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小白根本看不懂老板的深意。
嬴异人:……
姜珂看自己的眼神,清澈,天真,真诚,反倒显得他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大王了。
可能是鬼谷和秦国的土质不同吧,嬴异人开始主动给姜珂找理由。
除了地下生长的红薯之外,地上的红薯藤和叶子也可以作为家禽饲料,一举两得。
田地外围的黔首们看姜珂的眼神愈发热切起来,认为她就是传说中的稷谷之神,甚至不知不觉中将她神化了很多。
哇,姜淑女居然会发光诶!
姜珂知道,番薯其实不可以作为绝对主粮食用,首先它里面的蛋白质含量很低,不能满足人体需求,其次储存时间短,不顶饿,容易胃胀气等。
但在粮食匮乏,衣食不周的战国年代,番薯就是能救命的好粮食!
都快要吃不饱饭了,哪里还需要考虑这些有的没的?
当然,也不能全部土地都种植番薯,最好种植番薯和粟米比例为三七或四六。
清点数量完之后,这里产出的番薯,会被拉入到咸阳仓中,当做今年的粮种分发到各个郡县中。
眼看自己劳作一年的成果渐行渐远,一去不回,姜珂心里还有些小小的惆怅和不舍。
然后嬴异人赏赐了她二十万钱。
对于那些番薯,就……也不是那么舍不得了。
接着又给她升爵了。
官大夫爵位,从士到大夫,连升两级。
姜珂:嘶,明年到底是种土豆呢还是种玉米呢?
收完粮食后,嬴政没有和嬴异人一起离开,而是留在了这里。
家长走了,那剩下的小孩子们就可以一起围炉夜话啦!
每个人身前都放了一个烤案,烤案下面填着烧得正旺的炭火,一旁是庖人已经处理好得各种菜蔬肉片,还有不同种类的醢酱调料和水果浆水。
姜珂贴心地问道:“政哥,要炸鸡不?”
嬴政:……
嬴政点头。
木炭是由水果木烧制而成的,据说吃起来会有一种特殊的果味香气,薄厚均匀的肉片腌制了将近一个下午,早已入味,刚一放到炙案上,就听到滋啦一声,肉片迅速收缩,将汁水锁住,空气中弥漫一副霸道的,令人垂涎的肉香。
油脂滋滋冒出,将肉片烤得焦焦的,姜珂把烤好的肉片和葱白一起蘸着酱料包到青菜里一起吃,其他人也学着她这般享受美味。
蒙恬夸赞姜珂家中的庖人厨艺很好,自己还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炙肉呢。
姜珂:大概,可能,也许这和庖人没什么关系,主要是芝麻,孜然等香料的原因。
姬萍最先开口,提出今晚宴会的话题。
“再过三个月,我就要举行及笄礼了,我阿母已经开始为我相看人家了……”
她情绪低落道:“我不想成亲。”
这个想法听起来很惊世骇俗,姬萍从来都没和别的贵女们提起过,包括自己的家人,但她有一种预感,阿珂肯定能理解自己的心情。
蒙毅:“那你就不成亲好了。”
蒙家又不是养不起她。
姬萍:“可是女人都要成亲的啊。”
不光是女人,男人也要成亲,这是从尧舜时期就定下的规矩,甚至当初越王勾践还规定过女子十七岁不嫁人就会受到处罚的法律,虽然秦国没有这条法律,但除了因为家人丧事推迟丧期,大多女子也都是及笄之后便成亲。
这就是她的苦恼之处,姬萍马上就要十五岁了,她感觉自己的想法很惊世骇俗,是个异类,所以她最近非常痛苦。
姜珂看向姬萍,虽然她现在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很漂亮,可本质上还是个孩子,在现代,这个年纪刚上初三,正是备战中考的重要时期。
她十五岁的时候要是敢早恋,父母非得扒了她的皮,再加上一顿混合双打,可这个时代……
居然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她二十几年的现代人思维还没有适应过来,顺着自己的想法,直接说出了句:“成什么亲成亲!你现在才多大的年纪!!你应该把精力全都放在学习上!”
“你这个年纪,是最好最聪明的年纪,就是应该趁着年轻多充实自己!”
周围一片安静。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的姜珂:……
好像古代就是结婚很早的哈。
老天,你到底什么时候能研究出个一键撤回发言的功能啊?
令她没想到的是,姬萍听了她的话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很兴奋。
“阿珂你说得对,短短两句话点醒了我,真是太感谢你了!”
看吧,她就说阿珂才是这世上唯一理解她的人!
她喜不自禁,振奋道:“我如今正是好年华,合该多多读书,学习更多知识,像你一样,为咱们秦国做出贡献。”
她半是自信半是玩笑道:“兴许日后我也能封得爵位呢。”
姬萍悟了,原来在这世上,搞事业比成亲还要重要啊,怪不得那些男人都拼了命似的争爵夺位。
姜珂祝福道:“你定能高官厚禄。”
“多谢你的祝福,我突然有一事相求。”
姜珂:“什么事?”
姬萍提出了死亡请求:“我能来你这里住些日子吗?我想和你一起学习。”
她虽然对墨家的理论不感兴趣,可却很喜欢《墨经》里所描述的那些知识。
姜珂的动作凝固住了,她眨了眨眼睛,迟钝道:“可是我打不过你大父和阿父。”
把蒙骜的孙女拐到自己家里,这是多头铁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啊!
偏偏蒙毅还在那里看热闹不嫌事大:“姜淑女,不用你出征,我们会先替你拦住大父的。”
蒙恬点头。
姬萍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看得姜珂心里发软,无奈,同意了。
姬萍的心理问题解决完了,该蒙氏兄弟了。
蒙恬最近也很苦恼,兵书上有些地方他看不太懂,可相交好的那些弟子们,他们却都能理解。
这样就很显得自己像个笨蛋。
姜珂:原来史书上有名的大将军也会内耗。
但她猜测,蒙恬的不理解和其他人的不理解应该不在一个维度上,其他人的不理解就是单纯的看不懂,他的不理解很有可能是这个地方为什么不这样做,如果用这种方法会不会好一些之类的,深层理解。
“别管其他人能否理解,你的对手一直都是你自己。”姜珂安慰道,“再说了,我感觉你挺聪明的,非常有军事天赋。”
“再沉淀些年,肯定能击败匈奴,却匈奴七百余里。”
蒙恬惊道:“你怎么知道恬自小立志逐击匈奴!?”
姜珂:高一历史书里说的。
和这两位姐弟的内耗不同,蒙毅兴冲冲地告诉大家他最近新研究出了个法子,可以让难过的心情变好一些。
那就是,
把他心里的失落诉说给自家那只大黄狗,动物不同于人类,他们会认真地聆听你的难过,然后用皮毛来蹭你,表示安慰。
把失落从嘴里说出来,心里自然就舒畅了。
众人:啊?
那你家的狗不就难过了吗?
蒙毅你小子自我不内耗,你耗你家的狗啊?
嬴嘉点头:“嗯,蒙郎卫说得有道理。”
姜珂:不愧是嘉姐,这都能硬着头皮夸上两句。
但她不知道的是,嬴嘉是真的认为蒙毅的主意很好。
到了嬴政这里……
嬴政,嬴政他最近没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啊。
太子太傅交给他学问他都会了,课后文章也写了,六艺和剑术方面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疑惑,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嬴政想啊想,终于想出来一件来最近发生的,让他心情不太好的事情。
“我那柄佩剑断了。”
姜珂:“(嚼嚼嚼)就是当初在邯郸时,大王(嚼嚼嚼)留给你的那把?”
嬴政点头:“就是那把。”
是前几日练习劈砍时断掉的,他自当上太子后,见到了很多之前没见过的珍贵宝物,包括无数比那把还要锋利名贵的宝剑。
可那把剑是自他出生以来便一直携带的剑,早就用熟练了。
都说韩国兵器锋利坚硬,在七国中位居一流,韩剑可斩坚甲铁幕,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它是怎么断掉的?”
嬴政:“练习劈砍时,砍到了岩石,之后它就碎掉了。”
姜珂:……政哥你,一天天使不完的牛劲儿。
“你力气可真大。”
嬴政:“难道这世上就真的没有能砍断岩石的兵器吗?”
姜珂:“别说是普通韩剑了,就算是泰阿,湛卢它也砍不断啊,要不你可以试试搞个锤……”
话音未落,她又硬生生地把话给收回来了,话语转弯道:“好像还真有。”
她记得自己仓库里是有几根那个东西的,本来是为她小侄子侄女准备的,但现在这个情况,好像送给政哥也行。
“你就是磨一千年,把石头磨成粉末,这玩意都断不了。”
闻言,大家纷纷好奇,眼睛发亮,问道:“是何物?”
姜珂咽下嘴里的肉片,擦了擦嘴:“你们等我一下。”
然后走到屋内假装翻找,实际上是在翻仓库。
找到了!
这个东西就是HRB400螺纹钢!
姜珂大学室友家里是做建材生意的,她们俩家里离得很近,穿越之前,姜珂辅导她表姐家孩子写作业,小孩不听话,总是惹姜珂生气,她室友听到这件事后,怕姜珂把家里的木棍揍坏,主动请缨送了她四根钢筋。
因为是揍小孩专用,所以特地贴心的切割成了一米二和一米六两个高度。
其实按照螺纹钢这个强悍的生命力,根本不用送四根,一根就足够把小孩打到八十岁了,但谁让室友她是个热心肠呢。
想到政哥未来那把一米六的佩剑,姜珂将那根一米六长度的钢筋从仓库里面拿出来,将它递到嬴政面前:“诺,就是这个。”
天啊,姜珂突然意识到,万一这玩意儿被后世的考古学家们挖到了怎么办?
不会以为是赛博战国,工业大秦吧?
“它,绝对无坚不摧!”
众人看向这根钢筋,其貌不扬,平平无奇,连韩剑的一半儿光芒都没有,怎么看都和无坚不摧沾不上边儿啊。
“相信我,这玩应绝对坚硬,而且它不会生锈!”
就是佩戴起来有点怪怪的。
哪里是有点怪,是非常怪啊!
姜珂弱弱道:“它长得有点怪,其实可以不随身携带的……”
嬴政:“我觉得你的提议很对。”
世界上哪里有出门随身携带一根棍子的太子啊。
这东西丑归丑,但实力却是杠杠的,姜珂对此十分自信,除非对方的剑快速到和切割机一个速度,否则不可能动它分毫。
姬萍:“长得有些像马二子。”
马二子,不是人,是蒙家的那匹黑马,横向长得很长,但腿短,干干瘦瘦的,毛色又黑,平日里还不觉得什么,但现在被她这么一说,将二者相联系起来。
你别说,还真挺像!
姜珂最先忍不住发笑,笑声是有感染力的,其他人见她笑了,也都跟着一起笑出声来。
深秋的晚风轻轻吹拂,星星皎洁,月光透亮,照在他们身上,心情和畅,笑声朗朗,尽情享受少年人耳目所能及的无穷乐趣,快然自足,实在是值得欢乐的事情。
番薯收获过后,新一年的春耕又开始了。
冰雪消融的时节,楚国,兰陵县一处堂室内。
韩非对面站着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穿着带有楚国特色的绕襟深衣,以纚韬发,身材纤长,面容清癯消瘦,眼神却很坚定,那是一种一旦认定什么事情,就绝对不会动摇的意气。
此人名叫李斯,原本是楚国上蔡的名小吏,得知荀子入楚后,特地辞官跟随,同荀子学习帝王之术。
韩非开口,缓缓问他:“李君……你真的,决定了吗?”
“是的,我已经决定入秦了。”李斯回道,“如今其它六国皆弱小,只有秦国,兵强海内,威行诸侯,可以让斯建功立业,实现志向。”
韩非:“秦……野心很大。”
李斯看向韩非腰间那枚晶莹剔透,品质上乘的琉璃配,心中凄然,韩非再如何不得志,他都是韩国的公子,身份尊贵。
楚国是七国中最看重出身的国家,自己不同于韩非,出身普通,就算在楚国奋斗一辈子都只能当个斗食小吏。
富贵与贫贱,是由他所处的环境决定的,而人的成就,也是要自己抓住机会的。
现在入秦,就是李斯所能抓住的最大机会。
“正是因为秦国野心很大,所以才会给我们这些布衣之人游走的机会,世界上最悲哀的人,莫过于像我这般长久处于卑贱之位,困苦之地的人了。”
李斯悲哀,韩非又何曾不悲哀呢?
想到自己的策略,除了荀子先生,居然只有阿珂一人可以欣赏,韩非不由得幽幽地叹了口气,他问李斯此去秦国准备如何行事。
李斯:“如今秦王正值壮年,胸怀大志,我准备去游说秦王了。”
想了想,他又道:“听闻秦太子政天资甚高,但年纪却轻,从邯郸归来不过三年,身边定无人可用,若是能投靠于他,亦是良机。”
韩非:……
太子政?邯郸那个?
阿珂为了太子政可是连来楚国和荀子先生学习的机会都放弃了。
倒不是说李斯才能不足,只不过……
韩非第一次意识到出现时间早晚的重要性。
他沉默片刻,不想打击李斯对于秦国的热情,于是只说了一句祝君平安的祝福语。
就这样,李斯从楚国出发,背着箧笥,一路跋涉,风尘仆仆地赶到秦国准备游说秦王,可他刚进入咸阳,就得知了一个消息。
秦王薨了。
李斯:……
第42章 继位
李斯没想到最近两代秦王居然都如此短命, 一个继位后只活了三天,另一个也才活了不到三年。
李斯入秦之意坚决,游说秦王这条路虽然走不通了, 但秦相文信侯发布过招贤令,召集天下有才能的人,李斯自信自己的才华绝不逊于文信侯的其他门客,于是抱着一只绑住四肢的羔羊, 行贽见礼去拜见吕不韦, 希望能成为他的舍人。
果然,吕不韦很欣赏李斯的才能, 任命他为相府郎卫。
先王死后第七天, 入殓后盖上棺椁,完成丧礼, 将灵枢停到殡堂,七个月后再下葬。
秦宫内飘荡着连绵不久的哀乐声和抽噎哭泣声, 这些哭声的主人们各有心思,或真或假, 难以分辨。
一处偏僻的宫殿内, 身材高壮的男人白衣素冠,腰缠麻绳, 神情凄惘。
屠门贾站在廊柱前,片刻间便已怆然泪下,随后抬眼看向挂在柱上的那把青铜宝剑。
这是他将嬴政一路从邯郸护送到咸阳后,嬴异人给他的赏赐, 新发于硎, 削铁如泥,可以很轻松地砍断人的脖子。
当然, 也能很轻松地砍断他的脖子。
屠门贾从剑鞘中拔出宝剑,剑身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他用手掌抚过剑身,剑刃划破皮肉流出赤红色的鲜血,可他却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屠门贾将宝剑抵在脖颈处,毫不犹豫地要割下去。
豫让曾言,士为知己者死,嬴异人是屠门贾的主君,也是他的知己。
他无父无母,无妻无子,孑然一身,没有牵挂,所以,他愿意以死来为嬴异人殉葬。
剑刃还未来得及落到脖颈,忽然一道熟悉又稚嫩的声音阻止了他接下来的动作。
“先生且慢!”
门口传来匆忙的脚步声,屠门贾拿剑的手一顿,停在空中,回身望去,阻止他自戕的人正是嬴政。
嬴政的脸色看起来焦急又担忧,他小跑到屠门贾面前,伸手想要抢过屠门贾手中的宝剑。
剑刃锋利,争躲间难免起了冲突,屠门贾怕伤到嬴政,也不好硬抢,便只好顺着他的动作了。
嬴政怕屠门贾还有轻生之心,于是一直将宝剑紧紧攥在手中,不肯放下。
他问:“先生这是何意?”
屠门贾语气悲怆,回道:“太子……”
他很快意识到此时身份的转变,于是改口:“大王,我准备随先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