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过去,有许多她面熟的粉丝都还在。
宁望舒终于觉得自己做错,荒废了一年事业,辜负了她们的喜爱。
她站在候机室前,忏悔般深鞠了一躬,而后远远和她们道别。
八点五十五分,殷勤的闪光灯终于停下对朝笙的追逐,颜暮初看着她亭亭玉立于红毯另一端,笑着看向了他。
他握紧了那个小巧的戒指盒,感到命运呼啸而来。
八点五十七分,人群里忽然斜刺出个男人,他不管不顾,挤开身前的人,把匕首狠狠刺进了朝笙雪白的脊背。
他发泄着扭曲的恨。
“就是你!就是你让望舒伤心!她可是国际影后,你算什么啊!赝品,去死吧!”他浑然不觉错误是否由宁望舒的羞辱带来,只把矛头对准了朝笙。
他狂热地“扞卫”着他的偶像。
颜暮初目眦欲裂,在那个疯子冲出人群的那一刻,他就向前跑去。
他听不到风声长嘶,只觉得眼前都是翻涌的血,而这段二十米的红毯,远得像古人西行的路。
都是磨难。
黑色的丝绒盒子坠落,在地上滚了几圈。
安保人员的反应也很快,他们飞扑上前,摁住了这个混在记者堆里的疯子。
九点零五分,他们彻底制住了这个男人。
人群骚乱,谁都想不到会有这样可怕的意外。颜暮初接住了摇摇欲坠的朝笙,他想带她立刻离开,强撑着的理智告诉他,不要乱动,不要再加剧她的伤口。
可是血怎么也流不止,它们温热,粘稠,渗过他的手掌,他察觉自己的手凉得感知不到温度,明明在一个小时前,这双手还曾握住朝笙的脚踝。
朝笙飞速的虚弱下去,几乎没了一点气力。
她蜷缩着,身体都发抖。
“颜暮初,我好痛呀……”她好久好久没有用这样委屈的语气和他说话了。
“朝朝,朝朝。”他唤她,试图让她的意识清晰点,“救护车马上就到。”
救得回来,救得回来。
他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
她极轻地嗯了一声,最后一点力气也散去,连痛都说不出。
救护车确实到得很快很快。
九点十五,医生们从救护车上下来,纵然被鲜血淋漓的场面震惊仍然有条不紊地把伤者抬上了担架。
月亮照着颜暮初满身的血迹,他面容寒寂,好似阎罗幽鬼。他站起来,想跟着救护车一起离开,却发现自己也脱了力。
他感觉灵魂好像也被匕首刺过,划成支离破碎的几片。
是很痛啊,朝朝。
十点,飞机从机场起飞,升到云层,将要飞渡辽阔的大洋。
医生从抢救室里走了出来。他们神情悲哀,怜悯地看着这浑身狼狈的男子。他们也曾耳闻,他与那面覆白布的女孩的纠葛。
“颜先生,请节哀。”
幽幽长夜,泠泠寒光,颜暮初于极深极重的哀恸中骤然意识到,那道他发誓要填过的鸿沟,再无法成为一条长路了。
誓言犹在耳畔,他一字一句,承诺朝笙永远。
可是,“永远”这两个字,十二笔就写完了。
买下溪岸居的那间房子后,颜暮初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去过。
送朝笙回来过几次,每次都在小区的外面停好了车。女孩子朝他摆摆手,宛如和出租车司机道别,然后自己干净利落转身上楼了。
他们的关系缓慢地修复了很久,除了第一次,朝笙之后并没有邀请他上楼的习惯。
小区里面的树长得比从前更好了,夏日里织成大片的绿荫。爱玩过家家的小孩子坐在树底下,对着几个娃娃拍手唱歌。
他曾经想过很多次,再次去到朝笙家中的情景,也许是接朝笙去剧组,她提着行李箱哒哒地走出来,极其自然地分他一个最沉的。
也许是送朝笙回来,比如两个人一块吃完饭,或者去买了点什么。她应该心情会很好,毕竟大包小包都是他拿。
他怀着近乎卑微的期盼,希望真能和她度过此后的时间。
小区的保洁做的很不错,虽然有久没人住在这儿,但门把手上没有落灰,也没贴上乱七八糟的小广告。
朝笙的邻居是个有些年纪的老阿姨,她提着两袋子土豆番茄和带鱼,看到这浑身冷淡的陌生男子站在门前,不由得有些警惕。但看他面容俊美,衣冠楚楚,老阿姨一下子想起了什么,眉开眼笑。
“就是你买了这间房子是吧。”
她们小区的业主群还议论了好些天,因为溪岸居的位置有些偏,又不在学区,买来也不能度假。
投资的话价值不大,但小区本身条件不错,又在海市,因此价格也不低。
结果7栋1301的房东居然以很好的价格卖了出去,据说购房的人极其痛快,钱款和手续到位得很快。
颜暮初应了她一声。
老阿姨更热络了:“你买房子做啥子用?溪岸居虽然不错,但是旁边的溪云苑,户型比这个要好!”
溪云苑是新建的小区,老阿姨的儿子在旁边购的房,原意是想离父母近一点,结果开发商承诺的重点高中没建起来,现在正想出手,换个好的学区。
颜暮初的手按在了门把手上,老阿姨一眼就看到他无名指上玫瑰色的宝石。
“……礼物。”她听到这个男子淡声回答。
老阿姨为人十分圆滑,看得出他不欲多言,遂拎着菜回去了。
颜暮初垂眼,看着银色的门把手。开门只需要两步,插进钥匙,旋开把手。可完成这两步的勇气,颜暮初花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才酝酿出来。
半年以来,近乎麻木地收拾她骤然离世的残局,又聘请律师,等到了法院对杀人者的死刑判决,他才终于觉得自己获得了一刻喘息。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这是朝笙的家,所以他情怯。
可里面不再会有那个人出现,所以他不敢。
门开了。
很明亮,阳光落满木色的地板。
他走了进去,带起积压的灰尘。它们在阳光里飞舞,包着细小的光。
颜暮初沿着玄关往里面走去。
靠着墙,是一个白色的置物架,像个屏风,挡住了玄关与客厅之间的视线。
某一次朝笙去买家具,他开车陪着她前往。她选中了个冰川纹的玻璃花瓶,一口气买了三个不同尺寸的。现在它们静静的放在了置物架上。
瓶子里的水早已经干涸,斜插的几支香槟玫瑰凋谢,卷而干枯的花瓣落在了花瓶旁。
那些他独自买来、本该枯萎的花最终还是被她接纳,朝笙偶尔也会提及:“我的花养的很好,开了许久。”
他看着眼前的枯枝,它们的主人不能再回来打理,开的再好,最终也还是都败了。
颜暮初越过置物架,再往里走去。
客厅被朝笙添置了一个柔软的沙发,鹅黄色的绒毯上印着巨大的白色小狗,斜斜地挂在边缘,它的主人走时也许想着自己会马上回来,也就任毯子懒散披开,没有叠起。
沙发对面是面白色的墙,投影仪放在了很明显的位置。他知道,她很热爱演戏,也喜欢看电影。
他想,也许很多个夜里,她一个人窝在沙发上,在她的家里,拢着绒绒的毯子,看了许多部电影。
有时候他和她打电话,朝笙总过了好一会儿才接,声音有点哑,带着点情绪被打断的不耐烦。
“我在看电影呢,颜暮初。”她懒声抱怨,然后回绝他见面的请求,“明天进组,有什么事情下个月再说。”
那个时候,握着手机的他独自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窗外夜色繁华,他虽然失落,却不想给她压力,下个月见面也行,能这样说几句话也行。
他不再是二十出头情绪化而冲动的青年,他知道人生漫漫,来日方长。
窗帘换成了米色,就算全部放了下来,房间里还是温暖明亮。
这是朝笙理想的家。
一个和那座公寓完全不同的家。
其实,在那次慈善晚会结束后不久,他就约了设计师。方案看了很多,有几个他也觉得还不错,想让朝笙选,最后却犹豫了。
她走的时候那么干脆,是否不再想回来。
装修便搁置了下来。
他那时候想着,等某一天朝笙愿意的时候,他再问她的意见。
吊篮依然放在了阳台边,透过落地窗,可以看到楼下的花园。小孩子们玩起过家家来乐此不疲,抱着娃娃笑个不停。
阳光太好,像金色的薄纱,他放眼看去,薄纱降落在女孩长而卷曲的乌发上,窝在吊篮上的朝笙转身,伏在边缘,笑着和他说了句什么。
但日落来得很快。
阳光下的幻觉消失,浓墨重彩的晚霞大片的燃烧。颜暮初忽然有些疲倦了,他坐在沙发上,微微合上了眼。
有点儿幼稚的鹅黄色小毛毯和他格格不入,灰尘也呛人,颜暮初耐不住自己的咳嗽,咳着咳着,掌心落满了湿漉漉的眼泪。
倦意沉沉,他蜷缩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梦里是很多年前,她坐在咖啡厅里,惊喜而仰慕地望向他,满脸可爱的稚气。
然后画面一转,是二十岁时的她小心翼翼地靠在他的身边。
是夜凉如水,明月皎洁,她穿着天青色的长裙,含泪看他。
是碧色罗裙,她翩然起舞,要乘风去,是她眉眼鲜活,落落大方,站在台前。
是人生太长,永远太短。
很多年后,人们提起颜暮初,并不再是因为他在商业上的成就。虽然颜氏开疆拓土,一直是人们口中的传奇。
人们津津乐道于他和那个影史上最年轻影后的感情。那个叫洛朝笙的演员,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却留下了让人惊艳多年的作品。
颜暮初未曾再在公众面前提起过洛朝笙,却她的名义成立了基金会,广做慈善。
在十年的时间里,他资助了无数贫困的学生,基金会长年为各个福利院提供不菲的帮助。
“院长妈妈!这个兔子也是颜先生买的吗!”福利院的小朋友抱着一只肥嘟嘟的兔子玩偶问。
院长妈妈已经很老了,鬓边苍苍,声音依然温柔:“是呀。还有印着小猫的水杯,新建的图书室,外面的滑梯,都是。”
福利院十分依靠社会的帮助,院长妈妈曾经思索过,让孩子们知道这些,是否会让他们有被施舍的自卑。但考虑了很久之后,她认为正确的感恩教育更加重要。
小朋友抱紧了兔子,眼神亮亮的:“颜先生是个大好人。”
她含着笑,听着小朋友们开始议论,突然,有一只小胖手举了起来,大声道:“那我们要和他说谢谢呀。”
他们被教育得很好,并不自苦自己的人生。
小朋友们七嘴八舌说了半天,最后期待地看着她。
她面露难色,不知如何开口。
因为那位颜先生在半年前已经去世,去世前,将遗产安排给基金会,继续着他未竟的慈善事业。
她前去吊唁,闻说,他困扰于抑郁症十年,从高楼一跃而下时,也不过四十二岁。
天不假年。
在刀刺进去的那一瞬,朝笙的意识就开始抽离,她其实感觉不到痛。
颜暮初抱着她,看起来哀伤极了。
周遭是刺耳的尖叫声,哭声,警笛声,衬得他像被业火焚烧的石佛。
可他的手发着抖,死死地不肯放开怀里的人。
永远沉静、永远矜冷的颜暮初,彻底爱上了一个人,原来是这个样子。
但是任务圆满结束了,她最后看了眼他,权当做告别。
能叫故人吗?朝笙想,从这个世界离开之后,再碰到的,又是谁?
她声音轻而淡,对小白道:“走吧。”
意识穿梭到新的世界时,她于时空的乱流中听到嗡嗡如钟鸣的声音,仿佛自亘古而来。
“第二局,仍是你输。”
建昭十八年冬夜,洛都。
一声梆子悠长响起。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平哥,洛都的冬天真是一年冷似一年。”打更人李五敲下三声锣,对身旁拿着梆子的同伴道。
洛都冬季干燥且冷,夜间尤其寒意彻骨。
“若夜里不烤火,真真难熬。”邹平应了一声,不自觉想起冬日烤火的光景,一下子都感觉身上暖融融的了。
“火……平哥,那儿有火!”
李五忽然慌张地叫出了声,粗噶的嗓子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突兀。
邹平被他吓到了,拧眉正想斥他,然而李五惊恐地扯着他的手,震得梆子连响好几声。邹平不耐烦地看过去,冲天的火光赫然在城东的兴宁坊上空燃起。
这二人对视一眼,直叫“坏了”。
城东这住满贵人的兴宁坊静的吓人。朱门紧闭,金甲俨然的金吾卫在黑夜中漠然执戈,守在里坊的出口,他们看到打更人跑了过来,银枪立刻对准了这两个慌张的人。
“金吾卫夜巡,尔等速速离去。”
李五吓得够呛,想起自己的职责,大着胆子道:“兴宁坊里头、不是、不是起火了吗......”
为首的金吾卫高大魁梧,他瞥着这瘦弱矮小的打更人,宛如在看一个死物。
银枪重重地在地面上撴出当啷的声响,邹平打了个冷颤。他脑子转得很快,慌忙扯着李五跪了下来,李五也回过神来,他连着磕了四五个头,哆哆嗦嗦着答:“离去、离去,这便离去......”
金吾卫不再理会两个卑贱的打更人,今夜他们守在兴宁坊,是为了拦着永安侯府的余孽逃脱,至于这场火,天一亮,整个洛都的人都会知道。
任他们去。
打更人跌跌撞撞地跑远了,回头看去,那火愈烧愈烈,映照得半边天穹赤红。
赤红如血处,正是那——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永安侯府!
“快跑吧!“邹平用力把李五拽回身来,“别看了!这是,这是——天家要烧的火!”
“躲好,知不知道?不要哭出声来!”
妇人含泪看着自己惟一的孩子,微粗的手掌抚过他稚嫩的脸庞,似乎要把他的模样看得再清楚些。
他才十四岁,还这样年少,可她没法子看着他长大成人、娶妻生子了。
“娘,让我和你一起吧......”小少年仰着脸,用力抓住了母亲的手。
“听娘的话……乖啊。”
身后的火光灼炽,热浪翻滚,妇人闭眼,最终咬着牙狠下心来,她用尽生平气力把他往湿草堆中掼去,重重的苜蓿如山跌落,遮住了少年瘦小的身形,她含着泪转身朝马厩外跑去。
“还有人想跑!”纵火的金吾卫看到那珠钗罗裙的妇人仓皇奔逃,高声呼喝了起来。如此装扮,想来是永宁侯的某个姬妾。
圣人有令,凡永宁侯府者,杀无赦。
他躲在马厩的湿草堆下,冬夜彻骨寒意袭来,而外面是燃烧着的火焰,他还年少,不懂得生离死别的慎重,却隐隐约约明白,从今往后他就是孤零零一个人在世间了。
他浑身战栗,最终在惊惧中昏昏沉沉晕了过去,希求一切只是一场漫长的梦魇。
“郡主,终于要到洛都了。”船身划开曲江,杏色衫子的小丫鬟露葵提着灯,站在拢着白狐儿裘的少女身旁,橙黄的火光照着少女明艳的面庞,虽还未完全长开,却已能瞥见往后昳丽的容光。
“您呀,都看了好半天了。我看这洛都,看着怪吓人的……”黑夜里巍峨寂静的雄城,比之江南水泽莲叶田田的青州,实在要怵人许多。
朝笙看向曲江尽处的洛都,高高的角楼上,依稀能看到巡夜的士兵懒散靠在一块。
白色的雾气在曲江上腾起,带着彻骨的寒意。
此时已是黎明,冬日的太阳总是亮得很迟,暗沉沉的微光让这两百年的国都更显压抑。
这是她经历的第三个世界了。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她在这个世界才十五岁,身量还未长成,连手都比成年后的她小上许多。
这是一个古代世界。
她成为宣朝昌乐王府的郡主宿朝笙,年十五,自母亲故去后,长于青州外祖家,父王宿文舟沉迷说玄问道,早忘了还有她这么个女儿。
她此番回洛都,是因为外祖父业已去世,她不能再留在舅家。
在原来的故事里,从曲江坐船回洛都的途中,宿朝笙遇上了一个溺水的少年。
宿朝笙把他救了上来,发现他遍体鳞伤,婢女说他估计是犯了什么事儿的逃犯,于是,这位跋扈随性的郡主嫌弃地将他扔回了水中。
冬夜水冷,九死一生,被扔回水中的少年最终还是咬着牙活了下来。
他从默默无名的马奴长成杀伐果决的将军,马蹄踏进洛都,前朝皇族尽葬身烈火,唯有宿朝笙,被溺死于曲江中。
“但是这个世界,你的任务有所不同。”小白认真地和朝笙解释,“男主打下了江山,但少年时的经历让他成了不折不扣的暴君,新朝不过十年而覆,天下仍生灵涂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