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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魅影]情人 (爆炒小黄瓜)


  侍者一直在上流社会工作,第一次碰到这样粗鲁的客人,不由有些惊讶,发现对方是鼎鼎有名的E先生后,不禁更加惊讶了,愣了片刻才划燃火柴,为他点上香烟。
  达洛加却一点儿也不惊讶,这才是真正的埃里克。
  宴会上那个冷静、文雅、克己守礼的E先生,不过是他戴上的一张面具。
  埃里克吸了一口烟,用中指和无名指弹了弹烟灰,平淡地说道:“达洛加,你是个迂腐的好人。我帮过你,所以即使你不喜欢我,也要竭尽全力地救我。你担心我作的恶,会算在你的头上,又一路跟着我,去救那些你认为无辜的人。但是,她跟你不一样。”
  他拿着烟,又吸了一口,转头对着达洛加喷出辛烈的烟雾,呛得达洛加咳嗽起来。
  他的动作强硬而蛮横,眼神却泄露出一丝脆弱与迷茫:“……她好像真的喜欢我。”
  暴露真面目那一晚,尽管他极力压抑内心的嫉妒、痛苦和欲情,却还是控制不住地伤害了她。
  他还记得,他是怎么冷冷地用力扣住她的后颈,迫使她仰头望向那张令人作呕的脸庞。暴雨倾盆而下,隆隆的雷鸣掩盖了她恐惧的呼吸声,但他的听力异于常人,能从三十四个小提琴手的合奏中听出是谁慢了一拍,自然也能听出她的呼吸充满了恐惧。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过放手。
  一直以来,他都像野兽那样活着,避开白昼烈日,只在夜晚出行,反正再文明的城市到了夜晚,也是一座幽暗的丛林。
  人类社会的一切,爱情、亲情、友情、名声、荣誉,甚至是污脏的欲望,对他而言,都像是一种奢望——即使他像人一样活着,仅凭这张脸庞,也永远得不到正常人唾手可得的一切。
  他想,要不就这样吧。
  屈从于命运的安排。
  他已经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已经握住了她的芳香,已经嗅到了她炙热而潮湿的体温。
  已经够了。
  他应该知足。
  可是,一旦放手,他将再无亲近白昼的可能。他在黑暗中感到安全,是因为白昼从未欢迎过他。
  但最终,他还是缓缓松开了手。
  离开的时候,他快速地披上大衣,一眼也没看她,怕多看她一眼,就会将一切抛到脑后,把她掳回自己阴暗的巢穴里。
  次日下午,他本该无声无息地离开巴黎,却鬼使神差地来到了她的床边。
  她的脚上有一块淤青,应该是他留下的。当时,他头脑一片空白,处于极度失控的状态,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只想像雄性野兽标记猎物一般,留下自己独特的气味与印记。
  他闭上双眼,俯身吻了吻她的脚踝,又吻了吻旁边的三颗小痣。
  如果可以,他真想捂住她的眼睛,扣住她的后颈,把她永久地藏起来。
  那是一个闷热的白日,屋内似乎还积淀着昨夜暴雨沉重的潮气。
  他反复用唇摩-挲着那三颗小痣,呼吸着她身上甜美而妖媚的馨香,两种想法在心中激烈交战,一种想法纯粹而高尚,另一种想法则狭隘而阴暗——放手,还是不放手。
  前者再次占据上风。
  这是他最后一次接近洁净的白昼,不能让自己卑劣而肮脏的感情去污损它。
  然而,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时,忽然听见了她的声音。
  微弱却清晰。
  “……埃里克。”
  她在叫他。
  她可能不知道这一声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
  那一刻,即使抓住她的手,意味着他将在地狱底层中万劫不复,他也不会松开。
  作者有话说:
  这章还是50个红包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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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Chapter32
  ◎难道这个作家认识埃里克?◎
  莉齐坐在马车里, 郁郁不乐地望着窗外。
  她原本打算在宴会上勾搭几位青年才俊去野餐,或者去晚上的化装舞会,跳舞跳个痛快, 现在计划全被打乱了。
  不错,她才在宴会上夸奖了埃里克,也打心底喜欢他, 但这并不影响她想找别的男人跳舞调情。
  而且,她还没原谅他呢!
  要不是那个波斯人, 她甚至不知道他会腹语,还是世界上第一流的腹语大师。
  怪不得兰斯最近总是一惊一乍,原来是他在用腹语威吓他。这么有趣的事情,她却全然不知。就凭这一点,她就不能轻易原谅他。
  但让莉齐颇为苦恼的是,她忽然发现, 除了埃里克, 别的男人几乎全是蠢货。也许是她偏颇了,可是目前为止,她好像真的没见过比埃里克聪明的男人。
  尽管他有时候很自负, 会对一些歌唱家和演奏家作出刻薄的点评,但他在音乐上的造诣, 显然在那些人之上。
  比如, 之前卡洛塔夫人演唱《浮士德》时,他曾一边吻她,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如果这位夫人坚持这种机关枪式的唱法, 迟早会把老化的吊灯唱下来。又比如, 再美丽的舞女, 如果身姿笨重,即便眼睫毛眨得再欢快,在他的眼中也不过是草原上的一头小牛犊。
  记得有一次,演出结束后,一位小提琴手想要搭讪她。他抱着手臂,站在阴影里,用丝绸般温柔的声音给她出主意,让她夸那位小提琴手的连顿弓妙不可言。
  她傻乎乎地照做了。
  那位小提琴手却涨红了脸,嚷嚷说:“您不想跟我说话,直说就是了,不必这样羞辱我!”语毕,夺门而出。
  事后,她才知道,那位小提琴手最热衷于使用这种弓法,不管适不适合,都坚持来一段连顿弓演奏——在弓不离弦和运弓方向不变的情况下,演奏出一连串细小而灵巧的音符。
  今天他心血来潮,想试一下飞顿弓,也就是在连顿弓的基础上,每奏完一个短促的音符,就使琴弓稍稍离弦,假如成功的话,这将是一场极其潇洒而赏心悦目的演奏。但他失败了,变成了平庸的跳弓。
  莉齐虽然觉得那小提琴手恼羞成怒的样子挺有趣,但一想到她也被埃里克耍了,就不感到有趣了。
  她颇恼火地说:“噢,你老让我得罪人!”
  他却像没听见似的,不知从哪里偷了一把小提琴,架在肩上,手腕灵活而有力地奏出一连串飞顿弓。即使每奏完一个细小的音符,琴弓都稍稍离弦,他的动作也始终轻松而流畅,不管是运弓还是揉弦,都显得极为自然,仿佛已经与小提琴融为一体。
  在那位小提琴手手上普通且有些刺耳的曲子,在他的手上却变成了足以使人落泪的、饱满而浓烈的乐声。
  最重要的是,无论乐音如何高亢,如何短促,如何激烈,音准都纯净而精确。
  假如莉齐稍微懂一些音乐的话,就知道许多第一小提琴手都不能保证如此纯正的音准,只有最顶尖的小提琴大师,才有这样完美无缺的音准。
  可惜,莉齐对音乐一窍不通,听完这首超凡脱俗的小提琴独奏,只觉得他的运弓姿势优美而雅致,却又不失野性而粗犷的力量,令人心跳不已。
  至于乐声,她可以勉强承认,这是她听过的最美妙的锯木头声音。
  她的心思全写在脸上。一曲完毕,他收起小提琴,略带嘲弄地说道:“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以色侍人。”
  等她反应过来,这句话的嘲讽含义时,早就逮不到他人了。
  当时她还以为,他那句话是指自己才华过人,多少人想欣赏都欣赏不到他的乐音,她却买椟还珠,对他的演奏听而不闻,只欣赏他精准而优美的拉弓姿势。现在想想,这句话更多的是自嘲,而非讽刺她无知。
  哎呀,误会大了,早点告诉她一切不就好了吗?害她因为这句话暗暗着恼了许久。
  想起之前,她居然觉得E先生比埃里克优秀,真是一个天大的误解。
  E先生只在音乐和建筑上小有成就,埃里克却精通魔术、骑术、枪术、绳索和小提琴。
  听说,小提琴是难度最高的乐器,不仅入门难,精通也难。埃里克运弓和按弦的时候,姿势却非常自如写意,好像不管什么形式的声音,自然界的声音也好,琴弓、琴马和指板共同运作出来的声音也好,他都能轻松驾驭,使其化为震撼人心的乐声。
  而E先生只会拿着木棍指挥别人,怎么看都是她的幽灵先生更优秀一些。
  “要是他没做完那事儿转身就跑就好了,”她闷闷地想,“不然我们现在该多快活呀!我也不用在宴会上受气了。”想到E先生和那群蠢货绅士,她就一肚子气。
  这时,一个声音在车厢外响了起来:“先生,请停车——请停车!一个孩子爬上了你们的马车!”
  马车夫不明所以地停车了。
  外面传来稚嫩的咒骂声。莉齐很想探出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但在大街上这样做未免有些不雅。她犹豫了片刻,心想“去他的不雅”,打开车门,伸出一个脑袋。
  原来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偷了一位男士的钱包,被发现后,走投无路地跳上了她的马车,以为可以逃过一劫,谁知,这位男士的奔跑速度堪比运动员,直接把他从马车的踏板上拽了下来。
  莉齐并不同情这孩子,笑吟吟地在旁边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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