤去一切表情,公式化地说,“作为合格的前任,我会像从未出现在你生命里的陌生人。之后不管你出于什么理由需要杀死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怨言。抱歉了,我们分手吧,席巴。”
“……”席巴一般不会中途打断我的话,他是个不错的听众。
狠话说到这个地步,凭他对我的了解,应该明白我是铁了心想要分手。
所以他看着我的眼神变得冰冷起来。
职业杀手的眼神一旦冰冷,那就预示着很不妙的东西,比如杀意,比如死亡。
他的瞳孔是极为少见的竖瞳,让我想起我的童年,想起那头在暗夜里追逐我的凶兽。
我穿越过来之后得到的身体,是个大约6岁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因为没有残疾又长相尚可,不久前被看中,领养,然后我发现真正的领养人是个有钱的变态。
在泥沼中挣扎生存的姿态并不美好,甚至是丑陋的。
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瘦弱无力的6岁小女孩,即使逃出这个罪恶的庄园,该如何生存呢?
正规机构不能去,他们会根据领养资料把我送回“领养人”手里。
其他陌生人也不能随便相信,到处流浪的存活率能有多少?
抛弃尊严,我装作和其他小女孩一样顺从,当我意识到我可能会被活活玩死,我决定逃出去,当流浪儿饿死都比在这里强。那时候我就暗暗发誓,这辈子绝不委屈自己。
逃跑之前,我怕得要死。
我当然不是第一个试图逃跑的女孩,上一个逃跑的女孩被反折四肢拔掉舌头,然后扔在我们旁边,让我们看她自生自灭。直到尸体发臭,她才被带走。
庄园的主人大概不介意女孩逃跑,捉她们回来折磨给其他女孩看,也是一种乐趣。
所以戒备不严,我不难找到逃跑的机会。
圈养在庄园里的女孩都没有鞋子穿,因为我们的脚下只踩得到室内地毯和大理石地板,或者床铺,或者草坪,踩不到硌脚的东西,于是我光着脚逃跑。
我带了平时努力磨尖的牙刷当武器,不是为了攻击,是为了逃跑失败时用于自尽,我可是完全豁出去了,才有足够的勇气逃跑。
跑出房屋,跑到草坪上的时候,我听到庄园主人的声音,那个男人的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他叫道:“黛西,撕碎她。”
我知道他不清楚我的名字,是的,尽管是人类,但我们是随时弃用的廉价物品,我的地位在他养的狗之下,命如草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