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的可能,其中有五成是因为叶闻歌自己也乐意,但剩下的三成也都是王怜花自己的本事了。
四书五经读的通了,也有自己的见解。不是呆板的读书人,野史也会看。诗词歌赋作得,琴棋书画也精——至今仍不会知道自己眼中乖巧可爱又爱撒娇又孩子气的前幼弟现追求者在其他人面前到底是个什么神经病形象的傻白甜叶姑娘想,共同语言这么多,大哥肯定也会喜欢他的啊。
剩下的两成不确定纯属非战之过——毕竟,若是在王怜花提亲之前,大哥就已经将她许给了他人……
“这也就没办法了呀。”
叶闻歌说道。
“哦?是这样呀——那我可要抓紧时间了。”王怜花毫无异样,笑吟吟的说道,眼尾自有艳色流转,丝毫看不出这时候心里正在转悠着什么凶残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 大姨妈……痛得我要死要活的……
为什么会这么痛啊……觉得这么折腾一次我能痛的减掉5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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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很短
很短
我估摸着前期步骤准备好之后闻歌去了武当山然后王怜花走剧情走完来来接闻歌——然后他们就能结婚了。、
依旧不想取名字,叶大哥就在这个短篇里继续当他的“叶家大哥”好了
这对的感情状况,男方属于抓住机会就想要挑明女方属于随意嫁给谁都行反正日子还不是一样的过大不了就和离回家哥哥会养我一辈子、但是能嫁给熟悉的人更好这种情况——其实这时候王公子还是被闻歌当弟弟看待的。他们真正的感情培养在婚后来着。
王公子属于那种暗地里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然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继续在对象面前孩子气任性被包容被宠爱被纵容的那种情况。至于闻歌——?她是不是真的傻白甜这件事情其实是有待考虑的,她最大的问题在于不会怀疑相信的人,但敏锐这玩意有时天生的……
所以就算发现了不对劲也会下意识的忽略掉,继续当自己“一心学术想要著书立说(写本子)”的大小姐
第72章 有花堪怜
“哦?是这样呀——那我可要抓紧时间了。”王怜花毫无异样, 笑吟吟的说道, 眼尾自有艳色流转,丝毫看不出这时候心里正在转悠着什么凶残的念头。
真的没有哦,像是弄死叶闻歌的婚约对象这种事情他怎么会去做呢?顶多——也就是动点小手段,叫他们和平解除婚约, 然后再大大方方的上门提亲罢了。要做到这点的办法多的是,又何必要用最粗暴的一种呢?这随随便便的就要见血, 多不好!
“你晓得便好啦。”叶闻歌轻声道,像是种鼓励,“我……”她迟疑了一会儿, 终于说道:“我会等你。”
“想要做什么, 便去做吧。”
对于叶闻歌的话,王怜花也不惊讶。到底相交多年, 他虽总是将叶闻歌当作傻白甜,但实际上叶闻歌本身乃是极其聪慧敏锐之人。和这样的人交往自然是十分有趣的, 欺骗成功的成就感也要比一般人大上许多,两相合一, 才是这份交情能够长久保持下来的、最开始的原因。
王怜花这些年来的伪装也并非是完美无缺, 相处的久了, 一些东西的泄漏总是无可避免的。但叶闻歌最大的毛病就在于不会去怀疑相信的人, 所以空有敏锐, 却因为信任而每每下意识的忽略所有的不对。
但这也不代表她什么都不知道。
王怜花知晓叶闻歌对他别有猜测,也知道在自己的刻意引导之下那猜测在某些方面十分靠近本人,另一些方面却和他离了十万八千里——这正合他意。“我会回来的。”他笑容清朗, 有一种从容的风度蕴含在其中,“闻姊,我要去做一件大事。”
计划即将展开,所有人都已经入局。棋手、棋子、观棋人都已经到位,长箭已经搭上了弓弦,只等待这最后放手的时候。
“此事了却之后,我便再无负担了。”
他母亲一生的仇恨尽数系于柴玉关一人的身上,连带着他也被灌输着对亲父的仇恨长大。关外的快活王也许早忘了他那恩爱过许多时日的结发妻子和妻子为他生下来的孩子,但他同母亲,却是从未有一日忘却这背信弃义、抛妻弃子之徒!
这是在上一辈结下来的仇恨,没有任何消解的余地。
在父与母之间,王怜花毫无疑问的选择了将自己抚养长大、教导自己的母亲云梦仙子。至于父亲——那是什么东西?
“到那时候,我便来提亲,好吗?”
只要柴玉关死了,大仇得报、心愿得偿的母亲脑子里那根绷紧的弦就能松下来,对他的控制欲也会大大的削减。他已经长大了,娶妻生子成家本就是理所当然之事,想来母亲也不会有太过激烈的反应——便是有意外他也不惧。
因在这之前,他会先攒足保护妻子的力量。
如今他尚且还无法反抗母亲,连将心上人暴露在王云梦的视线中也不敢。但对抗快活王的这个过程,正是他的机会。
王怜花不知道什么时候伸了手,捞住了一缕叶闻歌的长发。他将这一缕长发握在手中,很真诚的看着这一缕青丝的主人。早就习惯了到处骗人十句话里面也不见得有一句真话的人,如今竟也捧出了一颗真心来,想要将它送给自己心爱的姑娘做聘礼。
而鹅黄裙子的少女也屈下膝来,低头看着他。
眼里只有他。
——而后,抿着嘴角轻轻的笑。
“好呀。”
她这样说道——从容的收下了这份心意,并问道:“要信物吗?”
“闻姊给的,自然是要的。”红衣公子笑吟吟的问道,“闻姊想给我什么?”
“你自选便是了。”叶闻歌道,“凡是我有的,你尽可拿去。”
王怜花松开了手掌,任由那一缕青丝从他的指掌间溜走。他站起身来,笑道:“闻姊说这话,也不怕我太贪心?”
“贪心也没关系——左右,全送给你也是可以的。”叶闻歌拢了拢耳畔的碎发,道,“我之前所说的,并非是哄你的假话呀,朱言。”
王怜花道:“我可不要这些东西——我有闻姊就够了!”他对叶闻歌的闺房布局十分熟悉,甚至清楚的知道房中多宝架上放着的每一本书是什么,想要取件东西也是轻而易举。探身、伸臂,他脚步未动,便已经轻巧的取来了梳妆台上的那把玉梳。
玉梳并不大,比王怜花的手掌还要小上一些。他摊开手来,叫这小梳子躺在掌心里,又对叶闻歌道:“非要选一件的话,便是这个吧。”
红衣公子笑容明媚,恰如赤色牡丹花绽放:“闻姊学识过人,想来应当知晓这是什么意思?”这语气已经是近乎轻佻了。
应该说差别待遇在哪里都是存在的。要是换个人用这种语气说这种话,叶闻歌理都不会理,但如果是王怜花——反倒觉得有点微妙的可爱。
这种看似咄咄逼人、非要得到个肯定的回答否则就绝不肯收手的做法,可真像是个孩子啊。
没有安全感,所以才迫切的需要一个回答……她心中思索着这些事,口中道:“我自然知晓。”
梳子的意思有很多,但和男女情人相关的也就那么几个。一者代表相思,赠送梳子用来隐晦的说明思念。一者代表恋慕,结发同心,以梳为礼,这是从很早之前就传下来的暗示。
因为梳子是女性一生都会贴身的物品,赠送此物代表的纠缠便是一生,而若是男女之间赠送梳子,则有私订终身,欲与白头偕老的意思。这习俗流传了许多年,如今也依旧被认可着。时至今日,不少地方也都还有七夕送梳子的习俗。
“我不会反悔。”叶闻歌说道。
王怜花道:“私定终身……”他倾身,更过分的抱了上来,两条手臂都环绕在叶闻歌的腰间。这已经是很过界的行为了,便是试探,也已经过了头——叶闻歌从未与异性如此亲密过,当年王怜花还小的时候搂搂抱抱倒是没什么,但现在他已经长大了……她本能的就要挣扎。
却又在开始之前僵住了身体,硬生生阻止了自己的这种冲动。
礼教和对于眼前之人的纵容在互相碰撞,种种念头在叶闻歌的脑海之中闪过,她的手臂抬起来又放下去,如此重复了好几次,终于还是纵容的那一方占了上风。得到这个结果的王怜花心情十分愉快,连嗓音里也像是在流淌着蜜糖:“这种出格的事情,闻姊应当是第一次做吧?”
他的嗓音里含着笑,柔声的问道。
“不是。”叶闻歌在叹息,不等自觉被抛弃的王怜花变脸,她便又道,“但也没差多少了……全是因为你……”
当年遇见的那个孩子,对他伸出了援手,这才是她此生做的第一件出格之事。
什么都忘记了,父亲的叮嘱,母亲的忧虑,都在那双含着泪的眼睛面前消散了。唯一记得的,只有那一句话了。
“路见不平,所以按剑。”
作者有话要说: 很明显的暗示了,当年的叶姑娘干的第一件出格事……就是打群架。
小姑娘家家的,一对多差点破相——但还是被推到池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