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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派鳏夫盯上了(海大人)


席氏看着这香喷喷的三菜一汤,即使非常想在女婿面前维持姿态,但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也顾不得了,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
“父亲慢点吃,小心噎着。”冷山雁拿起汤勺,为他盛了一碗莼菜汤。
席氏忙不迭的喝下,几l乎将桌上的菜一扫而空。
仓鼎足而知荣辱,席氏吃饱了饭,这才想起自己刚才风卷残云般的吃相在新女婿面前丢了脸,不好意思起来。
他摸了摸脸,偷偷观察冷山雁的反应。
冷山雁全程都是淡淡的姿态,神色淡然,看不出半点对他的轻视。
席氏这才放下心来,开始观察四周。跟他记忆中的宅子完全不一样,而且胡氏全程都没有出来过。
“末儿,你从家里搬出来了?还买了房子?”他问道。
沈黛末说:“房子是租的,不是买的,不过确实从家里搬了出来。父亲您以后就跟我住,再也不用看胡氏的脸色了。”
席氏出身低微,因为模样出挑被家人贩卖给沈母做小侍,虽然生了孩子,但作为小侍,他在胡氏面前依旧是半个仆人,小心翼翼地伺候。
一想到自己能有脱离沈家掌控,不再谨小慎微地伺候别人的一天,经年累月的苦楚上涌,一激动差点又要哭出来。
幸好这时白茶上前说热水已经烧好,领着席氏去清洗身子,主屋才清净下来。
冷山雁起身一边清理着桌上的碗筷,一边安排着席氏的住宿问题:“如今寻回了父亲,就要着手安排他的住处。倒座房是下人住的,父亲住不合适,而且他又上了年纪,如果住在阁楼上,爬上爬下怕是不方便,还极有可能摔伤跌倒,不如把一楼厅屋后面的小间收拾出来给父亲住,怎么样?”
“可以。”沈黛末点头。
冷山雁沉思了一下,继续说道:“除了这些还有许多要重新给父亲置办,例如衣裳、鞋袜、被褥、这些。我的嫁妆里还有一套新的床褥没有用过,可以送给父亲用。至于衣服鞋袜这些,可以先从估衣铺里买两件应急,之后……我那里还剩下几l块料子,今晚上量了尺码就可以缝制,我和白茶替换着做针线,快的话几l日就能赶制出来。”
“不用。”沈黛末起身拉住他:“之前胡氏生病,为了给他买药你就已经卖了一匹上好的布料。父亲置办衣服的钱我自己出。”
在古代,一匹好料子约等于银两,可以直接换粮食。
自从冷山雁嫁给她,前前后后不知道倒贴了多少嫁妆,她实在不好意思再让冷山雁为她花钱了。
“妻主还有钱吗?”冷山雁抬眸,漆黑如渊的眸光映着她。
沈黛末沉默,给席氏赎了身,她确实没钱了。
呃,也不是一分钱都没有,她从袖子里掏出那五枚铜板。
冷山雁看着她掌心可怜的小铜板,唇角微微勾起,冷淡的眸子里都透着似忍着笑意。
“我会再努力抄书,再出去找活儿,帮人代写书信什么的,应该很快就能把父亲的置办钱都挣出来。”沈黛末说道。
冷山雁摇头:“要是这样您还怎么看得进书?如何参加乡试?”
沈黛末有些惊讶,乡试?考举人?她自己都没想得这么长远,冷山雁却替她想到了。
冷山雁将她摊开的掌心收拢:“我既嫁给了您,就不要再分你我了。”
沈黛末:“……”
呜呜,上哪里去找这么好的雁子。
“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一定对你好。”她脱口而出。
咦,怎么这么像渣男的空头支票?老板的大饼?
如果是沈黛末听到这话,肯定会露出讽刺的笑容,心想,傻子才信你的鬼话。
但冷山雁信了,他低下头,眉眼间都沾染着喜悦。上挑的眼尾轻勾,却不显得轻佻反而透着几l分矜持的禁欲,轻声道:“不用以后。”
你现在就已经对我很好了。
冷山雁心中仿佛有一只小雀,在张着翅膀跳跃,叽叽喳喳。
从前他将钱财看得很紧,将它当做一生的依靠,人生在世,什么都靠不住,唯有钱财利益靠得住。
现在不知道为什么,金银绸帛一样样地花出去,只要能抚平沈黛末眉间的忧愁,让她不再为钱财费神,他心里就有种莫名的喜悦,仿佛细水长流,平淡而源源不断。
“那……我帮你收拾,我来洗碗。”沈黛末感激冷山雁的付出,看他在收拾碗筷,立马上前帮忙。
“别碰。”冷山雁轻轻推开了她去拿碗筷的手,声线低沉而干净:“这些我来就好,您休息吧。”
沈黛末仿佛看见了眼前有一只拼命把自己的毛都拔给她的大雁,把嫁妆钱都给了她,还给她洗碗做饭。
啊啊啊雁子,天底下最好的雁子。
她突然化感动为力量,以备战高考的积极态度,积极抄书。

第30章 我的郎君快被薅秃了
晚上,沈黛末坐在桌边温书,冷山雁从身后的金漆箱笼里拿出一块布料下了楼。
沈黛末瞥了一眼,那料子是低调却显贵的宝蓝色。没一会儿,楼下传来了冷山雁的声音。
“父亲,我打算为您做几身衣裳,来量量尺码。”
“这、这怎么使得?”
沈黛末已经在脑子里想象出席氏受宠若惊的表情。
冷山雁声音淡而温和,隐隐透着恭顺:“我是您的女婿,如何使不得?”
席氏刚在白茶的伺候下洗过澡,这些日子他跟着人牙子颠沛流离,身上累积了许多污垢,头发脏乱的不成样子,身上的衣服更是破破烂烂不能再穿,白茶直接将他的脏衣服丢掉。
原本席氏还担心自己没有衣服穿,谁知冷山雁就拿着一套干净的旧衣服为他穿上。
虽然是件旧衣裳,但比起那件破麻衣好上太多,洗完澡,他又被白茶服侍着躺上床。床上铺着软软的褥子,被子也厚实,盖在身上很是暖和。
席氏知道这些肯定都是出自冷山雁之手,正暗叹他做事细致周到,冷山雁就拿着布料和软尺走进来要为他量体裁衣。
席氏心里又暖又高兴,心想自己女儿可真是娶了一个贤惠的好郎君。
只是看着这样好的料子,依然婉拒道:“这样好的料子,给我这个上了年纪的人穿真是浪费了,还是你自己留着做新衣裳吧。”
冷山雁:“父亲辛苦养育妻主成人,只是一件料子而已,怎么能算浪费?”
白茶也在一旁附和道:“是呀,太爷,快让郎君给你量量吧,咱们也该做两件新衣裳。而且,那边的太爷要知道您被娘子接了回来,怕是要赶过来看呢。”
席氏一听胡氏要过来看他,顿时像被激起了斗志的斗鸡:“那……就做一套撑场面的衣裳就好。”
他在胡氏的手下卑微了一辈子,如今跟着女儿自立门户,虽然正侧的地位永远不能更改,但在人牙子手里走了一遭,心里憋着一股气,不想再被胡氏压一头,至少衣服上不能落于下风。
这种木质的阁楼并不太隔音,沈黛末在楼上能够清楚地听到楼下的对话。
没一会儿,冷山雁抱着衣裳上来,站在沈黛末的身后,蜡烛的光芒将他的身影映在墙壁上。
沈黛末一抬头,就看见他颀长的影子拿着一把剪刀在布料上裁剪,没一会儿空气中传来撕布的声音,一匹上好的布料被他分成大小均匀的小块。
然后他点燃一盏油灯,坐在床边拿出针线,开始缝制衣裳。
油灯的灯光照明范围有限,并不如蜡烛的范围广,而且稍微有一点微风,灯火就会在灯芯上跳舞,穿针引线这种针线活又是最费眼睛的,没一会儿,他漂亮狭长的狐狸眼就微微眯了眯,像是很干涩不舒服,抬手揉了揉眼睛。
沈黛末放下书,小声地对他说道:“这么晚了,别做了,伤眼睛。”
冷山雁摇了摇头,似霜寒般白皙的肌肤在烛光下美得触目惊心:“我只给父亲买了两件旧衣裳,这两件新衣得尽快赶制出来,父亲不能一直穿旧衣。”
这么细致,她这个‘亲生女儿’对席氏都没有关心到这个程度,她没有做到的孝顺,冷山雁都替她做到了。沈黛末汗颜。
“那你坐过来一点,你的灯光太暗了,一会儿针尖刺到你的手。”沈黛末说道。
冷山雁继续摇头:“我做针线会打扰到您看书。”
“一点都不打扰。你不过来,那我就过去。”沈黛末合上书,一手端着烛台,一手护着烛火做到冷山雁身边,两人的衣袍紧紧挨着。
冷山雁握着针线的手一停,他身边原本小小的烛火光线顿时大了一圈,照在他的脸上,仿佛在描摹着他侧颜深邃沉静的轮廓,让美得不近人情的他沾上了人间烟火。
忽然,他倾身上前,吹灭了面前油灯的微光,只留下蜡烛的光芒。
“吹灯做什么?”沈黛末说。
冷山雁说:“已经有了蜡烛光,那就不用照油灯了,可以省下一些灯油钱。”
“就那么一点,能省下多少钱。”沈黛末说。
冷山雁低头一笑,女子只知道在外挣钱,却不知道一个家庭的日常开支有多少。
寻常人家用的灯油一般都是乌柏子油,若是像沈黛末一样看书到深夜,大约需要三到五文钱的灯油钱,一个月就是100多文。
但灯油的灯光昏暗,只能照亮一小范围,看久了眼睛又酸又涨,一般都是贫苦的读书人家才会选择用灯油照明。
冷山雁担心沈黛末将眼睛累坏了,给她置办的都是更明亮的蜡烛,一根蜡烛15文钱,她每晚看书需要用两根蜡烛,也就是30文钱,一个月900文,将近一两银子,再加上一个月房租300文,每个月不吃不喝的固定支出就是1200文。
“省不下多少,只是我觉得这样的亮度缝衣裳足够了,再点灯就是浪费了。”冷山雁温声道。
他不打算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说给沈黛末听。
沈黛末将管家的权交给他,就是信任他。女人只管在外做事,内宅的事情,自有他精打细算。
沈黛末看着昏暗灯光下,他手中纤细穿梭的针线,问道:“可你这样真的能看清吗?”
冷山雁声线轻而低沉:“看得清,我未出嫁时也常这样做针线。”
沈黛末看着他漂亮的眼睛:“为什么?”
冷举人家又不缺钱,不至于让他熬夜做针线活啊。
“男儿家总是要学会做针线活的,在我小时后,父亲总是让我给弟弟妹妹缝制衣裳,说是多让我练练手,以后出嫁了,妻家会疼惜。”他说道。
“那时你几岁?”沈黛末问。
“第一次握针线时,四岁的样子吧。”冷山雁想了想,很平静的说:“那会儿年纪小,针眼穿过衣裳总是不知道下一刻会从哪里穿出来,手指尖总会有几个血洞,但时间一久,也就学会了。”
辛氏刁难他总爱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做针线就是其中之一。
他常在冷母面前说针线活好的男儿以后妻家也会高看一眼,说咱们冷家教导出来的儿郎们都是极好的,传出去名声也好听,而且要是将来妻家一时落魄,男子会一门针线活,也能补贴家用。
下人们都被辛氏拿捏得死死的,自然也不会有人替一个死了亲爹,势单力薄的小少爷说话。
冷母也就信了辛氏的‘良苦用心’,任凭每日一家人吃饭时,冷山雁手上的针眼如何显眼,她也不管不问,却从来不想为何其他弟弟们不需要苦练针线活,只需要会做就行。
幼年的冷山雁也曾像冷母哭着诉说过委屈,可辛氏直接哭得比他还要厉害,哭哭啼啼地说继父难做,一番苦心反被孩子忌恨。
冷母为了维护辛氏,直接一巴掌扇在幼年的冷山雁身上,痛斥他不懂事。从那以后,冷山雁就不再对冷母心存希望,努力在辛氏的手底下艰难求生。
“太过分了,你才那么小,这不是欺负人嘛。”沈黛末义愤填膺,连他此刻手里的衣裳都看不顺眼,一把扯了丢在床上:“别做了,我们去外头买。”
比起沈黛末的气愤,冷山雁的反应无比冷静,毕竟这种活他已经做了十几年,早已习惯,除了麻木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因此,当他看到沈黛末的反应如此激烈时,顿时有些惊讶,随即食指尖抵上了她的唇。
骂骂咧咧的沈黛末顿时住嘴,眨了眨眼睛,呆呆地看着他。
冷山雁霎时红了脖子,将手收了回来,违心地绕开话题说道:“父亲已经休息了,我们不要吵着他。”
“……哦。”想到席氏,沈黛末顿时收敛了声音。
她在主屋里呆惯了,习惯了这里晚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席氏一来,她还有些不适应。
不过她没忘了刚才那一茬,压低声音,继续道:“我说的是真的,不要做了。今下午我已经抄了一本书,明天拿给费大娘,就能结工钱,到时我就去找代人做针线的绣工,让他们来做。”
冷山雁沉默地看着她,狭长的狐狸眼一闪,自带清寒冷艳,仿若寒风中的冷玫瑰。
然后起身,从箱笼里翻了一件淡青色的布料。
“怎么了?”沈黛末摸了摸自己的脸。
“春日到了,正好为您也裁一件新衣。”他说着,将衣服在她身上比了比。
沈黛末拂开他手里的布料,我跟你说正事,你却想着给我做新衣服?
话说,这人怎么又把自己的嫁妆掏出来了?他的嫁妆应该已经快空了吧。
“不用,我的衣服够穿,而且我一个女人不讲究的。”她严词拒绝。
冷山雁却道:“虽然辛氏苛待我,但针线活确实是男子必须要学的,既然我会做,为什么要假他人之手。况且我也想让父亲和……您……让你们穿上我亲手做的衣裳……”
他略微垂眸,顿了一下,找借口道:“不然传出去,我的名声也不好听。”
沈黛末想了想,他说得确实有道理。
绣活是古代男子的必备技能,而且普通人家的针线活基本由家里的男人包办,除非家里人口太多,男人太少,才会雇佣外面的男子做。
她们一家子算上白茶,一共四口人,三个都是男人,却要将针线活承包给外人,碎嘴子的街坊邻居知道了,说不定就在背后偷偷传冷山雁是个懒惰的郎君。
“好吧。”她妥协道。
“那妻主伸开手,我量量尺寸。”冷山雁低声道。
沈黛末起身张开手臂,冷山雁拿着软尺挨着她仔细的量,量好之后坐在床头开始替她缝制。
沈黛末就靠在床尾的栏杆,继续看书。
看累了就抬起头来,看着坐在床头安静做针线的冷山雁,他修长指骨,捧着她的衣裳料子,一针一线在他手中灵活穿梭,烛光映着他的侧脸,纤长的浓睫在眼底投下一片阴影,温柔着包裹着他眼底的光。
雁子手中线,她的身上衣。

比起沈黛末家中的温馨,顾家又是另一番光景。
在灵堂哭晕过去的冷清风苏醒了过来,趁着周围伺候的下人不在,拉着辛氏哭:“父亲,我不想待在这里,太爷他、他不是人,明明是那女人短命活不长,他非说是我克死了她。她一断气,太爷就当着下人们的面,对我非打即骂,还要把我关进祠堂里,幸好陪嫁的金缕偷偷差人跟你们报信儿,你和母亲赶来,他才作罢。可是从那之后,他虽然不再明着对我怎样,却唆使下人们排挤我。”
冷清风泣不成声:“金缕自从出去报信,太爷就把他指到了院子外头去,不再近身伺候我,我的衣食住行都指派给了顾家的下人,他们合起伙来针对我。这些日子,我吃的饭菜连院子里最低等的仆人都不如,口渴了想喝杯茶水,都要被下人嫌这嫌那,那帮下人们还每天站在院子里,指桑骂槐地骂我,多少难听的话都说了出来……我虽然是顾家的女婿,可满府里谁都瞧不起我,父亲,我生不如死啊!”
辛氏听冷清风的哭诉,满眼心疼。
冷清风是他和冷絮的第一个孩子,自小被他娇惯着长大,比原配所出的嫡长子冷山雁风光千百倍,下人们都哄着顺着,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
虽然没有明着打骂,但是精神上的煎熬,胜过□□的千百倍啊。
“父亲,带我走吧,让我回家去,我不想再留在这里,别说三年守节,我就是一天我也待不下去了。”冷清风哭着说。
辛氏脸上的心疼之色忽然一凝:“可是顾太爷说,希望你以后就留在顾家。”
“什么!”冷清风大惊失色,拽着辛氏的袖子:“让我守节三年还不够,他还想让我一辈子困在这里?我虽然嫁了进来,可是妻主新婚之夜就死了,我、我在这个家里连一个傍身的孩子都没有,以后我可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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