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未婚夫?恶毒真千金是你的绝配。
本想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当个独立女性的林云初,却一段突如其来的婚姻打了个措手不及!
军婚,大龄单身糙汉,还带俩崽,没结婚就要她当后妈?
裴淮远人生只有两个目标,报效祖国,养大救命战友的孩子。家中老母亲怕他单身一辈子,找准机会给他定了个对象。他不像耽误人家,决定退婚,哪知对方姑娘竟是……
退婚离婚,不存在的!
这样的媳妇他必须要抱回家!
林云初看着眼前的男子,感觉自己渴疯了。
男子脸庞俊朗刚毅、额头上、胸前有浓浓的血迹,鼻梁高挺,喉结性感且突出,薄唇闭紧抿成一条线。
他有双让人不敢侵犯的双眸,凶冷且危险,好似舔着血的狼,警惕且防备地冷视着她,散发着谁靠近他谁就死的压迫感。
酒壮熊人胆!
越危险越刺激,越刺激越想上!
林云初吞了吞口水,抬手直接往他身上去摸。
手还没触碰到男人,就被男人大而有力的手钳住。
林云初吃痛,抬起眼眸委委屈屈地看着他。
裴淮远看着眼前的女子,女子不过十七八岁,红唇如珠晶莹剔透,她有一双非常美丽且惑人的眼眸,漾着水雾,湿漉漉的,勾得人欲望直飚。
他更看出来了,这姑娘不正常,脸蛋透着不正常的潮红,眼眸迷离。
她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他明明就往这边跑了。赶紧追,他受伤了,跑不远的!”
“老子这次非收拾他不可!”
“活捉黑鹰的,老子奖励一百张大团结。打死黑鹰的,奖励两百张大团结。”
身后传来急迫且凶狠的声音。
刚喘息片刻的裴淮远神色未动,手却微微颤了颤,如鹰隼一般的眼眸也微微暗了暗。
此刻的他已经重伤,根本跑不动,也躲不过。
森冷眼眸倏地闪过一缕光,迅速往地上抓了一把泥灰,往自己头发和脸上用力一抹,掩住自己脸上的血迹,而后直接往林云初身上生扑了上去,“冒犯了!”
“轻点,轻点……痛,痛……”
“呜呜……哥哥,不要了,我不要了……”
林云初娇软连连的声音在街道里响起,绵长且浓烈,听得人面红耳赤。
“操!这年头乞丐混混都这么有艳福!”
“老子若不是任务在身,老子也想来!”
“黑鬼还不走?人真跑了,你也死了!”
一群手持危险品的黑衣人看着地上一个喘着粗气,一个行为狂放的男女,迅速离开了。
男人身上清凉的感觉让林可可燥热的身体和心舒服了不少,可还没完全得到满足,那丝清凉便立马不见。
她感到自己的好几个手指咬破,钻心疼痛传过来,她打了一个机灵,整个人清醒,而后再次晕了过去。
“林志锋,这次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留她了!你看看她这德行,龌龊无耻,伤风败俗!”
“大街上男人干那事!这一身的血!我都不好意思带去我医院。”
“我们老林家的脸都被她丢光了!要不是可可机灵,现在我们家和司家的亲事都已经作废了!”
“呆在这里,哪里还有人会娶她?现在对她来说,回乡下是唯一的出路!那里的人不知道她干的这事,还能勉强找个婆家!”
听着耳边女人叽叽喳喳各种嫌弃且愤怒的声音,林云初脑袋嗡嗡嗡的。
眼眸一睁开,便看到床上古董级别的凤穿牡丹床铺,喷涂着红漆桌上摆放着几十年前的老收音机,墙上挂着充满年代气息港星的挂画。
林云初脑袋乍然一声响,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全部涌入自己脑袋中。
她穿书了!
穿到一本《真千金归来,假千金打哪来滚哪去的》八十年代、女主重生的年代文小说中。
女主真千金林可可一出生就和她这个假千金抱错,快十八岁才真相大白。
真千金在乡下长大,条件艰苦,林父林母心疼得不行,知道真相后,立马把她接了回来。
真千金回来后,原主整日惶惶不安,她不想回乡下。
为了自己能留在城里过好日子,她想尽办法陷害真千金。
在她们十八岁生日宴,原主设了一个局,往真千金的酒水里加了一些料。
却没想到被真千金将计就计。
最后喝下加了料酒水的人是她自己。
于是发生了昨晚街上、大家都以为她被糟蹋了的事。
“爸,妈,妹妹就是高兴,多喝了几杯,你们冷静一点。她也是受害者,被街上乞丐混混糟蹋了,身上全是淤青,身上都是血,很可怜的。”
林可可红着眼睛,一脸心疼的看着林云初。
“可可,你真是太善良了!她是受害者?我听说人说,她喝那杯饮料,本来是要给你的!我真是难以想象,如果喝下饮料的人是你那该怎么办!”
王秀君满脸愤懑,恨铁不成钢,“人家要害你身败名裂,你还心疼她被糟蹋?要不是她自作自受,现在躺床上,被所有人议论的人就是你!”
林云初听着他们两母女一唱一和,内心开始疯狂的捋剧情。
昨晚上发生的这件事,原主林云初确实设计了林可可,但她只是让林可可失态,出丑;林可可却在里面下猛药,将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来混混,让她失去清白,身败名裂,名誉尽失。
两人之所以针尖对麦芒,往死里这般算计的原因是司家大孙子。
林家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和司家老爷子有孙辈联姻的约定。
林可可没回来之前,这门婚事是原主的。
现在林可可回来,这婚姻按照规定那就应该是林可可的。
原主坚决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豪门,有洋楼有小汽车,司家大孙子一表人才,非常帅气,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部队军官了。
林可可更不愿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绝不允许自己的男人和林云初有一段情后,最后才和自己结婚。
两人第一轮对决,原主惨败。
林云初坦然接受这个结局,这局算是她林云初不对在前,活该被反扑。
但林可可现在这,自己一副黑心肠,还演得这么善良,就让她恶心了。
“姐姐,你心底这么善良,池塘里那一朵白莲花都没你这么白啊。”
林云初似笑非笑反问。
“……”林可可假装温柔的脸瞬间裂开。
王秀君和林志锋听不懂林云初说的话,林可可却是听明白了。
这死女人在骂她白莲花。
“我同意回乡下去。”在林可可准备发挥的时候,林云初再次开口。
这一开口,让林可可惊了。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都不下乡,这辈子却松口了。
王秀君先是惊了,而后露出满意的微笑。
看来,多骂骂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让林云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过河拆桥,就是她这样的!
以前她觉得林可可养不活的时候,她将她视为珍宝。
现在林可可长大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亲,觉得通过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和司家的联姻,立马对她这个棋子弃如敝履。
书中,王秀君一直想将林云初赶回乡下,林云初却怎么都不回,一定要抢男主,最后落了个流落街头、被人蹂躏至死的结局。
现在,林云初换成了她,这狗屁剧情她坚决不走。
她肯定要离开这里。
远离男女主角,远离这对奇葩的养父母,远离所有的不幸。
“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觉得根本养不大,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生不了二胎,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
林可可回来后,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不要林可可,开始对她态度冷漠,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
“当初,我参加工作的钱,一早就说好,不是你的,是你给我存着的。还有我救人的钱,你也说,给我存着的。”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不紧不慢地道。
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三十块,一年三百六十块。
司家给了她一千块,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心梗,眉头皱得凶神恶煞。
林云初小眉头微微一皱,道,“您不给也没关系,我直接去问司家要吧。当初他们承诺谁救人,就给一千块感谢费。这感谢费,我拿不到,只能重新再找他们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现在是没缘分了。”
王秀君感觉喉咙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说了,我这种白眼狼丢人现眼,龌龊不要脸。不要脸的人会怕啥?再说,我光脚还怕穿鞋的?”
林云初反问,一副烂罐子烂摔的模样。
“……妈。”
王秀君还没说话,林可可急了。
林云初若真将这事闹到司家去,那丢脸的就是他们林家,司家会觉得他们林家人品不好,贪了林云初的钱。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云初,因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这一去闹,婚事黄掉都有可能。
林可可能想到这些,王秀君自然也想到了。
“你!”王秀君脸青红轮回变化,最后忍住了自己的脾气,咬牙切齿的道,“钱我给你!这些天在家里给我安静的呆着!”
话落音后,王秀君走进自己房间,打开保险箱,好似割肉一样,从箱子里拿出一千三百六十块。
几乎是用扔扫把一样的动作把这些钱扔给林云初的。
林云初不在意她的态度。
和态度相比,到手的票子才最重要。
林家没什么好人。
王秀君自私自利,心肠歹毒。
林志峰看着是个老好人,实际……
林可可更是一朵黑心小白脸。
她现在风评被害,环境形势恶劣。
想要和他们对抗,她得苟着,而后徐徐图之。
苟着之前,有一件事无论怎么搞都没错。
那就是搞钱!
“妈,你真好!说到做到!我还以为你不会给我了呢。”林云初笑眯眯道。
“……”王秀君表情和吃苍蝇了一样。
“那就再打扰你们一周了。”林云初道。
王秀君心疼肉疼,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可一想她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被人嘲笑的时间也越长,无所谓地道,“随你!一周后,给我赶紧滚。”
“好!”林云初有气无力地道。
“晦气!”王秀君白了林云初一眼,走了出林云初的房间,“可可,走!这房间呆久了,霉得很。”
“你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去一趟司家。”
“好的。”林可可乖巧应答。
走出林云初房间的时候,她冷眸扫了林云初一眼。
此刻的林云初可的很楚楚可怜,皮肤皙白,好似刚出壳的鸡蛋一样,弹指可破,脸上虽有淤痕,可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美,浑身上下都是一种破碎的美感。
若不是林父林母在,她真恨不得直接撕烂她的脸。
林云初明明是乡下的孩子,可她皮肤怎么能这么好?
她一早就知道自己是林父林母的孩子,每天都往自己脸上抹雪花膏,也尽量不晒太阳,皮肤却总是黑的,怎么都白不了。
林云初看出她眼中的嫉妒和恨意,冲她幽幽笑了一声。
“……呵……”林可可冷笑一声,也就林云初这种见钱眼开、没脑子的还能笑出来。
上辈子,她让她蹦跶了那么久。
这辈子,她会让她走的每一条路都刻骨铭心。
她以为拿钱回去就能过日子吗?
她天真了。
她回城之前,给她留了一个大惊喜!
林云初,你好好笑吧!
回乡之后,那大惊喜会惊得你完全笑不出来!
第3章 死的不是他,那就好!
“是啊,想来想去,我们觉得还是要去一趟司家。老爷子和司老爷子有约定,云初这事,太伤司家脸面了。我们得去和他们好好道歉。”
外头响起王秀君的声音。
“你们和司家有婚约。云初不行,可可行啊。她是你的亲生闺女呢。”
有人附和道。
"这事,得和司家商量。本来是想带云初去,好好说明一下,可无奈,她伤得厉害,撕裂得厉害,路都走不了!嘴也咬破了,脖子上全是被……那个的痕迹。”
“哎!这事是真丢脸,那孩子平时看着乖巧,谁知道她会做这种事!”
王秀君唉声叹气地道。
“……”林云初。
王秀君这是趁她不能出门,使劲地将她往脏里说!
林云初脸色冷沉,这一周内,她一定要撕破她这张丑陋的嘴脸!
到时候看脏的人到底是谁!
待王秀君几个人声音远去后,她迅速从床上爬起来,换了一套衣服。
林家生怕原主抢了司家做军官的大孙子,将原主视为眼中钉。
昨晚把原主带回来后,直接扔床上,没报警,没给她换衣服,更没给她找医生。
换衣服的时候,她才发现原主这一身,还真伤得不轻。
脖子上、手臂上都是淤青,甚至她嘴角都是破的……
她这模样,说被人蹂躏都没人相信。
不过现在不是感叹这些的时候,换好衣服后,她从电视柜最里面找到一把钥匙,顺利打开王秀君夫妇素来不让她进去的房门。
进入他们房间门后,她拿着一根铁丝,顺利打开王秀君的保险箱。
别问她为什么有这能力,没办法,上辈子创业太辛苦,学的技能有些多。
王秀君保险箱里有各种各样值钱的东西。
黄金项链、手镯、耳环,一堆大团结,以及一堆收据和一个记事本。
林云初拿出她的记事本,记事本里记录她做过的一些重要的事。
才翻到第五页,她便看到她上面写着燕围口顾家的地址。
后面页上记载着她每年去燕围口的时间和消费。
林云初神色冷沉,原来王秀君每年都去过燕围口见林可可!
除了这些,这个记事本里面后面的东西,让她越看越心惊……
潘紫梅BB男,生亡,后赠送给钱姓家庭,贰佰元。
陈雨琦BB女,婆妇不要,老陈头十圆抱走。
李梅红BB男,残疾,老陈头十五元抱走。
有好多个刚出生孩子的记载。
她就说王秀君就一个妇产科医生,怎么会这么有钱。
不仅补贴了她娘家大哥买房子,还补贴了她娘家二哥娶媳妇,还花钱打通关系让她那犯罪的三弟少判刑了好几年……
原来这些年,她干的都是这种勾当。
丧尽天良啊!
她这哪里是医生,摆明就是一个人贩子!
将她和林可可换掉这种事,在这么多事情中,只能算是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
林云初骇然,压住内心的震惊和愤怒,拿着这个本子和王秀君房门的钥匙,声色不动的出了家门。
除了戳穿真千金的秘密,她还有了新的打算和任务。
“听到没?那边的死人了一个人!来了好多特警。在查案,在搜索。我这活大半辈子,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特警出动。”
“就是昨天林家找到闺女的那条巷子的不远处。拉起警戒线了,有人看到那尸体,脑袋直接爆浆!七窍流水,眼珠子都被挖了出来。”
“可真残暴!”
“谁说不是呢?现在特警在满世界找人。“
“昨天林云初能活着回来,那都是万幸。”
“对!只可惜!大姑娘还是被糟蹋了!”
林云初一出门,就听到大院门口的几个大妈在聊天。
特警办案?
昨晚水晶巷还出了这么大的事?
让她脑海中第一时间想起昨天晚上站自己面前的男子。
他脸上、身上都是血,眼眸散发着嗜血、凶狠的光芒。
可一想起他生扑在她身上,嗑她唇的模样,林云初莫名有些心跳加速。
他动作可真暴力,压她身上,好似千斤重的石头,让她完全喘不过气。
他咬她手指的时候,那是真下死手。
她右手食指指尖和无名指指尖,生生被他咬掉一大块肉。
抬手看自己手指,现在都有一种钻心的疼痛。
幸好他咬了她。
想到现在自己身体依然完好,脑海中男人的模糊的形象一下就正义了起来。
但他看起来,好像受了很重伤的样子。
难道死的人是他?
“哼哼……咳咳……哎呀,云初你这是去哪?”几个大妈倏地感觉有人站身后,看到身着浅绿色淡雅花纹连衣裙、带着一条小丝巾林云初的时候,脸上都是背后议论人、被抓了个正着的尴尬。
“死的那个人长什么样?”林云初开口问。
“啊……”大家伙都愣了一下,有人立马回答,“听说有一个很矮,有些胖,黑黑的,头上有一戳毛。”
“哦。那就好。”
林云初放心了。
昨晚那男人个子很高,身材精瘦,肌肉结实,头发不长。
死的人不是他!
“请问是林云初同志吗?”
面前突然出现好几个人身着警服的人出现。
“……”一边围观的大妈纷纷胆怯地往后退。
大家对警察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心,心中本能感觉,只要被警察找就不是什么好事。
“是,我是。”林云初镇定点头。
“我们越市派出所的,有些事情想和你了解你一下。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为首的警察同志开口。
“好。”
林云初点头。
心头却在暗忖警察他们找她的究竟是什么事。
林志峰一家分明没给她报案,难道是因为他们觉得昨晚后来发生的惨案和她有关?
脑袋里有无数疑惑,林云初却没问,非常配合地跟着警察走了。
“这啥情况?水晶巷刚发生惨案,警察立马来找云初这丫头,这事和她有关?”
“谁知道呢?这事怎么越想越乱呢?”
失身案。
杀人案。
每个词都让人心惊胆战。
“可不是!算了,算了,咱们现在先不要讨论了。这几天肯定不太平,大家都回家,没事不要在外头溜达。”
聊天的大妈越想越觉得世界不太平,纷纷作鸟兽散。
第4章 她确实没说真话
“林云初同志,和我们讲述一下你昨晚在水晶巷发生的事。和你发生关系的男人的体型特征,相貌特征,以及各种细节。”
为首警察陈琦坐在林云初正对面,将笔录本子扔在林云初面前,神色冰冷地道。
林云初抬眸静静看着眼前的男人,男人穿着警服,本应该一脸正气的脸上,却充满着鄙夷和冷蔑。
他看不起她。
对她态度极为不善。
完全没有办案人员公平公正的态度。
“同志,你好。首先,我要澄清的是,我没有和任何男人发生关系……”本着军民鱼水情的朴素理念,林云初非常配合地友善回答。
“呵……”她话还没说完,便听到一记长长的鄙夷声。
“……”林云初没恼怒,神情淡淡地看着他。
陈琦冷了几分钟后,嘴角微带嘲讽地道,“林云初同志,我知道你不想失去某些东西,想尽力维护自己清白,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你掩耳盗铃没任何用。”
“……”林云初抬眸冷冷看他一眼,道,“我以为警察办案是凭证据,没想到,我这一遇,就遇到了一个凭想象办事的同志。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其他男人发生了关系?”
“我身上有伤,就代表我和男人发生关系?现在特警办案,都凭猜测。难怪你们找遍全城,也找不到一个杀人犯。”
林云初轻笑讽刺道。
“……你果然很会胡编乱造。”陈琦有些恼怒。
“我有没有胡编乱造你比我清楚。如果这是你调查的态度,那恕我无可奉告。在我律师没来之前,我不会说一句话。”
林云初抬眸,漂亮眸子里全是冷意的道。
“律师……你竟然还想找律师!”
陈琦被看着现在坐端正、一脸镇定的林云初气得有些头顶冒烟。
林云初没再理他。
一个对她从头到尾都心存偏见的人,她没什么好说的。
昨晚的事,她没有过错,和这个事情相关的问题,她可以拒绝回答。
派出所里,他顶多关她二十四小时。
她大不了干坐二十四小时。
没什么可怕的。
“陈琦,你给我出来!”
审讯室门口,另外一个男人走进来,将陈琦拖出去,将他拉到一边,狠狠教训道,“你也是办过很多案子的人,有你这样带个人情绪办案的吗?”
“我不管你为谁抱打不平,现在都给我将个人情绪放一边。你现在出去,这里的事,我来!”
“李特助……老首家太吃亏了,这个女的,清白都毁了,还想进老首家门。”陈琦抱打不平道。
“这不是你关心的事,继续配合全城搜查,这是老首长的命令。”李特助神情严肃的道。
“收到!”
陈琦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
李特助走进审讯室,将好几张照片放在林云初面前,声音温和许多的道,“林云初同志,你不要太紧张,我们请你来,就是想询问一下,你昨晚有没有见到过这些人?”
对方态度比之前那个好了很多,对她还算客气,林云初抬起头,看着他放过来的照片。
最上面的男人照片,又矮又胖,头上只有一戳毛。
这不就是昨晚目光猥琐,一个劲儿瞄着她看的那个叫“黑鬼”的人?
那会夜色虽然很黑,但他长的特色太明显,她只抬眸看了一眼,就记住了。
这些照片中,她还看到昨晚扑在她身上、咬她手指的那张眉目深邃、沉冷的冷毅脸庞。
她虽不知道黑鬼是谁,但她却非常确定,这黑鬼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这个男的呢?
他照片也和他们放一起,他实际上也是坏人?
“这个,我见过一面,他从我身边跑了。”
林云初指着“黑鬼”照片,比较配合地道。
“那其他的呢?”
林云初摇头,道,“我当时有些恍惚,只看清这个人。有人叫他黑鬼,其他的,我没什么印象了。”
“你能描述一下,你昨晚见他的经过吗?”
林云初将昨晚自己记得的内容,如实和警察说了一遍。
“有人扑在我身上,我反抗,撕咬,后来我感觉自己手很痛。然后叫黑鬼的人经过,我一下就清醒了。那人感觉会有很多人来,立马跑了。然后,我就不记得了。很多事情,我都有些不太记得。”
若没有刚才那男子的审问,她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可经历刚才的不友善对待后,林云初内心全然警觉。
她无法确定这些人的态度,和真实目的。诉说昨晚所发生事情的时候,林云初隐瞒了男子扑倒他的情况。
且她并没和男子发生关系,用两人扭打、撕咬的词来形容,她觉得没一点问题。
“谢谢你配合我们的调查。没什么事了,如果你还想起其他的事,可以第一时间告诉我们。”
“好。我这周都会在越市,你们有什么需要再了解的,可以找我。”林云初非常配合的道。
待林云初离开,李特助身边一位同志开口,“头,我感觉这姑娘没说真话。”
李特助点头,“她确实没说真话。”
“那怎么办?”
“先将此事汇报给老首长。”李特助眸眼深了深道。
林云初出派出所后,稳了稳心神。
不管昨晚在水晶巷发生的命案情况如何,和她关系都不大。
她的计划不会因此而改变,在大街上转了个弯,按照原计划径直去了越市西郊区人民医院。
刚进医院,认识她的医生就用充满同情的心和她招呼。
看大家这眼神,不用说,王秀君在早晨交班之前,已经将她昨晚的事在医院里完完整整宣传一番了。
“嗯。我知道,我找覃医生。”
就是因为王秀君不在,她才来的。
王秀君若知道她昨晚压根就没失身,只会觉得她威胁太大,影响林可可换掉她,若知道她清白还在,她不仅不会证明,还会泼她一身脏水。
“你找我?”刚给病人做了检查的覃慧目光有些冷漠地问。
“嗯。”林云初肯定点头。
覃慧只觉得有些好笑,道,“那你进来吧!”
林云初跟着覃慧进了办公室,问,“覃阿姨,可以关一下门吗?”
“可以。”覃慧坐了下来,眼神淡漠、好整以暇地看着林云初。
王秀君的女儿,她着实不喜欢。
林云初自然知道覃慧不喜欢她。
因为她和王秀君是死对头。
早些年她和王秀君一起评主任医师,王秀君用了点手段,把她评下去了。
被评下去的覃慧,被医院安排去了乡镇医院,一呆就是十五年。
覃慧恨死了王秀君。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林云初坐下后没废话,从自己包里掏出一个小药瓶,放在覃慧办公桌上。
覃慧眼眸倏地一震,心头一窒,抬眸震惊问,“这个,哪来的?”
第5章 组织的一把尖刀
看着覃慧紧张又震惊的表情,林云初淡定地点了点头,回答道,“这是我从林可可房间里找出来的。”
“用了一半。”
“我无法判断,我昨晚是的兴奋是不是因为这个药。”
覃慧一听立马明白了。
王秀君家那点事,她一早就听说了。
林家一心想攀高枝,之前林可可没回来之前,她对林云初还好。
林可可一回来,她对林云初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昨晚林云初喝醉街上发生的事,医院谁都不知道,但她却主动到处嚷嚷。
这摆明着就是要毁林云初声誉。
折合着,为了司家婚事不落林云初手里,她为了让亲生女儿去陷害林云初,竟偷医院的重点管控药。
这药是坚决不允许拿出医院的,属于医院的毒品级管控药。
就这么说,医院里,人可以不见,但药不可以不见;院长和药同时掉水里,那都得先捞药再捞院长。
她和她斗了这么多年,一直没赢过。
这次…林云初这是给她送来了一把刀!
“云初,这药瓶你先带回去,哪里来的放回哪里去。事情迟早会有真相。”
覃慧看林云初的眼神瞬间温和多了,道,“以后如果还有什么疑惑,都可以来找你覃姨。”
“那覃姨,你可以给我检查伤口吗?我妈总对外人说,我撕伤严重,走路都走不了。可我一点都没感觉,我觉得我可以健步如飞。”林云初见时机已经成熟,赶紧道。
“可以。你躺上去。”
覃慧换手套,开始给林云初检查伤口。
“你这孩子,你是真什么都不懂吗?你压根就没失去清白,下面没任何伤口,没任何痕迹。”覃慧给林云初检查完之后,一边冷笑一边骂,“王秀君就不是个人!养这么多年的孩子,不要也就算了,还非要毁了人家名声。”
检查完后,覃慧一边说,一边给她写验伤报告。
写完后,为了证明权威性和严谨性,她去行政处拿着公章,盖了一个大大的印戳。
“太谢谢覃姨了,我先走了。”
拿到自己想要的报告,还扔下了一颗隐形炸弹,目的达到,林云初脚步欢快地走了。
此刻,在司家等半天,却一直没任何人接待的王秀君眼皮跳了跳,心莫名其妙地有些慌,焦躁得很。
她站起来,笑得有些干的问司家保姆,“秦妈,司伯父出门时候,有说什么时候回吗?”
“没有。要不,您先回去,改天再来?”
秦妈回答。
王秀君感觉越来越不好。
他们这一趟来,主要是先探司家老爷子的口风。
却没想到,连司家老爷子的面都见不到。
司家昨天目睹了林云初被他们找回的全过程,林云初躺在地上,身上都是血迹。
司家老爷子看着昏迷的林云初一言不发,然后走了。
他是故意不想见他们?
“老爷子退休后,一般都在家里。今天一早就出门了,应该是有急事。可能会回来得比较晚。”
秦妈道。
她越解释,王秀君就越觉得是司老爷子是真的不想见她们,不想和他们家结亲。
“没事,我们在等等吧。”
王秀君越想越抓心抓肺,司老爷子越是不想见她,那她就更要等,让司老爷子感受到他们家的诚意。
此刻的司家老爷子正在办公室,这办公室他退下来后,很久没来过了。
但今天一早就接到上面领导的来电,让他坐镇来处理一件重要的大事。
“黑鹰这次任务完成的非常顺利,但回来途中,他一直被对方追击。在和我们失去联系前,他条件恶劣,身上没任何工具,受了重伤,我们无法确定他现在具体情况。”
“目前我们这边得到的情况是,他身上携带重要的文件,一定不能出任何差错,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找到他,将他救出来。现在唯一能判断的就是,他可能在越市。”
“我们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要竭尽全力找到他,保护他,营救他。”
越市素来太平,司老爷子没想到自己退下来后,还会再遇上这么棘手的事。
为了保证黑鹰的安全,早晨他们已经以水晶巷出现命案往附近搜查了一遍。
但所有地方,都没看到黑鹰的下落。
“首长,我们询问了所有附近的人,但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我刚才还问询了林云初同志,也没得到有效的线索。但是我觉得,林云初回答有所隐瞒。”陈琦汇报道。
其他人不知道,司家和林云初的关系他是知道的。
林云初是老首长未来的孙媳妇,陈琦和老首长孙子司哲彦是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所以才导致陈琦对林云初审查特别不友善。
司老爷子眉头微微紧蹙,道,“继续进行特警搜查,全部便衣出动。之前查过的地方,重新再查一遍。”
按照道理,黑鹰是应该可以求助警方的。
他进入越市后,没有求助。
只能说明两点,第一,没时间,追击他的人没有能让他喘息的机会。
第二,没能力,可能他已负伤相当严重,连求救的能力都已经失去了。
“收到命令,即刻出发。”
部下离开后,司老爷子打开手心刚传过来的照片。
照片上男子,眉宇刚毅,一脸正气,眼眸散发着敏锐且深邃的光芒,好似翱翔天际的雄鹰。
裴淮远。
组织培养多年,好不容易才培养出的一把尖刀。
“还有,你们重新找林云初来,我和她亲自谈谈。”
“好。”
林可可坐得也有些急。
上辈子没发生林云初大街上和人苟合的事,所以这个点她没来过司家。
今天来司家,除了想给司老爷子留给好印象,更主要的原因是,她想先见司家大孙子司哲彦。
上辈子她很久以后才见的司哲彦,但实际上,从部队回来探亲的司哲彦今天早晨已经到家了。
她这在坐了大半天,都没见到司哲彦。
他还在休息?
不对……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上辈子司哲彦和他战友聊天的时候说过,说他回来第一天就见到一个姑娘,那姑娘看他见义勇为,对他一见钟情。
说起这事的时候,他眼眸带笑。
后来她才知道,他回来后见到的第一个有印象的姑娘是林云初。
所以,现在的司哲彦并不在家里,他酷爱吃越市的凉拌粉,应该是回来放下行李后,就出门了。
这一趟出门,他还会遇到林云初。
林可可有些紧张,可一想林云初那破败的模样,压根就出不来!
他这辈子遇不到林云初,但是他可以遇到她!
“妈,我出去给你买点清凉油,醒醒神,等会就回来。”
一想到自己很快要遇到司哲彦,林可可顿时兴奋又紧张。
“好,你早点回来。你回来后,如果司爷爷还没到家,我们就下次来。”王秀君点头,和林云初那死活不听话、还从她身上搞走一千三百六十块钱的模样相比起来,她觉得林可可乖巧、贴心多了。
她昨晚夜班,现在困得不行,坐在司家又不好睡。
林可可还是细心的,发现她很困。
这一对比下来,她再次感觉,还是自己女儿好。
“大家拦住他!”
马路上突然传来一阵喧嚣声,医院出来的林云初还没走多远,就看到马路中央有人在跑,有人在追。
突然间,旁边粉店里冲过一个矫捷的身影,将坏人摁在地上,“砰咚!”发出巨大的声音。
男人身形矫健犹如一头豹子,敏捷,力量感十足,以绝对力量全方位碾压对方。
“放了他!不然老子砍死你!”男人按着对方的时候,后来突然有人举起刀摁住坏人的小伙子上砍去。
“去死!”说时迟,那时快,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林云初抡起旁边一个小板凳,生生往后面偷袭的人脑袋上砸过去。
偷袭的人脑袋嗡嗡嗡嗡,砍人方向拐了个弯,力度顿时消了一大半。
司哲彦听着菜刀落地的声音,后背有些微微汗湿,心有余悸。
这一刀若真落自己后背,那他绝对要在医院躺小半个月。
“王八蛋!一伙的,还敢偷袭。你当我们人民群众都是兵马俑,只能站不能动?”
林云初见人已经没什么战斗力,恼火地往自己砸的人身上狠狠踢了两脚。
身处的人设和剧情,她虽已经在缓缓图之,但也憋死她。
好不容易有个该死的出气筒,她不得使劲出气?
“……”司哲彦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姑娘。
姑娘声音都是英气,又帅又酷。
他以为她长得人高马大,身强体壮。
却没想到,这姑娘的模样,清秀瘦弱,瘦瘦小小的一只,这么瘦小的身材,却比他还凶猛。
强烈的反差让司哲彦莫名觉得这姑娘很可爱。
林云初感觉对方在看她,抬眸看到对方男子的时候,她愣了一下。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脸庞俊朗,眼眸深邃,眉宇皆是英气,身体犹如一只敏捷的豹子,这是文中作者描写男主的。
眼前这人,和这描写一模一样。
所以,她哪怕他避开自己经常走的路,还是遇上了他,男主司哲彦!
想起原主费尽心机接触他,费尽心机讨好他,却没获得一丝丝他的爱,最后他还帮真千金,一起干掉了她这个假千金的事,林云初怒骂一声,“踏马得晦气!”
早知道她就不救了。
让这坏人砍死男主算了。
“……”司哲彦看着骂骂咧咧的林云初,眸中多了些探究和不解。
他家家教严,身边的女生,都一板一眼,文文静静,温婉舒雅。
林云初真是他见过最特别的姑娘,看似柔弱,实则一身正气;看似文静,实则灵动又可爱。
“姑娘……”司哲彦和林云初打招呼。
“谁姑娘?”林云初没好气反问,“我和你不熟,喊同志。”
“……”司哲彦有些哭笑不得,立马改口,“同志。”
“打住!我和你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也不是你同志!还有,这事已经过去了,不要追我!”
林云初目光沉沉警告司哲彦道。
说完,立马跑了。
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司哲彦。
“这姑娘品性真高洁,救了人,说走就走!”
“对,一点都不贪恋别人的救命之恩。”
“活雷锋!”
周边群众感慨道。
司哲彦嘴角扬起的弧度更甚。
“你个坏人!被打趴了,还想还手?”人群中,突然又冒出来一个女子,看到地上的被制服的男人抬头,拿着一个砖头狠狠拍了下去。
那男人呜咽一声,趴在地上。
“……”司哲彦。
“……”其他围观群众,这姑娘怕不是有毛病?
这两坏人他们都已经制服,动都动不了。
她还非要跑过来把人给砸死。
林可可非常自豪的回味自己的动作。
还好,她终于第一时间遇到司哲彦。
并且帮助了司哲彦。
“不用谢!这都是我该做的。”
“是个人经过,都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
感觉大家眼神都落自己身上,林可可低头有些害羞的道。
司哲彦喜欢模样看起来柔弱的姑娘,上辈子他就对林云初动过情。
她感觉自己这模样,可以触动司哲彦的心。
话说完之后,她微微抬头,轻瞥了一眼司哲彦。
这个时候的司哲彦好帅!
他穿着白色衬衫,胸肌若隐若现,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英气十足,阳光又阳刚!
林可可深呼一口气,她感觉自己心跳好快。
和林可可这激动又压抑表情相比,司哲彦眉头不动声色蹙了蹙,看她的表情一言难尽。
“我们把他们捆去派出所吧。这种人,就应该蹲大牢,把牢底蹲穿!不仅抢劫,还差点伤了你!”
林可可努力平息自己气息,义愤填膺地道。
“大家一起帮帮忙,一起来呀!”
“……”围观群众,本来只想等派出所的人来。
她这么一喊,大家还是行动了。
派出所的人很快来了,让大家没想到的是,特警也来了。
特警一来,所有人再次紧绷起来。
他们越市是真出什么大事了吗?
凌晨出了命案,特警在整个市里穿梭好几次了。
没想到自己一个砖头砸出派出所的人也就算了,还砸出特警。林可可越想越觉得自己收拾掉林云初后,运气越来越好。
上辈子她只依稀记得越市这一天很乱。
听说要抓坏人,救什么大人物。
但具体的她没关注。
莫不是她这砸的是特警要抓的坏人?
那这么一来,她都可能被表彰。
若是被表彰,那她就不是一般人了。
林可可非常积极地和派出所同志说前因后果,还特别不经意提起自己砸的那个砖头。
“同志,是你制服的他们,你来说说……人呢?”
林可可热情拉扯司哲彦,却没得到任何回应,转头一看,司哲彦已经不见了。
刚迅速跑过来的特警也集体消失。
“……”林可可。
车上,被审讯室赶出来的陈琦充满同情地道。
陈琦是司老爷子带出来的人,且司家对他有恩,又和司哲彦一起长大,说话非常直接。
司哲彦眉头不见声色地皱了皱,他从小容颜出挑,不管走哪都是焦点,从小到大没少被女生爱慕,刚林可可看他的眼神,他一眼就看出其中的意思。
那直勾勾、且全是目的性的眼神,看他心头莫名反感。
“琦哥,你少笑话我。”
“不过依我看,你与其要你那未婚妻,还不如要这个。”
“你那未婚妻……”想起刚才林云初那明明自己已经失身却极力否认的模样,陈琦做了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道,“起码这个,是明着喜欢你的。”
“琦哥,你什么时候兼职做媒婆了?你觉得可以,可以自己娶回去。”司哲彦有些不悦,瞪他一眼道,“我都出动了来帮你抓坏人了。你若还不停歇,我回家睡觉去!”
他刚回家探亲,行李才放下,就被爷爷拎了出来,让他出门配合特警抓坏人。
他这没功劳,还有苦劳!
“行,行!我不说了。”
陈琦用满是同情的眼神看着他,道,“你那未婚妻啊……司爷爷有说打算怎么办没?”
这事让司哲彦眉头皱得更深了。
他长这么大,突然之间他爷爷告诉他,他有一个未婚妻,这未婚妻是谁,长啥样,他通通不知道。
更让他糟心的是,他那未婚妻,大晚上醉酒在街上失身了。
人还没娶回来,他头顶就一片绿。
想到这里,脑袋里突然蹦出刚才帮他制服拿菜刀砍他的那奶凶奶凶姑娘的身影。
不行,那未婚妻,他坚决不会要的!
“同志,麻烦给我一台海鸥照相机。”
林云初走进越市最大的百货店,眉头都没眨一下地指着放在橱柜里的相机道。
售货员同志不由得多看她两眼,虽然是在越市,但买得起相机或者说愿意买相机的人,真不多。
这玩意不仅机子贵,胶卷也贵,一个胶卷十四块,冲洗一个胶卷也要十四块,照一卷胶卷下来,成本最少三十块。
百货店进了两台,从去年卖到今年,都还剩一台。
眼前这姑娘,脸上都是淤青,手上缠着绷带,买得起吗?
“不管我买不买得起,你起码可以拿给我看一下吧?”
林云初一眼看明白售货员姑娘的质疑,笑着道。
“不是这个意思。”售货员同志拿货,道,“相机给你,这个机子四百元。”
“哦。”
四百元,如果换昨日,她都会觉得很贵。
但现在……对她来说,洒洒水而已。
她现在兜里,揣着一千三百六十个大洋呢。
“再给我两个胶卷。”
“一起四百二十八?对吗?”
“我现在给你钱!”
林云初直接付款。
在这工资才三四十一个月的年代,一下付了四百多,林云初有一种挥金如土的感觉。
她喜欢这种感觉。
找了个安静且无人的地方,林云初拿出自己包里王秀君那个记事本,对着记事本里重要的内容咔咔一阵拍。
这些内容,她本可以临摹的。
但她的原则是,能用钱解决的东西和事,她坚决不费手。
重要内容拍好后,她拿着胶卷进了海燕照相馆。
“云初,我一直找你呢。昨晚到底是怎么个回事?”
海燕照相馆是原主好友庞小燕大哥庞大海开的照相馆,庞小燕看到林云初出现,又惊又喜又担忧。
“燕子,我没什么大事。但我现在有件事需要你们帮忙,麻烦你们帮我把这照片洗出来。里面内容你们不要给任何人看,你们看了后,也麻烦不要声张。”
她拍的内容绝对不能给王秀君发现,思来想去,只有找庞小燕他们最稳妥。
“完全没问题。”庞小燕点头,“对了,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我刚还去了你家,你家院子的人说,你妈要把你赶回乡下去?”
“你可不要真回乡下,乡下那过的是啥日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每天累死累活,都赚不到钱,吃不饱穿不暖,辛苦又艰难。实在不行,你来我家做事也可以。”
庞小燕的话让林云初穿书后,第一次感受到暖意,原来原主还是有个真心为她着想的真朋友的。
“燕子,如果真需要你帮忙,我不会客气的。我真没事,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林云初握着她的手,笑容坚定的道。
“林云初同志,司老先生找您。”小小照相馆里,有两个身着便衣的男子步履铿锵、坚毅地走了进来。
这两人她认识,是司老以前的手下。
王秀君带着林可可去了司家,司老先生没在家接待他们,反而来找她?
“好。”
林云初跟着两便衣警察上了车。
司老爷子就在车上,看到她上车,他没说任何昨晚发生的事。
只是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她非常熟悉。
这张照片刚混迹在陈琦扔给她一堆照片中,现在司老爷子单独将这照片拿了出来。
林云初不解的看着司老爷子,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不是来和她说她和他家大孙子退婚的事的?
“云初,见过他吗?”司老爷子声音和蔼地问。
“……”
林云初眸底皆是防备,没回答。
“云初,你可以信任司爷爷。”司老爷子那双历经百战、世事沧桑的眼眸睿智且温和地看着她,没隐瞒的道,“司爷爷在找他,他是司爷爷的同志。他现在有生命危险,司爷爷必须要将他救回来。”
林云初抬眸,认真对上他双眸,司老爷子以前身居高位,功绩卓越,一生光明磊落,他没必要和她说谎。
那么多照片,司老爷子只拿出这一张。
林云初心陡然有一种放松感觉。
形势不明朗的时候,她有些担心担心他是坏人。
他是自己人。
是自己人救了她。
“见过。在水晶巷,黑鬼他们过来的时候,我掩护了他。黑鬼他们走后,我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就没看到他了。”
司老爷子说了真话,她自然不会隐瞒。
“好孩子。谢谢你。”司老爷子紧绷的心微微松弛了一些,他们寻找这么久的人,总算有些进展了。
“爷爷和你说的这件事,希望你保密。”
林云初点头,“嗯。我知道,我不会和任何人说的。”
“那我走了!”
“好。”
林云初下车。
不远处在司家等大半天,都没等到司老爷子、只能打道回府的王秀君和林可可走在大马路上,远远看到马路上停着一辆红旗牌吉普车,那吉普车他们太熟了,是司老爷子出行的车。
正打算去打招呼的时候,他们看到穿着淡绿色、熟悉的身影从车上下来。
定睛一看,竟是在家养伤的林云初。
司老爷子和她说了什么?
他们在家等司老爷子,司老爷子宁愿亲自找林云初,也不回家和他们见面。
林可可木讷地看着从车上走下来的林云初,心头一阵委屈,明明她才是女主,为什么司老爷子这么轻视她?
在她准备去问个所以然的时候,司老爷子的车“咻”的一声开走了。
再一眨眼,林云初也不见了。
王秀君眼眸阴霾不已,林云初讹了她一千三百六十块,说自己一周后回乡下,现在背着他们私下和司老先生见面是几个意思?
她是不仅要钱,还想做司家孙媳妇吗?
王秀君顿时无比后悔自己上午把钱给林云初给那么爽快了。
“妈……云初姐姐她……”
“她都这德行了,嫁入司家那是妄想!司家做事一直都是一个唾沫一个钉,他们要履行的和我们林家的婚约,现在能找的人只有你!我不会让林云初有任何机会。”
王秀君安慰林可可道。
林可可挽着王秀君的手,脑袋靠在王秀君肩膀上,亲昵撒娇,“还是妈妈最好!”
王秀君拍了拍林可可,眼眸再次狠了狠,道,“走,我们先回家。回家问问林云初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再做打算!”
“嗯。我都听妈妈的。”林可可乖巧点头。
“首长,黑鹰信息是绝密,您刚才……”
吉普车上,李特助有些不解的看着司老先生。
司老先生眼眸直视前方,目光深远,道,“云初那孩子靠得住。”
所有人都害怕洪水激流,她一个姑娘家却能不顾生死,毫不犹豫跳入洪水中救人的姑娘,勇气和秉性都是值得人钦佩的,他识人无数,他信得过她。
李特助不再说话,好一会儿,再次开口,“那她和哲彦的婚事,您这边现在准备怎么办?”
司哲彦结婚这事,本来很简单。
确定未婚妻,打报告,报告批准,结婚,事成。
但谁会想到,他这未婚妻竟不是真正的林家人,婚还没结,因为醉酒还在街上失了身。
换做其他的人,早就退婚了,但司老爷子现在还没表态。
这人娶还是不娶,未婚妻换还是不换?
“当今,寻找、营救黑鹰是重中之重的事,其他的事,暂缓。”
司老爷子眉头皱了皱道。
“……”李特助这次真安静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事,老爷子自己也很为难。
林云初下司老爷子车后,第一时间回家。
她不知道王秀君和林可可什么时候会回来,但却知道,她必须得第一时间将王秀君的记事本和从林可可房间搜回来的药品不留痕迹地放回去。
“是的。回来了!”
外头突然传来王秀君的声音。
刚进王秀君房间的林云初手倏地一顿,后背紧张地冒出密密麻麻的汗。
她这才开始动手,王秀君就回来了。
她发现了王秀君的秘密,若被王秀君抓个正着,被王秀君杀人灭口都有可能。
在她进退维谷的时候,再次听见王秀君的声音,“司老爷子忙,没见着。”
“云初这事闹的,对方可能对我们有些意见。”
“问她昨晚和她搞一起的人是谁,她死活不说。现在,除了那个人能娶她,还有谁愿意娶?”
“哎,别说了,脸都丢尽了!我现在没什么要求,只要有人能娶她,什么彩礼之类的,我都不要了。”
王秀君唉声叹气。
“……”林云初听到她这话,顿时不急了。
本来很担心被王秀君抓住,但现在她不怕了。
原文中,王秀君为逼林云初回乡下,就用了舆论造势这一招。
以前不怎么喜欢和大家打交道的王秀君,为了让所有人都看不起林云初,到处说林云初的坏话。
说她以前读书时候,和好几个男的来往。
说她有段时间肚子很大。
话里话外都是她非常不检点。
因为她的大力宣传,大院里之前想要她做儿媳妇的大妈大婶们对她避之不及。
如今,她故技重演。
如此,她就不用急了。
不紧不慢地将东西放回原位后,她打开房门走了出来。
“陈大婶,你之前不是说你外甥要娶媳妇,他来你家,一眼就看上了云初么?”李大妈问身边的陈大婶。
陈大婶眼眸一瞪,道,“我外甥刚谈了个对象。”
把一个被男人刚睡过的姑娘说给她外甥,她小姑那不扒她一层皮。
“倒是你,李大妈,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云初做你儿媳妇的吗?”
“我呸!我什么时候说了。”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陈大姐,李大妈,你们有好的男同志,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云初毕竟是我养大,我实在不想送她回乡下。嫁城里,哪怕是二婚,也比她嫁农村种田汉强。”
王秀君非常满意大姐大妈们嫌弃的表情。
“这样说来,我小姑家那边倒有个媳妇跑的男的,家里有两个孩子,虽条件不好,但那男的有工作,每个月工资二十块。”
“隔壁街道陈婆婆不是要给她小儿子娶媳妇么?她小儿子傻是傻了点,但人还是挺俊的。”
王秀君这话一出,林云初的求偶标准立马变得毫无底线。
一说做媒,大妈大婶们热情高涨。
林可可听着大家热情的介绍,心头顿时很舒畅。
林云初如果真不愿意回乡下,嫁给这些人也挺好的!
“这些都还不错的,你们帮我留意一下。”
王秀君还在继续聊。
“对啊,陈大婶,李大娘,你们多帮忙看几家,万一我们家可可进不了司家,也有备选对象。”
林云初走过来,笑盈盈开口。
“……”大妈大婶集体噤声。
今天在被林云初背后说话,被林云初抓两次了。
“……”林可可脸色瞬间漆黑如锅底,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她们好心给林云初找男人,林云初却让这些男人做她的备用对象。
她是要嫁给司哲彦那样优秀有家庭背景、且前途无量的人!
这些人和她,不配一起提。
王秀君也很生气,“云初,这是在给你找对象。你现在这个情况,城里有人要你,已经不错了!”
“你还要挑三拣四?”
第9章 她想得可真美!
“妈,可可,我什么个情况?你们非要用这样的条件寒碜我?”林云初委委屈屈地反问,“你舍不得可可嫁这样的人家,为什么一定要我嫁?”
“云初,你什么情况,为什么要大家再次说出来?你昨晚被糟蹋的事,谁不心知肚明?你看看你这模样,哎……”
“妈!您为什么总在外面说我被人糟蹋了,说我没了清白?昨晚的事,你们没给报案,也没带我去医院,就随便给我下结论。我不相信,所以我今天特地去了你的医院,找医生给我检查了一下。医生给我验伤后,她说我,压根就没和任何人发生关系。我是清白的!”
“不信,你看!”
林云初将盖着越市西郊区人民医院印章的验伤证明拿了出来。
“……”院子里围观的陈大婶和李大娘眼睛顿时亮了。
林云初没被破身,那他们外甥和儿子,就都有机会!
王秀君看着这红红的印戳,脑袋嗡嗡响了几下,死丫头拿着证明,竟然还是她医院的。
她想否认都不行。
狠狠瞪林云初一眼后,往林云初手臂上狠狠掐了一把,道,“死丫头,你是不是偷了医院的公章?这种事也能作假吗?”
手臂吃痛,林云初狠狠打了一下王秀君的手,精致脸蛋上一脸绝望和委屈,泪水汪汪的道,“妈,我知道了!你们就是怕我抓着司家的婚姻不放手,所以往死里往我身上泼脏水,我明明只是清白的,你们非要说我和人不清不白。”
“可可是你们的女儿,可我也是你们养了十八年的女儿。你们怎么能这样对我?而且,我都答应你们了,我过几天就回乡下去。求求你们,不要再污蔑我了,好不好?”
林云初哭得很惨。
哭得围观的大妈大婶心尖尖儿疼。
开始他们还觉得奇怪,王秀君之前调子很高,根本就看不上她们。
今天看到他们就聊天。
这就是想借他们的手和嘴把林云初逼走!
“王医生,你这就有些不厚道了。虽说云初不是你亲生女儿,但你也不能这样对她。”
“云初是我们看着长大,这孩子本性怎么样,我们清楚得很。”
“对!云初多孝敬你们,你们不想留她,也不用这样诋毁她。我们这好人家还是有的,让她嫁城里也挺好,你非将人逼回乡下去做什么?”
“……”
王秀君没想到,短短时间,这些人就迅速倒戈了。
林可可也一脸不可思议,林云初竟然拿到身体检查证明,她昨晚真没和那些男人发生关系?
这想法让她危机感丛生,如果这样,那司家的婚事……林云初不是还有机会?
“你们知道什么?林云初品行素来恶劣,她肯定混进我医院,冒充我的笔迹,欺骗我的同志,混了一个公章盖的。”
王秀君气急败坏地将林云初拖回了家中。
“……”众人。
“林云初,你觉得自己丢人现眼丢得还不够吗?你能不能好好呆在家里?”
王秀君气压冷沉地看着林云初。
“哦。好。”林云初老老实实应道。
“刚我看到你从司老爷子车下来,你和他谈什么了?”
王秀君气势汹汹地问。
“……”林云初微微一愣,没想到被他们看到自己上司老爷子的车。
“你是不是去求司老爷子了?你还想做司家孙媳妇?”
“云初,做人不可以这样!你已经偷用了可可十八年的人生,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她替你吃了十八年的苦,她现在回来,咱们唯一能补偿的就是婚姻,我希望你说话算数。”
听着王秀君黑莲花一般的发言,林云初握拳的手心差点没捏出血来。
什么叫她偷了林可可十八年的人生?
贼喊捉贼!
“妈,您活了一把年纪,应该知道有句话叫做,是你的别人怎么抢不走,不是你的抢走了也不是你的。不是我的东西,我一个都不会要。别说抢,送我,我都不要!”
谁愿意做你的女儿?
严格意义上来说,被偷用人生的人是她。
书上关于她亲生父母的描述不多,但作者却写了,她父母非常善良。
和善良的人在一起,吃点生活的苦,那又怎么样?
起码她能感受到父母的爱。
而不是王秀君这冷漠、算计、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恶心态度。
“……”林云初这话王秀君越听越不对劲,但又听不出个所以然。
“你放心,我说话算数,说一周后离开越市,就一定会离开!”
林云初脾气不好拿捏,但王秀君知道,她说话很算数,可为了能彻底拿捏她,她再次开口,“那你离开之前,把工作的事处理一下,肥水不流外人田,家里户口你占着,她现在没法安排工作,你把你的工作岗位移交给她。”
让她失业,让她在越市没市场,没男人要。
她便没法在越市生活下去,她回乡下,可可和司家的婚事才能如期举行。
“……”
林云初再次见识到了王秀君的不要脸。
她上到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想复读,王秀君拒绝了,说女孩子家家读太多没啥用,与其浪费钱,不如让林志峰这边疏通一下关系,早点工作,早点嫁人。
这个工作原主一等就等了一年,看林志峰这边完全没疏通关系,给她工作的意思,去年纺织厂招工,她去报名了。
目前纺织厂的工作和国有单位一样,属于铁饭碗,一个萝卜一个坑,很多人为了孩子能上岗,自己主动内退。
连续好几年,纺织厂都没招过工。
这招工启事一出来,报名的人上千,竞争非常激烈,那难度和高考一个样。
林云初经过笔试、面试杀出重围,顺利在纺织厂上岗。
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才拿到的工作,王秀君现在轻飘飘扔一句,肥水不流外人田,让林可可顶她的岗位。
她想得可真美!
王秀君见林云初态度迟疑,沉声道。
林云初一抬眸就碰上王秀君面目凶光的眼睛,以前觉得王秀君笑容和蔼,这一看,她便看到她眸底的狠毒。
现在依然不是硬碰硬的时候,林云初低头,声音柔柔的道,“妈,你放心,我走之前,会将工作交接好的。只是离开这里前,我想到处走走,过几天再处理这个事,好吗?”
这话还算乖巧。
王秀君没好气地问,“到底过几天?”
“两天后吧。”
林云初回答。
王秀君没有挑刺多说话。
见林云初这么配合,晚上她还做了一顿伙食不错的饭菜。
“云初,回乡下后,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给我们打电话。”
“没什么事的时候,我和你爸还有可可、会来乡下看你的。”
王秀君换了一个面孔道。
林云初全程低头吃饭,不应话也没回答。
吃饱肚子,她便回了自己房间。
打开自己背包,开始整理明天出行的东西。
“妈,我总觉得林云初说的话很敷衍人。”
王秀君房间,林可可走了进去,小眉头皱皱的道。
“她找司家爷爷,到底说了什么,都没和我们说。”
“还有她那工作,真的会给我吗?真的会回乡下吗?”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不回乡下,最后也没回乡下。
她那纺织厂的工作,她也死活不给她。
和林家吵得不可开交后,她搬去了工厂宿舍。
因为这份工作,她在越市生活了下来。
最后才让她有可乘之机……
想起林云初和司哲彦会有一段婚姻这件事,林可可心就好似长一根刺一样。
“她都开口说了,如果她不回去,我会有一百个办法!可可,这事你就放心。”
王秀君拍了拍林可可的手,安慰她,“在妈心中,你永远才是我最爱的女儿。要不是十八年前的那次错抱……只要一想你在乡下一直吃苦的事,我就心疼。”
林可可低头敛下眉眼,静静地看王秀君秀。
她若不是重生回来的人,她就信了王秀君鬼话了。
哪里来的错抱?
分明就是她自己故意的,因为不想带她这个生病的孩子。
现在对她这么好,也不过是因为……
“妈,过去的事,咱就不说了。以后我们好好一起生活,看你和爸健健康康的,我就满足了。”
林可可抓住王秀君的手,言辞诚恳地道,“我从来都相信,您是最爱我的。”
既然王秀君想利用她,那她就也狠狠地利用她!
王秀君这有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能弄脏她手的话,她就坚决不弄脏自己手!
林可可离开房间后,王秀君看着她那清瘦的背影,微微叹了叹气,她这亲生女儿啊,到底太天真,太善良,太容易相信人了。
看来,收拾林云初,让林云初乖乖退出与司家联姻的战局、交出工作、回乡这事,还得她来!
不过她也没着急,准备先看林云初的表现,这一周内,她如果不履行自己的承诺,就别怪她不客气!
第二天,林云初一大早就出门了。
林家人没人关注她。
甚至觉得多给她一些关注,她就会赖在林家,索性都对她冷处理。
林云初求之不得。
她要去的地方,还真不好和林家人说。
那是一个离越市有十多公里、叫金沙镇的地方。
她要去找一个被王秀君卖掉的一个男孩,将男孩照片拍回来给他亲生父母。
王秀君将她和林可可两人调换这事,她自己手撕,难度非常大。
舆论会觉得,林家养大了她,她还对付自己养父母,不管于情于理,她都占下风。
但如果换成,其他受害者的父母来找王秀君麻烦,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
地方比较远,且道路比较崎岖,找人估计也不会那么顺利,林云初预计这趟旅程,最少两到三天。
离开之前,她回了一趟纺织厂,直接找厂长。
厂长四十多岁,矮矮胖胖,看到她的时候,脸顿了一下,明显的防备和不欢迎。
“周厂长,我来找您,有两件事。”
林云初笑眯眯的道。
周厂长沉眉,没说话。
“第一件事,我要请假几天,可能两三天,可能四五天,如果四五天我还没回来,那你就当我请假十天半个月。”
“……”周厂长神色更沉,道,“林云初,你算死我必须得批你的假!”
林云初没生气,继续道,“还有一件事,我再次回来后,就要回我亲生父母那了。所以我的工作,会给我的亲人。到时候,还麻烦您这边帮忙办理一下手续。”
周厂长眼睛里露出不可思议的光芒,脸上有种如释重荷的轻松,心头庆幸,林云初这死丫头,终于走了,道,“可以。”
“那我走了。”
林云初离开工厂后,又去买了不少入山需要用的东西。
而后买了一张车票,直接坐上通往金沙镇的客车。
金沙镇比她想象中更偏僻,更偏远。
马路上尘土飞扬。
道路崎岖。
老旧客车在马路上颠簸,再颠簸,中间客车不断地等客人,一两个小时能开到的地方,足足花了四个多小时。
从客车上下来,林云初头晕眼花,浑身发软,恶心想吐。
“老乡您好,请问邱家湾怎么走?”
林云初询问路边人家。
“同志,你去邱家湾做什么?那里一般不欢迎外人去。”
老乡同志皱眉道。
那里非常穷,因为讨不到媳妇,很多人都打光棍。
所以这些年,从外面骗来、购买了不少女人和孩子。
“我是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有人写信来说,那里有新发现的溶洞,我刚好在这边,上头领导安排我来了解一下这里的地理情况,看这溶洞有没有开发价值。”
林云初扬起自己手上的相机回答道。
这年头,出来混。
身份自己安排一个,没毛病。
他们整个镇上都没人有相机,这女同志,却有相机。
老乡立马热情起来,道,“那边还真有人发现了大型溶洞,上头领导还说,如果溶洞有特色,可以开发我们这。邱家湾从这条道路走,前面岔路口往左,一直往前,然后往右。那边路不好走,到那边估计都天黑了。你要不要休息一个晚上,明天再去?”
“不用了。任务紧。”
林云初知道如何走后,再次出发。
这路比她想象中更难走,不过她没退缩。
爬过山坡,走过荆棘,在翻过一座山,就差不多到了。
林云初累得直喘气,准备坐一下再走。
“呼呼……”
刚坐小道石头上,安静山里,身后突然传来窸窸窣窣、又像是人喘气的声音。
林云初身上汗毛瞬间立起来。
野兽还是坏人?
突然间,声音停止。
好似不曾出现过一样。
林云初此刻的心紧张到极点。
“谁,谁在那里!”
片刻过后,林云初镇定了下来。
倏地的转身,身后什么都没有,只有风吹的声音。
她起身再次出发。
身后再次发出声音。
“你到底是谁?”
顺着声音的方向,林云初精准找到发出声音的地方。
荆棘丛生的树木丛里,她看到一个男人浑身都是伤地蜷缩着。
男人抬眸,眼神防备地看着她。
“你……”当看清男人模样的时候,林云初惊呼了起来。
这不就是前天晚上街上扑在她身上、咬了她、也是四老爷子要找的男人。
此刻他极为狼狈,身上到处都是伤痕,有的地方,全是淤青,除了他那双犹如鹰隼一般冷厉的眼眸是完好的,其他的地方,完全看不出一点好地方。
林云初心头惊叹,她今天做了大半天的车,好不容易才到这里。
他一个人,没任何交通工具,到底是怎么来的?
难怪司老爷子满城找他,都找不到。
若不是她自己亲眼所见,她完全不相信他会跑这么远。
“喂,你还好吗?”
林云初问。
裴淮远虽已经认出她是前天晚上自己借着她做掩护的女子,但是眸底依然全都是防备。
前天晚上,那些追他的人走过之后,他离开了那条巷子。
才走出没多远,却没想到,那些人杀了个回马枪。
他和他们打的非常激烈,他们那边的人很多,他几乎不是对手。
但凭借强大的意志力,他没倒下。
他们怎么来,他怎么还手。
他打倒了好几个人,然后跑了。
后面的人依然在追,他四处跑,最后翻墙进了一个大院。
进去之后,才知道那里是客车站。
夜晚车站里什么人都没有,为了防止被找到,他随便找个车,抓住车下的东西,掩藏了起来。
然后他听到很多声音在车站外头穿梭,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说,一定要抓到他的话。
他确定外头非常危险,车下是安全的,全程没动。
而后他听到车启动的声音。
他被车一直带着往前走,最后车停下来,他趁人没注意,才从车下面滚下来。
本以为这车是镇上周边公社的车,却没想到这里比他想象中更偏僻。
想寻求援助更难了。
为了安全起见,他找了一条路,不断往前走。
走了多久,他不太清楚。
走了多远,他也不太清楚。
感觉这山里没什么人经过,他才稍稍松懈下来。
这还没多久,他被人发现了。
发现他的人是那晚上被人下药的姑娘,这姑娘神情和状态和前晚差不多,他会觉得她是自己的同志。
可眼前的她,背着背包,头发束起,穿着长袖衣裳、系着皮带的长裤,黑色靴子,衣服扎进裤子里,格外干练。
她这明显是经过准备的装扮,是在做任务的装扮。
因为不管是农村姑娘还是城里姑娘,都不会有这么中性的打扮。
除非是他们的同志,或者就是敌人的人。
“能开口吗?”
林云初秀眉微蹙看着他,一眼看懂他眼里的防备。
裴淮远警觉不已,却在抬眸再看她一眼的时候心中紧绷的弦一下断了,所有防备莫名松懈下来,整个人直接倒了过去。
“喂,你别晕!”
林云初没想到,前一秒还坚毅、犹如守护自己地盘的野兽一般的男人,说晕就晕了。
“喂,你醒来!不要晕!”
他身受重伤,体力透支,晕倒不是什么好现象。
林云初不断拍打他脸庞,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林云初有些急,看着自己还没愈合的手指,心头顿时有的办法。
抓起他手指,狠狠咬下去。
他手指的指腹全是老茧,根本咬不动,不过她没放弃,再次加大咬的劲头。
“唔……”
男人眉头紧紧蹙起,眼眸冷冷眯着看着林云初。
林云初嘴角全是血腥味。
发现男人醒来,她擦了擦自己嘴角的鲜血,非常理直气壮地道,“我手指还没好。你咬了我,我现在还给你。我们两个扯平!”
“……”裴淮远瞬间觉得这姑娘应该不是敌人的人,因为敌人的人不会这么幼稚。
“你先别动,我看一下你的伤口。我背包里有一些药品,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
林云初蹲下来,打开自己的背包。
拿出背包里的所有的消毒水和纱布,和膏药。
没穿书之前,她以前是徒步爱好者,喜欢在未开发的地方徒步,野外生活经验丰富,她一早就知道邱家湾这边非常偏远,所以来之前,她做足了准备。
买了很多野外需要用到的东西,特别医用的东西,她带了不少。
即便她觉得自己带了不少,但在裴淮远面前,也显得十分匮乏,他外伤太多了。
“你怎么会带这么多东西来?”
清凉药水涂抹在自己身上的时候,裴淮远更确定她不是坏人。
“我来这里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准备在这呆一两天的。所以准备了不少东西。”
“你看起来很有经验。”
“还行!只是准备充分了一点。”林云初看着裴淮远的伤口,眉头再次蹙起来,道,“你伤太多了,我现在送你回镇上可以吗?”
除了外伤,她感觉他还有内伤。
她不是专业的医生,无法确定他的真正伤势。
“我……”
“谁,谁在那边?”裴淮远还没回答,不远处突然传来一记粗犷且不善的冷吼声。
刚松懈下来的裴淮远瞬间警觉。
林云初也警觉起来。
迅速将自己东西装回背包后,缓缓转身。
一转身,她便看到两个四十多岁、脸色阴沉的男人阴恻恻地看着她们。
这两个男人不好打交道。
林云初以自己识人无数的经验随即做出判断。
现在这个年代虽然穷,但人们心底善良,非常热情。
有些人受了压迫、心里压抑,面部表情会很压抑,会很冷沉,但不会向眼前这两男人一样,眼里都是阴暗阴森。
他们不仅防备她,还起了明显歹毒的心思。
如果她猜的没错的话,这两人肯定是邱家湾的人。
只有邱家湾的人才这么防备外来人员,也只有邱家湾的人看到女人会冒着歹毒的精光。
他们想要孩子,但更想要女人。
裴淮远也同样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哎,老乡你们好啊。我们是从金沙镇里来的,听说邱家湾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医生,我男人,那个他有那个病……我们是来找医生看病的。”
林云初脑袋快速转一圈后,镇定下来,不慌不忙地回答那两男人。
两男人满是质疑地看着她。
裴淮远眼眸里更都是惊讶,他,她男人?
第12章 他们不是好人
“不瞒老乡大哥你们说,我和我男人结婚好几年了,一直没生孩子。我公公婆婆天天催,天天骂,我不服气,去医院检查了,这一检查,压根就不是我的原因。原因在我男人这。”
“我让我男人去医院拿药,他死活不去拿,说医院的药贵。查出不能生娃原因后,我们去找了很多医生,带都没用。这不,我远房表姨的大姑子的表媳说,邱家湾有一个老医生,对治疗不能生孩子非常在行。我们就来了。”
“哎呀,你们也发现我男人受伤。我家老兄打的,昨天我婆婆又骂我是不会下蛋的母鸡,我老兄刚好经过我们家,为了给我出气,狠狠骂了我婆婆一顿,也暴打了一顿我男人。以前我男人非常抵触看医生,被我老兄打一顿后,他现在听话很多。这不,我赶紧带他来看找这位老医生。%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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