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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生还(邱璎珞)


听完判决,堂下所有围观之人都觉得大快人心,可顾廷灿不由得紧皱眉头,顾家有丹书铁券在,只要不是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即使开封府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顾廷灿本以为这场案子,可以查出顾廷烨故意污蔑继母之罪,可没想到的是,刘正杰死到临头都没有承认是受顾廷烨指使,只辩称自己当年急于结案,因而错判案件。该怎么办呢?
此事案件已了,包大人也已说了“退堂”,众人正欲起身离开时,忽听得人群中传来一个坚毅的女子声音:“妾身要状告兄长顾廷烨恶逆之罪!妾身的生身母亲小秦氏和两个侄儿都是被顾廷烨设计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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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无人生还(知否x包青天)三 当年债 86 凤仙和红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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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都城开封一如既往繁华热闹,大街上行人商贩络绎不绝,酒馆茶肆更是座无虚席,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如今最为百姓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就是宁远侯府的案子了。
那宁远侯顾廷烨原是老宁远侯顾堰开的嫡次子,早年是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从小就飞扬跋扈不说,还动辄纵马街市打架生事,稍大一些,渐通人事,就彻底放飞自我,眠花宿柳,包养外室,还没成亲就搞出来两个外室子。
因而到了成家的年龄,京城里体面些的人家都不肯将女儿嫁给他。还连累比他只大了四个月的庶姐顾廷烟坏了名声。眼看顾廷烟年龄越来越大,却无人问津,小秦氏只好做主,把顾廷烟远嫁到了福建的书香门第冯家。
顾廷烟出嫁以后,顾家又开始张罗顾廷烨的婚事,这次,顾家相中了余阁老的嫡亲孙女余嫣然,可余家声称嫣然早有婚约,便由二小姐嫣红代替姐姐嫁进了顾家。这位余大娘子一成亲便着力于改造京城著名的浪荡公子哥儿。进门第五天便把顾二的两个通房卖了,第十天便逼着顾二读书习武,不许出去胡混,第十五天,她把上门来找顾二看戏的友人赶跑了。
劝导夫婿上进本是为人妻子的本分,老宁远侯也乐得新妇帮自己管教不肖的儿子,故余嫣红和顾廷烨二人每每争执吵闹,老宁远侯都偏向余嫣红。顾廷烨被新婚妻子管得受不了,闹着要休妻,老宁远侯自然不肯,而顾廷烨竟一气之下,一走了之。
顾廷烨远走他乡后,正妻余大娘子和老顾候先后去世,顾廷烨流落江湖,反而结识了当时还备受冷落的八王爷,并在申辰之乱中立下从龙之功,由离家出走的破落户一跃成为当朝新贵,一时位高权重,风头无两。人人都道余大娘子和老顾候福薄,没等到顾廷烨衣锦还乡就撒手人寰了。
但直到那年方家父女携曼娘上京告状,众人才知当年余大娘子和老顾候之死另有隐情,顾候夫妇也并不像之前表现出来的那般月朗风清。再然后,宁远侯府不断被卷入各种案子,随着越来越多的侯府秘辛被挖出来,人们逐渐认清了这对夫妇的真正面目,宁远侯府的名声也一落千丈。
然而宁远侯府有一块祖传的丹书铁券,故每次犯案,这块丹书铁券都帮助顾家人免了牢狱之灾。但丹书铁券也不是万能的,朝中不可能重用一个品质卑下,道德低劣之人为官,先帝为了堵住悠悠众口,遂罢免了顾廷烨的所有职务,如今顾廷烨只是一个闲散侯爷,空有爵位却无实职。
而在任露娘案之后,众人更是惊讶于顾廷烨和盛明兰夫妻俩如此丧尽天良,且视国法于无物,不仅私自虐打虐杀下人,还为了掩盖真相,居然在公堂之上串供作伪,此案震惊朝野,连新帝都觉得面子上挂不住,愤而罢免了顾廷烨两个儿子的官职。如今父子三人一同赋闲在家,门庭冷落。甚至盛大娘子身边的绿枝出门办事,都总觉得有人在背后对自己指指点点。
而眼下宁远侯府还有一道官司没有结清,那就是顾廷烨同父异母的妹妹状告顾廷烨犯有恶逆之罪,当年设计杀害了顾廷炜的两个孩子及其继母小秦氏。
其实顾廷炜两个孩子的案子,几年前就开封府就曾经重审过,当时的证据表明,谋害这两个孩子的的确是余方氏一人,顾廷烨从未参与。而如今又要重审此案,很多人都担心,会不会影响开封府包大人的名声——毕竟包大人曾经错审案子,传出去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面对外界的这些流言蜚语。包大人只以八个字回应: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众人便明白,包大人是下定了决心重审此案,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而此案毕竟时隔多年,很多相关证人都散布在天南海北,要重新聚集这些证人,尚需时日。
而顾廷灿这边,也提出了新的证据:两个孩子的生身母亲朱氏、余嫣红的陪嫁巩红绡、向嫂子、玲儿,以及其他当年留在小秦氏身边伺候的下人等。
在其他证人到京城之前,包大人先提审了这些人。
根据顾廷灿的供词,那年小秦氏病入膏肓,她去见母亲最后一面,是母亲亲自告诉她,顾廷炜两个孩子的死和顾廷烨有直接关系。但当中细节,小秦氏还没有来得及对顾廷灿说清楚就撒手人寰了。但小秦氏临终时身边还有很多侍奉之人,他们一定知道什么。
包大人便逐一审问了向嫂子等小秦氏身边的旧人,根据他们的供词,包拯大概还原了当年的真相:小秦氏生前,顾廷烨最后一次拜访了小秦氏,亲口承认,是他设法以余嫣然的名义给余方氏送了几回东西,让小秦氏误以为余方氏在余家还有分量,故故频繁邀余方氏入府商议害人之事,给了余方氏动手害死两个孩子的机会。
也是顾廷烨,命余四太太带着余嫣红的陪嫁巩红绡去对余方氏说了一些话,让余方氏对小秦氏恨之入骨,动了杀人之心。
可即使这些事情是真,也未必能定了顾廷烨的罪,毕竟顾廷烨并没有亲自动手,余方氏也并没有和顾廷烨商量过,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定性呢?
公孙先生认为,不如查阅之前的卷宗,看看有没有类似的案例。故包拯和公孙策在办案之余,夜以继日查阅卷宗,终于找到了一例类似的案子。
数十年前,本朝曾经发生过一桩奇案:有一男子在家中莫名其妙包庇,经过仵作验尸,发现他是中毒身亡,此人中毒时,手里还拿着一个打开的盒子,经过官府鉴定,这是一个机关盒子,一旦打开,里面见血封喉的毒粉就会喷出,要人性命。而此机关盒子的主人正是死者的妻子,于是他的妻子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而经过官府调查又发现,妻子并非机关盒子的真正主人,而是十年前女子的表哥寄放在女子这里的。原来在十年前,这女子曾与表哥有过婚约,但因为一些缘故,二人最终没有结亲。表哥对此女子怀恨在心,心生歹意,便将机关盒子交给女子保管,假称这里面是一块上好的美玉,让女子千万不要打开。而一旦女子真的心生贪念,打开这个盒子,便会中机关身亡。
没想到此女子十分信守承诺,整整十年也没有打开盒子,而且婚后也叮嘱自己的丈夫,千万不要打开这个盒子。而女子的丈夫在打扫家中旧物时,一时好奇,打开了这个盒子,不幸中毒身亡,酿成惨祸。
官府逮捕了那女子的表哥后,此人坚持辩称自己并未故意害人,因为他之前已经千叮咛万嘱咐让女子千万不要打开盒子,只要不贪心打开盒子,就不会中毒。
而当时审理此案的官府却认为,此人纯属诡辩,是他提供了致人中毒身亡的条件,又有让开盒之人身亡的动机,而且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以投毒杀人之罪判了其斩立决。
顾廷烨身上这桩案子,恰与此案有异曲同工之妙。
根据下人们的口供,顾廷烨亲口说过:“但从我得知余方氏装作跟你要好时,我就知道她一定存心报复。”这句话足以证明,顾廷烨为朱氏杀人提供了条件,甚至是背后的主谋之一。
更重要的是顾廷烨曾经对小秦氏说过一句话“你可以毫不犹豫的置旁人的骨肉于死地,旁人却不能还手?”
“还手”二字即可对顾廷烨定性,顾廷烨的确是对两个孩子动了杀心。
但要真的定罪,还需要其他证据。
随着对向嫂子等人的取证告一段落,散布在天南海北的其他证人也一一被押解回京。
首先受审的是当年余嫣红的陪嫁媵妾巩红绡,巩红绡自那年被余四太太带回登州以后,被余四太太安排嫁给了一个老实的庄户人家,过起了平凡的小日子。虽天高路远,但京城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还是会偶尔传到登州,不过这都与巩红绡无关了,是以巩红绡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会被召回京城,为当年的案子作证。
但既是开封府查案,巩红绡对现在的余家和顾家又没有什么额外的感情,因此痛痛快快说出了当年自己知道的所有真相:当年的确是顾廷烨安排余四太太带她去找余方氏,她对余方氏说明真相以后,余方氏才深恨小秦氏。
而令开封府意外的是,随着巩红绡的到案,另一个人证也自报家门跑到开封府作证,此人自称从前是顾廷烨的小妾凤仙,她声称当年她离开顾家时,盛明兰只肯给二十两银子,而巩红绡离开顾家时,盛明兰却给了她一张五百两的银票,所以巩红绡一定是受了顾廷烨的指使,故意挑唆余方氏害死小秦氏的两个孩子,否则,顾家为什么平白无故多给她那么多银子。
面对凤仙的指认,红绡只得承认自己确实收过盛明兰给的五百两银子,但坚决否认曾经教唆过余方氏害人性命。
包大人暂且记下巩红绡和凤仙二人的口供,待日后查证留用。
退堂之后,巩红绡仍旧疑惑不已,凤仙怎么会知道明兰给过她五百两银子的事呢?莫非是明兰身边还有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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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无人生还(知否x包青天)三 当年债 87 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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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被提审的是从云南远道而来的余嫣然,此时距离嫣然上次回京已过去多年,但余嫣然仍对上次到开封府作证的经历记忆犹新。那时她提前收到了盛明兰寄来的一封信,信中希望嫣然“帮个小忙”,出于种种考虑,她在公堂之上帮盛明兰做了伪证,承认当年是她委托顾廷烨和盛明兰给继母余方氏送东西。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
之前余嫣然愿意帮助明兰,并非出自闺中好友之情,而完全是出于利益考量。
余嫣然与盛明兰不同,她虽自幼丧母,却是一代首辅余阁老的嫡亲孙女,而且生的高挑纤细温雅可人,素有贤名在外,连盛老太太想都想过把她说与长柏,可惜被嫣然的父亲婉拒了。
以余嫣然这样优越的出身,这样出色的品性,本来可以随便高嫁一个不错的人家,却因为顾廷烨骗婚和曼娘闹事,最后只能远嫁到云南的商户之家,相公也只是一个永远不能出仕的瘸子。这样的落差,对生来就是天之骄女的嫣然来说,不可能毫无怨言。
更让嫣然头疼的是,后来摘桃子的顾候夫人,竟然是她从小的好闺蜜盛明兰。余嫣然回忆闺中生活时,偶尔还会想起当年明兰对她说过的话:“你可不能稀里糊涂的嫁了呀!女人这一辈子一般只能嫁一次,一次只能嫁一个,你这会儿要是不长个心眼,回头悔都悔不出来!叫你祖父去查,好好查,不好的千万不能嫁!”“嫣然姐姐以后莫要自怨自艾了,你虽没了亲娘,可到底是嫡出的,祖父母都健在,可我呢?庶女一个,只有一个祖母!可是,我虽样样不如你,若有人逼我嫁个烂人,我也非得挣个鱼死网破不可!”
小女孩稚嫩的安慰声音仿佛犹在耳畔,那时余嫣然还一直当明兰是个品性醇厚的贴心小妹妹,没想到她一转眼却像自打脸一般,竟然堂而皇之嫁给了顾廷烨,而盛明兰当年那些劝她不要嫁给顾廷烨的劝慰之词全都变成了打脸的巴掌,既扇到了盛明兰的脸上,也扇到了余嫣然的脸上。
有时嫣然甚至会忍不住想,是不是在那个时候,盛明兰就动了顶替她嫁给顾廷烨的心思。以盛明兰五品小官家庶女的身份,原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高攀上侯府,但如果他们早就私相授受呢?如果明兰是故意设计让自己不要嫁给顾廷烨呢?如果当年她没有听盛明兰的话,而是听父母之言,嫁给了顾廷烨,现在坐在顾候夫人位置上的就是她了。
而贺老太太杀人案告破,顾廷烨为娶盛明兰而接回曹锦绣的真相也被揭开,这些消息陆陆续续被传到云南以后,更加重了余嫣然对盛明兰的猜测,如果不是盛明兰和顾廷烨之间早有首尾,顾廷烨何必千方百计也要拆散盛明兰和顾廷烨。
可惜盛明兰机关算尽,到头来以庶冒嫡的真相东窗事发,一下子从高高在上的顾候夫人变成了一个低贱的外室,一个和曼娘一样身份的外室。嫣然每每想起此事,都觉得讽刺无比。
但即使对盛明兰和顾廷烨心有怨怼和怀疑,嫣然却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每年照例给盛明兰写信,寄特产,每年最好的茶都千里迢迢送到了万里之外的宁远侯府上,原因无他,顾廷烨到底在朝廷深耕多年,人脉广布,每年都能给余嫣然的婆家段家弄到茶引。
嫣然天性善良单纯,本不喜这些走后门的做派,刚开始得知顾廷烨弄茶引的时候,还特意给明兰写信,隐隐透露自己过得非常幸福美满,并不需要顾廷烨的额外帮助,况且嫣然相信,以段家在云南的地位能耐,本就有资格拿到茶引,却被顾廷烨横插一脚,岂不成了顾廷烨用朝廷和段家的利益卖自己的面子,让段家白白欠人情。若是段家没资格拿到茶引,顾廷烨如此徇私枉法,日后东窗事发,段家和她的脸上也无光。
因嫣然那几封信,顾廷烨便暂停了干预西南茶业市场经济。可令嫣然意想不到的是,自从顾廷烨不再帮段家以后,段家的婆母和相公都不再如往日一般亲切厚道,尤其是嫣然的相公,一下子就纳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小妾,并时不时明里暗里表示,希望借着嫣然的面子,再去求一求那位顾候。
嫣然这才如梦初醒,相敬如宾,敬的是顾候夫人的好闺蜜,恩爱不移,爱的是嫣然背后的利益关系。嫣然仿佛一夜长大,真正明白了自己对段家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即使本性清正高洁的嫣然也不得不开始为自己打算,此后,嫣然寄出的信件里对顾廷烨和盛明兰夫妇越发谄媚恭敬,寄去的特产也越来越名贵,甚至直接在信中表示希望顾候再多帮衬帮衬段家。
嫣然的这点小请求,对那时极盛的顾廷烨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顾廷烨自然也没有拒绝的道理。于是段家又能年年拿到茶引,嫣然的公婆又恢复了从前的慈爱有加,嫣然的相公也与嫣然恩爱一如从前,那两个年轻的美妾,也由婆婆做主,远远地发卖了。
故而那年盛明兰突然来信请求嫣然帮忙去开封府作证,嫣然不假思索就答应了。对于一个远嫁的柔弱女子来说,没有什么比现实的利益更重要。
而这次嫣然重回开封府,情况却与上次大不相同了。如今的宁远侯府已经一落千丈,原本每年惯例的茶引,这几年也变得时有时无。嫣然的公婆和相公又开始对她甩脸色,嫣然的相公也更加频繁地出入青楼楚馆。而任露娘案之后,本就江河日下的宁远侯府更是雪上加霜,嫣然几乎笃定,宁远侯已经没有能力再给段家弄茶引了,也就是说,盛明兰已经没有巴结的价值了。
而这桩案子,也因为新证据的出现而与之前大不相同。
之前明兰寄信给自己作伪证,嫣然就对盛明兰有所怀疑,而明兰对红绡和凤仙的区别对待,更加深了嫣然对明兰和顾廷烨的怀疑。
如果明兰不是心里有鬼,为什么会给自己寄那封信让自己作伪证呢?红绡是余嫣红的陪嫁,不可能和明兰有什么情分,明兰为什么要给她那么多银子呢?
经过一通分析,嫣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早在顾廷烨到余家来提亲之前,明兰就和顾廷烨有了首尾,但当时的顾老太爷不肯让一个五品官的庶女进门,而是抢先和余家定了亲。因此明兰才会千方百计阻拦她嫁去,等她真的如明兰所愿另嫁他人以后,嫣红就成了盛明兰的又一个眼中钉。
嫣红背夫偷汉,却无人阻拦,背后必定有红绡推波助澜,而红绡背后的真正主谋,或许就是盛明兰,那五百两银子,分明是给红绡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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