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魅影]情人 (爆炒小黄瓜)
- 类型:青春同人
- 作者:爆炒小黄瓜
- 入库:04.09
她也被这种小鬼偷过。他们是一帮叫人牙痒痒的小瘪三,对城市的每条大路小巷都烂熟于心,连巡警都抓不着他们。有的小鬼手上还有家伙事,追到没有路灯的街道,会冷不防回头捅你一刀。她不敢招惹这群小无赖,但乐得看他们倒霉。
这位男士却说:“你得感谢这位小姐,要不是怕惊吓到她,我绝对会揍你一顿,滚吧,别再让我再看到你!”
那孩子像逃窜的耗子似的,连脸上的泥巴都来不及擦,一溜烟跑了。
莉齐遗憾地说:“您不该放他跑的,我完全不介意您揍他一顿。”
男士顿时露出懊恼之色:“是吗?我还以为年轻的小姐都对暴力深恶痛绝,甚至听见‘打架’两个字都会晕过去,早知道不放他跑了。”说着,他咧嘴一笑,鞠了一躬,双手递出自己的名片,“请原谅我的疏忽,居然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斯利姆·斯蒂芬,是一位旅行家,也是一位作家。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您应该看过我写的廉价小说。”
莉齐挺爱看小说,兴致勃勃地收下了名片。
名片的背面印着斯蒂芬的小说名称:《传奇枪手传·第一部 》《传奇枪手传·第二部》《沼泽地谜案》《“恶魔之子”与暗夜骑士》《“恶魔之子”与黑人小屋》——的确很廉价。
莉齐的兴致败了个精光,刚要用两个甜美的酒窝和几句客气话,把这个三流作家打发掉,忽然想起“恶魔之子”是埃里克在马戏团的称呼。
她的心怦怦狂跳起来,难道这个作家认识埃里克?
还是说,这个作家就是埃里克派来的。他做了那种蠢事后,无颜来见她,便派了一个人假扮作家,想以这种方式告诉她自己的过去?
这么想着,她脸上的酒窝深了不少,整张脸显得光彩照人。
斯蒂芬见自己递出名片以后,这位小姐便露出如此迷人的微笑,也跟着傻笑起来。
马车夫则不安极了,自家太太刚在宴会上大闹了一场,回家的路还没走到一半,就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调起了情。
作为夏洛莱家的马车夫,他赶车的时候,从来都把脑袋昂得高高的,目不斜视地挥马鞭,从不避让单座车或货车,现在却恨不得把头埋进膝盖里——他看到有太太认出莉齐了,正在跟旁边的人咬耳朵。
马车夫绝望地想,不到明天,她在街上跟陌生男子打情骂俏的事就会传遍整个巴黎,德·夏洛莱伯爵先生会气死的!
莉齐却没有感受到马车夫的绝望,她觉得自己非常守闺训——说两句话而已,又不是当场跳下马车,跟这位作家逃之夭夭了。
莉齐指著名片上的“恶魔之子”,故作好奇地问道:“这个讲的是什么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噢,想不到女士会对这个系列的小说感兴趣。”斯蒂芬摸了摸乌黑的唇髭,他是一位颇有魅力的男子,除了笑起来时,端正的五官会满脸乱跑以外,没有任何缺陷,要不是他疑似认识埃里克,而她又迫切想要知道埃里克的行踪,不然她还挺乐意跟他调调情的。
“啊,是的!我非常感兴趣!请您跟我讲讲大概的剧情吧!”她眨巴着眼睫毛,天真而期待地望着他。
“没问题。”斯蒂芬一口答应下来,也没想过这样跟一位女士说话是否失礼,他是个粗人,写小说可以说是他最体面的爱好,不然也不会跑得那么快,而且热衷于创作犯罪题材的小说,“去年还是前年,新奥尔良附近出现了一位神枪手,尽管长得像恶魔一样可怕,却有一颗嫉恶如仇的心,路见不平要么直接拔枪,要么用一条特制的绳索,套住对方的脖颈……”
噢,这很明显就是埃里克!
莉齐兴致更浓,双颊泛起玫瑰的红晕,轻声细语地问道:“那您——是来带我去见这位英雄的吗?”
“啊?”斯蒂芬一脸莫名其妙,“我没明白您的意思,小姐。”
莉齐也有些莫名其妙:“你不是这个‘恶魔之子’派来,带我去见他的吗?”
“当然不是,小姐。”斯蒂芬抓抓后脑勺,完全不知道莉齐为什么会联想到那上面去,“我压根儿不认识他,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是以他为蓝本写了两本小说而已。我不建议您跟这种人接触——小说都是虚构的产物,现实中‘恶魔之子’做了不少好事的同时,也做了不少坏事——不过,您要是实在对他感兴趣,我可以寄两本样书到府上——”
这人拿埃里克写书,还说他的坏话。
莉齐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去,冷冷地说:“不了,我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
说完,她连声再见都懒得讲,收回探出的脑袋,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冲马车夫嚷道:“回家!”
马车夫抓起缰绳,一边赶马车上路,一边腹诽:“现在才想起来回家……你跟陌生男子相谈甚欢的传言,估计早已经到家了,说不定连家里的幽灵都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这章还是50个红包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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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Chapter33
◎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怪物?◎
抵达夏洛莱府邸时, 已是傍晚。
莉齐这一天心情起起伏伏,一会儿兴致勃勃,一会儿勃然大怒, 一会儿意兴阑珊,走下马车时,已经一脸倦容, 只想洗个澡,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另一边, 兰斯也在朝家里赶。
他还没到家,就听说了莉齐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调情的传闻,也听说了她和E先生的风流韵事,以及她当着整个上流社会的面,宣称自己有情人的事情。
兰斯初听见时,满心不可置信。
在他看来, 莉齐虽然举止粗俗, 但还算恪守妇道,就算有段时间频繁参加舞会,跟男人跳舞调情, 也没有传出过难听的流言来。
他哪里知道,莉齐之所以没有跟那些人进一步来往, 是因为嫌他们不如埃里克聪明和有魅力。
兰斯自认为跟交际花来往, 是为了还人情,就算不是为了还人情,妻子也不该有怨言, 毕竟丈夫找情妇天经地义, 妻子——虽然也有找情夫的, 但都是偷偷摸摸地找, 从不会像莉齐一样大声嚷嚷找了个合得来的情人。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他戴了顶绿帽子。
兰斯越想越痛苦,越想越难受,连跟交际花散步都散不下去了,只想行使丈夫的权利,回家对莉齐质问一番。
然而回到家中,他却没有看到莉齐,问了女仆才知道,她正在盥洗室里洗澡。
虽然现在人们已经知道,洗澡对健康有百利而无一害,但还是没有人会这样频繁地洗澡,因为洗澡实在是一项豪奢的爱好。
早些年,人们家里都没有热水器,必须由仆人手工把热水运送到浴缸里,洗完还要让仆人一桶一桶地提出去倒掉;即便是现在,也要先用火镰费劲地点燃热水器,并且全家人大多共用一缸洗澡水——提供洗浴的酒店也是如此,客人们共用一缸洗澡水,除非是极其昂贵的土耳其浴。
除了莉齐,没人会天天洗澡,更没人像她这样,决不跟他人共用一缸水。
要是以前,兰斯不会在意她用了几缸水,也不会在意她一天洗几次澡,毕竟没有花他的钱,他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但今天,他突然记起了自己丈夫的身份——丈夫是妻子的上帝,妻子的一切都归丈夫所有。
丈夫不取用妻子的嫁妆,只是出于道义,并无法律上的支持;丈夫不要求妻子履行必要的义务,也是出于绅士风度,并非天经地义。
一直以来,他都太纵容莉齐,以至于她得意忘形,完全把妻子的本分抛到了脑后。她整天到处跳舞,花枝招展地招惹陌生男子,从来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跳舞了,也从来没有想过自蜜月以来,他们就再也没有同床共枕了。
兰斯忽然打了个寒噤,骇然地想道,她不会跟其他男人有过肌肤之亲了吧?
这两天,他虽然跟交际花形影不离,但至多不过吻一下她的面颊和嘴唇,并没有进一步的行为。即便是在结婚前,他也没有跟她做过那事儿。
他是一位遵奉教规的天主教徒,对欲望深恶痛绝,跟交际花来往,主要是因为这是时下流行的恶习罢了。
一个上等男人想要进入社交界,不沾点儿时兴的恶习,譬如打牌、养情妇等,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从来没有跟莉齐解释过这事。就算莉齐让他解释,他也认为没有解释的必要。
女人应该对男性的世界一无所知,尤其是莉齐,他一直觉得她对男人了解得太多了,几乎快变成一个男人了。
总之,兰斯只要一想到他虽然有情妇,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风流事;莉齐倒是没有说自己的情夫是谁,却已经有了一打的候选人——男演员、E先生、陌生男子……最可怕的是,就连家里的鬼都对她抱有强烈的占有欲!
兰斯面色苍白,简直气疯了——他居然娶了这样一个荡-妇!
他缓缓攥紧了拳头,一语不发地拿下了挂在墙上的马鞭,朝楼上的盥洗室走去。他今天——今天一定要行使丈夫的权力——让她知道谁才是一家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