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富察家可不是什么穷苦出身,生孩子、养孩子花费且不论,就说七八个孩子的嫁娶问题,男子总得出聘礼吧,女子总得有副像样的嫁妆吧。
“以后给明玉和阿敏的赏赐再重三分”,耿清宁吩咐道,这孩子也是个可怜的。
果然,小小年纪出来打童工,都是有原因的。
不过,她扭过头去看青杏,没想到这个八卦小能手的技能竟然在府外也有用。
青杏抿嘴笑,只要主子还肯用她,她内里的东西还多着呢。
谁能拒绝吃瓜呢,反正耿清宁拒绝不了,一路上,她又听青杏说了好些炸裂的八卦。
比如说某某大人最喜欢自家老婆的三寸金莲,每天下班回去都要脱鞋闻一闻。再比如,京郊有一凉亭,民间传说士子经过那里,若遇风雨,将来必封侯拜相,许多读书人专门在阴天去那里排队经过。
耿清宁一面觉得好恶心,一面又感慨裹脚的风气就是被这些人给带起来的,而在他们心中,三寸金莲也不过是玩物,真正放在心里头的重要的还是前途。
若是当皇帝的喜欢官员裹脚,他们估计跑得比谁都快。
二人一路走回去,到院子里一看,各处静悄悄的,四爷竟还在厅中的摇椅上半躺着,手里还握着一本书。
怎么还没走?
四爷听见响动,抬头看到她,招手叫她过来坐下。
就这小摇椅,两个人也不怕压塌喽,耿清宁没管,径直坐在梳妆台前,叫青杏把她发间的假发片和头饰全都拆掉,这一早上的,坠的头皮都是痛的。
四爷将书收起,握在手中,走到梳妆台旁盯着镜子细瞧,见她和早上出门的时候完全两种不同的状态,“怎么,是今儿来的人不喜欢?”
耿清宁忍住叹气。
她在府外没有来往的人,自然也不必为此烦扰,在府里,她院门一关,不用见旁人,偶尔在福晋那里遇到同事,大家彼此都很客气。
她不用软着膝盖面对旁人,旁人也不必对她这般行礼磕头。
“没有,这位太太人很好”,耿清宁微微摇头,说到底,还是她这些年被养的过于天真了些。
四爷微微弯腰,轻轻捏住她脸颊,像是哄弘昼那般,“若是不喜欢这个,爷再给你挑个好的”。
他是镶白旗的旗主,整个镶白旗下都是他的奴才,挑个把个出挑的,能逗宁宁开心,就是她们的福气。
耿清宁松散着头发靠进四爷的怀里,反手去抓他的手,感慨道,“幸好是你”。
若是穿越成穷苦人家的女儿,终日劳作挣不到碎银几两,肚子都填不饱,更别说风花雪月。
若是穿成个奴婢,天天对别人跪来跪去的,便是再有阿Q精神,再努力适应环境,心理上还是接受不了。
若是好不容易穿成个大家小姐,结果盲婚哑嫁给李荣保这样的人,身为正妻,还得为下头数不清的庶子庶女操心。
这样一对比,她觉得四爷对她当真不错。
怪不得人家说,不幸的时候,就要去看看更不幸的人,这样就会觉得生活充满幸福感。
四爷笑了,微微用力摩挲她的发丝,语气中还带有一丝责怪,“你才发现?”
宁宁这样的性子,若是指给旁人,肯定会被打碎成渣,再揉成一团,变成和最开始完全不同的模样。
不像现在,脾气越来越大,还敢给他甩脸色看。
耿清宁点点头,这些年好日子过得,她早已忘记当年选秀时的心惊胆战,也忘记初入府时的小心翼翼,今日见了觉罗氏才发现,这本就是个,人和人有阶级差距的社会。
她整个人倚在他身上,只觉得庆幸,仿若落水时遇到一块令人心安的浮木。
二人紧紧挨着, 谁也没说话。
耿清宁紧紧的巴着四爷,只觉得他像是颗遮风挡雨的大树,而她就是树上长出的小小蘑菇, 若是离了这大树, 不是被太阳晒成蘑菇干,就是被地上的虫蚁拖进巢穴。
估计一天也活不下去。
因着这份心思, 这会子她反倒是生出几分离情, 不舍得他走了。
??对了,他怎么还没走?
她扭头望了望外面的天色, 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半空上,再耽搁一会儿, 怕是到午膳时分了。
古人出行不便,尤其是夏日,正午太热,且不说人, 骡马也受不住, 一般都是天刚晓白便出发, 走不到正午就得停下来安营扎寨,等到暑热稍退才能继续出发。
四爷笑她迟钝,“早膳太晚, 如何能走”, 况且, 昨夜里的安排今日也得见一见成果才是。
虽然看起来并不如人意。
二人正说着话, 就见苏培盛从外头进来,他隔着门帘子就收住脚, 不敢再往里头去打搅主子,小声禀告, “主子爷,十三爷求见”。
老十三怎么来了?
刚才屋子里旖旎的氛围瞬间消失不见,四爷慢吞吞的起身,心里还在思量着十三为何会来。
不是说不想见十三,而是他眼里容不下胆大包天之人,也不知到底是哪个奴才吃了熊心豹子胆,连主子的行踪都敢往外透露。
他递了一个眼神给苏培盛。
苏培盛自然是明白主子爷的意思,他瞥了一眼耿清宁的脸色,有些为难又有些委屈,这庄子都快姓耿了,他怎么查?又怎么敢查?
查完了,还得他来受这个夹板气。
耿清宁也有些惊讶,便是她也是刚知道四爷今儿不走,这位未来的常务副皇帝怎么就知道这个信儿,还巴巴的赶过来了?
哦哦哦,她懂了,原来四爷今儿没走就是为了留下来见十三爷一面,啧啧,不愧是史书记载的兄弟情。
旁边有小丫鬟拿来见客的衣裳,自从上回四爷来过,庄子上也开始常备他的衣裳———总不能叫他还跟上回一样穿着皱巴成一团的衣裳回去。
这样一想,他的重度强迫症是不是有所改善?
四爷低头扫视一眼,只叫苏培盛领着两个小太监将他身上刚才坐出来的皱褶扯平,又捏了捏耿清宁挂着不明笑容的脸颊,这才去了前头。
前院里摆着一个竹轿。
四爷眉心微皱,看来老十三的腿还没好透,果然,进屋一看,十三的腿被衣裳盖着看不出来什么,但是整个人脸色发白,完全没有二十来岁意气风发的模样,反倒是暮霭沉沉的。
可见,这皇宫内外所有人,离了万岁爷的看重,是比失去生命更加可怕的事儿。
自然,旁的话已经说不口了,四爷放缓语气,“怎么不在家好好养着?你如今年轻不晓得轻重,以后老了,有你后悔的时候”。
明明是被训,十三爷却挺高兴的,四哥这是待他亲近才会训斥两句,“是,四哥说的对,当下正养着呢,庄子上比京中凉快,这腿也能好受些”。
天气越热,暑邪越盛,湿热内蕴,这疮就愈发的严重,膝盖上的疮溃了又长,长了再烂,太医一个接一个的换,但就是没有好的时候。
其实他的腿也不是一直这样,只是好不容易养好了些,过年的时候又要跪天跪地跪祖宗跪皇上,自然还得坏上好长一段时间。
太医说,只要人待在凉快的地方,不要经常用膝盖,好的自然就快些。
可惜,这回万岁爷塞外避暑,还是没有想起他。
四爷没说话,等着十三说明来此的目的。
十三爷扔掉脑子里那堆乱七八糟的事儿,他笑呵呵的提起昨夜的事儿,“真是无巧不成书”。
还将侍卫遇见富察家马车的事儿说了出来,不好意思道,“今儿来求见本就是碰碰运气,没想到真叫弟弟碰着了”。
原来这么回事。
确实,十三的庄子就在这附近,今年四月的时候,万岁爷终于想起还有这么一个生病的儿子,虽然没有给爵位,但还是大发善心的赏了庄子和下人。
当时还是他叫人在内务府运作一番,十三才得了这附近的一个庄子。
想起过往的这遭事,四爷脸上的表情愈发的柔和,误不误解的,不是窥探行踪就好,他轻咳一声,主动问起,“可有给圣上的请安折子?”
虽然万岁爷还是不待见十三,但是赏下来的太医和庄子已经是一个极为明显的缓和信号。
天底下只有不是的儿子,没有不是的老子,十三若是懂事,这个时候就应该像狗皮膏药一样贴上去。
十三爷摇摇头,“这些日子一直在收拾庄子,还没有腾出手来”。
四爷板起脸,“胡闹,下头那些奴才难道是死的吗,这些事儿哪轮得着你亲自操心?孰轻孰重都不懂了?”
十三爷恭敬听完才道,“四哥莫气,是弟弟想差了,我这就回去写”。
四爷点点头,看两三个小太监把十三爷架到竹轿上,他又把人叫住,“你那边若是送信不方便,可以叫人送到此处”。
十三爷微微一顿,高兴的哎了一声应下来。他心中明白,一个皇阿哥便是再落魄,手底下也不至于无人可用,四哥这是担心他的信呈不到汗阿玛的御前,特意帮他一把罢了。
四哥素来是这个性子,若是沾手了,便不会中途丢开手,只会把一切都办得漂漂亮亮的。
前院兄弟二人情深义重,后远一间屋子里,觉罗氏握着明玉的手,根本不舍得松开。
儿女都是额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疼都疼不够,哪舍得叫她出这样的远门,还是跟着去伺候别人。
明玉埋首在额娘怀里,本来想好的那些说辞,却被哽住的喉咙挡住,一句话也吐不出来,明明说好不流眼泪的,不知怎的,一见到额娘,眼泪珠子像是找到了亲人,一个劲的往外的掉。
但这里是主子的地方,明玉只能悄悄埋住脸。
察觉到肩窝处的热意,觉罗氏忙眨了眨眼,憋回眼中不争气的水汽,她一下又一下的轻拍着女儿的后背,身体也微微摇晃起来。
夏日、午后、蝉鸣,这是明玉记忆中最为闲适的时光,那时候额娘就是这样轻轻拍着她,哄她睡觉的,眼下虽不是午后,也未有蝉鸣,但额娘的怀抱仍然是那么温暖,那么让人眷恋。
又过了好一会,觉罗氏觉得堵在喉咙的哽块消失,她才轻快的说起塞外秀丽的风光,说起草原上吹过的一阵晚风,天边那抹橙色的晚霞,还有仅剩几缕的阳光拉长身骑白马的身影。
觉罗氏描述的场景实在太过美丽,明玉听得入了迷,逐渐忘记离别的苦楚,反倒是产生了些许的好奇。
“明玉,”觉罗氏的声音中满是向往,她慢慢悠悠的哄着闺女,“你来做额娘的眼睛,替额娘看一看这外头的风光,好不好?”
明玉满腔的使命感,她连连点头,“女儿必会每日都写信,还会画画,把那些漂亮的景色全都画出来”。
她握住额娘的手,“到时候我去求格格,把这些信啊、画啊,全都捎回来,一定让额娘看到”。
若是在以前,觉罗氏肯定是告诉女儿千万不要这样做,不要给二格格和雍亲王府的人带来麻烦,但眼下她只是摸摸女儿的小脑袋,笑着点头,“好,额娘等着明玉的信”。
既然决定跟了这位主子,自然是越亲近越好,适当的‘劳烦’主子,求主子一些事情,既能滋养关系,又能在身处逆境时,获得援手。
毕竟,施比受有福。
同样,自觉帮了弟弟的四爷心情很是不错,午膳的时候,还叫了冷酒来喝。
耿清宁虽然十分惊讶,但更快的选择跟上他的脚步,还叫人把井水澎过的西瓜切块呈上来。
鎏金花口银制的酒盏先放在冰鉴中冷上一个时辰,待用的时候将酒盏取出,放一块一寸见方的西瓜进去,用勺或臼捣碎,再倒上冰镇的梅花酒。
这梅花酒乃是去岁冬日里所酿,所用梅花需得是杭州一带产出的绿萼梅才行,只有此话才能去苦留香,酿制而成的酒未近唇而梅花来,风雅非常。
在耿清宁看来,这个梅花酒的好处在于香,但味儿淡,酒精度数低,最适合用来调酒,配上西瓜、梅子、荔枝等物来用,更像是用果茶一般。
夏日里无论吃什么,来上一盏冰镇的梅花酒,都是绝配。
四爷见耿清宁抱着酒盏不松手,夹了块熏制的兔子腿给她,“好歹配着吃些东西,贪凉伤胃”。
又来了。
不过,不抢她的饮料就行,耿清宁从善如流的拿起兔子腿,这依旧是甯楚格的战利品,除了熏的、烤的、甚至连冷吃兔都被发明出来,就是为了消耗兔肉。
不得不说,庄子上养得兔子就是肥,虽然肌肉紧实,但筋膜处有不少脂肪,吃起来油润嫩滑,根本停不下来。
可恶,本来是打算减肥的。
耿清宁用自己强大的意志力将兔子腿上的肉撕成一丝一丝的,她努力放慢吃饭的节奏,每喝一口梅花酒,便奖励自己一丝肉来配这个酒。
还别说,东西虽少,倒更能吃出几分滋味来。
四爷在一旁边看边笑,几乎端不住酒盏,他亲手夹了一条豆腐鱼放进她碗中,“你好看着呢,快吃罢”。
为了证明话的可信度,他更是身体力行进行了好长时间的饭后运动。
耿清宁整个人还在晃的时候就开始后悔,若是知道有格外的能量消耗,刚才她一定会多吃点,只是很快她就没有时间去想这些,只能随着身上的人一起沉沦。
过于劳累,耿清宁一觉睡到金乌西垂,葡萄从外头走进来,“主子,那药,还喝吗?”
耿清宁知道葡萄问的是零陵香。
“这还用问, 肯定要喝啊”,她坐起身,任由锦被滑落, 露出身上青青红红的痕迹, “趁热端来吧,凉了更难喝”。
中药就是有这样神奇的魔力, 热的时候难喝, 凉了更难喝。
葡萄有些为难,她磨蹭了一会儿, 终是拗不过主子,乖乖将药端了进来。
耿清宁接过药碗, 仰起脖子一饮而尽,这种东西就是一口闷才能喝下去,若是跟电视剧里头的人一样拿勺子一口一口喂,简直算得上满清十大酷刑的第十一种。
“快, 清水”, 耿清宁干呕两声, 忙捂住嘴巴,千万不能吐,她可不想做无用功。
葡萄将清水递给主子, 又端了碟苹果脯过来, 蜜饯太甜, 反而衬得口中苦涩, 不如这酸甜果脯诱得口中津液分泌,能更快缓解喝药带来的不适。
耿清宁将苹果脯置于牙尖细细的磨着, 慢慢释放里头的味道,可怜的减肥人, 吃起果脯来都分外珍惜。
“吃什么呢?”四爷满头是汗的从外头进来,他动了动鼻子,闻到了满室的药味。
难道宁宁生病了?
他伸出头去探她的额头,入手一片温凉,可见不是发热,“哪里不舒服?”
葡萄端着药碗,她看看四爷,又瞧瞧耿清宁,颤颤巍巍半天,还是忍不住跪倒在地。
见丫鬟满脸的心虚,四爷面上微滞,他眯了眯双眼,“说,怎么回事?”
猪队友啊这是。
不过,面对四爷的时候,有几个人能不心惊胆战,便是她也是一点点养大的胆子,耿清宁用眼神示意葡萄赶紧出去,“跟她没关系,是我身子不好”。
葡萄既不敢走,又不敢说话,只能跪在地上,身上抖如筛糠。
四爷冷哼一声,宁宁倒是越来越有威风了,今儿早上苏培盛不敢进来,眼下,连下头的这些人都会在她和他之间犹豫。
这是件好事,他也不愿意打破这份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信。
他冲着外头吩咐,“苏培盛,去把府医叫过来”。
苏培盛在心里头翻了个白眼,皇天老爷啊,这些主子怎么就喜欢脑这些幺蛾子,快活日子才过几天,怎么又来这死出。
心里头再骂,这事儿还得办,而且为了避开头一波吵架,他还打算亲自去请陈大夫,免得被盛怒中的主子们波及。
对了,陈大夫住哪儿呢?
一堆人挤在外头小心翼翼的听动静,见苏培盛出来,如鸟兽一般四散开来,只留下红枣站在原地,她整理了一下衣衫钗环,小声道,“苏公公,我领你去寻陈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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