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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绝色反派爹(神仙老虎)


“爹——。”
姐俩儿正跟那儿拉扯着,听见奶声奶气的小娃娃叫爹,一回头儿,却是朱氏带着儿子走过来。
朱氏见夫君吃酒迟迟不回,担心他喝醉,拉着钰哥儿出来看看,看见姐儿俩,只冲周秀莲点了个头,至于周秀菊连看都没看一眼,径直从她身边走过。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周秀菊不想嫁周大郎想要给周二郎做妾的事儿朱氏自是也有所耳闻,只不过装作不知而已。
周锦钰见周二郎走路踉踉跄跄,机灵地从旁边儿不知是谁家的柴火垛上拽了根木棍儿,迈着小短腿儿跑到周二郎面前给递过去,“爹,你扶着走路,稳当。”
周二郎扶住额头,摇头:“钰,哥儿——爹,爹不老——爹才刚过弱冠,不,不要拄拐杖——难看。”
周锦钰:“……”
都醉成这样儿了,还想着风度仪态呢。
“爹,这不是拐杖,是棍子,地上好多泥,深一脚浅一脚的,你要是摔了,会弄一身泥,若是脸朝下,说不定还会弄一头一脸的泥,给人瞧见多不雅,扶着棍子好一些。”
周二郎这会儿整个大脑都是迷糊的,不过他确实感觉到走路深一脚浅一脚,地面不平整,拄个棍子虽然不雅,但总比摔一身泥巴强,两害相衡权其轻,还是拄着棍子走好一些。
朱氏不赞成地嗔了儿子一眼,忍住笑,过来搀扶丈夫,周二郎冷光滟滟的眉眼染了艳色,眼尾的绯红如胭脂般晕开,看了朱氏一眼,“路,不,不好走,不必——出,出来接我。”
“云娘知道,夫君我们快些回家吧,爹娘等着吃饭呢。”
“……好。”
娘俩扶着周二郎进家门儿,周老爷子正要出门儿,一见这架势,忙上前代替朱云娘扶住儿子,“这是喝了多少酒,腿都软了。”
“爹,您扶他进屋,我去烧些醒酒汤给他。”
“快去吧。”
秋露白的后劲儿极大,周二郎这会儿酒气上头,意识已经完全混乱,整个都是断片儿的,看到周长庆,委屈了,“爹,难受。”
“难受还喝这多。”老头儿没好气。
周二郎:“要,要爹背着。”
“你都多大了,还要爹背,再过两年该你背着爹了。”
周二郎干脆不走了,耍赖,“背,背着。”
老头儿哭笑不得,索性从大门口到屋里没有几步路,二郎身子轻,他这把老骨头还背地动。
老头儿弯下腰,让周二郎趴上来,周凤英从外面回来看见了,撇撇嘴。
“爹,你就惯着二郎吧,他自个儿子都几岁了,你还背着呢。”
“这不喝醉了难受嘛,赶紧的,前边儿开门儿去。”
周凤英嘴上抱怨,心疼她爹一把老骨头,赶紧跑着去开东厢的门儿,却见懂事儿的小侄子已经提早把门儿打开了。
周二郎再瘦,一米八的大个子在那儿摆着呢,背着不轻生,老头儿忙着紧走几步,刚把儿子放到床上,却听儿子嚷道:“欺我、辱我、贱我,你,你还有什么,尽管来!”

第24章
小儿子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说得老头儿心里“咯噔”一声,这是啥个意思,二郎这是在书院被人家欺负了?
放心不下也得等人清醒了找机会再问,老头儿拽过枕头垫到儿子头下,起身转头,瞅见小孙子正吭吭哧哧给他爹扒脚上的靴子,扒掉靴子还知道拽着被子给他爹把脚盖好,末了又掖了掖被角儿防止漏风。
周凤英在旁边儿乐,孝顺大儿比女娃娃还贴心小棉袄哩。
这会儿朱氏端着醒酒汤走进来,老头儿接过来,一手托住儿子的软塌塌的脖颈儿,一手将碗递到儿子嘴边儿给灌下去,周锦钰跟着紧忙乎,踮起脚丫,用力抻着小胳膊拿着自己的小帕子给周二郎擦拭嘴角儿流出的汤汁。
周二郎迷迷瞪瞪被灌了大半碗醒酒汤,脑袋一歪,睡着了。
他这一觉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脑袋还有些发沉发涨,模模糊糊忆起昨天喝醉后的一些片段,自个儿把脸捂住了,丢人。
果然,吃着早饭,大姐不放过他,乐呵呵问道:“二郎,昨儿你喝多了酒还记着都干啥了不?”
揉了揉鬓角儿,周二郎蹙眉,“族长家女婿带来那酒后劲儿忒大,到现在头还疼着呢,我昨儿干啥了,没做什么荒唐事吧?”
不等周凤英开口,他又道:“对了,大姐,你炒的猪心真是一绝,又脆又嫩,二郎馋了。”
“噗——!”
周凤英一口饭喷了出来。
周锦钰忙递过去帕子,“大姑,你慢点儿喝,看,喝呛着了吧。”
“咳咳……咳,对对对,刚才没注意粥里落了个根儿咸菜,呛到俺嗓子了,可难受死俺了。”
周凤英借坡下驴装模作样咳嗽几声,道:“二郎想吃大姐做的猪心还不容易,那玩意儿便宜的很,天天吃,咱家也买得起,呆会儿我就去王老七家拎一对儿去。”
一对儿……
猪心是论对儿的吗?
萝卜腌的咸菜,那么长一条儿掉在粥碗里能会看不见?
周二郎扫了一圈儿桌儿上神情各异的家人,尤其是自家娘子朱氏,皮笑肉不笑,“那就辛苦大姐了。”
吃过饭,周凤英饭碗儿一撂就着急忙慌往王老七家跑,一头猪统共就俩腰子,爱占便宜的人多着呢,得提前去占上,别再叫秀莲当添头儿给送出去。
因为弟弟大郎的事儿,她着实恼了周秀莲一阵子,可这么多年的好姐妹,恼归恼,恼完了过去也就过去了,再说这事儿也不赖秀莲,她妹子那神叨儿劲儿,是个人都知道。
这会儿想起来,还得感谢她的不嫁之恩!
乖乖哩,这臭妮子惦记得竟然是自家二郎,这要真给大郎娶进门儿,大嫂觊觎小叔子……
她祖奶奶的,这还不得把老周家给掀翻喽,大郎、二郎全都得给毁了,自家兰姐儿也跟着一块儿毁了,老周家彻底完蛋,想想都心惊肉跳得后怕。
这种祖宗,谁爱娶谁娶,周家可不敢要!
还有那高翠香,自从大郎放出话去谁也不娶,可让那高氏清醒清醒吧,高氏媒人找了好几个,听说光给媒人的礼钱就花去不少,结果人家给她家翠香介绍的不是老光棍儿,就是鳏夫,再不就是跟翠香一样脑子有点儿问题的。
可真是风水轮流转,自家大郎现在可不比从前了,胡子一刮,俊着呢,那天去赶集还有闺女偷看他哩。
这头儿周凤英出去买猪腰子,家里老太太、朱氏和兰姐儿忙着扫房除尘,有讲究的,说是今天扫房子能扫去一年的晦气,娘儿几个扫得格外认真。
外面爷儿几个则围着一棵小儿合抱之粗的胡桃木比比划划,木头是昨儿周大郎从山上给拖回来的。
周大郎是想着给外甥女儿打个床,钰哥儿还小,搭块儿板子就能当床睡,兰姐儿大了,不比人家大户人家的小姐能有自己的闺房,但怎么也得有自己一张单独的床。
至于打床剩下的料子给钰哥儿做个凳子,二郎一回来钰哥儿就没得凳子坐,娃子小抱着吃饭,往后越来越大了,还咋坐大人腿上吃,叫人看见笑话。
“这树不错,不容易变形,还防潮,做床可以的”周老爷子摸着木材的截面儿赞道。
周二郎却是皱眉:“善骑者坠于马,善水者溺于水,大哥莫要仗着自己手脚灵活力气大,就随意冒险。”
周二郎心思缜密,仅仅看到这胡桃木的粗细,就知道这树必然是长在山坡陡峭之地。
俗话说“柳不上堂”柳树生长在潮湿之地,乃是五大阴木之一,做家具极不吉利,所以河边儿上那些无主的柳树是没人砍来做家具的。
而大青山的木材被官家控制着,百姓不得随意砍伐;山外围官家不管的地方,但凡长成的木材早就被樵夫砍伐得差不多,这颗树能长到小儿合抱之粗还没被人砍去,只能说明砍伐难度极大。
周二郎这么一说,周老爷子也回过味儿来,冲大郎发火,“大郎,爹跟你说过多少次,不准去山上危险的地方,两年前周二牛从山上摔下来,摔成什么惨样儿你是没看见还是咋地?爹的话你是不是不听了!”
周大郎嗔怪得扫了二弟一眼,忙比划着跟老爹保证以后不冒险。
老头儿信了他个鬼,两个崽子嘴里没一句实话,都把他当小孩儿哄弄呢,问二郎昨天喝醉酒说有人欺负他是咋会事儿,二郎说没有的事儿,他说的是戏词儿。
大郎回回跟他保证不冒险,可他前段时间才知道大郎去采石竟然不光是卖力气,搞不好石洞塌方,是会要了人命。
老头儿心里忐忑,总觉得二郎的事儿不小,瞅瞅这次回来瘦得还有人吗?昨天背着,一摸身上全是骨头;大郎最近也不消停,成天见不着人,神神秘秘不知道在弄啥。
中午上香的时候,老头儿对着各路神仙一通祷告:“武圣关老爷在上,您一把青龙偃月刀天下无人能挡,您老保佑着俺家二郎平平安安,谁要欺负他,您就用大刀替二郎开路,让那些邪邪祟祟的小人不敢近俺二郎的身,等俺二郎发达了,定去庙里为您塑金身。”
给关老爷开完空头支票,老头儿又跟文昌帝君套近乎,“帝君啊,您老人家主管文曲星下凡,二郎可是您的人,您不管他,谁管他……”
吧啦吧啦一通说,转过头儿又给土地爷上香,请土地爷给山神爷带个话儿,大郎上山的时候,保佑着大郎平平安安,也是空头支票,说等大郎出息了去土地庙给土地爷重塑金身。
一会儿功夫许出去三个金身,老头儿心里才算安生了些。
南州府,一处高门大院儿的后宅内室温暖如春,尺高的掐丝珐琅三足火盆内燃烧着数块儿奢侈昂贵的银骨炭,与其说烧得是炭,不如说烧得是白花花的银子,二两银子一斤炭,一斤炭烧半个时辰,当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
小少爷冯文皓身着滚紫貂毛金丝织锦比甲,腰间华美宫绦上系了吉祥珠玉,正跟他爹娘撒娇,“爹,娘,你们什么时候把钰哥儿接过来,我要他陪着我玩儿,我不喜欢跟林府那个庶子玩儿,一点儿也没意思。”

第25章
“到底什么样个孩子,叫他念叨好几天,可使人去查了?。”冯明恩呷了口极品铁观音,抬眼看向夫人林氏。
林氏这次是陪丈夫回南州府祭祖,那天恰巧路过临河镇,皓哥儿见外面集市热闹吵着要出去玩儿,这才引发了后面的事。
原本娘家送过来一个管教好的庶子给皓哥儿做伴读,却是个木讷的,别说皓哥儿看不上,就连她自己都看不顺眼。
她看上周锦钰源于几个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儿当然是聪明机智,在当时那种紧张情形下能够举一反三,由她娘呛水想到救皓哥儿的法子,就算是大人都未必能做到。
世人皆爱美貌,周锦钰小小年纪便有此姿容,长大后必定不俗,将来替儿子办起事儿来必然会多有便利之处。
才貌俱佳,加上年龄也合适,懂一点儿事儿,又似懂非懂,带回去管教好了,必定会成为皓哥儿的一大助力。
还有些极隐晦的东西,她不好对冯明恩明示,显得她心思太过歹毒。
林氏殷勤地俯身替丈夫蓄上热水,道:“妾身已经使人查过,乃是家境贫寒的良家子。”
她刻意强调说对方家境贫寒,却绝口不提周锦钰乃是家中独子,其父更是有功名在身的学院书生。
冯明恩闻言点点头,“既是入得你眼,想必不差,难得皓哥儿自己又喜欢,你看着办了即是。”
林氏是冯明恩的继室夫人,比他小了十几岁,皓哥儿则是老来得子,他对这母子二人多有疼宠,林氏的大哥在朝堂混得顺风顺水,也是多亏了他这礼部尚书的一路提携。
大年初七,一行车马队伍进入到周家庄,高车驷马,前呼后拥,数名佩刀青衣护卫并丫鬟管事随行,直奔周家而来。
穷乡僻壤的乡下人那曾见过这等排场和气势,或是驻足观看,或是躲在自家门洞后探头探脑观望。
猝不及防毫无准备的周家众人手忙脚乱把贵人迎进门儿,周老爷子嗓子发干,双腿抖地几乎站不稳,他自是认出了林氏和那天被救的小娃,只是万万想不到对方竟然是如此贵重的身份。
对乡野小民来说,县太爷就已经是遥不可及的大官了,来人竟然自报家门乃是礼部尚书家眷!
礼部尚书是干啥的,周老爷子没有直观的认知,但也知道挂了尚书两个字儿,那就是顶顶大的官了。
他不清楚,周二郎却是心中震惊,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部掌之①。礼部尚书,堂堂正二品的京官,且是最有实权的那种,科举考试就归他统管,不知道多少考生削尖了脑袋想和他攀上关系,与他成为名义上的师生关系。
所以,自己是万万得罪不起的。
林氏压根儿没把周家人放在眼里,亲自来这么一趟,一来是为了名声好听,毕竟周锦钰算是救了儿子一条命,二来也是表示对周锦钰的重视,让周锦钰记住她的好。
她倒是没料到周锦钰之父竟是个如此人物,难得一见的清俊端方,雅致风流,相貌之不俗,就连她都有些许脸红心跳看,由此可以想见周锦钰长大后的模样。
简单客套了两句,林氏进入正题,“钰哥儿聪慧,甚得皓哥儿的眼缘,我也极喜欢这孩子,想着既是有缘分,不若让钰哥儿做皓哥儿的伴读,说是伴读,其实和兄弟也无差,冯家不会亏待这孩子,我亦会对他视如己出,也算是报答钰哥儿对皓哥儿的救命之恩。”
她这话一出口,周家其他人听得云山雾罩,不知道是啥个意思,周二郎却是听懂了。
把无耻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天下竟有这等不要脸之人!
什么狗屁伴读,说白了就是你冯家小少爷的高等奴仆,贴身小厮!
你儿坐着,我儿站着。
你儿吃饭,我儿伺候着。
你儿发火,我儿受着且得哄着。
你儿有危险,我儿替他挡刀。
卖身契一签,我儿就成了你们冯家的掌中之物,与周家再无瓜葛,人身自由生杀大权全由你冯家掌控,我艹你冯家八辈祖宗!恩将仇报欺人太甚!
宝贝儿子被人如此糟践,周二郎一口血险些没气吐出来,拳头在长袖里松了紧,紧了松,指甲将掌心扣出了血迹,脸上逐渐浮现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缓缓站起身来,九十度弯腰朝着林氏深施一礼!
“夫人如此抬爱小儿,周凤青惶恐至极,小儿能做贵公子的伴读书生,实是他求之不来的福分,夫人大恩,周凤青铭记在心,只有一事,周凤青不敢欺瞒夫人。”
林氏没听出周二郎在“福分”和“铭记在心”上加重的语气,更不晓得周二郎九十度躬身大礼,一来是迷惑她,更重要的,周二郎怕他自己下一秒就绷不住脸上的表情,不得不把头埋低掩饰。
还有,周二郎表面受宠若惊,可他并未用“小人”、“在下”等恭敬的谦称。
此时的周二郎虽有城府,但毕竟涉世未深,非冯明恩那种热锅里滚三滚的老油条,做事还无法滴水不露。
不过林氏也就在内宅中有些小心机,且自视过高,并未看出周二郎的不妥,只认为是对方识抬举。
毕竟在她眼里,能给她儿子做奴仆,那也是别人祖上积德换来的好福分,没看林家那么多庶子往上凑嘛,只不过娘家虽然重要,但比不过自己的儿子重要,伴读这么重要的人选,含糊不得。
林氏脸上带了笑意,手虚抬了一下,道:“不必多礼,但说无妨。”
周凤青:“小儿自幼体弱,患有喘症,每天汤药当饭食来喝,最近经镇上薛神医调理,控制住了一些,但仍三无不时发作,若是随小公子去了京城,有名医诊治,或可控制得更好一些,但薛神医说小儿这病去不了根,且易发展成痨病,周凤青不敢欺瞒夫人。”
这话一出口,林氏的眉头皱起来,暗骂那些调查周家的人办事不利,如此重要的事竟然没有禀报。
她哪里知道是她的好弟弟故意为之,借她的手夺周二郎之子,周二郎若认了,就让他承受被人夺子为奴之辱,周二郎若是不认,得罪了礼部尚书,还想考科举?
若是周二郎不上当,就当送他份儿过年大礼,也要恶心恶心他。
喘症林氏是清楚的,当今皇帝的亲弟弟,太后最宠爱的小儿子得的便是此病。
端王那是什么条件?
御医随时贴身伺候着,集天下最好的名医名药给调理着,也不过勉勉强强维持着,就跟那风中火烛一般,指不定那阵儿风大点儿,就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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