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斯理呢,则还是很隐忍,或者说是木讷。他的态度前后没有什么变化,对汤姆当然谈不上亲近,但也不嫌恶,礼节周到,仅此而已。
亨利·奥斯汀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婚前会玩,婚后忠诚,这倒也不稀奇,多少小有资产又小有地位的男人都是这么过来的,威廉自己很大程度也会是这个套路。但他能不嫌弃经商会被人鄙视,并且生意做得相当不错,这可就让威廉很是吃惊了。
至于查尔斯·奥斯汀,他很普通,要不是因为他是爱丽丝和简的兄弟,他看都不想看他一眼。
奥斯汀兄弟和汤姆走在他们前面,威廉看着汤姆的背影,卫斯理也看着汤姆。
简成了已婚女性,卫斯理就很少见到她了。说起来他们从十几岁的时候就认识,到现在已有10年,简从当年那个活泼可爱的少女长成了女人,他也从乡村男孩长成了可靠的绅士,两个人的变化都很大。
失恋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难过,求婚被拒绝也不像想象中那么让他难堪绝望,大概是因为求婚之前,心底已经明白一定会被她拒绝。但一定要亲口听到她拒绝,他才会彻底死心,放下她。
“放下”是一件艰难的事情,他花了很长时间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但偶尔想到他那注定失败的少年的爱情,还是很难过。但他并不太清楚,是因为简不爱他而难过,还是因为自己的爱情没有得到回应而难过。
这是一种说不清楚想不明白的感情。
对汤姆·勒弗罗伊,他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敌意,汤姆对他的态度可以说相当彬彬有礼,两个男人都明白,重要的是简的选择,而简的选择几乎是从一开始就已经有了偏向。
多可悲,他想,这场战斗还没有开始,我就已经输了。
*
汤姆跟大舅子小舅子相处的都很不错,就连威廉,也能有说有笑有话题不愁冷场,对卫斯理,好吧,稍微有点尴尬,但只要忘记卫斯理曾经爱过简,也没什么不好相处的。卫斯理这个人的好处就是足够隐忍,不会恶语相向,所以想要和平共处压根不是难事。
5个男人很微妙的临时结成一个小团体,在斯蒂文顿冬天的树林里练习射击。
有时候他们会以某棵树为目标,有时候会让格莱谢姆庄园的仆人在什么地方竖个靶子,要是运气好,能吓出一窝兔子,那可就是意外之喜了。除了卫斯理,其他几个男人都不介意打几只兔子回去加餐。
威廉甚至很遗憾的表示,奥斯汀家养的鸽子不会飞,不然用来当靶子可是再好不过!射击活物才有意思嘛。
亨利笑着警告他,“千万别打那些鸽子的主意,那是爱丽丝养的,简以前生过一场很严重的病,身体不太好,爱丽丝说鸽子很补养,让母亲每个月都炖一只鸽子给简吃。”
汤姆略为惊异的看了一眼亨利:他还不知道这个,没人会特地告诉他这件事情。
“我不知道有这事,简也没说过。”这几个月家里可没吃过什么鸽子,这他是知道的。
“你得好好照顾她,她现在是你的妻子了,汤姆。”亨利瞥了他一眼。
威廉飞快的带过话题,“那今天的正餐我想吃鸽子。亨利,你家的仆人会做什么菜?不如今天吃烤兔子和烤鸽子吧。”男仆拎着死兔子,威廉翻看着兔子身上的枪伤。
*
对食物十分讲究的威廉跟爱丽丝在一起讨论要用什么香料烤兔子和鸽子,爱丽丝认为烤兔子不妨用一些香味浓烈的香料,烤鸽子最好清淡一点,要用蜂蜜,蜂蜜很入味,又能最大程度的保留鸽子肉的细嫩。
威廉表示同意。
又讨论起甜点,他俩都爱吃布丁,布丁的味道也很多,威廉喜欢奶酪布丁,爱丽丝则是小孩子的口味,偏好更甜一点的水果布丁。
威廉说起伦敦的美味点心铺来就停不下来,还对爱丽丝说了如何品尝美酒,每一种酒的味道都不一样,美食专家的长项之一就是要饮尽世界上所有的美酒,爱丽丝真想问问他,“你的肝还好吗”。酒精这东西,对肝的损害可是不小。少少喝一点没事,像他这样每天至少半瓶酒的家伙,到现在没有醉死也真是身体好扛得住。
因为威廉要留下吃正餐,卫斯理也只得留了下来,要是非要告辞,那就太刻意到可疑了。奥斯汀家的餐厅不大,十人座的餐桌坐得满满的,伊丽莎今天没来,爱丽丝才有座位,能一起吃饭。
要准备10个人的正餐,靠奥斯汀家的女仆是做不来的,之前卫斯理派仆人送信给格莱谢姆庄园,叫了厨娘过来帮忙,厨娘虽然嫌弃奥斯汀家的厨房太小,但还是尽责的完成了工作。
爱丽丝深感房子太小的苦恼,吃过正餐,男人们转移去了书房,她就跟妈妈说到,家里的房子现在看来太小了。
“要是哥哥们都回家的话,餐厅里根本坐不下。”这也是哥哥们很少凑在一起回来的原因之一。凯茜和简以前经常出门探亲,一住好几个月,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那时候家里住着好几个兄弟,乔治牧师还收了几个学生,有的会寄宿,家里房间总是不够用。“爸爸早就应该退休了,搬到一个大一点的房子里居住,家里再多几个仆人。”
“爸爸确实应该退休了,”凯茜附和,“他年纪大了,该轻松的享受一下退休生活。”
“是啊,爸爸也想过这件事情。但要我离开这所房子,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妈妈收好了银餐具,放进篮子里,让女仆拿去清洗。
人是“习惯”的动物,一旦习惯了一个地方,就不太愿意挪窝,尤其对一个操劳了几十年的家庭主妇来说,家是她的天地,她在这儿消耗了自己的精力和年华,这里有着她无数的回忆,在情感上很难割舍。
但她也明白,乔治牧师要是不退休,身体一直不错,做到老死的那一天,之后她们母女几个也得搬走。教区不能没有牧师,就算继任牧师是她的长子,她们顶多也就是暂时住几个月,总得搬走,不可能总是跟詹姆斯一家住在一起。
简被父母可能搬离的事情弄得有点茫然无助,“要、要搬家吗?”
“我们现在有钱了,可以租一间更大的房子。”这一年她可是拿回家将近8000镑,全都交给乔治牧师收着,有这么一笔钱,他们确实早就可以搬家了。
“租房子——”妈妈叹气,“我倒是想买一栋合适的房子,大小倒是无所谓,但得是我们自己的,将来,凯茜也能继续住下去,不用总是在亲戚家暂住。”
她伤感的看着长女。亲戚们都很同情凯茜,但也都认为,汤姆·福尔去世几年了,凯茜不用总想着他,该为了自己打算了。凯茜因为有福尔留下的那1000镑,也算小有资产,想找一个合适丈夫并不难。但凯茜似乎打定主意不再考虑结婚,这几年都主动选择穿深色系的衣裙,把自己打扮得老气横秋,根本不像一个不到27岁的年轻女人。
爱丽丝不理解凯茜的想法。凯茜用不着为福尔守节,也完全不用畏惧结婚,只要对方真心爱她,当然还是可以尝试一下新的恋爱的。不过么,姐姐的决定,爱丽丝也不会去劝说她,女人能得到的快乐有很多,不是非得有个男人才行的,爱丽丝反对的是凯茜把自己过早打扮成中年女性的外表。
妈妈也没办法改变凯茜的决定,只能为她的将来打算,确实,就是为了凯茜,他们也应该买一栋属于自己的住宅,这样凯茜会有一个家,将来不至于在兄弟们的家里辗转暂住。几个已婚的哥哥都表示,将来凯茜可以随便到他们家里住着,随便住多久都行。但那毕竟不是自己家,是哥哥的家,做一个暂住几个月的亲戚没关系,一住好几年,嫂子们脾气再好,也会不高兴的。
至于今天提出这个话题的爱丽丝,妈妈压根就没想过她以后也可能会步姐姐的后尘,不结婚。
*
乔治牧师辞去教职、离开斯蒂文顿、购买自己的房产这件事情,很快在奥斯汀家达成共识,只是为了退休后搬去哪里的问题,有了分歧。
爱丽丝喜欢伦敦,毕竟是首都,大城市,做什么都很方便,家里的公司也在伦敦,可以在奥斯汀工厂附近买房子,或者干脆买一块地皮,自己盖房子。爸爸没事可以去工厂玩玩,也可以去公司看看,或者跟妈妈出去旅游。
乔治牧师则想去萨默塞特郡的巴斯,萨默塞特郡在威尔特郡西边,巴斯是著名的温泉疗养地,这个时代的医生医术有限,遇到什么疑难杂症,通常用的方法一个是放血,一个是泡温泉,巴斯因此成了很热门的疗养胜地。乔治牧师觉得泡温泉对他的身体有利,所以想搬去巴斯。
亨利也觉得伦敦不错,他准备不远的将来搬去伦敦。今年春天,他在牛津郡民兵团升职成了上尉军官,津贴增加了,但再往上,顶多也就是少校,不参加战争的话,不太可能升到更高的官职,再加上公司生意做得不错,他就想着明年该辞职了。
最后爱丽丝拍板了,“等我明年夏天去了戴尔斯福特,爸爸就可以辞职了,先在巴斯住上一年,或者两年也可以。这期间,亨利在我们的工厂附近买一块地,画图纸盖房子,这样爸爸从巴斯疗养回来,就可以住进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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