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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一见男神误终身 (南宫十九)


  说话都一样的没诚意。
  想到这里,他突然又开始沾沾自喜起来了。闻姊骗人这么厉害,还不是被我从小一直骗到大,这么说起来,我岂不是更加的厉害了?
  “这听起来……可真不像是大魔头的习惯啊。”叶闻歌语带感叹,被养在深闺之中、也从未出过远门的娇贵大小姐对于江湖之事全无了解,对于那些江湖侠客啦大魔头啦——的了解,全部都是出自那些古旧传闻杂书记载。“我还以为魔头就该每天杀人吃小孩然后用美人的头盖骨来装酒呢。”
  所以就能够十分坦然的说出这样的话来。
  “闻姊为何这般说?江湖上的魔头不少,倒也真没有像是闻姊你说的这般行事的人。”红衣公子靠在桌边,他低低的笑了一声。哪怕是在闺阁小姐的绣房里,他也照样一点都不收敛那一身纨绔子弟的气场,更兼之生了一张近乎美艳的脸,看起来像极了浪荡公子。
  专门不务正业到处风流多情勾引女孩子的那种。
  他眼角上挑,那种天然的艳色就自然的晕染开来,极衬他那一身红衣。“真要有这种人,都不需要等官府反应过来——正道的那些大侠们首先就会冲上去行侠仗义了。”
  叶闻歌问道:“难道没有这么严重,行侠仗义的大侠就不管那些魔头了吗?”
  “这是自然。”王怜花道,“不是每个大魔头都独来独往的……想要以一己之力对抗一方势力,闻姊你未免也太过于为难他们了。”
  叶闻歌很天真的问道:“既然一个人做不到,为什么不大家一起去对抗呢?”人多力量大,这该是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呀,怎么那些大侠会不懂呢?
  “唔……这种问题,闻姊你可是难倒我了。”王怜花做出一副苦恼的样子来,“我没走过江湖啊。”这句话是真的。“这种事情当然不会懂啦。”这句话是假的。
  “我和闻姊你一样,都很奇怪呢。”
  他说着这样的谎话。
  虽然答案他很清楚啦,但王公子想了想他在叶闻歌面前保持了这么多年的“来历不明会武功但和江湖没关系的富家子弟”这种人设,还是吞下了答案——事先说好,他真的只是因为这种原因才闭口不言的,绝对不是想多看一会儿眼前人好奇的样子哦!
  “朱言你也不知道呀……那就没办法了。”叶闻歌有点儿失望,连朱言都不知道的事情,身边的其他人自然也不可能知道——这是多年以来王怜花潜移默化的在她心中留下的认知。这时候叶闻歌也很自然的就接受了这个认知。
  “连你都不知道的话,哥哥肯定也不能给我解释啦。”
  鹅黄衣裙的姑娘叹了口气,漂亮的脸上只差没写着可惜两个大字了。
  王怜花很上道的安慰了她几句,最后冷不丁的抛出了自己的问题:“说起来,闻姊——大魔头一定会吃人什么的,是谁告诉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新篇第一张,想要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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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闻歌——名字是出自乱入池中看不见, 闻歌始觉有人来这一句
  比王怜花大三岁
  向往成为文学家(其实是小说家传人)的闺阁少女,一个傻白甜。,纯粹的理论党(韩非那款的,动笔能够写的叫人拍案不绝,轮到自己就完全想不起来这回事)
  现在是剧情即将开始的时候,设定这时候王怜花十八,叶闻歌二十一
  你如有个知己朋友,跟他相交一生,两个人头发都白了,但你还是别相信他,他暗地里仍会加害你的。他走到你面前,你还是按著剑柄的好——引用自金老爷子在《白马啸西风》里的解释
  《宋子》——小说家所著之书
  朱言——当年王怜花和叶闻歌第一次的时候胡扯的名字


第70章 有花堪怜
  “自然是书上说的。”叶闻歌答得坦然极了。
  王怜花几乎要叹息了:“闻姊你……到底都看了些什么书啊……”就是一般人也不会像是你这样, 对江湖人印象奇怪、几乎当作了妖魔鬼怪来对待吧?
  “喏, 就是这些呀!”叶闻歌回身指了指房间里的那一排书架,道,“好多都还是你送给我的呢——说起来,我看了什么, 朱言你会不知道吗?”
  这也是啊……王怜花陷入了沉思之中。
  叶闻歌房里藏着的书不少,但只有一小半是她自己买的, 剩下的全是其他人送的——在这其中,叶闻歌她哥送了四成,剩下的全是王怜花送的。为了不在书籍数量上面被亲娘发现不对, 他都是在亲妈眼皮子底下做小动作把那些觉得叶闻歌会喜欢的书重新抄上一边然后送手抄本的。
  这也算是很有诚意了, 他可是只对叶闻歌有过这样的心意啊。
  王公子回忆了一下自己买回来的那些书,又想了一下自己送给叶闻歌的那些书——然后突然就懂了叶闻歌的这种奇葩思想是哪里来的了。
  他抄的那些书……十本里有九本是小说家的啊!
  古时之人以圣人在上, 史为书,瞽为诗, 工诵箴谏,大夫规诲, 士传言而庶人多以之谤之。而至孟春, 徇木铎以求歌谣, 巡省观人诗, 以知风俗。过则正之, 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
  这就是小说家的来历了。
  小说家为诸子百家中的其中一家, 班固就曾经在《汉书.艺文志》里面说过:“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意即小说家所做的事以记录民间街谈巷语。这一家的子弟,主要任务乃是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
  然而小说家虽然自成一家,但被视为不入流者,故有“九流十家”之说。
  小说家者能代表平民社会之四方风俗。然亦因其之小道,而不为世人所重,终致弗灭,其书也是多已亡佚。现今小说家传承尚在,但基本都成了写写话本给那些大热的折子戏写故事的写手。而小说家书籍的特点——好吧仅只这十多年的流行风格,可不是就是夸张荒诞吗?
  王公子一边痛心疾首的想现在的小说家弟子真是不肖居然忘了自家的理念到底是什么一边在自我检讨当年为什么要把这种奇奇怪怪的书给叶闻歌看,要是没有这茬子的话叶闻歌怎么也不可能把大魔头当洪水猛兽看啊——他可是想要做坏人的!
  当然,就算是坏人,他也一定是世上最可爱的坏人就是了!
  闻姊也一定是最家弟子。
  王公子觉得这点完全不需要质疑,因为学说的没落,这一家的子弟身份通常也不高,颜值顶多在水平线上下浮动,真要超过的还真的没有——而像是叶闻歌这种大家闺秀,实在是几百年来的第一个。
  然而若非数年之前王怜花偶然和一位小说家之人有了交集,又无意引得叶闻歌对此起了兴趣——连这一个例外都不会有。
  然虽说如今叶闻歌也能自称为小说家弟子,但是说白了,既无师承也无老师前辈带领,这一门的思想理论只从书上了解,唯一做的事情也只是令人去收集民间闲谈作为创作素材写出了一本又一本的大热话本——这样的叶姑娘,也只是个彻头彻尾的门外汉而已。
  也就看了几本闲书……但就是这样半懂不懂的,想出来的样子才最可怕吧。王怜花这样想着,顺口就扯开了话题:“我观闻姊你架上摆着本蔡大家所写的武当杂记……”
  叶闻歌对于书籍十分爱护,缺页卷角在她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就算再精心,翻阅的痕迹也是难以完全消除。那本在七十年前去世的蔡明君——因其文采过人辞藻皆美,所留手稿无一不精妙,故如她的先祖一般,世人皆称一声蔡大家——所写的武当杂记便是如此,哪怕压得再平整平时保管的再仔细,那些因为多次翻阅而不再规整的毛边是无法修补的。
  会看上很多遍的自然只会有喜欢的、或是有价值的书,王怜花很清楚叶闻歌的喜好,她对于那位早逝的文学大家仰慕万分,只恨不得自己早生个几十年好与之一见。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在这件事上,叶闻歌一直用这句诗来自哀自怜。
  并且对武当山上住着的那位娶到了仰慕前辈的张真人报以真诚的敬仰。
  连带着对道家也是好感颇多,还一直想要去武当山上看看——说着是为了观赏武当山上的秀丽风景开阔一下眼界到处走走,实际上全是为了据说只有在特殊的几天之内才会对外开放的蔡大家故居。
  “闻姊可是想去武当山?”王怜花明知故问。
  “自然!”叶闻歌分分钟就被吸引走了注意力,她顺手从架上抽出那本武当杂记抱在胸前,因为说到了喜欢的人和事,连笑容也是甜蜜的,只差没有当场转个圈儿。“那是蔡大家长居之地,天下多少人不想去呢?况且武当风景秀丽,又有张真人坐镇,哪怕仅为观赏风景或是一听道文而去,也是极值得的。”
  王怜花:“欲要远行?”
  “这倒是还没有定下来。”叶闻歌也不隐瞒,“哥哥还没有答应我……”她叹了口气,很是失望的样子。
  王怜花道:“闻姊还是去的好。”他微微的笑着,眼角挂着天然的一段风流,若是换个女孩子在这肯定早就看的脸红心跳了。只可惜叶闻歌与他相交多年,早就习惯了这张漂亮脸蛋,这时候也只是歪着头,不为美色所动的问了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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