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说最有意义的,还是曹生惯用的少帝八年。黄巾起义八年了,汉灵帝死了八年了,距离汉灵帝留下的两个幼子开始被诸侯们玩弄,八年了。
终于,他们都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是没有汉帝的第一个秋天。天下四分五裂,群雄并起。但其实目光长远的人们都已经明了,有能力统一十三州的,只有袁、曹两家。
而这其中之一的霸主,坐拥三州二地的曹操,就在这条花香熏染的石阶尽头。高台上,灯火数点,铜盏金戈。
刘备深吸一口气,抬脚踏入油灯所能照到的范围。“曹公,承蒙邀请,备不胜欣喜。”
“诶,多礼了多礼了。”曹操笑容可掬,热情地虚扶了一把,“坐。”
等到刘备坐到了对面,曹操显得越发高兴,先自己干了一小盅黄酒,然后笑眯眯地咂嘴:“这秋天啊,蟹肉最为肥美。但无论何时,都是楚酒最养人。”
随着他的话音,旁边的卫士上前,掀开半球状的铜质器皿,露出里头还冒着热气的螃蟹,每一只看上去都有半斤重。在炉子上咕嘟咕嘟作响的小酒壶里倒出清澈的酒液,甚至在最后还露出了一片菊花花瓣,飘在液面上,优雅可爱。
刘备小心翼翼地捧起酒盏,轻轻抿了一口。在曹操的注视下,他又不得不取过一只蟹,拧下一条螃蟹腿,手口并用吃了个干净。
曹操这才恢复了正常的视线:“是不是好酒、好蟹?”
“好酒、好蟹,好酒、好蟹。”刘备应道。
“真有这么好?”曹操又问。
“啊?”刘备出了一身冷汗,但面上还要维持着不出错,“进贡给曹公的楚酒、秋蟹,自然是好的。”
“哈哈哈哈哈。这种恭维话就不必说了。玄德公,请。”曹操也给自己弄了只大闸蟹,上手拆起来。从蟹黄到白肉,从躯干到肢体,曹操一看就是个懂行的,双手齐上阵,吃得不亦乐乎。
相比之下刘备就谨慎多了,慢吞吞地掰蟹腿,慢吞吞地剔腿肉。等到曹操都拆完两只蟹了,他才堪堪吃了六条腿。
曹操自然不会去迁就这个放不开的人,地位交换,是他他也食不下咽。曹操拍拍手,卫士就端上来布巾和菊花水。漱口、净手,再一抬头,刘备已经跟着漱口完毕了,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
曹操一哂,开始喝酒,喝一口,挑一丝蟹肉。酒被煎煮得温热,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涟漪。在加温的过程中,苦味和辛辣散去不少,更加凸显甘甜与醇厚。
“玄德公,你说,我杀了袁术,还将首级送到冀州,为何袁绍送回来一箱重礼?即便他与袁术再不合,总归都是袁家人吧。”
刘备一凛,连忙开口回道:“曹公,这是袁绍的缓兵之计,不可不防。”
夜风吹入高台,已经燃到油面的灯火朝着一个方向跳动起来,在人脸上照出晃动的影子。
曹操嘴角勾起:“此话怎讲?”
“当今天下,曹公与袁绍半分中原菁华之地,此必争之局。然袁绍北有公孙瓒铁骑无双,已相斗多年。袁绍欲先灭公孙瓒,平后患,合羌虏,再与公决一死战。故假意与公媾和,乃不欲腹背受敌也。”
“好,好啊。”曹操抚掌笑道,“然袁绍北有公孙瓒,我南有张绣、刘表、陶谦、刘繇等,这么算来还是我更吃亏啊。”
“曹公,南方诸侯持兵自守,非进取之辈。只要有金钱、粮食、美人,再加书信一封,就能安抚拉拢。唯有宛城张绣是需要征服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曹操再也忍不住,大笑出声,“玄德总以为自己缺谋士,你这样的眼光,还缺谋士吗?”
风声大作,吹得周围的帷幔都猎猎作响。
“啪嗒。”刘备的筷子掉在了地上。大意了!为了缓解焦虑的情绪他口不择言,今日这话说得太过了!说到底,还是曹操太可怕,已经看穿了他。
刘备连忙低下头去找筷子。借着随风摇动的火光,他能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双腿在颤抖,一直到他将两根筷子抓在手心的时候,这种颤抖才消退下去。
“曹公。”刘备再次直起身的时候面上已经充血了,他眯着眼,表情怔松,仿佛是有几分醉意的模样,“曹公,备……备酒后失言,冒昧相求……”
曹操:……“你说。”
“辽西公孙瓒与备有……有同窗之谊……实在不忍……他独面袁绍……呜呜……孤木难支……有难,备当相助,求曹公允我出兵辽西……为公孙氏援助。”他磕磕绊绊地述说旧情,说着说着就流下泪来,仿佛一个不懂政治的坦率老农。
“玄德是醉了。”曹操说。
“不,不曾。”刘备打了个酒嗝,伸手去拉曹操的衣袖,“曹公啊,防守真是太苦了……有心有力而无处施为……备,备请北上辽西……牵制住袁绍,对曹公也是有益处的呀。曹公啊——”
曹操反手抓住刘备的手,安抚性地拍了好几下。“玄德公醉了,还是早点安歇吧。”
刘备颓丧地坐回座位上,提起温酒的酒壶,直接将还烫人的酒液一股脑地灌进喉咙里。还好这是隔着水浴温的酒,最高不超过六十度,否则刘玄德的喉咙怕是要烫伤。
曹操也惊了一下,连忙伸手将酒壶夺过来,然而里面已经空了。
“好酒。”刘备打出一个满是酒臭的嗝,“好酒、好蟹。哈哈哈。”然后他一头栽倒在桌案上,睡死过去。
曹操看着他毫无防备的睡脸,眼睛眯了眯,又眯了眯,最后到底没再说话。
夜越发深了,寒风呼呼吹动,就连月下的花海都抹消不了黑夜里的杀意与争锋。人类攻守的智慧,真情假意的交替,都在这场短短的交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送玄德公回去吧。”曹操最后说。他干了自己面前最后剩下的一盅酒,为这场“黄花宴”画下句号。他到底是没能下定决心在出兵张绣之前除掉这个祸患。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前半句讲的是吕雉,也就是刘邦的老婆吕后;后半句讲的是霍光,霍去病异母弟,受汉武帝托孤,历经四朝,中间废除一帝,死后有汉宣帝亲自治丧,以帝王级葬仪陪葬茂陵。
第171章 黑手
宛城,距离许县不过200公里,大部队行军五天就能抵达。若是换成骑兵则更快,朝发夕至不在话下的。
这种距离想想就让人觉得不安,张绣可是西凉兵出身的武将,打小就跟着叔叔在董卓的部队里混,这骑兵背景就是相比这个时空的曹操也是不虚的。
只是在董卓死后,西凉兵争相内斗,恣意称王。张绣的叔父也死在了一次劫掠中。张绣作为一个年轻人,还算是有头脑的,他带着嫡系部队离开了已成火坑的长安,往南方求食,最终被荆州刘表所接纳,安置在刘表、曹操交界处的宛城。
文质彬彬、学子云集的许县,与西凉铁骑盘踞地之间只有一天路程!
这也无怪乎张绣进入宛城的第一天,就成了扎在曹氏心口的一根刺。
必须拔掉张绣,其紧迫性远在陶谦和刘表之上。
为此,曹操发兵十万,分三路前往许县。此时正是金秋十月,秋收刚刚结束。鄄城南边的黄花海见证了这次浩大的战前动员,一车接一车的黄豆、马草、行军干粮、伤药……顺着平整的碎砂水泥大道向前延伸开去,一眼望不到尽头。
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而曹操此时一身戎装,马后,是伴随他长大的虎豹骑。二十年世事变迁,最早的那批虎豹骑少年中不乏有战死或因伤退役的,而与此同时,年轻的面孔补充进来,第二代骑手,第三代骑手……新老更迭,只有军队的气质一成不变。
整整一万骑兵列队营帐前,竟然能够做到连半点不和谐的马匹嘶鸣声都没有。高超的骑术、严整的纪律、狂傲的杀气,都收敛为铁一样的沉默。
这就是虎豹骑。
入伍不满一年的临时兵和义务兵们只能向他们投去敬畏的眼神,然后努力将身板挺直。
曹操在绘有“曹”字的军旗前洒下一碗水酒。“诸位,颍川许县,乃学宫要地。先帝的遗骸葬在那里;为尔等疗伤诊病的医堂总部在那里;你们穿的军服,吃的口粮,用的兵刃,无一不是从那里出来的。咱们的子孙,最有学问的也将往那里去。诸位,此守家之战!宁死——不退!”
“不退!不退!不退!”无数成年男子的呼喝声如同海啸般炸裂开去,仿佛火星引燃了油桶。
曹操上马,举起兵刃:“出发!”
无数马蹄铁踩上兖豫新道,伴随着步兵的脚步与长武器末端撞击地面的声音,向前奔去。
一个身穿短褐、守城士兵打扮的斥候,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手持一枚刻有“生”字的绿翡翠,直接冲入队列中,满脸烟灰血痕带来了战火的味道。
黑衣黑甲的骑兵们早就见到了这么个愣头青,本来是准备远距离射杀他的,然而等见到那块大翡翠都变了脸色。只等那名斥候到了近前,才用矛拦住了。
“你是何人?为何有这枚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