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不信班纳特家的小姐们不懂这个道理,特别是当姐姐的那位,伊丽莎白·班纳特分明是故意的。当看到她那灵动活泼的眼眸,以及玛丽·班纳特故作困惑的神情时,达西简直要被这一唱一和的两姐妹堵得说不出话来。
“请你们回到大厅去,”达西冷着脸开口,“我和宾利先生会带人去花园探查情况。”
一旁围观自己好友被两位女士接茬怼的宾利先生,忍不住失笑出声。他性格极好,知道玛丽和伊丽莎白是发自真心的想揪出罪魁祸首,也并不在意她们的失礼行为,反而圆场道:“如果二位小姐还有什么高见,请尽管说,我们在调查时会注意的。”
是嘛,比起达西,玛丽还是更喜欢未来的大姐夫宾利先生一点——至少他尊重她,还听人说话。
“也没什么了,”玛丽侃侃而谈,“我个人认为小偷应该是名内鬼,再不济也是熟悉内瑟菲尔德庄园的当地人。挑在舞会时偷东西倒是个好选择,大家都在沉迷社交,人数又多,浑水摸鱼也容易一点。但首先他知道今夜举行舞会,其次,他得熟悉庄园构造,否则的话不会知道偏厅上方是主卧。这名盗贼并不聪明,不论是跑走还是藏在庄园里,借用一下管家先生养的猎犬就能够追踪到啦。”
伊丽莎白听完解释,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我想,宾利小姐可以不用害怕了。”
看这个情况,是鬼魂的可能性低之又低。
不是真的妖魔鬼怪,玛丽竟然还心生一丝可惜。要知道英国可是奇幻小说的重要产地,见识不到广袤的中土世界和尔虞我诈的维斯特洛大陆,凑个哈利·波特的热闹也可以嘛,唉。
话说回来,这位小偷也够倒霉的。要不是被宾利小姐撞见,翻墙出来的时候擦去脚印,等宾利先生回去发现卧房被盗时,他会有很多时间转移赃物。这个年代的英格兰乡下,可不像伦敦那样有着完善的警察体系。乡村破案,基本上只能发动人民群众了。
“我有个请求,先生。”玛丽思索片刻开口。
“如果抓到凶手,改日有机会,能让我见见他吗,”她说,“我很好奇他的动机。你刚搬来内瑟菲尔德庄园,再蠢笨贪婪的仆从也不会立刻下手,他们有的是机会占便宜,我想……或许这番行事,有其他缘由。”
“没问题,我还得感谢你的热心帮助,玛丽小姐,”宾利先生笑道,“看来传闻说班纳特小姐才智过人,倒是没错。我还从没见过哪位小姐如此大胆、思维如此敏捷的。”
玛丽也不得已,只是笑眯眯回答:“我不过是看了几本爸爸从伦敦带回来的侦探小说罢了。”
“侦探小说。”达西突然开口。
未曾料到达西先生竟然会接茬,玛丽还以为他会对这种流行作品嗤之以鼻呢。达西先生看向宾利先生,后者自然明白他在想什么:“如此说来,我记得福尔摩斯先生的幼子便在伦敦成为了一名侦探。”
玛丽:“……”
什么先生??什么侦探??
福尔摩斯??????
4、红娘好难当04
04
宾利先生认识一位姓福尔摩斯的先生,他的幼子在伦敦当侦探。
舞会结束后,在回去的路上,玛丽的脑海中始终在反复重复着这句话——一位年轻的福尔摩斯,在伦敦,还是名侦探。
天,玛丽就不相信世界上有这么巧的事情,还能有第二名福尔摩斯侦探?
心心念念的梦想成真了,玛丽感觉自己可能是在做梦。
这种虚幻的幸福感一直持续到回家,班纳特太太开始抱怨今夜的意外时,玛丽都没有感觉到困扰。
一见到班纳特先生,班纳特太太憋了一路的话总算是有处可倒了。她先是埋怨了小偷来的不是时候,又觉得达西先生着实无礼、讨人厌烦。到了最后,甚至开始训斥起玛丽来:“不等主人允许便擅自行动,平日读书多读进肚子去了,连礼仪都忘得一干二净!”
玛丽不说话,她才懒得和班纳特太太解释自己的动机呢。
但伊丽莎白却忍不住为玛丽辩驳道:“玛丽可帮了大忙,她细心如发,观察出了留下的线索,当场就推断出了是有小偷闯入了内瑟菲尔德庄园。”
“哦?”
班纳特先生当然对班纳特太太的碎碎念毫无兴趣,他都快失去耐心了,听到伊丽莎白这么说,才顿时放下了手中的书本。
“倒是从没看出来,玛丽还有这等观察力?”班纳特先生问。
乡下的生活平静又单调,在朗伯恩别说是偷盗,连谁家的马撞了谁家的牛都能是值得说上三天的大事件,因而日常生活中的事情玛丽向来插不上嘴,也很少说话。
听到班纳特先生的好奇,玛丽不急不缓搬出回答宾利先生的话:“我只是在读过几本侦探小说罢了,还是爸爸你从伦敦带回来的,按照侦探们的方式做出了推断而已。”
再说了,这么直截了当的乡村作案手法,其实根本用不着玛丽出风头。只是她好奇心强烈,又不怕什么所谓的鬼怪,所以反应最快。
“看来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还是有几分价值所在,”班纳特先生评价道,“这不就出了风头吗,凯瑟琳和莉迪亚为了舞会精心打扮,竟然不如玛丽读上几本侦探小说来得有用。”
“爸爸!”莉迪亚气得攥紧了拳头。
“我倒是觉得侦探小说还是不如年轻美貌实在,”玛丽展露笑颜,“宾利先生担心我坐冷板凳,陪我跳了一支舞,然而言谈期间左一个简右一个简,只恨我不是简本人,宾利先生也不能在舞会上总围着她转。”
突如其来的揶揄让大姐简·班纳特脸一红:“玛丽!”
简性格温柔内敛,明明是天大的好事,还涉及自己的婚姻未来,却偏偏不让玛丽公开提及。反倒是在临睡前,当玛丽又厚着脸皮以莉迪亚太吵为由非要加入两位姐姐的床边悄悄话环时,她也表现出了对宾利先生的倾慕。
原著中简和宾利先生的感情进展也算是一波三折,苦尽甘来。玛丽是个急性子,就见不得狗血误会,在她看来,既然两位年轻人两情相悦、情投意合,那就应该立刻在一起。
更重要的是……现在玛丽可是确定了,这个世界的伦敦有福尔摩斯存在!
天呐,这种男神就在自己身边却又暂时遥不可及的感觉真是太令人难受了,玛丽恨不得这就收拾行李离家出走,直奔伦敦去。
但这是不现实的,现实的办法就是,抓紧撮合宾利先生和简。
特别是看到简毫不掩饰自身对宾利先生的赞美与钦慕之情,玛丽觉得目标近在眼前了。她说道:“宾利先生见你第一眼就被你的美貌吸引住了,简。他生的好看,人又体贴,和你真是天生一对。”
“可别这么说,”简急忙否认道,“宾利先生这么好的人,钦慕他的女士可数都数不清呢。”
想来内敛的简是不会主动出击了,也对,这个年代的姑娘要矜持有礼,等到绅士主动求婚才行。
但玛丽不介意,她完全可以抢在他前头当个传情小助手,帮助简和宾利先生免去波折嘛。
“我也喜欢宾利先生,”于是玛丽毫不掩饰自己对宾利先生的欣赏,“他还夸我有见识呢,这么好的人,可不能错过,我非得要这样的姐夫不可!”
伊丽莎白闻言笑出声:“宾利先生喜欢简,和你有什么关系?”
“简和宾利先生在一起,”玛丽玩笑道,“我才有机会认识伦敦的……的……”
“银行家?”伊丽莎白接道。
“我倒是觉得,”玛丽双眼亮晶晶的,“宾利先生说他认识一名伦敦的侦探,听起来真有趣。”
侦探还行!
伊丽莎白哭笑不得:“我收回前言,玛丽,你不如考虑一下拜伦吧。”
歇洛克·福尔摩斯比拜伦靠谱多了好不好……不对不对,她就见一眼侦探先生就好,哪儿敢想更深一步的情况啊。
进入小迷妹模式的玛丽觉得那些非分之想都是对侦探的玷污,她急忙把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
也不怪伊丽莎白会这么说。在维多利亚时期,帮助警察破案的侦探先生,对于一名未婚的乡绅之女来说,确实不如拥有贵族头衔的浪子更值得来往。伊丽莎白又不是穿越来的,她的眼界和认识受时代、教育和社会生产力所限,玛丽不怪她。
而且她这位二姐偏见归偏见,但到底是个爱憎分明的大胆姑娘。玛丽觉得要是她深入了解福尔摩斯先生后,绝对是不会说出这些话的。
所以玛丽也不直接反驳,而是笑嘻嘻地带过了这个话题:“我相信宾利先生的为人,他的朋友一定都拥有高尚的品质。”
“可惜宾利先生的朋友,并不像他一样讨人喜欢。”伊丽莎白冷漠地说。
说的自然是我们的男主角达西先生了。
好吧,达西先生在舞会上的表现确实不太好,不和任何小姐跳舞,这在社交中足以称得上过分一词。甚至连聪明美丽的伊丽莎白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