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名疯了十年的妻子,罗切斯特自然是不信的。
然而当他跟随格莱思走过两道紧锁大门,步入昏暗的阁楼时,看到的却不是那个会冲着他尖叫攻击的疯女人。
伯莎·梅森坐在生着火的壁炉旁边,一袭衣裙破旧却整洁,浓密的黑发编成精致的发辫绑在脑后,看起来全然没有任何失去理智的迹象。
听到脚步声,她转过头,随意地看了来者一眼:“啊,你来了。”
对方停下了脚步。
伯莎从男人的脸上读出了震惊。
原来这就是爱德华·罗切斯特,《简爱》原著中大名鼎鼎的男主角。他看上去和原著描写的没什么分别:长得不算出众,但还算有男子气概。眉眼五官勾勒出严厉的性格,一看就是一名作风果断直接的人。
这份果断也体现在了性格上。
“格莱思说你恢复了神智。”罗切斯特连招呼也没打,直接开口。
显然他还在怀疑。
行吧,换成伯莎,伯莎也会怀疑的。一名疯子该如何向他人证明自己没疯?这可是世界难题。
伯莎的选择是不去证明。
“怕我骗你?”她反问。
罗切斯特当即蹙眉。
伯莎可不在乎罗切斯特怎么想:“请你稍等,我有话要对你说。格莱思,你能帮我去门口把把风吗?”
这就是让格莱思暂时回避的意思了。
幸而格莱思并没有提出异议,她或许没懂,却没有忤逆伯莎的意图,只是低了低头转身离开,还带上了阁楼厚重的房门。
只剩下两个人的阁楼顿时变得漆黑且寂静。
直至此时,伯莎才第一次直视罗切斯特写着狐疑的双眼。
她选择直接开门见山。
“格莱思说,整个桑菲尔德庄园的管家仆人都以为你对英格拉姆小姐有意思,”伯莎开口,“但我知道其实你喜欢家庭教师简·爱小姐。”
一句话落地,罗切斯特身形巨震。
伯莎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她漫不经心地勾起嘴角:“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爱德华,我不在乎你现在爱谁。你把我关了十年,就算我当初真的是出于爱你才答应了你的求婚,这十年也足够消磨我对你的任何感情。我现在只想要自由,想要离开桑菲尔德、离开这栋阁楼,难道你不想摆脱我这个包袱吗?”
罗切斯特久久不语。
伯莎不着急,她给了对方充足的时间来消化这个消息。爱德华·罗切斯特杵在原地很长时间,久到伯莎都以为他不会开口了。
最终他打破沉默。
“是的,”男人回应,“我确实想摆脱你。”
很好。
虽然无情,但足够坦白。伯莎还挺欣赏罗切斯特这样的个性,不爱就是不爱,犯不着相互虚伪的客套敷衍。
“那好。”
伯莎快快乐乐地开口:“我有办法在不毁掉你名誉的前提下终结你我的婚姻关系,让你去放心大胆地追求简·爱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①关于伯莎的家庭背景,《简爱》原著中伯莎被囚禁十五年,有两个弟弟。这里参考了1966年简·里斯女士撰写的《简爱》同人小说《藻海无边》中的设定,改为伯莎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当然了,《藻海无边》是同人,姜花写的也是同人,所以只作部分参考,设定不完全沿用。《藻海》里写伯莎有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统,本文里的伯莎是西班牙血统,不是黑白混血,是拉丁裔。
第3章 阁楼上的疯女人03
“我有办法在不毁掉你名誉的前提下终结你我的婚姻关系,让你去放心大胆地追求简·爱小姐。”
她的话语落地,罗切斯特拧着眉头开口:“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
果然是这个反应,伯莎勾起嘴角。
一名疯子该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的?伯莎选择不证明。简单的话语抛出了此时此刻罗切斯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他的事情理所当然地要排在后面。显然伯莎本人的安危健康,在她这位便宜丈夫的眼中就是“其他的事情”。
“你以为你自己掩饰的很好,”伯莎揶揄道,“庄园上下没人发现,连简·爱小姐她也没发现,但当局者迷,爱德华。”
在《简爱》原著里,伯莎几次“越狱”离开阁楼闹出乱子,总是能让简·爱小姐撞见,或者察觉到,简直就像是她是故意在简·爱身边游荡一样。站在上帝视角看,读者往往能明白这是作者的情节安排,但如今伯莎身处故事之中,再思考起伯莎总是在简·爱身边徘徊的理由时,就显得意味深长了。
或许是察觉出了罗切斯特对简·爱小姐的特殊感情,或许……是一名发了疯的女人,想警示一名未婚的年轻姑娘远离桑菲尔德这座坟墓吧。
“几个星期前,我还没清醒的时候,”伯莎说,“我在你的卧室里放了一把火。”
这是《简爱》原著的剧情,在放火之后,原本的伯莎就身患急病,在阁楼的床榻上躺了整整半个月。
“是的。”
罗切斯特嘲讽道:“很荣幸知道我的妻子恨我恨到要杀死我的地步。”
伯莎冷笑还击:“不客气,爱德华,那时我确实想杀死你,却不是因为恨你。而是因为即使发疯了我也知道,你死了,我就能获得自由,离开这里。”
罗切斯特被噎了个不轻。
他亲自授意将伯莎关在阁楼里,即使伯莎是个疯女人,也是他理亏。
不过现在的伯莎没心情和他计较谁对不起谁的问题,她继续说道:“是简·爱小姐闻到了烟味,闯入你的卧室救醒了你。事实上,爱德华,那时的我没离开,就在附近看着,我看到你对简·爱小姐心怀感激和爱意,你想拥抱她——说到底我仍然是你的妻子,爱德华,我知道你想拥抱一名女人时是什么表情。”
道出这番话的伯莎有一搭没一搭的摆弄着自己的头发,瘦削的身形慵懒地躺在壁炉边长椅上。如果不是她脸上写满了不在乎,倒是真的有几分我见犹怜的意味。
“可惜的是。”
但这股我见犹怜很快就被幸灾乐祸取代:“简·爱小姐好像并不领情。”
罗切斯特:“……”
伯莎:“从那一眼我就知道你爱上了简·爱小姐,爱德华。”
其实伯莎在说谎。
凭借她有限的记忆,原本的伯莎在纵火之后就离开了。但为了圆上抛出去的话题,伯莎只得根据《简爱》原著的内容瞎扯。
好在罗切斯特接受了这个说法。
那夜纵火之后二人精神紧张,罗切斯特也确实没有认真搜寻四周的情况。加上伯莎在没发疯之前也确实和他相处过一段时间,有所了解也是正常。
“你说你有办法终结你我的婚姻关系,”于是罗切斯特问,“什么办法?”
“别着急。”
伯莎慢条斯理说:“在此之前我有三个条件,你先听听是否可以接受。”
罗切斯特略略带上了几分警惕:“请。”
“第一。”
伯莎不和他客气,直接开口。
“一旦你我的婚姻关系结束,就再无瓜葛。我会隐姓埋名,离开桑菲尔德,从此之后你我都不能干涉彼此的生活。就算分开之后再次碰见,亦是毫不相识的陌生人。”
“这很合理,”罗切斯特点头,“你展开属于你自己的新生活,我不会干涉。”
“第二。”
伯莎继续说:“把我的嫁妆还给我。”
娶一名疯女人是有补偿的。伯莎·梅森的父母——准确地来说是父亲,知道自己的女儿有生理缺陷,所以许了爱德华·罗切斯特的父亲三万英镑的嫁妆。相当于伯莎的父亲赔钱将自己这个“疯女儿”当作包袱甩了出去,而当时的罗切斯特对此毫不知情。
在维多利亚时期,三万英镑是怎样的概念?一名居住在伦敦的熟练工人一整年的工资估计也就在五十英镑左右。伯莎的嫁妆足够维持一名工人六百年的生活。
她提出了第二个要求,罗切斯特陷入沉吟。
“你不是吧,爱德华,”伯莎免不了嘲笑道,“一说钱,你就犹豫了?”
“不。”
罗切斯特并不在乎伯莎的讥讽,他摇了摇头:“这笔钱本就属于你,你想离开,我归还给你就是。但三万英镑着实不是小数目,如果一次性付清,对我而言很是棘手。”
也是。
罗切斯特拿到这比嫁妆有十年,就算不奢侈乱花,也肯定统统兑换成了投资和土地。伯莎没兴趣对他名下的资产和土地没兴趣,她只想要钱。而把固定资产变成银行存款,总是需要时间的。
算上通货膨胀,十九世纪的三万英镑放在二十一世纪可以说有近千万了,就算是再有钱的富豪,一口气拿出千万现金来,也得事先想一想。
就知道作为爱情小说的男主角,罗切斯特断然不会是一名贪财好色的人。
“不需要你一次性付清,”伯莎很讲理的,她主动做出让步,“我的要求,包括还款方式,可以在之后写一份合同。你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按期归还即可。”
“好。”
说到这儿,罗切斯特紧绷的神情已经不自觉地放松下来。看上去他已经相信伯莎真的恢复了神智——发疯的伯莎·梅森可不会同他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