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高原,”季辞缓声道,“要么她的宝贝侄子走,要么她走。若有异议,来18楼问我。”
张太太并不知道“18楼”是什么意思,纯粹被他的气场镇住,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小男孩也被这可怕的叔叔吓到了,嚎啕大哭:“是她打了我,是她打了我……”
“没关系,”季辞温和地拍了拍男孩,“既然来了,叔叔不会让你白跑一趟,今晚就安排你住院。明天请医生给你从头到脚,彻底地检查一遍,看看到底有没有问题。”
小男孩惊呆了:“什……什么意思……”
“蠢货,”鹿雪不耐烦了,开始发挥她的兴趣特长,“意思就是,先给你抽十几管血,再把你绑好,放进一个好像棺材的地方,给你全身的骷髅照一张相。”
她跟一般的小朋友,不会说太多医学术语,因为没人听得懂。
每次她都很体贴地采用一些生动的比喻,来帮助小朋友们理解。
就是不知为何,她越比喻,小朋友越听不明白,还经常会哇哇地哭着跑走……就好比现在。
“他怎么了。”鹿雪惊奇地看着男孩屁滚尿流的背影。
季辞再次忍不住大笑,他真是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
“没事,你说的很好,很有学医的天分。”
“谢谢你,”鹿雪打了个哈欠,礼貌地点点头,“很多人都这么说。”
危机解除,加上吃饱喝足,鹿雪紧绷的精神一松,靠着程音秒睡了过去。
时间已近午夜。
程音弯腰抱住东倒西歪的小胖孩,一个使劲,居然还没抱起来。
过去的那几个小时,程音的精神其实也挺紧张,现在松懈下来,多少有些腿软。而且她好久没扛过鹿雪出门——江湖传言,武当弟子入门时人手一只小猪,每天抱着登山,日积月累方能功夫见长。
她也就荒废了几个月吧,这只小猪居然抱不动了!
小猪睡得呼噜噜,将她叫醒走路也不现实,程音咬牙还想再尝试,家猪被人抱走了。
季辞一手托着娃,一手调整她脑袋的摆放,给鹿雪找个了最舒适的睡姿。
“回家吗?”他和蔼地问。
三小时前,程音才跟季辞摆出“除公事外老死不相往来”的姿态,此时却不得不缓和态度,接住他的好意。
毕竟她们刚刚才受人一番恩惠。
而他此时的姿态,不知为何,与数小时前有了很大的不同。
晃眼一看,在医院惨白的日光灯下,那张从小英俊过头,因而显得不近人情的脸上,居然满含了温润笑意。
眼角淡红的伤痕轻挑,他看她的目光,简直称得上温柔缱绻。
程音眨了眨眼,觉得自己夜盲症,怕是又加重了。
外面北风呼啸,密云漫布,完全没有共享到杭州的月色。
飞机落地时广播说,今夜北京城或将迎来入冬后的第一场雪,程音吸了口微带湿意的空气,觉得天气预报难得准了一回。
什么时候会下雪,她打小闻得出来。
没错,是雪的气息。她在雪天与他相识,又在雪天与他分离,后来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长得像他的男人,他们共度良宵,那一次,雪也下了整整一夜。
雪是她爱的签字页。
程音也不知道自己满脑子在闹什么妖,恍恍惚惚地上了季辞的车。
后座宽敞,座位中间隔着一方小几,她几次想把鹿雪接过来,季辞都没允:“别搬来搬去,把娃弄醒。”
这话说的,太有人夫风味,一向装聋作哑的司机老李,都忍不住看了一眼后视镜。
真像一家三口。
程音也这么想,若不是亲眼看到,她绝对难以置信。
季辞抱着鹿雪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和谐,他将来如果当爸爸,必然也是个好爸爸。
这个念头闪现,程音忽然不愿再多看他们一眼,默默将脸调转窗外。
长风卷地,铅云低垂,是要落雪了。
车开到胡同口,季辞下了车,随手拿起一件羊绒外套,虚笼在鹿雪头上。
睡中不能吹到凉风,没养过孩子的男人,绝不可能有这种意识。
他为何如此娴熟……?这一幕为何还有点眼熟……?
程音愣怔片刻,突然明白了过来。
小时候她常淘气,暑热的天,非要中午跑出去粘知了,每回一头热汗往空调房里钻,都是三哥揪住她,不擦干了不准进屋。
他整个暑假借住在程音家,食宿全免,过意不去,便会主动接手,帮程敏华带孩子。
那孩子……是她自己。
程音心中五味杂陈,跟着季辞走到了胡同口,见他还不停步,顿觉惊慌:“孩子给我吧,您不用往里去了。”
季辞无奈:“你不怕摔了她?”
过十二点了,天上没月亮,地上没灯,她确实看不见。
今晚的风还格外大,程音被吹得站不稳脚跟,想想是不该犟嘴,只能沉默地跟住季辞,走进了漆黑的胡同。
男人单手抱娃,另一只手借给程音搀扶,接近零度的天气,他竟只着一件衬衣。
体温高的人果然不怕冬天,透过单薄的织物,她冰冷的指尖也染上了些许温度。
虽然不想承认,但这一刻,程音的心绪稳妥而安宁。
短短几百米,竟让她生出了贪念,希望回家的路可以再长一点。
但,总有走完的时候。
“到了。”程音站在四合院门前,伸手去接鹿雪。
院门上方镶有一盏昏黄小灯,瓦数不高,已足够她看清道路。
也能让他看清,院子里破敝杂乱,四壁皆污,绝非他可涉足之地。
自尊心让她无法同意他继续走近。
别看了,我茅屋被秋风所破,八面漏风,毫无尊严可言。
程音的态度如此坚决,季辞只能无奈松了手。
然而程音抓住睡熟的鹿雪,抠了半天……居然没能抠下来。
刚一掀开羊绒外套,小姑娘就猛地瑟缩成团,两只肥胳膊紧紧搂住了季辞的脖子。
程鹿雪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赖床,尤其今年入冬之后——胡同房没装暖气,程音也不舍得整晚开空调,早上弄她起床,便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
离开温暖的被窝是艰难的,更别提季辞肩背厚实,体温又高,睡起来比床还舒服。
程音用力扒拉了两下,这小孩居然还哭了,嘴里嘟囔着:“妈妈我冷,再睡一会儿,就五分钟。”
边说,边手脚并用抱紧她的大抱枕……并在他昂贵的白衬衣上留下了几个小脚印。
程音脑袋嗡嗡的,胳膊却拗不过孩子的小胖腿。
季辞温声建议:“要么先进屋?再吹一会儿,孩子该着凉了。”
程音看看娃睡得红扑扑的小脸,再看看季辞被踢得惨不忍睹的衬衣,当机立断推开了院门。
进门走廊逼仄,头顶东一挂腊肠,西一挂腌菜,悬满了有碍观瞻之物。
脚下也很杂乱,程音一路小跑,火速打开自家的门,还想再拦,季辞已经抱着鹿雪进了屋。
幸好,他并没有顺手打开屋顶的大灯,也没有继续往深里走。
程音快速摸到窗下,拧开了桌上的台灯,调到最暗的一档。
无论如何,她不想让他看清楚她当下的窘况。
其实还是能看出个约略。
房子二十平米,在胡同房里算是面积大的。层高也说得过去,老房子就有这点好处。
问题是这个家,实在太穷,屋顶一高,反而显得屋里空落,家徒四壁。
一床、一桌、一椅。一个旧电磁炉并几瓶调料,权当简易厨房。一个跳蚤市场买来的儿童澡盆放在角落,算是唯一的卫浴设施。
再无他物了。
季辞早就猜到,程音大概是个什么居住条件,但亲眼目睹还是心惊。
在飞马给他的调查报告中,他见过一张在她家院子门口拍下的照片——白日里有阳光,看起来还算有点温暖的烟火气。
而今晚这样欲雪的寒夜,站在这样一间屋子里,只觉得处处凄冷。
冷得刺骨。
程音也感觉到寒意侵人,她从桌子抽屉里扒拉出空调遥控器,装上电池,打开了空调。
电费贵得让人肉疼,但这场面她不能不撑。
却不知是太久没用,还是空调上了年纪,出风口一阵吱嘎作响,热闹倒是热闹,热气半天也没吐出几口。
程音只好手脚麻利地烧了壶水,灌好热水袋,连哄带骗地将鹿雪骗进了被窝。
一转眼,她又扫到床边晾挂的内衣,粉的粉,蓝的蓝,弄得她脸红的红,热的热。
伸手将衣服扯下,尽数丢去床里,程音庆幸自己给床多加了道布帘子。
唰一下拉上帘幕,假装方才无事发生。
一通安置,总算孩子上了床,她也回了家——空调渐暖,夜幕深暗,他该走了。
“谢谢。”程音低着头,不知如何下这个逐客令。
季辞似乎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他静静站在门口,看着她四下忙碌,看着她六神无主。
听到她道谢,他也不应答,只站那儿将她看着,目光深浓得让人承接不住。
“知知。”半晌,他道。
程音头皮发麻,不懂为何他执意要用这个名字来唤她。
其中的亲昵意味,以及与过往的深度捆绑,让她每次听到都想逃跑。
她不抬头,他就继续叫:“过来,知知。”
程音过去了,因为不想听他再叫第三次。今晚季总在抽什么风,她不是很懂,但他叫她的那个口吻,她有点受不了。
简直有点深情款款的意思。
他又犯病了不成?
人在犯病的时候, 是没有行为逻辑可言的。
季辞把程音唤去,离熟睡的小孩远远的,明显是有话要讲, 等她真站到他跟前, 他又不讲了。
只细细地端详她,好像第一天认识似的, 稀罕地,认真地,用目光描绘她的眉目。
“季总,时候不早了,您请回吧。”程音决定不委婉了,她直接赶人。
“好像不行。”季辞予以拒绝。
程音困惑地抬头:“为何?”。
他一脸认真:“我衣服脏了。”
她这才发现, 他那件挺括洁净的白衬衣上,除了腰上有几个小黑脚印,肩头也湿了一大片,不知是口水、鼻涕还是眼泪……
程鹿雪的杰作。
这下是真尴尬了,程音赶紧拿剩下的热水, 搓了块干净毛巾递给季辞。
脚印两说,口水总得先擦了……
他却没有伸手来接。
“我够不着。”
怎么可能够不着,那是肩膀又不是后背……
程音没敢驳斥,她正歉疚着, 于是她上前一步,踮脚帮他清理肩膀上的污渍。
然而湿毛巾越擦,湿迹扩开得越大, 最后几乎印出他肩部的肌肉线条来。
更没法出门了……
程音讷讷住了手, 又转身去找干毛巾。
“前几日,”他在她退开之前, 忽然出声询问,“在杭州,我是不是发病了?”
程音当场僵住。
“是你来救了我,对吗?”
她再怎么也没想到,他会突然翻开这一篇。
那一晚可不能提,连想都没法想,一想她整个人都要烧着。
程音往旁边让了让,背过身去,佯作镇定去搓毛巾。
“没有啊。”她搓得很起劲。
他再度走近,在她身后道:“你耳朵红了。”
好的,谢谢你指出这一点,现在搞得我脸也红了。
程音不说话了,她一门心思与毛巾搏斗,搓得指关节都微微发疼。
然后那条毛巾,被他从她手中抽离,再被拧干,轻裹住她的手,逐根手指慢慢擦干。
他将她转了个方向,低头认真地帮她擦手。
擦得慢条斯理,又理所当然。
确实以前这种事季辞没少做——她吃东西之前总是忘记洗手,必须三哥前来缉捕归案,将脏爪子强行按进水池。
但十岁之前和现在,可绝对不是一回事……
程音将手背到身后,差点面斥请他“自重”,谁知他又丢出一个重磅问题。
“那天晚上,你是不是叫我三哥了?”
他眼中笑意甚浓,笑得她当场恼羞成怒:“我没有。”
“我听见了。”
“你听错了!”
“好,”他从善如流,“我听错了。”
“但你可知道,”季辞略微弯腰,认真看她的脸,“我在那个时候,并非完全不清醒。”
程音如遭雷劈。
颈后汗毛竖起,她本能地想要逃走,可惜为时已晚,他问出了那个致命的问题。
‘知知,那晚我吻你了,对吗?”
季辞其实并不确定,他那天晚上到底做了什么,他自己也在猜。
他的“急症”,最近发作得越发频繁了。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代表着他身体的承受力在下降,容易让他的秘密暴露于人前。
这个秘密,就连季辞最贴身的助理梁冰,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根本说不清老板生得到底是哪种病。
其实那不是病,只是副作用而已。
出于科研的目的,季辞在颅内植入了一对视觉假体。
通过对假体进行微量的电刺激,可以诱发视觉通路的神经兴奋,进而产生光幻视,即使是盲人,也能一ῳ*Ɩ 定程度上恢复视觉功能。
这项研究如能成功,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但它是一条从未有人走过的路。
在这条路上,研究者完全没有范例可以遵循,只能自行摸索前行,跌跤摔跟头是家常便饭。
季辞之所以会偶发神经系统错乱,正是因为假体在刺激视觉通路时,会同时影响周围的皮层。
一旦刺激剂量失误,受体便会陷入短暂的认知混淆。在此期间,意识完全不受自主控制,也许会记忆留存,但这种记忆并不可信。
换句话说,季辞根本分不清混乱中留下的记忆,究竟是幻想还是真实。
当然,大部分时候,由于幻境看起来过于荒唐,他要做出确切的判断并不困难——譬如七年前,他第一次植入假体的那一夜。
无人协助,自行手术,初次试验,难度不言而喻。
由于首轮的刺激剂量把握不准,当时他直接陷入了昏迷。
等他再醒来时,眼前的世界莫名变成了多维空间,随意延伸出不可能的时间线。
他跌跌撞撞走在街上,一头扎进幽暗的后巷。在那里,他竟然再一次见到了知知。
失踪了5年4个月零16天的知知。
起初季辞甚至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眼前光谱流转,忽明忽暗,熟悉的街景变成赛博朋克风味,仿佛某种科幻电影的布景。
车灯照进暗巷,两只狼人正在撕咬无辜的少女,那时他意识到,自己恐怕是在做梦。
北京城怎么可能出现狼人。
道德感作祟,即使在梦里,他也还是奋力上前,拾起一根木棍,赶走了那两头怪物。
他在梦中见义勇为,梦神便赐予他至高奖赏:女孩的脸在光晕中显现,竟是他梦寐以求的那张脸。
知知双目微睁,在看清楚他的那一刻,露出泫然欲泣的笑容。
“三哥。”
这个称呼,让他越发笃定,自己身陷于梦中。
可是他毕竟找到了她,在辗转多年之后。是真是梦,今夕何夕,对他而言已不再重要。
他牵着她在夜幕下奔跑,身后远远缀着狼群。
他们小心闪避,跑过长长的楼梯,终于躲开了追捕,在黑暗中紧紧相拥。
“三哥……”私密黑暗的小房间里,她低声呼唤,亲吻他的嘴唇,下巴和喉结。她的举动热情而大胆,比年少时更甚。
“你说过要等我长大,我长大了。”她悄声耳语,握住他的手,让他感受她的心跳,是前所未有的激烈。
那应该是某个小旅馆的二楼,窗外流淌着浓郁华美的霓虹,光线妖娆起伏,却比不过她的腰线玲珑。
在这样的梦境中,理智完全没有存在的空间。
季辞从未想过,他能放纵到那般地步。
多年克制一朝崩坏,心魔一旦被唤醒,读多少圣贤书都压制不住。
而她也是个不怕死的,长夜漫漫,醉意熏熏,她死去活来不知几番,稍一清醒,竟还敢继续撩拨。
兴致来时,还跑去推开了紧闭的窗户,皎洁手臂探出阳台,霓虹灯流光溢彩,映着她掌心蓬松的一团雪。
那是一个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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