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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派鳏夫盯上了(海大人)


冷山雁轻轻摇头:“不是,我平时也极少出门,大约半年出去一次就够了。”
“……”孟燕回撇了撇嘴。
您可真能憋。
“郎君,快看!”
就在孟燕回思考见,沈黛末已经叉到了一只鱼,正兴奋地跟晃动鱼叉跟冷山雁展示:“我捕到鱼啦!”
冷山雁开心地站了起来。
“哇!娘子好厉害!”白茶等下人十分捧场地鼓掌。
孟燕回不禁笑起来,怪不得刚才冷山雁不过打了一个水漂,沈黛末就夸成这个样子,原来是家风如此。
不过比起规矩重重的王府,这样的氛围倒是更加轻松惬意。
“快,把这条鱼一起处理了,我再去抓。”沈黛末拎着鱼走到溪边说。
冷山雁从袖中拿出帕子,擦拭她睫毛上被溅上的水珠,同时将编好的花环戴在沈黛末的头上,细声温语:“天气热,戴这个花环,免得头皮被烫伤了。”
这花环很大,由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枝条、绿叶、小花编织而成,花朵的颜色各有不同,却莫名其妙十分和谐,尤其一株紫色的豌豆花,正好与沈黛末雾蓝色的衣裳极为相称。
“咦,这些红色的小珠子是什么?”沈黛末斜着抬起眸子,看着自己眉眼边紫色豌豆花后面那一串像珊瑚一样的红色小珠子,紫色与红色配在一起,极浓极艳。
“是樱桃。”冷山雁笑着低语。
沈黛末眼眸睁大,抬手就摘了一颗,形状饱满圆润的红樱桃鲜艳欲滴,放入口中,齿间一咬,汁水瞬间爆了出来。
“郎君你想得简直太周到了,我可以一边抓鱼,一边吃水果了。”沈黛末开心地搂着他。
冷山雁微微脸红,小声道:“妻主,世子殿下还在呢。”
“……我忘了。”沈黛末悻悻收回手。
“世子、世子、”不远处一行人马急匆匆的赶来。
孟燕回懒洋洋地起身:“你们的动作未免也太慢了。”
下人们气喘吁吁:“世子殿下,我们的马跟您的完全没法比啊。”
沈黛末看着这一大群人,问道:“静王殿下没出来避暑?”
孟燕回摇摇头:“我姐姐那身子骨,还没出城就要被热晕过去了,只能让她在家里抱着冰槛撑过去了。”
“静王殿下身子可好些了?”她关心问到。
“还是那副样子罢了,只不过最近动了气,有些上火。”
提到孟灵徽,孟燕回的情绪就不太好,也正因此他才策马出城放松一下。
他们静王府那两个御赐的小侍,估计是看孟灵徽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觉得她活不长了,不想在她过身之后,没有孩子作为依靠被发卖掉,竟然意图给孟灵徽下药,趁她意乱情迷之际,怀上她的孩子。
幸好被管家发现,不然以孟灵徽现在的身体状况,一旦喝下□□,后果不堪设想。
孟灵徽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下令对那两个小侍动了私刑,两个小侍的惨叫声彻夜不止。
孟燕回长这么大,见惯了孟灵徽孱弱温和,宽容待下的模样,如此盛怒的她却还是第一次见。
那一刻,她仿佛忘记了父亲临终前让她隐忍的教诲,忘记了这两个小侍是皇帝御赐,一定要让他们死了才痛快。

第124章 我的郎君惴惴不安
“娘子,鱼烤好了。”白茶拿着两条烤鱼跑了过来:“不过因为出来的匆忙,没有带调料,只撒了些盐。”
“有盐就够了,刚捞上来的鱼本身就鲜。”沈黛末给了孟燕回一条,自己和冷山雁一起吃一条。
沈黛末撕下一块鱼肉,放在嘴里一尝,顿时两眼放光,脑子里闪过了中华小当家的背景音乐:“嗯嗯嗯好好吃,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春游野炊的场景,雁子你快尝尝。”
孟燕回正拿着烤鱼,听到沈黛末的一声‘雁子’,下意识当成了‘燕子’,朝她看去。
却见她将鱼肉送到了冷山雁的嘴边,星星亮亮的眼睛里写满了期待。
孟燕回心中懊恼了一下,他的姓名跟最讨厌的楚艳章撞了字音,长辈们时常艳儿、燕儿分不清也就罢了,怎么就更沈黛末的郎君也同音了呢?
冷山雁无比斯文地咬了一小口,点了点头笑道:“确实很好吃,鱼肉很鲜美。”
“对吧对吧,我就说最高端的美食往往只需要最朴实的烹饪方式。①”沈黛末化身舌尖上的美食家,说道。
她的眼睛亮晶晶地,像夜晚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湖面,说话的时候头上戴着的沉甸甸的花环上,娇嫩的花朵和娇艳欲滴的樱桃珠儿微微颤动,其中一朵花因为花茎柔软,已经低垂至她的鬓边,仿佛簪在了她的发间。
这花的颜色是极其浓郁的紫色,一般的男子都不敢佩戴此花,怕显得自己过于艳俗。
但垂在沈黛末的鬓边,非但不显得俗气,反而又一种在极致艳烈间素净淡雅的美,一颦一笑都格外生动。
孟燕回暗了暗眸子,转过身去,心中嘟囔了一声:一个女子长得这么好看做什么。寒山黛娘……怪不得霍青要对她大夸特夸。
饭吃到一半,天公突然不作美,万里无云的天空中,突然乌云滚滚,不多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
“这雨太大了,快跑快跑!”沈黛末抓起旁边的冷山雁就往马车跑去,白茶他们也赶紧收拾围挡。
等他们回到马车里的时候,沈黛末和冷山雁的半个身子都被淋湿了,头戴的花环经过雨水的浇打,花朵似乎被淋地更加娇柔,淋淋的小水滴颗颗低落。
“真是扫兴,怎么就突然就下雨了,难得跟你出来玩一趟。”她用自己湿淋淋的衣袖去擦拭冷山雁凝着水珠的脸,小声地抱怨着。
“不扫兴。”冷山雁摇了摇头,他的皮肤本就白皙浸透,被雨水这么一洗,肤色更加冷白,但眉毛、睫毛、黑发却黑得更加浓郁,额前的碎发湿哒哒地垂下来,眸光更显幽暗。
“今日玩得很开心。”他举止温柔地摘下沈黛末头上的花环,露出她被打湿的小脸,清透微凉的指尖轻轻地抹去了她还在滴水的下巴。
他食指上戴着的玉蛇戒指,好似也想喝饱了水一样,变得更加有灵性,黑亮的眼睛幽幽的盯着沈黛末,摄人心魄。
“娘子,郎君做好,我们要回城了。”
查芝在外头说道,马车开始晃动。
忽然外头传来一声放肆的高呼声,沈黛末撩开帘子一看,竟然是孟燕回在暴雨之下策马狂奔。
疯狂倾斜的雨丝如霹雳般砸在他的身上,他仰着头,任由狂风暴雨吹乱他的头发,打湿他的衣裳,鲜艳红衣如同暴风雨中一面火红的旗帜。
下人们在后面求爷爷告奶奶的养他去马车躲雨,再不然就穿上蓑衣斗笠,但他置若罔闻,直直地向着沈黛末的马车奔来。
“沈黛末,这么好的雨,你竟然躲在马车里。”他似一团火闯入沈黛末的视线,利落的眉眼带着肆意的笑。
这种肆意瞬间让沈黛末拉入到在边城草原,她冒着风险也要伏击匈奴的夜晚。震天彻地的厮杀声,滚滚凶涛如神怒般的雷鸣,剑光与血光并存,她的剑刺入敌人的心脏。
战斗结束,她仰头望着似撕裂般的天空,豆大的雨点不断倾砸在她脸上,却怎么也浇不灭她眼里沸腾的斗志。
久违的热血,和使不完的劲儿都涌了上来,沈黛末真想像他一样,也在暴雨里策马疯一回,但不行,雁子还在替她宽衣擦雨水呢。
自从上次在寒山县,她受了风寒高烧昏迷之后,雁子对她的健康就格外重视。
天气热一点就怕她中暑,天气冷一点又害怕她受寒,她去一趟边境,他准备的皮袄、毛毯都能堆成一座小山,别说去草原了,就算是勇闯北极冰川都足够了。
因此,只要在冷山雁身边,沈黛末就是再热血上头都会收敛些,不想让雁子为她担惊受怕。
而且古代发烧感冒是真的会死的,雁子在书里已经当过一回鳏夫了,她不能再让他当第一次鳏夫,被那么多人欺负。
热血,就应该留在战场!
使不完的劲儿,当然是用在床上啦~~~~
于是她说道:“世子殿下,您已经被雨水淋湿透了,回去之后记得务必喝祛风寒的药。”
孟燕回有些意外,沈黛末竟然没有像那些仆人一样,劝他回马车避雨,而只是让他记得喝药。
“多谢你的好意,我记得了。”他顿时笑了笑,说完扬起马鞭,朝着城内奔去。
冷山雁坐在一旁,看着孟燕回在和沈黛末交谈时眼里流露出的欣赏,他顿时神色一紧,捏紧了衣裳。
“世子殿下真是……不拘小节。”冷山雁低笑着,为沈黛末穿上一身干爽的衣裳,同时为她擦拭头发。
沈黛末道:“他这样的性格确实很少见,很难得。”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男子很少有像孟燕回这样性格的,若说是因为他家有钱有权,可比他更大的权贵多的是,可那些家长们都共用一套大家闺秀的准则。
可见,孟灵徽是个多么难得的教育家,十分开明了。
冷山雁听到沈黛末用‘难得’两个评价孟燕回,指尖瞬间像被火烧燎了一样,颤动了一下,玉蛇戒指如应激一般,蛇瞳寒光凛凛。
回到城内时,天色已经黑了。
因为下雨的缘故,路边几乎没有小摊贩摆摊,只有零星的几座酒楼还在开着,道路上行人和马车都极少,因而一路畅通无阻地回到了家中。
下人们打着伞替沈黛末和冷山雁遮风挡雨,绿意盎然的院子在大雨中显得烟雾迷离,就在经过院外时,沈黛末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压抑委屈的哭声。
沈黛末疑惑着走到门口,透过大门之间的缝隙看见阮青鱼正独自跪在屋檐下哭泣,周围一个人没有,院子里的每一个房间也都紧紧闭着,仿佛很是嫌弃这个人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她不解地问道。
冷山雁摇摇头,模样也是十分不解,看向旁边的下人。
下人小声道:“大娘子她最近新纳的一位小侍怀了身孕,大姑爷他知道之后生气极了,冲进去就要打小侍,感觉像是要把那小侍打流产一样。小侍受到了惊吓,直喊肚子疼,把大娘子和太爷都吓着了,大娘子扇了大姑爷一巴掌,太爷也罚大姑爷跪着,不给他晚饭吃,大姑爷就一直哭到现在。”
沈黛末震惊无比:“啊?大姐纳了小侍?还怀了孕?什么时候?”
“都是妻主出征时候的事情了。”冷山雁一边低声说,一边不着痕迹地拉着沈黛末往主屋走,不想让屋里的阮青鱼听到动静,再出来纠缠沈黛末。
怜依是冷山雁安排的人,为的就是报复阮青鱼,让他自顾不暇,省得惦记沈黛末的家产。
沈黛末在战场上换来的荣耀财富,可不是为他们一家做嫁衣裳的。
怜依自从得知自己有了身孕之后,第一个告诉给冷山雁,但因为不满二个月,所以一直瞒着不让阮青鱼知道。
如今怜依的胎位已稳,又诊出是个女孩,开心地不行,这就意味他往后在大房的位置是站稳了。
而冷山雁的报复才算真正开始。
沈庆云有了第一个女儿,那兰姐儿就不再是沈家的一根独苗。
胡氏起初也不待见怜依,但自从知道怜依怀了女儿之后,对他的态度就大转变。毕竟胡氏再讨厌小侍,也是爱孙女的,更何况这小孙女的爹可没阮青鱼的泼辣势利,自然也就慢慢接纳了他。
如今他们都将怜依当宝贝似的宠着,而阮青鱼,他自己养废了兰姐儿,又惹得沈庆云厌恶,往后都不需要冷山雁出手,他就会自食恶果。
“您走后没多久,大姐就纳了这个小侍,名叫怜依。是个可怜人,因为卖身葬母而被大姐买下,他感谢大姐的恩情,甘愿以身相许,或许是因为一人心意相通,很快便有了孩子,听说还是个女儿。”冷山雁淡淡道。
“这样啊,大姐的动作还真快……”沈黛末喃喃道:“这么快就有第一个孩子了,太迅猛了吧。”
沈黛末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她感觉自己也没走多久,好像转眼间,家里就又要添一个新成员了。
听到沈黛末的感叹,冷山雁顿时感觉心一疼,好像被毒针狠狠地扎了一下。
一旁的白茶也满脸担忧地望向冷山雁。
“虽然是小侍,但人家怀孕了是喜事,还是给他送点礼去吧。”沈黛末说道。
“……是。”冷山雁声音低哑苦涩。
妻主,连别人的孩子都这样喜欢了吗?
他低垂地手轻捂着自己的腰腹,向来冷静自持的他,罕见地流露出不安。
作者有话要说
雁子自卑不安咯。
最高端的美食往往只需要最朴实的烹饪方式,出自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

第125章 不知道该起什么名的雁子
一场突降的暴雨,夜里骤然凉爽起来,下人们将冰槛都撤了下去。
因为他们下午出去玩时,两个人只吃了一条烤鱼,所以晚上又吃了些。
趁着沈黛末吃晚饭的时候,冷山雁拿出一沓账本给沈黛末看,说道:“妻主,这是今日陛下赏赐的金银,我已经将它们全部收入库中,这是账簿您过目。”
沈黛末专心吃粉煎骨头,头也不抬,说道:“我就不看了,反正这个家都是交给你管的,钱你收着我放心。”
冷山雁低头薄唇淡抿,露出一丝勉强的笑意。
这么多年,沈黛末一直如此,只管在外面挣钱,挣到钱后就回家一股脑的拿给他,让他好生收着。
寻常人家的妻主,就算是再宠爱郎君,也只是从所有的收入中分出家用的那一部分交给夫郎管理,但单是这一部分,就能让夫郎在妻家过得十分体面有尊严,堪称人人钦羡。
像冷山雁这样统管家中一切事物大权的主君,大多数男人做梦都不敢想。
沈黛末给了他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尊重和爱护,可他……他却没有办法回报她。
冷山雁捂着肚子的手微微收紧,修长分明的指节用力地扣着自己腰腹的肉,手背暴起蜿蜒的青筋。
怜依不过服侍过沈庆云就能一举怀女,为什么他伺候了沈黛末这么久,喝了这么多助孕汤,肚子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为什么他的肚子这么不争气!
他紧咬着嘴唇,漂亮纤细的丹凤眼底满是细密的愧疚与自责。
“郎君,你怎么了?是不是肚子不舒服?”沈黛末察觉出冷山雁的一样,放下筷子,将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肚子上。
夏天的意料单薄,沈黛末手心的温热很快就透过他的衣裳传到他的腰腹肌肤上。温热又柔软,像一杯打翻了的温牛奶,暖溶溶地将他覆盖。
冷山雁的嘴角扬起一抹微弱的笑,掩饰潜藏在心底里的自责,摇摇头说道:“没事,就是才吃了烤鱼不太饿,妻主您吃吧。”
现在的他,就像一个受了委屈还强颜欢笑,不让丈夫担心的妻子。
“好歹吃一些吧,那条烤鱼其实你也没吃两口,现在不吃的话,晚上会被饿醒的,而且我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沈黛末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拿过冷山雁面前的碗,亲手为他舀了一碗开胃的真君粥。
冷山雁眉眼怔忪了一下,语气有些慌:“妻主,我、我自己来,怎么能让您为我舀粥,这样不合规矩。”
在饭桌上,自古都是男人伺候女人用餐,给女人添饭夹菜的,怎能让沈黛末亲手为她舀粥。
“这有什么的,你是我郎君嘛。”沈黛末毫不在意地笑着,一手将碗推到他面前,同时又加了一块薝卜煎放在他的碗碟里,说道:“这个薝卜煎是用栀子花做的,酥脆却不油腻,很好吃。”
冷山雁低垂的手紧紧捏着,指尖紧扣在手心里,沈黛末越是这样温柔的对待他,他就越觉得难受,仿佛一根无形的丝线,紧紧的缠绕着他的脖子,不断收紧再收紧,让他愧疚地无法呼吸。
草草地吃完一顿饭后,冷山雁缠着沈黛末做了一次又一次,即便完事之后,他不退出来,就埋在她的身体里。
好吧,好吧。沈黛末没办法,明天一大早还得起来上班呢,就这样睡吧。
沈黛末搂着雁子,没多久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到她睡着了之后,冷山雁才慢慢起身,看着沈黛末的睡颜,丹凤眼里掺杂着毫不掩饰的炙热和珍惜。
他俯下身,薄唇极轻却极为珍重地在沈黛末的眉心落下一吻,然后才慢慢走出了卧室。
黑夜寂静浓稠,伸手不见五指。
冷山雁萧索的身形轮廓,在黑夜中沉默潜行,良久,他点燃了烛火,一点灯光瞬间在他眼里照亮,映着他沉冷摄人的眼神。
不多时,白茶端着一碗难闻的汤药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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