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是在商船中途在琉球停靠时上的船,林蒙后来回想时,意识到这个李茂,和原版的李茂并不相同——王怜花他每次易容时,无论易容成男女老少,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嘴角上的一粒痣,怎么样都会在。
再有王怜花版的李茂,尽管外貌以假乱真,但他身上的气味,却太干净了,而原版的李茂整日混迹在后厨,身上的烟火气是十分浓厚的。
最最后,林蒙她在最初调查那支商队时,连人家的后勤工都有粗略调查下,看过最基本的资料,那个李茂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哪有什么弟妹。
总而言之,在林蒙推测幕后之人到底在哪儿时,这几个细枝末节就冒了出来,成功地让她将整件事串联起来。
·
·
吕宋本就不大,林蒙现在所在地,靠近马尼拉湾,人口还算不少,只是远不能和国内相比。要知道现如今欧洲人口最多的国家,法国,总人口才不过一千五百万,最大的城市巴黎,人口大约在十五万左右。至于伦敦,可能有个五万人吧。
再说吕宋当地,在一百多年前,朝廷有委任华侨领袖为吕宋总督。这位总督在位二十多年间,不惜余力地弘扬中华文化,传播闽南渔工商先进技术,大兴造船、制陶、纺织、种茶诸业,可以说他为吕宋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再加上吕宋如今是海商们的中转站,陆续有诸多人移民来,所以在当地还是能感受到熟悉的氛围,但能够领略到在国内不能领略到的风景,以及风情。
林蒙在哪儿都能随遇而安,所以来此的第二天,她就重新开始熟悉本地民俗,寻找能够安顿的个人居所。
为此,林蒙还为自己找了个当地导游:阿提。
林蒙因为昨日之事,愧对勇敢无畏的阿提,所以她想补偿阿提。
阿提见到林蒙时,几乎捂着嘴哭了出来:“恩公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林蒙又在心里唾骂了句王怜花,“你不必再叫我恩公,其实该我向你道歉和道谢才对。昨天你遇到的事,都是受我牵连。”
阿提掐起腰:“难道恩公一开始就知道那是在演戏吗?肯定不是吧!”
林蒙笑起来:“我叫林诗音,你叫我林姑娘就行。”
阿提也跟着大笑出声:“那林姑娘就叫我阿提吧。”她的笑容十分感染人,林蒙不由笑意加深,心情跟着变得畅快起来。
之后在阿提的带领下,林蒙好好见识了当地风情,还远远眺望了下半部森林茂密,但上部分几乎没有树木的马荣活火山,如果到了这座火山的半山腰,就能眺望到广阔无际的太平洋。
期间,林蒙还特别留意了下城内的各色店铺,问了阿提一些常识问题,和之前翻找出来的记忆做了对比,渐渐地林蒙就有了判断。
她这边有爽朗的姑娘相伴,四处游玩一般,王怜花那边就苦闷得多。
王怜花打小就是千中无一的天才,虽说后面遇到了更天才的沈浪,才接连折戟,可王怜花敢说在许多杂学上,沈浪是远比不上他的。
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怪他对自己,还有《怜花宝鉴》那么自傲,林蒙当时那么一激,他就立马应下了挑战,只可惜踢到了铁板。
只是狠话都放出去了,没有收回的道理。
王怜花不耐烦地问手下:“她人呢?”
手下如实回答了。
王怜花冷哼连连:“她倒是逍遥自在。”
这一般不是他的待遇吗?通常可也都是他的敌人,对他恨得牙痒痒的。
王怜花挥挥手,让手下滚蛋,他继续对着林蒙的废稿钻研,他还就不信了!
等到了晚上,不信邪也得信了的王怜花,眼睛一转,肚子里的坏水就开始往外冒。
林蒙被安排住在竹楼里,竹楼内摆设一样俱全,且样样精巧别致,显然主人家花了不少心思。她回想了便白日见过听过的种种,平复下心情后,就坐在窗前竹桌前,铺开宣纸,准备将她的构想记了下来。
忽然窗外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诗音!诗音!”
林蒙愣了下,她往外一看,竟然是欣喜若狂的李寻欢。
下一刻林蒙就反应过来:“装嫩很难吧,前辈。”
‘李寻欢’:“……”
过了半个时辰,一身红衣的朱七七跑开,热情洋溢道:“诗音,诗音,今天我要和你一起睡。”
“太像了。”林蒙定定看了‘朱七七’好半晌,这么感叹道,然后话锋一转:“前辈能装扮得这么像,是想用沈夫人的模样做什么呢?”
‘朱七七’:“……”
少顷后,小丫环端着茶进来:“姑娘,您的茶。”
林蒙头也不抬:“重泡,我只喝梅花尖儿上取的雪水泡的茶。”
‘小丫环’吃了一惊:“这次你又是怎么看出来的?”他可是改了一易容,必留痣的习惯。
林蒙这才抬头:“咦?是前辈啊。”
王怜花:“…………”
林蒙收起了浮夸的表情:“你们俩的脚步声不同。”
王怜花恨恨:“都怪我太心急了,不然这次肯定能完美无缺。”
林蒙:“……不过前辈,就算这次您成功了,您又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啊?难道我会把要事告诉给一个小丫环?”
王怜花意味深长道:“你是不会主动。”
林蒙一想:“迷魂慑心催梦大法?”
不等王怜花说什么,林蒙就跃跃欲试道:“我倒是挺想试试的,只是前辈您能在对我施展它后,让我保留这段时间的记忆吗?亦或是我能够同时保留意识,但不得不回答您的问题。”
王怜花矜持道:“我可以试试。”
林蒙了然:“那就是不行咯。”
王怜花用着小丫环的外表,用着自己本来的声音:“哼。迷魂慑心催梦大法对付意志力低的,简直是手到擒来。可你意志力高不说,且明显知道了这一大法,必定会下意识地警惕我,自然是难上加难。怎么?你对这一大法很感兴趣,想学一学?我还以为你会有更高的追求呢,比如让人心甘情愿地成为你手中的傀儡,为你生,为你死。”
林蒙清了清嗓子,矜持道:“这,我想我不用学。”
王怜花一愣,定定看向她:“倒也是。就你这般‘荣曜秋菊,华茂春松’,大可令全天下的男人为你神魂颠倒。”
他这时候“图穷匕见”:“我反而不明白,你那表哥又是怎么一回事?”
林蒙在心里猛翻白眼:“那前辈可以说说沈大侠,当初为何没有将你打死吗?”
王怜花一扬眉:“你是个聪明人,难道你不懂聪明人之间的事?”
林蒙微微一笑:“我是知道,我只是在想前辈若真是能和沈大侠,互为一生实力相当的劲敌,那您该和沈大侠同归于尽才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人家感化。
王怜花:“……李寻欢肯定是受不了你的牙尖嘴利,刻薄小气。”
林蒙一偏头,很无辜道:“我还以为我这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
王怜花离开的时候,脚步几乎要把竹板踏穿,不过等走远了,他卸除了伪装,将一个小本子从袖子中取出来。他之前就留意到她有一个小本子,里面有她许多正稿,还有心得。他之前就仿制了一个,目的就是李代桃僵。
当然了,王怜花也没期望能“代”很久,他只需要找到他需要的就行了。
这当然不算作弊,毕竟他是凭自己本事“代”来的嘛。
这么想着,王怜花迫不及待打开那个小本子,越翻越快,最后咬牙切齿起来。
——林蒙的小本子上记录的内容,也是只有她能完全看懂的。
第29章 探花郎(6)
“古有仓颉,今有诗音。可惜我们无法去面见皇帝,否则皇帝也该给你赐国姓,诗音你或可成为第一个女圣人。”王怜花装模作样地感叹着。
——仓颉,据传是汉文字的创始人,轩辕皇帝的记事官员。由于他创造文字,功德无量,黄帝赐他“仓”姓,意即仓颉是人下一君,君上一人。
林蒙:“……前辈你之前还说我是文曲星转世呢。”
这会儿约定好的两天之期,已经到了。林蒙也那会了她的小本子,只是王怜花显然不愿意轻易地认输。他从半个小时前,就开始浮夸地夸赞林蒙有造字之大才,林蒙一开始还理会他,但后来林蒙只当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哪想到王怜花上头了,一直阴阳怪气,酸了吧唧的。
王怜花哼了一声,这才没有继续来回走动,试图把地板踩凹下去。他斜睨了林蒙一眼,见她将稀奇无比的自鸣钟,给拆了个稀碎,当下就没好气道:“这自鸣钟很稀有的,不过我想以诗音的大才,定然能完璧归赵。”
林蒙故作乖巧状地点头,还好心提议:“要不您再说上半个小时的?”
王怜花:“……我渴了!”
又喊人上了葡萄酒来,他狠狠喝了一大杯,润了润嗓子。
王怜花沉默片刻,冷不丁又开了口:“你那不是仿的佛郎机文吧?”
林蒙抬起头来,眨了下眼。
王怜花不满道:“你那是什么表情,我就不能会佛郎机文吗?你可知道我的海上商队,做生意都做到哪儿了吗——你别给我转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