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子她只知道那密室里的金砖,却不知道别的。”陈秉正笑了笑,“杨道台生前对所有人都藏了一手。不过抄家大有收获,这批金锭成色极纯,换成粮饷,足够前线两个月之用。”
“总算对朝廷有个交代。”
话未说完,一阵夜风吹过,卷起阶前落叶。两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颤。郑越抬手揉了揉眉心:“难道是我老了?才熬了一夜,就觉着这身子像散了架。”
陈秉正深有同感地点头。“后颈僵硬得像块木头,肩膀又酸又沉。”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两人并肩走在空旷的长街上。街上远远传来更夫的梆子声。
陈秉正笑道:“昭华在等你。”
那辆马车果然在街角安静地等着,挂着一盏小灯。郑越眼睛一亮,快步上前,“娘子。”
他待要上车,又回头招呼陈秉正,“仲南,我送你一程。”
“罢了,早点回府要紧。”陈秉正含笑摆手,“我家在巷子里,马车进不去。”
马车转了个弯,消失在视线中。陈秉正往前走了几步,冷不丁瞧见有晨起的小贩出来摆摊。摊贩熟练地支起案板,摆开粗陶碗碟,架上那口被岁月磨得发亮的黑铁锅。
炭火在灶膛里跳跃。他将面团在掌心辗转,搓成薄片,飞快地抹上一层葱油。热油在锅里泛起了细密的泡沫,螺旋状的面饼贴着锅边一滑,便是“滋啦”一声。
“老板,来一包十个。”他淡定地说道。
“好嘞。”
面饼在热油里舒展开来,表层便镀上了金黄色。他深吸了一口气,忽然听到旁边有人说道:“你不是想吃馒头吗?”
他微笑道,“馒头也好,就是寡淡了些,不对你的胃口。”
林凤君信手接过老板递过来的一包油旋。“案子破了?”
“破了一半,真累啊。”
她揉了揉肩膀,“你们只是动嘴,我们才要动腿。你捎来两句话,我累死累活一整天。”
“这话错了。”他将手握成拳头给她捶背,“今天破案全靠我这条腿。当时我就在想,万一没踹塌,就被人瞧了笑话。要是你在那里,一定能一脚定乾坤,让他们目瞪口呆。”
她好奇地转过头,“什么奇奇怪怪的破案手法?”
“路上我再跟你讲。”他看向天空,东边有一抹隐约的青色。远处传来清脆的鸡鸣。
“路上?”
他加快了脚步,“咱俩现在就去码头,赶船回济州,还来得及。”
“你公差办完了?”
“差不多了。”他淡然地说道,“什么事也阻挡不了咱们回家成亲。锣鼓喧天,骑马亲迎,拜天地,入洞房……你想不想?”
她哼了一声,“没你那么想。对了,我在隔壁发现了几张纸……”
“路上慢慢看。”
正东方向,云隙间漏下的光束将万物照得通透,厚重的云随着太阳上升的节奏,一分分变亮。
济州林家后院里,林东华将草料投入石槽,新鲜的草叶混着露水的清香。来喜低头反刍着食物,尾巴悠闲地甩动。他用粗粝的手掌抚过牛背。
墙头传来高亢的啼鸣。霸天昂首向天,鲜红冠子颤动着,发出底气十足的啼叫。林东华停下手,望向鸣叫的方向,东边的山脊刚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
鸡鸣未歇,晨光又亮三分。忽然大门被敲响了,是试探性的,声音很轻,一下,两下。
林东华打开了门,“请问您找……”
外面站着个中年男子,穿着一件青色的杭绸直身便袍,质地挺括,衬得他更显清癯。领口微松,露出里层细白的中衣边。腰间松松系着一条深色绦带,挂着一块玉坠,随着步履轻轻晃动,手里提着一盒新买的点心。
来人一口正经的官话,“请问这是济安镖局吗?”
“是。我姓林。请问您贵姓?”
来人沉默地注视着他的眼睛,目光有些流离,“我姓冯。”
“冯……”林东华的话顿住了,他忽然神志飘忽起来,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
“我想见一见……明珠。”
第169章
江南芳华正好, 正是绿草如丝的时节,树林深处开满了各色野花。烂漫的花草之间行走着两个男人。他们踏着石阶沿着小路上行,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任何交谈。
清晨的露水铺满了地面, 大概是石板太湿滑,冯大人的脚步趔趄了一下, 险些在狭窄的台阶上摔倒。
忽然从他身后飞快地掠过几道身影。两个随从,穿着一模一样的青色短衫, 手持匕首, 将他护在中间,警惕地盯着林东华。
林东华笑了笑,“你的护院?”
“他们只是贴身保护我。”冯大人摆一摆手,将他们斥退到远处。
“你的家丁护院,看样子是江湖上的一品高手。打算和我交手试一试我的底细?”
冯大人淡定摇头:“不需要出手,我也知道你武功非凡。”
在台阶的最上端, 林东华停住了脚步,他望着远处那片开满野花的草地, 犹豫着说道:“我的娘子就葬在这里。”
冯大人朝那个方向又走了一步,却被林东华伸手拦住,“我有几句话要说在前头。”
“什么?”
“我知道你们曾有过婚约,但我是她的丈夫,我不会让任何人在她面前说三道四,尤其是……”他顿了顿, 眼中闪过一丝寒光,“问她为什么苟且偷生。你要是说出这句话, 我立即出手杀了你,我说到做到。”
山风骤起,卷起无数片粉白的花瓣, 打着旋往下落,恰如多年前冯大人,不,冯公子见到她的第一面。“我明白。”
林东华带着他向墓地走去。没有石人石马,只有一块粗粝的青石墓碑立在草地上,上面简陋地刻着“吾妻温氏之墓”,下面落款是“夫林东华谨立”。字写得非常端正沉稳,边缘已被磨得有些圆钝,仿佛能看见寒来暑往之间,有人不断地触摸这一笔一划。
墓碑前摆着一个野花做的小小花球,用红色的缎带捆扎成一束。
“你做的?”
“我女儿做的。用喜饼盒上的缎带。”林东华深深吸了一口气。
冯大人垂下头去,那样一个玲珑剔透的人儿,诗书琴画,无一不精,笑起来时,眼角眉梢都漾着江南水乡的温婉。而如今,她的名字,她的年华,她所有鲜活的过往,都被压缩成这冰凉的、毫无生气的一行字,沉寂在这荒烟蔓草之间。
“这是我娘子自己选定的名字。”林东华掏出帕子,小心地擦掉了墓碑上的一个泥点,“她给自己取名叫温黎。”
“黄鹂的鹂?”
“不,黎民百姓的黎。”
“可是她原本不姓温。你女儿知道吗?”
“不知道。”
“为什么瞒着她?她母亲姓卫,是卫首辅的女儿。”
“卫家已经覆灭,我们只是世间最平凡不过的一对夫妻。从女儿出世那天起,我和娘子就想得很清楚,她应该快乐地生活,像任何一个乡野姑娘一样,无忧无虑地长大。首辅也好,佃户也罢,和下一辈再也没有关系。”
冯大人弯下腰,在墓碑前将点心盒子打开,“明珠,我来看你了。二十年了,始终找不到你。没想到你在这儿。其实我们离得不远,水路半天就能到。”
他伸出颤抖的手,想去触摸那石刻的名字。指尖触到的是冰冷的石块。在漫长的岁月里,他一直以为,只要找到她,哪怕她已嫁作人妇,儿孙满堂,他也能远远看一眼。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命运给他的,是最决绝的一种答案,连一个弥补的机会,一个解释的余地,一个遥望的背影,都不曾留给他。
“明珠……”他喉咙哽咽,声音破碎得连自己都听不清。
记忆排山倒海般涌来。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卫家府邸后花园的秋千架上,她鹅黄色的裙裾飞扬,笑声如银铃。
他看着落款的年月,“卫家蒙难以后,她又活了十几年。十几年……”他喃喃道,“听说你们过得并不富贵。”
“勉强自给自足吧。”林东华的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冯大人觉得自己这句话十分可笑。他看着林东华,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简直像是绝望的妒忌。对面这个男人武功高超又怎样,无权无势的日子,想一想就知道多清苦。明珠那样纤细单薄,一定是捱了太多的苦楚,所以早早就去世了。但他还有明珠的女儿,眉眼口鼻跟她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只是气质完全不同。
他冷不丁觉得脸上很凉,随后就是清晰的感觉,眼泪汹涌而出,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伸手去擦,眼看冰冷的眼泪就落在手掌上。他简直不能相信,他是朝廷命官,二十多年来出了名的老成持重,本该是喜怒不形于色的。然而……他转过身去擦掉了眼泪。
林东华以同情的眼光望着他,他简直如芒刺背,“谢谢你将明珠救了出来。”
“她也一样救了我。”
冯大人看着那一束五颜六色的花朵,“那你很幸运。”
“我的确是。”林东华郑重地点头,“可是我也很羡慕你,你曾经听过她的声音。”
冯大人震惊地抬起头来。林东华道:“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已经被人灌了哑药。”
“谁?”
“你心知肚明。那药毒哑了她,还让她头疼欲裂,浑身酸软,几乎连拿针线的力气都没有。每一天都忍受着这样的煎熬,她是为了我和女儿,才坚持活了十几年。早早离开……也算是种解脱。”
“所以为什么不去找我?”
“卫家蒙难,人人避之唯恐不及,至于你……没过多久就另外成了婚。”林东华咬着牙说道。“她不想拖累你的前程。”
“父母之命,我也是不得已。”冯大人脸色苍白,“我私下寻访过明珠的下落,女眷们说过,抄家之后她就不知去向。我托人四处去找……没有消息。”
“即使被你找到又如何?”
两个男人沉默地立在原地。过了很久,冯大人才道,“卫家和梁家的案子,天下都知道是冤枉的。”
“人人皆知,人人不言,不能言,不敢言。那知道不知道又有何区别呢?”
“我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官场险恶,如履薄冰,能站稳脚跟实属不易。”冯大人又恢复了平静如水的神情,“林镖师,为了明珠,你愿不愿意重新打一场仗,即使胜算不明,前途难料?”
林东华一点都不意外,“自然愿意。”
冯大人上前一步,“即使会有性命之忧,你也愿意吗?”
他微笑点头。“愿意,只是……我唯一放不下的便是我的女儿。一定要等她风风光光出阁成家,我才能放心。”
将近午时,林凤君大步流星地冲进家门,早上的一包油旋还剩了五个。她放下包袱,东张西望,“爹,我们回来了!”
堂屋里没有人,卧室里也没有人。后院的鸽子咕咕叫着,来喜甩着尾巴,很饱足的样子,林凤君看了看食槽里的草料,“早上刚喂过,他出去应该不久。”
陈秉正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说不定出去给你买菜买肉了。”
林凤君拍拍手,“一定是。他知道咱俩回家,一心要大展身手。我要吃红烧肉。”
“我倒是着急问芸香,这张纸是什么来历,其中必有蹊跷。”陈秉正将大小娟屋里发现的那张纸拿了出来,“三月初五……这字迹绝不是初学者的字,功力深厚,我怀疑就是杨道台的字。”
“是他的也不稀奇。”
忽然一阵朗朗的读书声夹着笑声传过来,“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陈秉正皱着眉头,“怎么还学千字文呢?好歹要《笠翁对韵》。”
林凤君扯一扯他的袖子,又伸手扯他的嘴角,扯成一个笑脸,“要成亲了,千万不许说孩子们功课没有进益,不许冲他们发火,还有……芷兰不在,没人教书,学不会也是正常。”
“你也真会替他们辩解。三更灯火五更鸡……”陈秉正无奈地笑了,“那就让鹦鹉去教,七珍,八宝,千字文你们会不会?”
七珍淡定地飞去吃谷子,八宝却得意洋洋地绕着他飞。嘴里叫道,“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陈秉正笑着鼓掌,“考秀才真是绰绰有余。”
电光石火间,一个念头冲进脑海:“寒来暑往,秋收冬藏……寒收时节……”
他拉住林凤君的手,“那本《千字文》在哪里?”
“什么《千字文》?”她茫然地问。
“大娟和小娟的。”他三步并作两步上楼,“我知道那账册的秘密了。”
第170章
芸香的神色很慌张, 她将那本《千字文》放在桌上,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我就知道这是小孩子认字用的,所以从杨家的书房拿过来了。这……不算偷吧, 要不我把它还回去?”
陈秉正仔细地翻阅,这本书的封面以红绫凤纹装饰, 里面是白色棉纸。林凤君虽瞧不懂,也知道值钱, “料子真好。”
芸香一听就急了, “都是我脑子糊涂,怪我,跟我女儿没有关系。”
陈秉正忽然笑了,他将那张白纸拿出来,“三月初五,这又是什么?”
芸香呆呆地看着那上头的字迹, “不晓得,书里夹的是白纸, 我记得很清楚,没写过字的。”
“那我明白了。”陈秉正点点头,“这本书的事,到此为止。你不要告诉任何人,知道吗?”
“知道。”芸香小鸡啄米一样点头,一溜烟地走了。
林凤君有点好奇, “搞什么鬼?”
陈秉正伸手道:“变个戏法,求娘子打赏, 多少不拘,随你心意。”
他将火折子引着,凑唇轻轻吹了几下, 火焰便窜了起来。他将那张白纸靠近火焰,只见纸面上渐渐浮现几个字,“三月初五,收一万三千八百两……”
林凤君被吓了一跳,“这是……江湖上的显形药水。”
“正是。郑越也算见多识广,他提醒了我。那天地下暗室中着了火,热气顺着那个洞一路上行,在纸上熏出了字样。”
“那跟《千字文》又有什么关系?”
“这东西并不是随手夹在书里的。是我糊涂,早就该起疑心。”陈秉正略显懊丧,“一般《千字文》都是坊间刻印,包背装。它装帧如此精美,绝非寻常之物。”
他信手翻开,字迹端正敦实,一股独特的药香气味扑面而来,“这是杨道台私人用的墨,是合着药炼成的,独一无二。这文字必然是他亲手所写。机缘巧合之下,芸香毫不知情,顺手牵羊,将它带了出来。”
林凤君很好奇,她将纸页翻来翻去,那药味丝丝缕缕,挥之不去。“姓杨的写这个做什么?”
“一定不是什么好事。”陈秉正道,“咱们需要请援兵了。”
半个时辰之后,黄夫人赶到了。她怀疑地盯着那些字:“秉正,莫非这本书是账册?”
“不是账册,我怀疑这是密押。《千字文》的字毫无重复,且顺序固定,是天然的密押。例如,天地玄黄四个字,天为一,地为二……”
陈秉正一边说着,一边另取了几张白纸,信手写道,“清河帮给杨道台写了几封信,表面是游记,实则是暗账。第一封信中写道,寒收时节,天气晴和……”他奋笔疾书,竟将几封信全然背了下来。
林凤君道:“这字倒是很简单,我全都认得。”
“因为你牛角挂书,卓有成效。”陈秉正笑眯眯地表扬。
“牛角?来喜的角吗?”
“没错。挂在它的角上,记得更牢。这秘诀我轻易不告诉别人。”陈秉正拍一拍她的肩膀,“依我看,寒是第十七个字,收是第二十二个字……”
“一定不是那么简单。”林凤君叫道。
“所以我请母亲来帮手。”陈秉正恭恭敬敬地作揖,“天下能破这套密押的,我想不到第二个人。”
黄夫人有些犹豫,“我不一定能行。”
“夫人,你最厉害。”林凤君真心地称赞。“我们一起来帮手。”
黄夫人屏住呼吸,指尖悬在这本《千字文》上方游走,整个世界坍缩成眼前这方寸之地。她一动不动地坐着。
窗外从阳光普照到暮色四合,又传来更夫的梆子声。黄夫人浑然不觉,发髻早就松了,几缕青丝垂在颈侧,随着她翻动书页的动作轻轻晃动。
陈秉正将信中的字一一拿出来拆解试验,始终一无所获。林凤君看得晕了头,“我爹呢?出门怎么还不回来。”
林凤君走出院子,天已经黑了,长街寂寥无人,只剩了店铺门前的几盏灯笼在晚风中摇曳。偶有更夫提灯走过,惊起深巷里的几声犬吠。
她心里莫名有些慌张,脚下却不自觉地往母亲坟墓的方向走去。过了一个街口,她和父亲在路边刚好打了个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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