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一听可以放假回家了,嗷嗷叫着四散跑开。
贺文一脸哀怨地瞅着周大郎,“我说大郎,我好歹也是你上司,在兄弟们面前给我留条裤衩行不?你这叫我颜面何在?幸好老子急中生智想出一套好说辞掩饰尴尬。”
大郎笑笑不说话。
他已经很给贺文留面子了,是贺文自己太不争气。
贺文一捂脸。
得,人家是哑巴,永远有保持沉默的权力。
不想理你不需要任何理由。
俩人一道回了营地分开,各回住处。
大郎如今是千户的身份,按照惯例会分配给他一名使唤杂役供驱使,帮他洗衣打饭整理内务等,大郎一个人惯了,屋子里多出个人来反倒不适应,直接给打发走了。
回了住处,大郎取了换洗衣物,直奔营地旁边的小河边。
这会儿河面上已经结了一层薄冰,大郎不在乎,咣咣几拳砸下去,哗啦几声,河面儿破开个丈余宽的破口。
大郎脱下外衣,赤膊下水,后肩膀处狰狞的伤口依稀可见,这样的伤疤出现在这样一副健壮的古铜色躯体上,不见丝毫丑陋,反而更像是凶猛强悍的野兽留下厮杀的证明。
大郎哗哗得往身上撩着水,这可不比憋屈在那小小的浴桶里叫人痛快得多。
夕阳的余晖毫不吝啬地泼洒在大郎裸露的肌肤上,为漂亮的肌肉线条镀上了一层金光,仿佛战神降临人间。
从水里出来,大郎换上了带来的干净衣物,又将脱下的脏衣服一件件清洗干净,燃了一把篝火,将衣物烤干。
处理完这一切,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大郎踏着月色回营地,已经一个月没回家了,他真有点儿想了。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周大郎便快马加鞭回了京城。
幻影速度惊人,百八十里地不在话下,周大郎到家的时候一家子正在吃早饭。
周老爷子见自家大儿子风尘仆仆带着一身霜寒进屋,激动又欢喜,忙命人添了碗筷,招呼大郎快快坐自己身边儿来。
远香近臭,就算是偏宠老二,二郎天天守在身边,那能与一个月才回家一次的老大比。
周锦钰久不见大伯,亦是想得很,也跑过去要挨着大伯坐。
周大郎有点儿受宠若惊,坐到爹身边,亲昵地摸了摸小侄子的头。
最近一段时间周锦钰被自己爹各种管着,看见大伯亲得不得了,还有点儿见着能给自己撑腰的人的小委屈。
他可看得明白,这个家里,能治住他爹的人只有大伯一个,爷爷出面都不好使。
周大郎心细如发,瞅见小侄子大眼睛里扑闪的委屈,都不用想的,肯定是二郎对钰哥儿过于严格了。
他抬眼瞅了对面二弟一眼。
周二郎就笑,“大哥这次回家可以多休些日子吧?”
周锦钰忙接话,“大伯,你在家多呆些日子吧,怎么也要过了正月十五元宵节再回去吧,钰哥儿还想着今年还和大伯一块儿放花灯呢。”
过了整月十五,学堂也该开学了,到时候爹想管也管不着他了。
周大郎笑着看了看小侄子,又看看二郎,点点头。
周二郎向儿子瞥去警告的一眼,那意思大概是:乖,听话哦,你大伯能给你撑腰多一会儿,早晚还不得落在爹手上。
第152章
马上年底了,安京城里热闹得很,周锦钰想要出府去玩儿,周二郎允许去,但要求先把今天的曲子练了才能去。
周锦钰的小手偷偷在桌子底下拽大伯的衣角,大郎夹菜的动作微顿,狠下心没有回应小侄子,继续低头吃饭。
哪怕是不认可二郎的做法,他亦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儿去拆二郎的台,这会让二郎失去为人父的权威。
他们哥儿俩有不同意见,可以私下里讨论对错,但在钰哥儿面前两人必须得统一战线。
“……”
周锦钰一脸懵逼——
大伯你不疼钰哥儿了吗?
周二郎看到儿子傻乎乎的小呆样儿,想笑,被周大郎一眼横扫,努力绷住了嘴角。
吃过饭,周二郎带儿子去琴房,周锦钰不情不愿被二郎拉着往前走,不时回过头儿看大伯,长睫毛扑棱扑棱的,忽闪着委屈。
周大郎被小侄子看得心软,微微别过头去。
片刻后——
琴房里传来一阵琴音,周大郎有些纳闷儿小侄子为何如此抵触学琴,走到琴房门口处,还未踏入就听到琴声嘎然而止,二郎的声音传了出来。
“松弛,不要紧绷着你的手。”
琴音响。
“爹让你放松,没叫你懈怠,适度!什么叫适度懂吗?”
琴音停了一会儿,复响。
“停停停,张力!注意你虎口的张力,没发现你的琴音有问题吗?虎口的受力点不对,音能稳住么!”
“再弹!”
屋里这次沉默的时间有点儿长,好半天,琴音才有些迟疑地响起,大郎就算不懂音律,也能听出弹得磕磕绊绊。
教了小半个月,周二郎的耐心在儿子的音律天赋面前彻底崩溃瓦解,压抑了半个月的火气一下子爆发出来了。
耐心是一方面,最主要他这么聪明个儿子学个琴竟然这般费劲,这叫他实在难以接受!
“周锦钰!没有情绪,你声音的快慢轻重也没有了吗?这般简单的事你——”
周二郎想说你怎么就学不会呢,话一出口意识到这话太重了,小孩子心里还不成熟,他接受不了这么严厉的否定。
周大郎在门外听得头大,这一声接一声的质问,都给人问傻了,孩子不会才学,会了还用你教做什么?
再者说了,名师出高徒,孩子总也学不会,难道该反思的就只有他自己么,你这个师傅教得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大郎抬手就要敲门进去,只是手将将挨到门上时,又缩了回来,自己现在进去不合适。
钰哥儿这会儿受了委屈,自己贸然进去,他定然会觉得大伯是好人,爹是坏人,这样不好。
周大郎默默转身下了台阶。
琴房内,周锦钰垂下眼皮,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大滴的泪珠砸在琴面儿上,洇湿一片。
自从穿越到这里以后,他就是众人眼中的乖宝宝,好孩子,得到的几乎都是夸赞,还从未遇到过什么挫折,学习古琴是他唯一的挫败。
爹对他疼爱有加,唯二的两次严厉训斥亦是教他做事,为了他好。
虽然很严厉,甚至打了他,但他并不伤心,因为他知道爹很爱他,才会如此。
他这还是第一次被周二郎用这种“嫌弃”的语气训斥,内心完全接受不了。
他让爹失望了,说不定以后还会有更多让爹失望的事,爹以后会不会不喜欢他,不爱他了。
周锦钰惶恐。
前世的他本就缺爱,唯一的一点儿温暖就是三岁以前对于父亲模糊的一点儿记忆,穿越后,周二郎弥补了他缺失的父爱,亦弥补了他心里许多许多的空洞,周家给了他一个温暖健全的家,他很喜欢很贪恋这样的生活。
他害怕。
害怕自己又变成孤零零一个没有人爱的人。
倘若爹不爱他了,就会生弟弟妹妹出来,弟弟妹妹一定会比他更可爱,更招人喜欢,还比他健康。
娘、爷爷奶奶和大姑还会喜欢他这小病秧子吗?
大伯也早晚会有自己的孩子。
自己又成了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
他不想。
他不想像前世一样因为三叉神经痛疼到在床上打滚,像被扔进油锅的虾一样,抱着头蜷缩成一团,恨不得用头撞墙缓解疼痛,然而没有一个人来抱抱他,可怜可怜他,安慰安慰他。
内心强大的人品味孤独,弱小的人害怕没有依靠,世人赞美坚韧的灵魂,又怎知那些怯生生的,卑微的,被压抑的灵魂曾经历过的万水千山。
周家最无情的人不是二郎,而是周锦钰!
长期得不到爱的人会自我封闭,他没有爱人的能力,对二郎的贴心孝顺更多来源于想要得到爱的执念、被人抛弃的恐惧,以及前世养成的不要被人讨厌的求生本能。
无辜是他的伪装,无欲是他的绝望,无情是命运为他赋予的底色。
他受过的委屈远比二郎说他两句多得多,他承受痛苦的韧性也绝非一般人能比,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周锦钰忙努力地止住眼泪,端端正正的坐好,手指放在琴弦上,沙哑着声音道:“对不起爹,钰哥儿惹您生气了,您别气,钰哥儿知道错了,没有好好把爹的话听进去,让爹失望了,钰哥儿会改正错误——爹,你再听钰哥儿弹一遍,看有没有比刚才好一点儿。”
不知道是吓得开了窍,还是这次没有了消极抵抗的情绪,周锦钰弹得比以往几次都要好。
周二郎点点头,“好孩子,不错,这次走心了,进步很大。”
周锦钰眼里含着泪儿,眉开眼笑,兴奋道:“爹,真的么,那钰哥儿趁有感觉再多练几遍,今天就不出府去玩儿了。”
周二郎摆摆手,“好孩子,不练了,爹答应带你去外面玩儿,就不能食言,练琴之道,技艺放一边,但态度不可不端正,爹要的是你的态度,钰哥儿明白吗?”
周锦钰忙用力点头,“爹,我懂了,钰哥儿不该因为一时学不会就失去耐心,越没有耐心才越学不会呢。”
看到儿子懂事的模样儿,周二郎上前掏出帕子给擦了擦小眼泪儿,“瞧给我们委屈的,哭得像只小花猫似的。”
“喵——”
周锦钰把两只小手勾着放到头顶上,学了声小猫叫,道:“爹从来没有这般训过钰哥儿,以后爹可不可以轻点儿训,钰哥儿都傻了。”
孩子的睫毛因为哭过,湿漉漉地粘连着,眼眼睛也像小兔子似的红了,无辜地请求着。
周二郎心疼,伸手轻揽过孩子,安慰地轻抚着儿子的后背,“对不起钰哥儿,是爹太心急了,不该那样说你。”
周锦钰声音闷闷地“不是世界上所有人都像爹这般聪明,学什么都一学就会,钰哥儿已经比很多人都强了。”
“是的,我们钰哥儿已经很棒了。”
“爹,我就是还没有找到学古琴的诀窍,以后会好的。”
周二郎知道自己操之过急对孩子太过严厉了,但结果是好的,果然是玉不琢不成器,偶尔严厉一些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儿。
周二郎不知道周锦钰内心的真实想法,周锦钰一向的乖巧表现迷惑了他,以致于周锦钰完全确信他爹对他的爱,彻底解开前世心结展现出叛逆的一面时,让他措手不及。
儿时多省心,长大了就有多费心。
没有一个孩子会完全顺着父母的意愿成长,你欠他的债早晚都要还。
从琴房出来,二郎带儿子重新洗了手脸,小孩儿皮肤嫩,哭得眼周有点儿红,周二郎用松软的干毛巾给擦了,又担心带孩子出去时被风皴着,给小脸儿和眼周涂抹了些润肤的膏子。
爷儿俩又换上外出的衣裳,准备妥当,唤胡安套了马车。
安京城里东市最为热闹,尤其是过年前,这里更是车水马龙,除了当街的各种杂货铺子,还有很多流动的小商小贩在此聚集,花市,鸟市,以及古玩字画市场也俱都在此聚集。
周锦钰喜欢小动物,周二郎不让他养猫,他想养一只小鹦鹉,贺景胜就有一只,他也想有一只,馋得慌。
人家徐坤不但有自己的鹦鹉,还养了一条威风凛凛的獒犬呢。
周锦钰搂了周二郎的脖颈,撒娇“爹,你可以给我买一只鹦鹉吗,我想要。”
“喜欢这个?”
“喜欢,钰哥儿想要一只,挂在廊子上,没事儿就可以逗着它玩儿,听说那聪明的鹦鹉可以学会背很多古诗呢,我不教它古诗,我就教他说——“周锦钰呵呵一笑,“我就教它说,老爷天下第一聪明人,少爷天下第二。”
周二郎就笑,“钰哥儿今天嘴巴抹了蜜糖吗?”
周锦钰拉着他一只胳膊撒娇,“爹,你让我养一只吧,好不好?”
周二郎抬手捏了捏儿子的小脸蛋儿,“想要养只鸟儿还不容易,爹带你去鸟市,咱们选最好的。”
这鹦鹉的活动范围非常小,就呆在笼子里,不像猫狗那般到处乱蹿,儿子既然喜欢,买就是了。
“谢谢爹。”周锦钰眉开眼笑。
这东市里又分富贵区和平民区。
挨着东边城门的区域是平民喜欢出没的地方,因为东边城门又称“贫门”专供贩夫走卒和小商小贩走。
早上天还不亮,城外的小商贩们就在城门外等着排队了,等到城门一开,蜂涌入城,在东市一片开阔的大场地里占上摊位,摆上各种生活杂货开卖。
东市的最西头就是富人区了,不论是花鸟市场还是古玩市场都不可能是饭都吃不饱的老百姓消遣得起的。
人多,周二郎抱着周锦钰,在周锦钰看不到的地方,两名便衣护卫紧紧跟随在父子俩身后。
周二郎抱着儿子往鸟市里走,不成想竟然碰上前些日子才被贬为庶人的刘永年。
因为他替礼部尚书冯明恩担下了所有罪责,能保住他一条命已经是周二郎手眼通天了,断不可能还保住他的官位。
他现在的身份可以说极为尴尬,冯明恩知道对不起他,但为了避嫌,以后肯定不能和他牵扯,否则很容易被政敌抓住把柄。
知道对不起他,心里又对他怀有愧疚,这种情绪很复杂,一不小心感恩就变成眼不见心不烦。
刘永年是个明白人儿,不在人家跟前添堵,收了对方一些补偿性质的银两,从此互相敬而远之,不给人添麻烦。
不过虽然话是如此说,他心里不可能一点儿怨恨也没有,做人要厚道,对方给的那点儿补偿费未免太过寒碜人。
其实他还真冤枉冯明恩了。
好歹冯明恩也是官居礼部尚书,且还是皇帝信任的人,到了他这个位置,格局不至于如此之小,他若真是蝇营狗苟之辈也混不到今天。
但坏就坏在他有个贪图小便宜的不靠谱继室夫人。
林氏不满丈夫给一个被扒官撤职的无用之人这么大一笔银子,偷偷扣下了一半儿还多。
所以说历来世家大族,不但非常讲就门第相配,更是强调娶妻当娶贤。
一个不称职的当家主母甚至可能毁了一个家族。
那些世家不喜欢兰姐儿这样的出身和条件亦不仅仅是天生的优越感,是有客观原因的。
也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周二郎才最终决定给兰姐儿招赘。
他今日前来鸟市,是因为前些日子他的夫人为了救他出诏狱,真是拼了尽了所有,不光把自己的嫁妆变卖了,就连她最心爱的画眉鸟儿也变卖了。
这只画眉鸟陪伴了夫人快十年了,花多少钱,他也得给赎回来。
“见过周大人。”
刘永年一身简朴的青衣打扮,戴了顶鸦青色毛毡帽,快走几步上前,拱手一礼。
周二郎弯腰把儿子放下来,浅笑,“有些日子没见,刘兄身上的伤好些了吧。”
“托大人的福,现下已经好多了,大人这是要带孩子去鸟市么?”
“正是,小儿想要养只鸟儿,陪着过来看看——钰哥儿,这位是你刘伯伯,爹的好友。”
“锦钰见过刘伯伯,问刘伯伯好。”
周锦钰落落大方,上前礼貌见礼。
刘永年如今是落魄之身,处处受人挤兑白眼,虽说他心里很明白落魄凤凰不如鸡,捧高踩低乃人之常情,不必介怀。
可到底养尊处优这么些年,心理落差是有的。
现下听周二郎称呼他为“刘兄”,他身边那位粉雕玉琢的金贵小少爷亦是礼貌有加,毫无敷衍看不起之意,心里感慨万千。
对方虽是以平等之礼相待,刘永年却是有分寸的人,知道自己现在什么身份地位,忙向前跨出一步,俯身虚抬了周锦钰的胳膊一把,讶道:“都道周大人惊才风逸,今日一见小少爷,方知道何为矫矫不群仙露明珠,周兄当真是好福气。”
周二郎自然知道对方有恭维客气的意思在里面,但听到对方对儿子如此盛赞,仍忍不住微弯了唇角,谦虚道,“刘兄太过抬爱,小儿不过中人以上,何以担此谬赞。”
“诶——,周兄此言差矣,刘某的脾气你知道,向来实话实说,有一说一。”
周二郎呵呵一笑,牵了儿子的手,一指前边儿门楼,道:“我观刘兄可也是要前去这鸟市一逛?”
刘永年:“正是。”
“那还真是巧了,走吧,一块儿去看看。”周二郎说着话往前走。
刘永年跟在周二郎后面,走在前面不好,走在太后面也不好,保持半个身位的距离,既显得恭敬,又方便对方随时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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