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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炮灰王爷奋斗史 (凌沧州)


  于是凭着记忆,少年走进了野草从里。
  山间的小道并不算好走,一路上野兽伴着虫鸣。
  少年虽会一些拳脚功夫,与野兽单挑也是手到擒来,但他唯恐被他打死的野兽尸体会引来刺客的追踪,因而躲躲走走,饿时采些野果用来充饥,遇到小溪小河时,便取水来饮,然后再讲腰间挂着的水壶灌满水。
  为了掩人耳目,少年晚间连火也不曾升。
  到了晚间,少年寻了棵壮实的分叉古树,手里攥着匕首,窝在树杈上半睡半醒的勉强休整一晚。
  这样行的几日,身上滚着金线,绣着名贵苏绣的锦衣华服,被树杈荆棘划得的破破烂烂,上面还有着蹭野果留下的青黄颜色,以及几日未曾熟悉,头上也是如鸟巢一般乱糟糟的一团。
  少年俯身,就着河边水面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的模样,哪里还有什么轻衣缓裘的贵公子形象?拎个破碗,再捡根竹竿,都能冒充丐帮帮主了。
  少年很是满意。
  将水壶填满,胡乱喝上水,瞧着身后高耸的大树,挽了衣袖,三两下跳上树杈,抬手在额上遮去刺目的阳光,极目望去,不远处,巍峨的城墙连绵数里,城墙上旌旗迎风舒展,衣甲鲜明的守城士兵手持长/枪,精神抖擞的立在各处墙头。
  三五成群的巡城士兵明光镜甲,交接换岗。
  城门上书着两个大字,苍劲有力,方圆兼备。
  一眼瞧上去,凛然不可侵犯的威势扑面而来。
  字是好字,城墙也是固若金汤的牢不可破。
  然而字里意思却有着一种风花雪月是倾国的脂粉味道。
  ——金陵。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时间ZZZZ

  ☆、入城

  金陵是仅次于京城的第二大繁荣城市。
  不同于京城巍峨霸气,望之生畏,金陵更多的是男人的诗酒花茶,女人的吴侬软语。
  历来便是不少文人墨客的温柔之都。
  少年的父亲是开国功臣的四王里面的南安王,作为南安王的嫡长子,世袭的下一代南安郡王,水汷年幼时也曾沉迷其中。
  忆起年幼时的那些天真时光,水汷一路上东躲西藏紧绷的神经都放松下来,整个人散发着柔和的气场。
  水汷下了树。
  想着前几日的刺客训练有素,不像是民间三教九流混杂的劫匪,倒有几分死士味道。
  若是再与金陵城官员勾结,他贸然去官府寻求帮助,更像是自投罗网了。
  于是仗着自己年龄小,叫了几声大哥大叔,混在了一个走江湖卖艺的班子里,成功的躲过了士兵们的盘查。
  时隔五年,终于又来了金陵。
  不同的是,与上次声势浩大的来金陵,水汷这次来访,多少有点惨不忍睹。
  城内热闹依旧。
  街道上人群纷纷,各色小吃飘着香气。
  水汷摸了摸藏在怀里东西。
  明黄色的小锦囊里有着几颗金果子,昭示着身份的金簪子也被他揣在了怀里,以及镶着珠宝饰以翡翠的小匕首。
  无论哪一件东西,流落到了城里,都能引起不小的轰动,让藏在暗地里的敌人顺藤摸瓜,找到他的藏身之所。
  水汷无语哽咽,与侍卫们分开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起问他们要点碎银子呢?
  现在倒好,吃饭都是个难事。
  水汷叹了口气,渡步朝着小吃街走去。
  卖烧鸡的伙计长着一双富贵眼,见水汷走过来,捏着鼻子,厌恶的忙挥着手。
  旁边是个捏糖人的老先生,水汷嘴角动了动,又朝前走——他最不爱吃甜食。
  一路上走走停停,终于,一个不起眼的包子铺成功的吸引了水汷目光。
  原因无他,在清一色男人们迎来送往的小吃街上,身着家常衣衫,挽着头发,看上去二十出头的老板娘无疑是万绿丛中一点红。
  更何况,那老板娘还颇有些姿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水汷年龄虽小,但这点,还真不例外。
  更何况,那老板娘看上去还颇为和善。
  水汷胡乱的擦了一把脸,走了过去。
  老板娘抬头,撞入眼眶的是一张小花猫似的脸,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透着一股机灵。
  老板娘正欲说话,见水汷一身衣服破破烂烂,衣不蔽体,露着细长的胳膊与手腕,嘴唇干裂的没有一丝血色,显然是几日不曾吃过饱饭,一时间竟也生了几分同情心。
  水汷嘴甜,三两句将老板娘夸得花枝乱颤。
  老板娘捡着刚出炉的包子,挑了几个个大的,递到水汷手里,又转身回屋拿了一只瓷碗,里面盛着清水,一双美目满是怜爱:“先喝点水,别噎着。”
  吃饱喝足后,水汷对着老板娘深鞠一躬,刚开始变声的童音还有沙哑:“赐饭之恩,没齿难忘,有朝一日,必当报答。”
  老板娘笑眯眯的摸着他的头。
  与老板娘告辞之后,日头西斜。
  水汷趁着光线昏暗,四下又没有什么人,将成条状衣服系在腰间,运起轻功,转身跳上了颇为高大的墙头。
  待院落里丫鬟婆子匆匆走过,水汷轻轻地在院子里落下了脚。
  水汷落脚的地方正是后院。
  正值傍晚,院子里的主人们都聚在前厅吃饭,因而后院里也没什么人。
  偶尔有几个行色匆匆的婆子,被水汷不着痕迹的躲过,自然也没引起什么慌乱。
  水汷一路躲躲走走,最终在一个不起眼的房屋前停下来脚步。
  屋子的窗户开着,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屋里挂着的泼墨山水画,以及书桌上摆着的文房四宝。
  水汷顺着窗户钻进了屋。
  墙上刷的雪白,也没有什么富丽堂皇的装饰之物。
  墙上挂的山水画虽有风骨,但也不是什么名家所做,宣纸泛着黄,看上去有些年头。
  桌上的笔墨纸砚,却是珍贵之物。
  笔是尖齐圆健,且又是紫霜毫。
  砚是石钟端砚,都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能够负担的起的东西。
  水汷白日里蹭饭时曾向老板娘打探过,这家院子的主人有个小少爷,最不喜欢读书。
  水汷原本想的是,不喜读书,自然也不怎么来书房,他在书房躲上几日,“借”几件东西,应该也不会被人发现。
  只是瞧着书房干净整洁,应该是平日里丫头们不敢偷懒,平日里也打扫的勤快的缘故。
  水汷巡视一周,准备找个藏身之地,不巧却瞥见书桌上放着几幅刚写完的大字。
  虽然字体尚显稚嫩,但也隐约有着几分风骨的痕迹,显然是平日里没少练习。
  水汷摇摇头,心想市井流言也不可尽信,占了半个房间的书架,墨迹未干,字迹工整,哪里是什么不喜读书的纨绔子弟呢?
  水汷纨绔,字写的不是太好,但好歹也有着一个出身大家的母亲,在母亲的耳提面命下,他对字也颇有研究,因而对这些或工整或娟秀或苍劲的大字,还是很是向往的,于是随手取来字帖,瞧瞧里面的门道。
  藏锋处微露锋芒,露锋处亦显含蓄,行云流水,刚柔并济。
  比他写的狗爬似的字体好上个千百倍。
  水汷越看,越觉得喜欢,只是这喜欢里,多着一层说不出的熟悉感,但又一时想不起在哪见过。
  正在思索间,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
  水汷自幼习武,因而耳力也比寻常人要敏感一点。
  脚步声从西往东,步伐既轻又小,显然是个半大的孩子。
  水汷放下字帖,看了一眼窗外,这个时候再跳出去已经来不及了。
  脚步声又是一个孩子,他若现在跳出去,势必能吓得小孩的高声尖叫。
  这样一来,他的行踪又要暴漏了。
  水汷打量了一下屋里,空洞洞的,书架虽然高大,但瞧着情景,时常有人翻阅,也不是什么可以躲藏的地方。
  再往里边瞧瞧,屏风档去了视线,里面应该是个供人休息的地方,藏在那里也不是太妥当。
  水汷巡视一圈,眼睛瞄上了房梁。
  房梁上雕着祥云瑞兽,且又宽大,藏他一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脱了鞋袜,赤脚轻轻踩在桌上--唯恐在桌上留上鞋印子。
  水汷一个纵跃,轻轻巧巧的落在了房梁上。
  然后坐在梁上,穿上鞋袜,将布条形状的衣服系在身上。
  房梁宽大,将他有些单薄的身影遮了个干净。
  待他做完这一切,门“吱呀”一声开了。
  水汷想着怎么也要再这院子里呆上几日,念着往而不来非礼也,好歹也要认识一下这户人家的小主人,再加上桌上的字迹太过熟悉,水汷想了半日也没想到究竟在哪见过,着实勾起了他的探究心,于是趴在梁上,探头探脑的低头去瞧。
  然而看到来人时,水汷的嘴角却成功的抽了起来。
  并非来人丑的多么的不堪入目,恰恰相反,来人是水汷见过所有人里最为钟灵毓秀的。
  年龄不过十岁,穿着一身不甚鲜艳的家常衣裳,秀发乌黑,简单的挽着一个鬓,头上一点多余的饰品也没有,仅用一只赤金簪子松松的别着。
  小脸圆乎乎的,带着这个年龄特有的婴儿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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