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的面…
程以时没注意对面,想了想中午那味道,猛地打了一个激灵。
还是来一口红烧肉吧。
说做就做。
红烧肉作为一道传统名菜,全国各地都有其各自的做法,南方的北方的,传统的改良的,甚至于先放什么后放什么,过不过油,糖色应该到什么程度都有不同的标准。
关于这一点,程以时则表示极为认可。毕竟,就连靠厨艺传家的程家,对于红烧肉的做法就有很多种。
最传统的莫过于如《随园食单》中记载的那般:“或用甜酱或用秋油,或竟不用秋油、甜酱。每肉一斤,用盐三钱,纯酒煨之;亦有用水者,但须熬干水气。”制作时不必刻意炒出糖色,而要的是黄酒或者是甜酱带来的自然琥珀色。
除此之外,也有像南城做法,将红烧肉煸炒再加糖色之类的。以上两类做法,前者做出来的红烧肉更鲜而不腻,后者则更加甜嫩软烂。
假若是程以时一个人吃饭,她倒是不介意选择后者,可是考虑到吃饭的人里还有个没适应南方菜的蒋彦辞,程以时还是毅然选择了前者的做法。
先将五花三层的猪肉切成小块,加入姜片,后放入锅中焯水。焯肉的水最好要冷水,这样方能保持肉质的紧实。待水沸腾后,将猪肉捞出过再过一遍清水,洗掉浮末。
然后大火煎肉,将肉煎到金黄,煸炒出猪油,再添足量的黄酒淹没过肉,加入酱油以及适量的盐,小火焖四十分钟,再转大火进行收汁、装盘。
只是一瞬,浓厚鲜香的味道便飘满了整个屋子。
客厅里的小家伙闻到了好吃的味道,连小木剑都不在乎了,迫不及待地跑到了厨房,大声地说:“妈妈,好香啊!”
那馋嘴的小模样实在可爱,程以时抬手戳了戳他肉嘟嘟的脸,又顺手投喂了一小块红烧肉给他。
蒋彦辞进来厨房,看到的就是自家小肉团子眯着眼睛,一脸满足的模样。他往灶上一望,看到那盘方方正正,色泽红润而有亮泽的红烧肉,不自觉地喉结一动。
“妈妈,肉肉真好吃!”被投喂了的小家伙笑眯眯的,嘴巴甜得像块糖。
做饭的最高水平就是得到吃饭人的认可,程以时被小团子的甜言蜜语哄得高高兴兴的,一高兴就又塞了一块肉给他,说:“嘴巴真甜,妈妈再奖励你一块!”
后面小家伙还想故技重施再要一块肉,程以时却没再给,以“吃饭前要洗手”的名义把人哄了出来。
只可惜,哄走了小的,大的却还在。
程以时准备去盛米饭,刚转过身,便听到蒋彦辞用冷洌低沉的声音说:“舟舟吃了两块,所以我能尝一块吗?”
“……”
“不行吗?”
“行,不过你能先把米饭盛出来吗?”程以时问。
蒋彦辞一时语塞。
实践证明,柴火米饭和古法红烧肉是很搭的。经过黄酒焖煮的红烧肉,外皮糯而不肥,肥肉油而不腻,肉紧实而不柴,一口咬下去,黄酒的醇厚伴随着酱油的醇香,软烂入味。只需将多余的汁水淋在米饭上,便能使柴火饭的香味更浓郁,口感更加丰富。
这一顿,三个被食堂的面伤过的人都吃得十分满足,尤其是蒋彦辞,一个人就吃掉了三大碗米饭。而红烧肉剩下的那点汁水也没浪费,全拌到了米饭当中。
程以时也没愧对自己的胃,也吃了个撑,整个脸上全是满足。
这一家人吃了个心满意足,却没想到家属院的别的家庭却是不一样的场景。
牛丽丽用筷子戳了戳看着面前没什么油水的菜,吃了一口无奈地叹一口气,又吃一口又无奈地叹了口气。
赵一梅看着她的动作,吃饭的手也听了下来,哭笑不得地问:“你妈我做的菜有这么难吃吗?”
“不是,妈,这不是你做菜难吃不难吃的事,这是程阿姨做饭太好吃的事。有句话说的很好,不跟别人比,你就是家属院里的大厨,但是跟程阿姨比,你这菜就不行了。”牛丽丽正经八百地说了起来。
“那可不是,你程阿姨是养听话的宝宝,我是喂一头猪,这怎么能比较呢!”赵一梅说着,瞥她一眼。
牛丽丽年龄还小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了,鼓起腮帮子气呼呼地说:“我才不是猪呢!”
“哟,听明白了。”赵一梅笑了笑。
“那当然了。”牛丽丽点点头,又气鼓鼓地往嘴巴里塞了一口没什么味道的米饭。
“不过你确定你不是小猪?”
“不是。”
“那就不好了。”赵一梅重新端起饭碗,装作一副可惜的模样说,“周末,你程阿姨说要请客吃饭,我还想着带一头小猪仔过去玩呢,但是这小猪仔突然没了,要不就不带……”
“别啊,妈。”牛丽丽差点从椅子蹦下来,忙不迭地按了按自己的鼻子,急迫地说,“我就是小猪啊,哼哼。”
看着女儿扮“小猪”这么努力,又是按鼻子,又是哼哼,赵一梅差点笑出声来,强行忍住后故意说:“那我看谁吃青菜吃得多就带谁去。”
“我我我。”牛丽丽立马挾了几根青菜,往嘴巴里塞了去。
赵一梅见此,才应承下来:“行吧,那周末带你去。”
“太好了。”牛丽丽开心地说。
看着女儿又蹦又跳的高兴模样,赵一梅也忍不住对周末之行期待了起来。只是还没高兴多久,她又想到了于春坊和甄可宝的事,脑袋又疼了起来。
小时对她这么好,她也得赶紧帮小时把那件破烂事给处理了才好啊。
与此同时,家属院另一栋楼的甄家。
“程以时天天做这么香的饭,烦不烦人啊!”甄家的餐桌上,甄可宝生气地把筷子拍到了桌子上。
甄家人也是习惯了甄可宝发脾气的性子,只想着顺着往下说把这事赶紧敷衍过去,于是也跟着说起来。
“就是,这小程太不质朴了,哪能天天做肉吃!”甄可宝的二哥甄牛牛说。
“天天做肉,那不是…的做派。”何兰,也就是甄可宝的妈妈也跟着说。
甄国旺,甄可宝的爸爸也跟着说了一两句批评的话,说完踢了于春坊旁边的男人一脚,说:“奇民,说句话。”
甄奇民才不耐烦参与这事,快速吃完了饭,放下碗筷便走了,走到一半又想起来些什么,转身说:“爸、妈,你们别把可宝惯得没边了,让她做事无法无天的,姑姑也不是什么事都能插上手的,她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得罪的。”
这话一出,气得甄可宝直接摔掉了碗筷,大喊:“大哥,你这话什么意思,我说得又没错,那个程以时就是爱秀……不过是看我竞选赢了她就在办公室里说些小话,让其他人猜测我。”
“你那个竞选是靠自己能力胜得吗?”甄奇民冷声问她。
甄可宝一听,当场便慌了,转头看向于春坊生气地说:“于春坊,你把我的事跟我大哥说了?”
于春坊低着头吃饭没说话。
“甄可宝,你怎么跟你大嫂说话的!”甄奇民当场便怒了。
“于春坊,我跟你说话的,你耳朵聋了吗?”甄可宝才不理他,上手就要去拽于春坊。
甄奇民并非没听到过气象站里那些关于他关于他的家庭的流言,但是他以往工作忙,也不常回家,总觉得甄可宝只是娇惯些,应该不会太过分。这一回亲眼见证了,才知道那些流言并非是流言,而是现实。
“甄可宝,你松手,不松手我就动手了。”他愤怒地说。
甄可宝脾气上来了,哪能一时半刻就停住,别说是甄奇民拦,就是甄国旺她亲爹拦也是拦不住的,只管逼问于春坊:“你把那事还跟谁说了?”
于春坊抬起头,神态中透露着疲惫,淡淡地反问她:“你不是说要去跟以时道歉吗?什么时候去?”
“你管我什么时候去,我什么时候说要跟程以时道歉了。”甄可宝冷笑一声,“我随便说说,你就信了?我跟你说,我不仅不准备跟她道歉了,而且我还跟领导说了她那份稿子是抄袭的,你知道吗?”说完,她得意洋洋地笑了笑。
于春坊大为震惊,就连一贯隐忍的姿态都不维持了,瞪大眼睛质疑道:“你怎么可以这样做?”
甄可宝哼了一声,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说:“我怎么不可以这么做了,谁能证明,就程以时会写出那样的解说稿?谁可以?”
于春坊努目看了过去。
“你吗?”甄可宝不屑地说,“你敢去作证,就别当我大嫂了。”
话音落下。
——啪。
甄可宝捂着被打的脸,不可置信地看了过去。
这一巴掌就发生在一瞬间,甄家人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于春坊打了这一巴掌,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胳膊骤然失去了力气。
“对,就凭我。”
家属院里没有隔夜的新闻,第二天程以时刚到办公室就听说了这件事,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于春坊便来找了她。
开口又是一句爆炸性的新闻。
“小时,我要离婚了。”
“然后,我替你作证。”
“离婚?”
尽管会猜到于春坊可能会做出些反抗,但是离婚这个词一出来,程以时不免还是吃惊了些,诧异地看着对面。
于春坊蜡黄的脸上带着一种绝望的神情,眉目间又带着一种自嘲的感觉,开口道:“这些年来,我为甄奇民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替他照顾家里的老小,不说是做牛做马也能说是毫无怨言了。可是,我这么做又得到了什么?”
程以时没有说话。
“站里面其他人嘲讽的那些话,我又怎么会听不到。”于春坊自嘲道,“那一家人如何对我的,外人只怕比我自己还清楚,就是我以前一叶障目了,太糊涂了。”
确实,甄家人如何对待于春坊的,整个气象站又有几个人不清楚的。
程以时只算了最近几个月,就知道那么几件事。
于春坊也回想起那些往事来,眼眶微红,泪水在眼中打转,随时就要潸然泪下,一开口又是浓重的哭声:“太晚了。”
“不,春坊姐,不晚。”程以时拉住她的手,认真地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只要想明白了,一切都不晚,只不过离婚不是小事,你也不能因为冲动就去做,你和甄技术员之间还有孩子,你得想清楚了再做。”
“嗯。”于春坊含着泪水,慎重地点了点头,不过她也没忘记之前的承诺,反手握了握程以时的手,又说,“离婚的事可以再想想,但是作证这事不会改变。”
程以时听着她的话,一时间心中百感交集,说不出话来。
车祸之后,自从知道了那所谓小说中的情节,出于自觉亦或是不自觉,有时候她会生出来一种疑惑,现在的一切都是存在的吗?有时也会反问自己,假如一切像那本书中所写的一样发展,早早死去,那现在做什么还有意义吗?
而此时此刻,于春坊最直白的话,才让程以时恍然明白,这一切都有意义。无论是在知道书中既定的命运后的反抗,还是其他的一切,只要去做,就有意义。
难道作为一个无关紧要配角的她,就一定要沿着书中设定的路线,在气象站耗尽力气,最终早早死去,成为那本书中让作者嘲讽让读者唏嘘的对象吗?
她不会。
这一刻,在无形之中,萦绕在程以时周围的黑雾也无声散开。
于春坊没让自己伤心太久,抬起手擦了擦眼泪,冷静下来后,将昨天晚上甄可宝说的事情跟她说了说。
三言两语把甄可宝倒打一耙的事说了说,说完以后,她又免不得自责:“说起来还是怪我,当初我把解说稿不小心夹带走,又被甄可宝发现,当时她只说要借过去看看,原件就一直留在她那了。后来我问她要,她一直推三阻四的,我原想着她可能是弄丢了,没想到是直接用了你的稿。现在倒好,另让她倒打一耙!”
“只有千日作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她要想偷,不管稿子在哪她都会偷,跟春坊姐你有什么关系。”程以时倒是不觉得这件事的关键点在于春坊身上,要是非说丢稿子这事,难道就跟她当初检查太粗糙没关系吗?
于春坊却没有她那么乐观,愁容满面,跟她分析:“但是,她要是拿着稿子,非说那份是她写的,怎么办?”
程以时闻言,轻笑了声:“尽管让她拿,她拿出来了,才有好戏看呢!”说完了转头一看,见于春坊还是一脸担忧,不由得笑了笑,又补了一句,“放心吧,春坊姐,我心里有数。”
“行吧。”于春坊心里觉得乱糟糟的,但是听她这么说了,也只能暂且压下她的担心。
“没事的,放心吧,春坊姐。”程以时被她这么关心着,心里也觉得热乎乎的,冲她眨眨眼说,“周末我在家里做饭,春坊姐你也带着孩子上我家去。”
于春坊下意识想拒绝。
“春坊姐,你可别拒绝。”程以时故意说,“你要是不想去,那就是看不起我手艺。”
没想到出了这件事,小程还愿意跟她来往,于春坊又有点泪目了,含着眼泪又点了点头。
等程以时送走于春坊,重新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有几个好八卦的人就凑了上前,打听消息:“小时,那春坊真打了甄可宝啊?她真发了脾气?”
这个问题,还没等程以时回答,李乐仪就先开口了。
“打了,甄可宝今天去干活的时候,听说脸上还围了东西,不过还是能看到半边脸都是红的。”
同事本来只想着是八卦,没想到还真被证实了,一时还有些诧异:“甄可宝那小姑娘可没少被那一家子惯着,小姑娘脾气可大着呢,这回被打了就这么忍了?”
赵一梅听到,忍不住说了句:“你这话什么意思,春坊是甄可宝的嫂子,做嫂子的教训一下做错事的小姑子都不行。”
“不是不行,不是于春坊平时不是忍惯了吗,这猛地这么脾气大让人有点不适应。”同事解释了句。
程以时端着茶杯喝了口茶,施施然开口:“毕竟泥人还有三分脾气,更何况人呢,人就算忍也是有个底线的,过了线那就别过了。”
李乐仪闻言,放下了手中的小镜子和口红,别别扭扭地说:“…以时姐这句话倒是还像句话,那甄可宝天天欺负她嫂子,早该被人收拾了。”
同事也就随口一说,这会儿见两人这样的反应,也只好尴尬地陪了陪笑。
“也是,也是。”
李乐仪看这人灰溜溜地回了工位,撇了撇嘴,再一转头,却发现对面的人饶有趣味地看着她,眼中像发现了什么稀罕玩意似的,脸色一红,支支吾吾地开口:“看我干什么。”
程以时冲她抛了个眼神:“突然觉得你还挺有意思。”
“……”李乐仪没忍住抖了一下。
“你那口红挺好看的,哪里买的?北城的外贸商店?”程以时又换了个话题,注意力又放到了那根口红上。
李乐仪听她提这个,瞬间来了兴致,眉眼一弯,傲娇地抬起下巴,对她说:“你还挺有眼光的吗!这口红是我对象从北城的外贸商店买的,这个颜色可是北城现在最火的颜色了,要不是我对象家庭条件好,可买不到。”
说完,等她再看对面,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对面的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李乐仪火气瞬间变大了,心道:这程以时肯定是听说了她对象的好条件,想到自己的老男人,自卑地跑掉了。
等到周末,她可得好好嘲笑嘲笑程以时的老男人。
“阿嚏!”正在切土豆的蒋彦辞突然打了个喷嚏。
客厅里正在听收音机的蒋行舟听到喷嚏声,拿了张卫生纸哒哒哒地跑进了厨房,伸手递给他爸:“爸爸,治病!”
蒋彦辞低头看他一眼。
蒋行舟咧着嘴巴,仰起圆鼓鼓的脑袋,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的看着他,白藕似的小手还挥舞着那张卫生纸。
“爸爸,擦擦,治病!”小家伙见他不接纸,又巴巴地重复了一遍。
蒋彦辞这会停下来了,放下菜刀,蹲下来从他手里接过了纸,然后对他说:“你已经四岁了,要不去读个书吧?”
蒋行舟脑袋一歪,想了想二叔家的姐姐读了书后每天都不能在街上玩的事情,非常坚定地摇了摇头,然后甜甜地对他爸爸说:”不读书,不读书。”
这不学无术的模样倒是跟他记忆中的某个人有点像,蒋彦辞心道。
那年在北城的军/区大院中,也有这么一个人,耍着无赖宁愿去做个厨子拎大锅,也不愿意去读书。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母子相像?蒋彦辞不自觉地勾了勾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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