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何希文是多年好友,知道她这是真给他送了个宝贝过来。
他导过很多剧本,在他的镜头下,有很多人走红,但是最终成为翘楚的,其实凤毛麟角的只有那么几个。
何希文眼光很好,他也不差,知道这个年轻的女孩子,是真的能够一飞冲天。
昏暗的画舫霎时间又亮堂起来,剧组的工作人员往里走,打算收拾场景。
林夏怔怔地看着朝笙紧闭的眼,滚烫的热泪淌个不停。
朝笙只好睁眼,看向林夏。
林夏呜咽不止,甚至以为自己犹在戏中。
“结束啦。林夏。”朝笙无奈地开口,声音很轻,不是戏中那样的声调,“我还没死呢。”
林夏如梦初醒,手忙脚乱地抱起她,又觉得这样太僭越,他匆匆地蹲了下来,想把她放下,却又条件反射地嫌弃地上被他踩出的脚印。
朝笙被他逗乐了,轻盈地推开他的手臂,自己站稳了。
她的裙裾依然如芍药般盛开,却是和剧中截然不同的光景。
林夏看着她先站起来,生机勃勃,明艳照人,感觉只有自己还留在了剧中。
胸腔里很闷,他慢慢地想,觉得自己还没有出戏,因为“沈寒”,是真的很难过啊。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还是颜暮初第一次完整的看完朝笙演一场戏。
和她对戏的依然是那个林夏。何希文站在他身后,他放眼看过去,诚然并不想说,起码在剧中,红色的飞鱼服和朱碧罗裙十分相称。
他看着她从高台上缓缓提灯而出,眉眼鲜活生动,是他从未见过的万种风情。
他看着她亭亭玉立,拈花而舞,幢幢烛火,照她一人。
他看着她拔剑,自尽,坠落,然后“死”在了沈寒的怀中。
她仰面,微笑,似乎把死亡置之度外,似乎不觉得永别是对活着的人的凌迟。
就在这一刻,颜暮初感觉自己好像被遥远的前尘所刺中,似乎在某个幻梦之中,“他”也是这样抱着她,看着“她”慢慢死去。
他低头,看着手中新裁的花束,摁住了心中这样异样的疼痛。
只是一场戏罢了。他轻嘲,自己现在似乎太没分寸。仅仅只是刚刚失去她而已,患得患失的心绪就如野草疯长。
片场在寂静了一瞬,而后响起了掌声,为着这堪称精彩的一场戏。朝笙从林夏的怀中起来,施施然地站在那儿,笑着谢过了人们的赞美。
颜暮初其实已经记不清,是在哪一次看过来的眼神里,他为她所惊艳,总之,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满座掌声,那个曾经站在他面前,眼含着哀伤的女孩子,已经长成了另一番好模样。
而他只能途经她的盛放。
何希文已经提前和朝笙说过,会在杀青后来接她。
她看了眼自个儿的老板,刚下了发布会,就赶了过来,到这时候,她居然从他身上看出了些“近乡情怯”?他安静地等着,侧脸的轮廓英挺而锋利,然而手里一捧花削弱了他本身的矜冷,看起来平静而温和。
她思考着自己是否要做一个和唐颂一样比较懂得看颜总眼色的电灯泡。
朝笙和林夏他们道别,来找何希文时,神情是十分明快的欢喜。
“何姐,我杀青啦!”她显得很开心,一脸期待地看向何希文,“导演说我演得,很好!”
在何希文的印象中,朝笙并不是情绪外露的人,她永远温柔而隐忍,不见锋芒。但何希文更喜欢眼前这个因为完美落幕而格外骄傲的女孩。
她含着真诚的笑:“我一直在看着呢,朝朝。”
与何希文说完话后,朝笙好像终于看到了颜大总裁,她露出微微惊愕的神情,眼底的笑意收了回去:“颜先生,你也来了。”
他点头,敛着润秀的桃花眼,长睫微垂,遮住了眼中的神情。
怀里的花似乎也因她的疏远变得黯然,他声音如常,甚至比往日更温和:“忙完了一些事情,顺道过来接你。”
“忙完了一些事情——指在发布会上承认自己被甩。”何希文在一旁微笑,如是腹诽。
朝笙轻轻地哦了一声,并不接他手中的花,只随口说了句谢谢。
颜暮初进一步认识到他的错误会是一个怎样漫长的苦果了。她依然美丽,依然动人,一颦一笑,顾盼生辉,只是眼底容不下一个他罢了。
“这样子。”朝笙随意应了声。
“先回去吗?”何希文道,“你让我帮你找个住的地方,我已经找好了。趁着刚杀青,去看看要添点什么。”
她短暂思索了一番,决定补刀。
颜暮初长睫微动,他默然一瞬,再开口时声音压得更低了些:“我送你们去吧。”
何希文觑了眼朝笙的神情,才礼貌道:“那就麻烦颜总送我们去溪岸居了。”
朝笙走得匆忙,但何希文自能让她没有后顾之忧。
“溪岸居是海市一个比较幽僻的小区,远离市中心,租金不算特别高昂,但胜在安保不错,不会被人轻易打扰。朝朝,我想你会喜欢的。”
“那好呀。”朝笙眼眸弯成两道好看的弧。
颜暮初闻言,细细看了眼她,发觉她眉眼里无忧无虑,离开他,似乎算一件好事。他抱着花的手轻蜷,却并不因此而生气。
从前他性情算不得好,只是在爱上朝笙之后,在宁望舒以他的名义公然的羞辱她后,他才终于正视从前她所受的那些委屈。
被视作替身的委屈。
被驯养的委屈。
如今,自己只是被她拒绝几次,也算不得什么了。
他眸光神色暗去,然而手里的花束还是落在了朝笙怀里,他看着她,终于露出了点朝笙所熟悉的压迫感。
“花衬你,收下吧。”语气却很温和,“乔迁之喜。”
他很快找好了理由。
何希文简直没眼看了。
不过这一次,朝笙没再拒绝。
第40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2)
何希文做事情一向周到稳妥。溪岸居是这两年新建的小区,移栽的绿植多为不落叶的品种,在十月也蓊郁勃发。
这儿入住的人尚不算多,尽职尽责的保安在确认完朝笙是住户之后,才把人放了进来。
颜暮初看着朝笙伏在车窗处和保安道谢,并不觉得等待会让人不耐烦。何希文拐去了物业,确认一些她比较关注的后勤保障。
“7栋1301。”
朝笙按着何希文给的门牌号,找到了她的新家。
推开门时,看到了客厅满地的阳光。平整的樱桃木色地板上,整齐的放着朝笙的行李。
房间已经收拾过,十分干净,原有的家具不多,但阳台上放着一个半圆的吊篮,坐在那儿可以看到楼下花园生意盎然的绿树繁花。
和那个复式的滨江公寓相比,这个房子未免显得太过于简单。颜暮初看向朝笙,她眼底的快乐却不作伪。
她窝在吊篮上,看向楼下的花园,有几个小孩子在那儿玩过家家,面前摆着一堆娃娃。
朝笙忽然开口,她温声道:“颜先生,其实,从很早的时候,我就想有个自己的家。”
“你也知道,我福利院长大的。”
“就是上次我们去过的那一家。”
“院长妈妈对我们很好,女孩子的房间比男孩子的还要宽敞一点。”
“不过,孤儿院也只能相对的改善我们的生活,那么多小孩子,无论如何经营,都会过得很清贫,这点,你也看到了。”
她比划了一下:“我的房间在顶楼,阳光很好很好。和我一起住的还有九个女生。”
她想了想,道:“大概和宿舍差不太多。”
只是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孩子们晚上排着队去洗澡。
总之,这个女孩子在贫穷里长大了。
后来,她受到颜暮初的资助,得以继续追求她的梦想,却在刚开始的时候,进入了他打造的金色鸟笼。
那个位于寸土寸金的滨江边的公寓,那个他偶尔停留的地方,就算写上了她的名字,能称之为她的“家”吗?
颜暮初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弯身,半跪在朝笙面前,目光和她持平。
“所以,现在搬到了这儿,你很开心。”他没有问她是否愿意回到那间公寓。
“是呀,颜先生。”她并不回避他的眼神,很直接的说道,“这儿会按照我的喜好布置,我也不用在这儿等待谁回来。”
“它完完全全属于我。”
“我喜欢木色的地板,喜欢米色的窗帘,床单被套都要换上暖洋洋的颜色,卫生间我大概会放一些粉色的洗漱用品。”
她描述着,一个和那个冰冷公寓截然不同的房子。
“我明白了,朝朝。”颜暮初认真地望着她,“以前是我,从来不顾你的感受。”
这双多情的桃花眼中,若只映照一人,会格外的打动人。
原来,掩去矜冷,一心一意想爱着一个人的颜暮初也会如此诚恳而小心地说,“我承诺我能实现你的一切愿望,尊重你的一切心意。”
“你去过你想要的生活,但不要现在就彻底拒绝我。”
她卷曲的长发微垂,敛眸看着眼前的男人。在他的喉结上,她用力咬出的血痕盖住了那颗赤色的小痣。
但朝笙只觉得可笑,她敛去眼中的柔光,再开口时声音冷淡。
“我不能答应你。”她乌黑如琉璃的眼中映着颜暮初黯然的神情,“你要怎么做,是你的选择。”
颜暮初知道,朝笙并不是尖锐的性情,但她柔和的声线似乎也能变作玻璃碎片。
“但我已经选错过一次了。颜先生,你就是那个错误。”
颜暮初觉得自己的喉咙也许就被这尖锐的玻璃碎片划过,不然为何开口说一个字都艰难。
“……好。”
他收起眼中的晦暗,并不再说其他——这才到哪里,颜暮初心想。
他应得的,他应等的。
叩门声响起,是何希文回来了。
此后,朝笙便如同彻底忘记了颜暮初,她全心全意地待在家里,一遍又一遍读着新的剧本,偶尔出现在镜头下,都是为了配合《应天十九年》的后期宣传。
颜暮初并不来打扰她,只通过何希文或是唐颂,试图在某些时候关心朝笙生活,但这两人仿佛约好了似的,极其公事公办,颜暮初便只能从她们的只言片语里得知——朝笙过得很开心。
他想,他应该欣慰——倘若能忽略自己的这些苦涩的话。
等到《应天十九年》开播的时候,朝笙已和颜暮初以这种堪称疏远的关系相处了半年有余。
他们不再有任何亲近,曾经的耳鬓厮磨被朝笙抛了个干净,可好感度却还是到了90,小白很高兴,感觉这个世界应该马上就能圆满结束。
作为一个新生统子,它觉得自己极其幸运!
朝笙并不着急,她还有最后一点点事情要做。她要声名,要成就。她要所有人知道,除却在这段荒唐的感情里,她在任何时候都不是谁的替身,谁的翻版。
《应天十九年》第一集开播的时候,小白比她紧张多了,之前网上的谩骂犹在眼前,给这只傻白甜统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有很多人关注这部剧。
甚至宁望舒的粉丝是议论得最激烈的。
她虽然不在国内发展,但成就已令很多演员望尘莫及,拥护者向来很多。
网上已经讨论开了,朝笙一开始卷入宁望舒的感情中,人们好奇,这个被宁望舒冠以“替代品”的女孩子,在演技上比之宁望舒又如何。
明明还只演过两个角色,对照组就已经是蜚声中外的影后,大概在新人之中,几乎没有人有这个“待遇”。
“让我看看影后的赝品。”
“话说,颜氏的总裁不是澄清了嘛。”
“但是确实有点像宁影后啊,这么说不过分吧。”
“都算给她抬咖了。”
何希文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些,她摁着公关部,任由这些非议扩大。
既然宁望舒非要给朝笙抬咖位,她当然要顺她的意。
颜暮初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立刻就明白宁望舒的想法,无法说是她也变得荒唐,还是自己一叶障目太久。他神情比往日都冷上了几分,全然不是在朝笙面前的模样。
何希文于是明白了他的意思。
《应天十九年》的最初,开始于画舫中醉酒溺死的一具尸体。
锦衣卫百户沈寒独自前往教坊司调查,一无所获,却救下了一个年轻的舞姬。
【“奴名葛向薇。谢大人相救。”她噙着眼泪,螓首微垂。】
脸仰起来时,泪痕带出道红浥,春色半开,无边清艳。
原本准备好吐槽的弹幕忽然就发不出来了。屏幕中的这个女孩,一颦一笑都极其动人。
“沈寒”会不忍,观众当然也会不忍。
故事向前推动。
沈寒因为仗义相助,而被抽了五十鞭,再来教坊司查案时,被葛向薇看了出来。她眼睛微红,不问这个人费力隐藏的伤,只问自己能帮他做些什么。
就此开始,两心相识。
她借着舞姬的身份,帮沈寒遮掩,帮他寻他想要的证据。沈寒努力让她躲开纨绔的骚扰,几次鞭子没教他低头,上司也就任他去了——应天府中的人都知道,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居然为了个舞姬连死都不怕。
她的舞技渐长,应召于官宴,把无意得知到的隐私秘辛告诉沈寒,希望能帮得他些许。而他庇护着她,也会带着在教坊司中不得自由的她偷溜出去,无拘无束地走在青天白日下。
她和他说练舞的喜悲,少女的心事,他偶尔吐露锦衣卫的艰辛,和未酬的壮志。
故事到这时,都是互为知己的情节。
“薇娘会是沈寒的官配吗?”
“上次沈寒看她跳舞,耳朵好红啊哈哈哈。”
“居然有点甜!”
弹幕看得津津有味,以为是一出英雄救美互相成就的剧情。
直到——
银白飞鱼服的锦衣卫死在了一个女子手中。
她浑身裹着压抑的黑,唯有露出来的一双潋滟凤眼带几分神采。
沈寒追来的时候,只看到那女子利落拔出软剑,挑衅似地望了他一眼。
“卧槽……薇娘才是那个杀手!”
“她之前不是杀了沈寒的几个弟兄吗?在沈寒面前居然一点都能不露馅……太可怕了吧!”
强烈的反差带来了极大的讨论度,天真善良知恩图报的舞姬,杀人如麻血染深衣的杀手,居然是同一个人。
她杀人时也似起舞,优雅而流畅,软剑起落如春波,却不带一丝感情。
可沈寒见到在教坊司的她的时候,她又换上碧色罗裙,含羞带怯眼含欢喜的望了过去。
朝笙扮演着性格人设截然相反的两个角色,却又十分游刃有余。
而宁望舒给她带来的关注,让这部制作本就精良的剧很快从市场中脱颖而出。
没有人能在看过她演戏之后继续,说她只是“影后的赝品”,因为她的天赋太惊艳,而演技居然也可以完完全全地打动人。
关于朝笙的热度,随着剧播放到在“薇娘”剖白自尽后,达到了最顶峰。
真正的一夜成名。
道贺声如潮水涌来,有人开始反省,是否一开始对朝笙太过苛刻。
朝笙混不在意外界的看法,唯有x信里弹出太多红点点,有点强迫症的她挨个的回了。
黎子晗的道贺写得简约,随后还附了一个压缩包过来,压缩包里除了一个剧本外,还有一则邀约——
朝笙知道,黎子晗在为她人生第一部电影忙得昏天黑地,本子在黎巍那儿过了关,此刻正在找主角。
易衡写了一篇人物小传,全方位的分析了葛向薇人设的二重性,大概穷尽了他十年前在海戏写毕业论文时候的才华。
“总之,你不会被埋没的。”易·哈士奇·衡最后言辞笃定,热情表达了想要再和朝笙正儿八经合作的想法。
朝笙忍不住笑了起来,手指往下滑,再次进组的林夏、《帝台歌》时寥寥几面的周子悦、剧组的化妆师、乃至咖啡店的晴姐,都真心实意的恭喜了她。
唐颂可能更夸张些,她直接请了剧组的人一周的下午茶和夜宵——至于用的谁的钱,唐秘书表示并不重要。
被朝笙冷待的颜暮初,对话框里敲敲打打,正在输入加载了大半天,最后却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恭喜”,而那些仍在造谣引战的营销号,反倒是收到了颜氏条文详细的起诉函。
朝笙没回他,转头把黎子晗发过来的剧本打印了出来。
何希文来看朝笙的时候,她已经把黎子晗的剧本读得十分通透。
何希文带着正事来的,她很上心朝笙的事业,也知道朝笙会给她惊喜。
但是没有想到,一个女配角,让她演出了浩大的声势,扭转了大半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