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小皇帝死后,曹生就在许县深居简出。日子过得阴郁,自然会影响健康,这不,才刚刚开春,就得了一场风寒。好不容易把风寒治好了,眼疾又开始反复,就这么折腾了两个月,到底是惊动了在鄄城练兵的曹操。
曹操心疼坏了,当时就放话:他的孩子,阿生看上哪个就过继哪个。
曹操的孩子如今已经可以组一支篮球队了。前头早亡的刘夫人生了曹榛、曹昂、曹铄姐弟三个自然是不用说,如今在鄄城的卞夫人和环夫人,又先后生下了曹彰、曹植、曹节、曹冲,都是四岁以下的小团团。曹生不比其他人,女孩子的曹榛、曹节也在挑选之列,加上生在辽东的曹丕,足足有八个候选。
卞夫人陷入了短暂的焦虑。她如今宠爱渐渐淡了,心思就转移到了几个孩子的前程上。但曹彰鲁直,曹植太小,去了几次许县,都没有环夫人生的曹节小姑娘得到的赏赐多。
曹冲才六个月大,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就拆了学宫送的一套小连环,因此得了那一位“有天分”的评价,喜得曹操连夸环夫人会生孩子。这只生了一儿一女的叫会生,连生三子的却什么好话都没得到,岂不是脸都丢一里地外去了?
再加上征讨袁术在即,曹昂、曹铄、曹榛都跟着援军往兖州来。他们年长,与曹家的二公一起度过了早年颠沛流离的时光,感情深厚不是后面几个奶娃娃可相比的。
你看,刘夫人一脉的孩子立足稳固,环夫人一脉的孩子早慧喜人,只有卞夫人一脉的,在对比之下显得乏善可陈了。
这才是驱使卞夫人将曹丕从辽东召来的原因。必须刷存在感,曹丕比曹彰聪明太多了,在曹植的资质还没有显露之前,曹丕是最让卞夫人骄傲的孩子。
“我知道到了鄄城,阿丕身边的自己人就会全部被主母打发回来,但那又怎样?”卞夫人在给娘家兄弟的信中说,“养在夫人膝下,才是对阿丕好。只有养在夫人膝下,他才能出门结交夏侯家和丁家的表兄弟;只有养在夫人膝下,他才能进学宫拜谒仲华公;也只有养在夫人膝下,他才和别的兄弟姊妹是一样的,将来不会形单影只。从前中原动乱,我冒着必死的决心随郎君奔赴兖州,只好托你们照顾阿丕;但如今局势不同了,你们继续将他留在辽东,是真为了他好,还是有自己的企图呢?我们是依靠歌舞俚曲谋生的人家,一不懂打仗,二不懂诗书,是最不该托大的。”
严格来说,卞夫人的头脑是清醒的,没有恶意,走的也是正路。但盘绕在曹操子嗣头上名为争夺的阴云,还是渐渐显露出了灰黑色的面容。
这朵时隐时现的阴云,将在之后的几十年里,持续影响着曹家势力之下的每一个人。而最先感知到它的到来的,就是曹四代和曹四代的朋友们。
比如周瑜。
“曹丕公子若是得了辽东主的青眼,与阿昂来说,是不是也是‘甚好甚好’?”晚饭过后,找了个空旷处,周少年单刀直入,尖锐地问道。
曹昂一怔。
“若是继承辽东,进,是继承兖、青的筹码,退,是海外安逸之地。百利而无一害。内宅妇人都看明白的道理,我不信你不知道。”周瑜目光炯炯,额头上都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其实他说这话已经是越过雷池,有怂恿曹昂争夺家产的嫌疑了。曹昂完全能以此为由和他绝交。但无论是从孙策的婚事还是三年的同窗情谊上出发,他们江东流浪小分队,都已经进了曹昂的队伍。
“公瑾。”曹昂坐地上抬起头,“我是真觉得阿丕好,他像他生母,都很聪明。”
周瑜气得拔剑斩了一片杂草:“你比伯符还不让人省心。”他收剑入鞘,半蹲到曹昂身边,恶狠狠地压着声音:“我是拿你当朋友,能不能有句真话?”
曹昂这才收了脸上憨厚的笑容,肃容敛神,朝周瑜拜了拜。“阿丕很聪明,八月能言,一岁能诵,三岁学诗,四岁学射,五岁上马。我从前也嫉妒过,也一度觉得,只有在学堂更用功些,待人接物更小心谨慎些,服侍长辈更勤勉些,才能将阿丕比下去,将来才能护住阿姊和阿铄。但这是不对的。”
他站起来,面向田野。“杨柳飞絮漫天,未必能成树林;游鱼产子千万,尚有灭种之险。我如今十七岁,正是建立功业、守卫家国的时候,怎么可以和幼弟比赛在长辈跟前撒娇呢?”
“公瑾,母亲曾给我写信说,父亲和二叔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就是远离家乡四处闯荡,没有三叔在祖父跟前得宠。如今兖州的这些人,是被父亲和二叔的功业压得毫无志气了,才会执着于窝里斗,玩弄语言上的功夫自鸣得意,叫我不必学他们。”
周瑜悚然,连忙朝鄄城的方向拜了拜:“从前是我小看了阿昂,也慢待了丁夫人。等到了鄄城,阿昂取字加冠,可以引我去拜见长辈吗?”
正式结交,成通家之好,从此休戚与共,守望相助。
曹昂露出了他招牌式的憨笑:“跟周郎做挚友,甚好甚好。”
第152章 小聚
鄄城高大的青灰色城墙下,是绵延的油菜花田。此时盛花期已过,放眼望去是一片金色和绿色夹杂着的斑驳地毯,而农夫带着镰刀从田中走过,将为数不多的黄色收割而去。更有那连菜带籽一起收的,在广袤的平原上制造出一片片裸露的褐色土地。
割完油菜的田再种小麦已经赶不上趟了,但播种黍米正值季节。不过这一片区域属试验田,今年是要种红薯的。去年城墙根下要种油菜的时候,遭到兖州父老联合抵制,最后还是曹操本人出面作保,这才让鄄城用上了植物油;但到了今年试种红薯的命令传达各村的时候,便是无人出面,也没听到反抗的声音。
无他,尝到甜头了。
而身穿官服的陈宫,就带人站在被割了一半的油菜花田旁,手里拿着把羽毛扇死命扇自己。
南岛系的基层官员不断往中原渗透,带来了令人目眩的新制度和新技术。这必然让兖州世家感受到巨大的压力,作为世家在曹营里的牵头人,陈宫自然也在想办法不让自己被边缘化。
迎接大公子好啊。汉帝死了,曹操再征袁术的时候非要带上辽东来的大公子,这其中的意味稍微有些政治敏感性的人都看出来了。
未来的继承人,怎么都值得提前投资了。便是在官道上晒着太阳等,也值得!
率先沿着官道策马而来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意气风发,甩开后面的队伍七、八十米。
陈宫上前两步:“来人可是曹昂公子?”
英俊非凡的少年郎勒住马缰:“我是江东孙策。”
笑声清脆的少女也收敛神色:“你是何人?打听曹昂公子作甚?”还没等陈宫答话,她又露出恍然的神色,喃喃道:“衣冠是一千石的官员,且身高八尺有余,威严方正,眉梢一点黑痣,不会是陈宫叔父吧?”
“正是陈某,奉主公之令,在此迎接大公子一行。”
曹榛和孙策对视一眼,然后连最后的那点骄纵都收了起来。“陈叔父,我曹榛。”少女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方才是我怠慢了您,回头见了父亲,可不要说我又纵马胡闹呀。”
曹榛的态度充分满足了陈宫的虚荣心。他微不可见地挺了挺腰杆:“原来是女郎和孙公子,虽说鄄城较别处安泰,但离开护卫太远,到底不是身份尊贵的人该做的。”
曹榛继续笑:“您说得对。”
“昂、铄、丕三位公子,可是在后方的车队中?”
“在,在的。还有孙二郎,也跟我们一起来了。”
“即如此,还请女郎替我引见大公子。”
曹榛笑得眯起了眼,下马牵绳,装作不经意般地感叹道:“哎呀。父亲真是看中阿昂,竟然特意让陈叔父这样的心腹来接。只可怜我们这些个兄弟姊妹,都是没人疼没人爱的。”
这支队伍里贵人多了,曹家的子孙四个,孙家的儿郎两个,你单单只在乎一个曹昂,到底存的什么心思?
孙策虽然性子直,但也不是傻子,此时听见未婚妻跟人打机锋,自然是要帮腔的。怎么帮?鼻子里发出一声不满的“哼”,加上他高大的身形,威胁感扑面而来。
陈宫一凛,暗道不好。他只见两个年轻人一副大大咧咧跑马的样子,便当他们是傲慢无脑的二世祖了,他怎么就忘了,姓曹的女人,简直是世上最不省油的灯!“女郎哪里话?公子、公女,都是主公心爱的。便是孙文台的后人,主公言语间也是当自家孩子看的。”
曹榛转头看他,露出一口小白牙。天真无邪的笑容差点让陈宫以为刚刚的威胁是自己的错觉了。“知道陈叔父是哄我的,我也高兴。”曹榛蹦跳两步,“我不求父亲有多宠爱,别训斥我就成——您可要替我说好话呀。”说着,就朝前跑去,不一会儿就混入后方的车流中。
孙策对陈宫没什么好感,抱抱拳,也跟着曹榛溜之大吉。
只留下陈宫叹息一声,跟左右说道:“若是主公的子嗣愚钝,那真是受气还不得善终;但是公子、公女太过聪慧,又让人心中忐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