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松茂心思细腻,看得出来姜凌与人打交道时有些拘谨,从钟局手里拿过绘本后放在桌面,用眼神示意姜凌去拿,又蹦出两个字:“加油。”
等到局里来人离开,会议室里依旧兴奋不已。
姚鸿云夸奖姜凌:“小姜你这回表现不错,真争气!钟局让你抓紧时间把那个青少年性安全教育宣传手册画完,看上去市里挺重视啊。”
刘浩然年轻,听到“性”这个字眼时耳根有些泛红,抬手搔了搔脑袋:“那个……真要宣传这个什么教育?”
姜凌点了点头,坦然而淡定:“预防青少年性犯罪,性安全意识势在必行。”
李振良也有些不确定问姜凌:“真要宣传这个?”他的手指无意识地翻动着姜凌未完成的宣传册。姜凌注意到他翻书的动作格外轻柔,仿佛生怕触碰那些线条会灼伤指尖。
姜凌很认真:“不仅要宣传,还要大力宣传。”
和姜凌合作破案之后,李振良对她那是心服口服。她不仅能通过钱大荣的表现预判他的行动,策划一场引蛇出洞计划;而且手把手教会梁七巧女子防身术,让她勇敢站起来与钱大荣斗争。如果不是有姜凌出谋划策,他哪能获得市局的嘉奖?
李振良将手宣传册合上,近乎虔诚地送到姜凌手中:“行,我听你的。”
魏长锋还是有些顾忌,皱眉道:“孩子们单纯点好读书,学多了这些反而乱了心性。我觉得吧,在教室里让生理卫生老师讲一讲就行了,何必大张旗鼓搞什么性安全教育?”
姜凌看了他一眼:“刚才钟局长在的时候,你没发言。”
魏长锋被她这一眼看得有些心虚:“当着局长的面怎么可能说不同意见?我肯定不能塌你的台嘛。”
姜凌的态度很坚定:“为了预防性犯罪,必须去做。”
九十年代性教育相对保守,学校和家庭极少公开讨论这些话题,有些女孩子连月经期的卫生保健都不懂,视月经为“脏东西”,她们不懂何为猥亵、何为性骚扰,独行遇险时不知道如何有效保护自己,遇到侵害不懂得向派出所、妇联求助。
钱大荣一案中,梁七巧遇到性骚扰后自责、自残,就是缘于性安全意识的缺乏。
重活一世,姜凌想为女孩子做点什么。
魏长锋还想说些什么,但对上姜凌那双眼角微圆的杏眼,他长叹一声:“行吧,行吧。领袖都说了,这个世界是你们年轻人的,你想做,那就去做吧。”
姚鸿云向来和气,很欣赏姜凌的坚持,笑着挥了挥手:“行了,今天会议就到这里。小姜能够主动融入集体,努力表现自己,这是好事。近期如果有外勤你就不用去了,安心画你那个宣传册吧。”
“是!”姜凌抱着宣传册,响亮应了一声。
案件组成员回到办公室继续讨论性安全宣传的事情。
组长魏长锋思想相对保守,觉得没什么必要,不过看姜凌喜欢折腾,本着扶持新人的态度听之任之。
李振良是姜凌的铁杆战友,再加上有个女儿,极力赞同,并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全力支持。
刘浩然分配到派出所才三年,没比姜凌大多少,还没谈过恋爱,连宣传册都不敢看,不敢表达意见。
周伟是转业军人,家眷和孩子都在农村,思想很传统,觉得姜凌做这些没有意义。不过他性格沉稳,看局里领导和所长都挺支持,只提议这个教育最好男女生分开,便没有再说什么。
后院的食堂饭香渐渐浓烈,刘浩然第一个跳起来,从抽屉里拿出铝制饭盒:“走走走,莫再讨论了,赶紧吃饭。”
李振良抽了抽鼻子:“辣椒炒肉……好像还有荷包蛋的香味?”
刘浩然一边跑,一边喊:“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冲啊——”
看到他们的嘴馋样,魏长锋忍不住笑了起来:“都去都去,你们这群馋鬼。”
姜凌拿着饭盒走在最后,嘴角微微上扬。
饭吃到一半,警务大厅的电话铃响起,不一会儿就有人跑进食堂:“有人报案!”
魏长锋一听,立马来了精神,放下饭盒问:“什么案子?”
值班民警:“自行车铃铛失窃。”
魏长锋顿时就松了劲:“嗨,我当是什么。”
刘浩然与周伟对视一眼,同时耸了耸肩:“已经是第12起类似报案了吧?我真是服了,谁一天到晚偷自行车铃铛啊,那玩意也不值钱。”
李振良接了一句:“是啊,自行车的铁铃铛在修车摊换一个也就两块五,偷那玩意做什么。”
姚鸿云的态度却很认真:“群众事,无大小。不管那铃铛值不值钱,都是财务损失,既然有人报案,你们就赶紧去处理一下吧。”
魏长锋应了一声,案件组民警拿起饭盒边吃边走。
姜凌没有动,她的脸色变得凝重。
自行车铃铛这几个字触发了她的记忆,一份来自女子监狱的完整档案浮现在脑海。
编号:NJ-2003-047
姓名:沈小梅(绰号:疯铃)
罪名:盗窃罪、故意伤害罪
沈小梅这个人,曾经让女子监狱的警察都很头疼。
她入狱时年纪不大,只有21岁,但精神状态很不好,易怒狂躁,听到金属碰撞声会踢打监舍铁门,谈话中提及“铃铛”二字时会咬破嘴唇,每天夜里频繁惊醒,情绪极度不稳定。
狱警与她谈心时得很小心不要触及她的敏感点,否则她会不顾一切跳起来,对狱警又撕又咬。
她的劳动改造效果很不好,一般释放出狱后不到三个月,她又会再次因为盗窃回到监狱,面对法官与警察时丝毫没有半分畏惧,吊而郎当地回一句:“不偷,我怎么活?”
姜凌作为罪犯档案管理员,看过狱警给她做的心理评估报告,结论是:
1. 精神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
2. 危险性评估:再犯风险指数92%,暴力倾向与情境触发高度关联;
3. 改造难点:对“小月”的偏执崇拜构成封闭认知体系。
可是,小月姓甚名谁、家住哪里,沈小梅并没有交代清楚,但她提及“小月”时眼露崇拜与欢喜,她说小月一身白衣仙气飘飘,衣服干净得像雪一样。还说小月就像观音菩萨一样,从来不嫌弃她脏,为她取名字,给她做吃的,教她认字,还给她讲睡前故事。
沈小梅入狱前收缴的个人物品中,有一个铜制的自行车铃铛,顶部有凸起的凤凰浮雕,这是车牌标志,侧面铸有拼音“FENGHUANG”,底部则刻着一个字:脏。面对狱警的询问,沈小梅说铃铛是小月留下的宝贝,不能丢。
现在金乌路派出所出现偷盗自行车铃铛的事件,难道与沈小梅有关系?
想到这里,姜凌跟在案件组同事身后,缓步来到警务大厅。
李振良一看到她便关切地说:“你来做什么?刚刚姚所不是说了接下来你只需要专心做宣传手册吗?”
姜凌:“我想看看。”
李振良倒也无所谓:“行,你要是想参与,那也欢迎。”
警务大厅里,报案的中年妇女正用手帕擦拭额头的汗水。她的自行车斜靠在门口,车把上光秃秃的只剩下螺丝孔。
“警察同志,我这可是原装的铃铛,铜的!再配一个同样的得花我15块啊。”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到底是哪个天杀的,怎么连个铃铛都偷?”
李振良蹲下身检查车把,金属表面残留着新鲜的划痕。
“这人也是熟手了,我记得去年报案的时候车把上划痕有十几处,深深浅浅的,这回划痕不仅少,还浅了许多。”李振良一边嘟囔着,一边从裤兜里掏出记录本。本子上贴着一张现在流行的不干胶贴纸,似乎是位知名的港台明星的头像照。
察觉到姜凌的眼神,李振良冲她扬了扬记录本,指着不干胶贴纸笑着说:“翁美玲,我女儿的偶像,你喜欢?”
姜凌摆了摆手:“没。”
李振良是个话痨,一说起自家女儿来滔滔不绝:“我姑娘才七岁,就晓得追星了,买了一堆翁美玲的贴纸,逮哪贴哪,嘿嘿。”
他又口袋里掏出钱包,指着内夹里的照片,得意洋洋地说:“怎么样?可爱吧?像不像我?”
姜凌的目光落在那张小小的彩色照片上。小姑娘穿着条白色泡泡裙,头上戴着个小珠冠,红通通、胖嘟嘟的小脸,大眼睛亮晶晶的,像个精致漂亮的小公主。
美玲,真是个好名字。
姜凌记得,沈小梅曾经在食堂抓住一个犯人往死里揍,她的理由很奇葩——
“为什么叫美玲?你为什么要用这个玲字?我一听到铃铛响就头痛,我打死你这个贱人!”姜凌至今记得她瞳孔中闪烁的疯狂光芒,像两簇在黑夜里燃烧的磷火。
报案的中年妇女坐在椅中,嘴里依旧说个不停:“我这可是凤凰牌,铃铛是铜的,镀了铬,贵得很。真是杀千刀的!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把这个偷单车铃铛的小贼抓起来,让他给我赔钱!”
接警的刘浩然尽职尽责地做着报案记录,周伟拿出相机,对着铃铛被盗的部位拍照存档。
李振良温和地安慰着报案人:“王翠敏同志,您的报案我们已经受理,接下来一定好好调查。不过你也知道,自行车铃铛属于车辆配件,体积小、价值低,取证不容易。你放心,我们所长说了,群众事,无大小,我们一定会认真走访调查,争取早日破案。”
报案的王翠敏见警察态度这么好,心情也好了许多:“行吧,我还得回家做饭了,先走了。你们要是有什么消息,一定要通知我啊。”
刘浩然整理着报案记录,周伟笑着说:“您好走,放心,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
等到王翠敏离开派出所,刘浩然叹了一口气,拿钢笔点着报案记录道:“从去年开始,这已经是第12起类似报案了。”
周伟也跟着叹气:“是啊,你说谁会偷自行车铃铛?”
李振良提议:“查一查修车的摊贩?说不定就是他们偷的。”
刘浩然摇头:“我们走访过失窃附近的修车摊,没发现异常。虽说换个铁铃铛只要二块五,但好歹也是钱嘛。”
周伟比较细心:“不是铁的。我记得这12起失窃案里,全都是凤凰牌原装铜铃铛,价格要比普通铁铃铛高不少。”
刘浩然也想起来了:“哦,对,全是铜的,一个得15块。这人也是有眼光,专挑贵的下手。”
李振良再一次发言:“有没有可能是小孩子手欠,觉得铃铛好看,闲着没事捣蛋?”
周伟抬了抬手:“有可能。你想啊,如果是专业的小偷,有那功夫下铃铛,不如直接偷车,不仅动静小,倒手还能卖百把块钱,性价比更高。”
刘浩然也跟着说:“是啊,我们也觉得是小孩子捣乱,偷着玩。”
李振良问:“那你们有没有查过卖破烂的?说不定有孩子偷了铃铛就当破铜烂铁卖了换糖吃。”
周伟摇头:“查过附近几个大的收破烂门店,没问到。如果是私下里交易,一来走街穿巷收破烂的人多,二来他们敢收新铃铛肯定不敢说出来,问也没用。”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破案感觉很难啊。
李振良不由得感慨了一句:“就算是小孩子,也得找到好好教育一下。这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早点教育也能让他莫误入歧途嘛。”
姜凌暗自思索。
沈小梅2003入狱时年方21,现在1993年,她正好11岁,可不就是小孩子?偷铃铛的人,是不是她?
姜凌闭上眼睛,努力回忆她的犯罪档案中记载的个人情况。
出生日期:1987年(推定,户籍档案缺失)
文化程度:文盲(能辨认简单汉字)
籍贯:未知,湘西口音
家庭背景:幼年被遗弃,1998年被名为“小月”(或者小悦、小岳)的流浪女收留。
体貌特征:右耳缺失、左肩烫伤疤、右手残疾只剩三指、身高152cm、体重42kg。
姜凌记得,当年她在档案后附加了一行批注:“该犯对铃铛的执念远超普通盗窃,建议核查湘省1980-1993年失踪儿童档案,重点关注右耳残缺女童。”
档案里并未记录沈小梅在晏市生活过,她自称四处流浪,直至遇到小月,方才在省城有了固定住所。
不知道现在11岁的她,是否在晏市生活。
如果是她,为什么会四处流浪?
如果能够找到她,或许能挽救一个因盗窃罪反复进监狱的女孩。
在姜凌思索的时间,刘浩然与周伟已经站了起来:“既然有人报案,我们还是去案发地看一看吧。”
姜凌将未完工的宣传手册交给魏长锋:“老魏,帮我收着,我也跟着去看一看。”
魏长锋接过绘本,眼风扫向李振良。
李振良秒懂,右脚后跟与左脚侧面一碰,当即立正敬礼:“是!我和小姜一组,保证完成任务。”
魏长锋拿着宣传手册在李振良脑门上砸了一下,笑骂道:“你给我老实点,别耍宝。”
刘浩然捂着嘴偷笑,与周伟一起往外走。他两人平时总是一起出外勤,焦不离赞,赞不离焦的,像兄弟俩似的。
李振良示意姜凌跟上。
两人同组出外勤已经有了三个月,渐渐形成默契,姜凌“嗯”了一声,与李振良并肩而行。
骑上单位配发的自行车,四个人一起往案发地南街菜市场而去。
冬日暖阳自建筑缝隙穿过,照在四人身上。
案件很小,大家都认为是小孩子捣鬼,内心都没什么沉重感,一路说说笑笑。
“偷的都是凤凰牌自行车原装铃铛,奇怪。”
“估计是因为贵吧?铜的比铁的贵不少,就算卖破烂也值钱些。”
“如果是小孩子,说不定是因为声音好听?凤凰原厂铃铛是铜制双音腔结构,发出的铃声比普通铃铛更清脆悠长。”
“真不知道是哪个调皮鬼,非要偷铃铛,我要是抓到了他,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他。”
说到“教育”二字,周伟问李振良:“喂,大良,你也是当爸的。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你家妍妍犯了这样的错,你会怎么教育她?”
李振良瞪了他一眼:“我家妍妍乖得很,才不会小偷小摸。哼!如果妍妍敢犯这样的错,我肯定把她屁股打烂。”
想到照片上那个肉乎乎的小可爱,姜凌心里软软的,忍不住劝了一句:“你女儿才七岁,还是要讲道理,不要打她。”
她上一世没有结婚生子,一直觉得是个遗憾。
天知道她多想有个女儿,软乎乎、可可爱,抱在手里冲她笑,无条件地信任她,无条件地依赖她。如果她有女儿,一定舍不得伤女儿一分一毫。
第14章 犯罪心理画像
第一次听到姜凌如此温柔的话语,李振良愣了愣,随即笑着说:“没想到小姜对孩子这么有耐心。”
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出来——如果你将来当了妈妈,一定会是个好妈妈。毕竟姜凌还是个没结婚的姑娘呢,讲这样的话有点过。
想到姜凌的身世,李振良使劲一踩自行车,按了按铃铛。
“叮铃铃……”清脆的铃声响了起来。
铃声里传来李振良的声音:“下次周末值班我带妍妍过来。”
“好。”姜凌不由得莞尔。
她虽没有孩子,但逗逗别人家的乖娃娃也是件开心的事。
很快,四人便来到了王翠敏报案时说的红星菜场。
王翠敏是纺织厂工人,丈夫是机械厂技术员,平时住在机械厂家属区内,上班时自行车停在纺织厂更衣室旁边的车棚里,下班回家后停在机械厂家属区的车棚里,上下班途中她会到红星菜场买菜,车就停在菜场门口。
铃铛,是在菜场丢的。
青天白日的,也不知道是谁手脚这么快。
红星菜场是城东最大的菜场,附近缝纫机厂、机械厂、鼓风机厂的职工都会来这里买菜,人流量很大,菜场门口的自行车停得到处都是。
因为地方不够,这里没有建专门的车棚,也没专人保管。
刘浩然长着一张天生讨喜的圆脸,他和周伟一起调查时通常都是他说话,周伟做记录。自行车铃铛被窃案一直是他俩在负责,因此这次实地走访由刘浩然带头,询问着在菜场买菜、卖菜的人。
一个菜贩子说:“好像刚才是有人喊,说自行车铃铛不见了。我当时忙着做生意,也没出去看。”
路人摆摆手:“不知道,我刚过来。铃铛偷了就偷了呗,到修车摊换一个就行了,报什么案啊。”
菜场门口卖杂志报纸的老人倒是目睹了王翠敏叫嚷被偷时的场景,指了指菜场旁边的小树林:“车就停在那里,人来人往的,也不知道是谁偷了铃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