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锦婳微怔,含糊道:“就那样,日子又不能过出花头来……唉,不说这个,我还没向你道谢,你知道吗,你送我那本书里有宝贝!”
遗诏之事闹得满城皆知,叶清沅当然也有所耳闻。虽然她还没有彻底放下当年之事,但也不会再因此愤世嫉俗。
她笑道:“既然是送给你的,何须言谢。”
“这怎么能行!”
宁锦婳反驳她,“你放心,我跟陆寒霄说好了,这件事你居首功,他得封赏你的。想要什么尽管开口,别客气!”
没有遗诏,陆寒霄就算打进京城也是乱臣贼子,世代忠于君主的霍家军也不可能善罢甘休。得亏叶清沅是个女儿身,若是个男子,那不得封侯拜相、平步青云……
宁锦婳看着一身男子装扮的叶清沅,恍惚道:“你、平日不换回女子装扮吗?”
叶清沅微微挑眉,“习惯了,不换。”
像宁锦婳那样里三层外三层裹着,腰封紧紧缠绕纤细的腰肢,叶清沅看着都觉得喘不上气,人舒服惯了,又怎么会愿意回到束缚里呢。
不过叶清沅远没有那么大的志向,陆寒霄也不可能同意。就算她一辈子着男装也改变不了她是个女子的事实。女子为官,滑天下之大稽。
她有另外的打算。
几日后,紫衣绶带的叶清沅去拜访王妃娘娘,这回她摇身一变,成了大齐的皇商。
第103章 第
103 章士农工商,商为最末等。皇商有朝廷授予的顶戴官衔,尽管只是个虚衔,和寻常商人已然不是一个等级。叶清沅曾立志自己的商号开遍天下,如今整个大齐的茶、马、盐、铁皆由她垄断,已经远远超过了当年的志向。
女子之身立此功业,正是春风得意之时,她却激流勇退,准备出海走一走。
“出海?”
宁锦婳失声尖叫,惊得拍桌站起来,“你疯了?这怎么能行!”
“怎么不行?”
叶清沅轻啜一口茶,淡淡看向她,“我亦无所愿,留在大齐做什么。”
“可、可……这一摊生意你不管了吗?清沅,你别冲动,你再好好想想。”
宁锦婳目露惊慌,她倒不是心疼那些生意钱财,从京城到滇南再回京城,叶清沅一直陪在她身边,亦师亦友,她舍不得她。
叶清沅道:“放心,我给你留好了人,皆是我一手培养出来的,不用你费心。”
她熟知宁锦婳的性子,也不指望她做什么,每月按时看账本,清点银子即可。叶相沉冤昭雪,朝廷归还了叶家老宅,叶清沅在老宅给叶相立了个衣冠冢,那日天清气朗,她看着入目的四周荒凉,忽然觉得有些茫然。
其实在她回京后,曾想置她于死地的前夫家从某些门路得知她的消息,派人找过她。看着那些人前倨后恭的嘴脸,她竟没有一点儿痛快或者宽慰,无爱亦无恨,只觉得吵闹。恰好大齐接连两年旱灾颗粒无数,摄政王掌权后开通了泉州等港口通商口岸,她跟那些绿眼睛商人往来,忽地心中一动,想去外面走走。
“那里很有意思,一个夫君只能娶一个妻子,还有很多有趣的小玩意儿……等我回来带给你看”宁锦婳紧蹙双眉,忧愁道:“那么远,四周白茫茫一片,万一遇上风浪……不行,太危险了!”
“不危险,那些人既然能来,我们就能过去。况且我顶着皇商的名头,扬我大齐国威,没人敢慢待我。”
叶清沅轻声笑道:“别愁眉苦脸了,他们很喜欢我朝的丝绸和茶叶,此行能赚不少。三年之期未满,都是你的。”
“白花花的银子往你口袋里流,还不能让王妃娘娘展颜吗?”
宁锦婳硬扯出一个比哭都难看的笑,说道:“我不在乎那些身外之物。”
不管是作为宁大小姐,还是镇南王妃、摄政王王妃,她从没有受过金银的掣肘,在她看来那只是账本上的一串符号,远不如一个朋友珍贵。
叶清沅看着她,似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呀——”“就算你不在乎,也该为你家那位想想。”
陆寒霄是个出色的掌权者,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两年天灾人祸不断,国库空虚,他如今最缺宁锦婳看不上的俗物。
“哼,他才不需要我操心。”
宁锦婳冷哼一声,他对她说的最多一句话是“婳婳,你别管。”
她什么都不用管,朝堂之事他不跟她讲,王府有得力的管家,内宅干干净净,就连三个孩子她都不曾费心教养过。
那天她生那么大的气,其实也不是全为那些药玉,她心里着实憋闷。每天抱琴把她梳洗打扮得花枝招展,困在王府什么都不用做,只等男人的临幸。
难道她的作用只是在床榻间满足他的欲.望吗?宁锦婳不想承认,但事实似乎确实如此,除了夫妻伦敦,陆寒霄对她几乎没有要求。
他真的是一个好夫君,衣食住行照顾得无一不精,她刚成婚时还因为他的冷落而气恼,现在他没有在神机营时那么忙了,也比之前更会哄人,如今的日子是她当初梦寐以求的,可心中总隐隐感觉不对劲儿。
夫妻之间,不应该如此。
她满腔心事,抱月和抱琴指望不上,能说得上话的只有月娘和叶清沅,因为霍凛之故,她不好意思拿这事儿打扰月娘,如今叶清沅也要走了,海上茫茫,下次再见不知道何年何月。
只剩下她一个人。
叶清沅看着她落寞的神色,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你、你……”
她拧着秀眉,思来想去,最后徒留一声叹息,“你性子急,以后收敛一些,多顺着王爷。”
她这个局外人看得清楚,宁锦婳看似张牙舞爪,实则是个纸老虎。她曾经还幻想助她摆脱他的桎梏,奈何宁锦婳自己不争气,那男人越来越强大,如今她已经不敢不自量力地去挑战他的权威。
罢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等她出海回来,她可能已经成了这个王朝最尊贵的女子。依那男人对她的宠爱,或许对她来说,这是最好的结局。
在京城桃花开得最艳的时候,叶清沅启程下泉州。
宁锦婳本来准备去送她一程,不巧陆玥小郡主那几天不舒服,出了满身红疹子。陆钰不常回来,一回来就找老二的麻烦,惹得陆玦频频来宁锦婳跟前告状。宁锦婳舍不得训斥长子,又心疼小儿子,一碗水端的十分辛苦。一到晚上,还得应付精力旺盛的摄政王,实在抽不开身。
最后挑挑拣拣,让人送了些东西过去。她年少时喜欢看山川杂记,当时陆寒霄为讨她欢心,送了许多绝版的孤本给她。其中有一本名为《海鉴》的书,详细地记录了海上航行的所见所闻,如何躲避暗礁、如何在阴雨天辨别方向、等均有记载,她把这本书送给叶清沅,却意外从书里散落几片桃花瓣。
经年日久,那干枯的花瓣轻轻一触便碎了。宁锦婳微怔,忽然想起这是她多年前的习惯,她最喜爱桃花,便把它夹杂在喜欢的书里,一翻花香扑鼻。
当年她与叶清沅齐名,叶清沅是有名的才女,而宁府小姐则以离经叛道著称,她看的这些书被列为不入流的玩意儿,精读四书五经的叶才女对此不屑一顾。世事无常,谁也想不到若干年后,叶清沅改头换面成了叶大掌柜,遨游于天地;最桀骜不驯的宁大小姐反而困在一方院子,老老实实相夫教子。
宁锦婳心里怅然,闷得几乎喘不上来气,正巧陆寒霄推门而入,他疾步走到她身前,伸手抬起她的下颌。
“怎么哭了?”
他擦掉她眼尾的湿意,冷声道:“谁惹你不高兴了?”
宁锦婳摇摇头,咬着唇任由眼泪簌簌而下,晶莹的泪珠挂在浓密的睫毛上,看的陆寒霄心疼。
他看着她,轻声道:“到底怎么了,跟三哥说。”
他殚精竭力走到今天,还不能让自己的女人开心快活吗,只要人力之所及,他什么都应她。
宁锦婳只是揪着他的衣领,无声地流泪。
陆寒霄的摄政王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他略微思索,随即明白了宁锦婳的症结,笑道:“这点小事,值当你哭成这样?”
叶清沅以皇商的身份出海做生意,必得经过陆寒霄的首肯,他答应地痛快,一来因为叶清沅献书有功,二来嘛,他也不想把叶清沅放在宁锦婳身边。
那女人和离过,一会儿经商一会儿出海,过于离经叛道。婳婳好不容易才乖一点儿,可不能被人带坏。
他没想到婳婳对这个女人感情这么深,既然如此,“来人——”“不、不要。”
宁锦婳似乎知道他要做什么,伸手揪住他的衣袖,“我没事。”
她擦干眼泪,垂眸道:“我、我就是……想爹爹了。”
陆寒霄眸光微转,过了半晌儿,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把宁锦婳单薄的身躯揽在胸前。
“好。今日出发,岳父若是愿意,日夜兼程,一个月后就能抵达京城。”
宁锦婳睁着兔子似的眼睛,狐疑地看着他,“你说真的?”
“一言九鼎。”
他答应的太爽快,一下子冲淡了宁锦婳的离别愁绪,她一脸不可置信,之前缠磨那么久的事,就这么简单成了?
陆寒霄擦着她脸颊上的眼泪,无奈道:“小没良心的,快别哭了。从小到大,只要你开口,三哥哪次没满足你?”
她哭的那样伤心,让陆寒霄不得不做一次昏庸的君王,罢了罢了,她又不是要天上的月亮,就随她去吧。
因为宁锦婳那点儿自尊心,她不愿意让别人看她这副狼狈的样子,抱琴和抱月也不行。陆寒霄任劳任怨给她打水洗脸,宁锦婳得了便宜,乖巧地仰头任由他动作。她生的实在美丽,琼鼻樱唇,雪白的肌肤润泽如玉,陆寒霄一时心猿意马,缓缓低下头。
第104章 第
104 章不同于其他时候的粗暴,宁锦婳更喜欢他的吻,细细密密,极尽缱绻缠绵,让她感觉被珍视和爱护。
她缓缓阖上眼睛,松开贝齿,沉浸在他醇厚热烈的气息中。
悱恻.缠绵许久,男人的大掌熟练地拨开她的前襟盘扣,往里探去,宁锦婳早已软了身子,欲拒还迎地攀山他的肩膀,靠在他为她剧烈起伏的胸膛上,此时……
“呜哇——哇——”孩子尖锐的哭闹声响起,一阵叠着一阵,瞬间打破了旖旎的氛围。
“玥儿!”
宁锦婳迷蒙的眼神顿时清明,趁着陆寒霄失神的间隙猛地推开他,疾步到罗汉榻前。
“玥儿不哭,身上又痒了?”
她一手拢好衣裳,一手熟练地掀开女儿的衣袖,只见白嫩的藕臂上红斑点点,十分煞人。
陆寒霄亦步亦趋跟上来,声音带着欲.求不满的暗哑低沉,“叫奶娘带出去上药。”
宁锦婳唯爱桃花,不管在滇南的镇南王府还是婳棠院的院子里都种满了桃树,谁知陆玥命犯“桃花癣”,春暖花开之际,身上泛起密密麻麻的红疹子。宁锦婳如今也算个半吊子郎中,还是她亲自给女儿调的药膏。
陆玥湿漉漉的眼睛望着宁锦婳,宁锦婳哪儿还有心思想有的没的?她熟练地拿起一旁架子上的药罐儿,细细给女儿的小胳膊上涂抹,一边嗔怪道:“你是她亲父王,怎么对女儿这般不上心。”
因为陆玥之前没养在宁锦婳身边,她怕女儿不亲近她,对小女儿事事亲历亲为。小孩子才一岁多,脑袋不记事,母亲美丽又温柔,不像父王那样凶,她最喜欢母亲了。
她泪眼婆娑地搂着宁锦婳的脖子,奶声奶气道:“痒痒呜。”
宁锦婳心疼得不得了,掌心拍着她的背轻哄,陆寒霄站在花鸟牡丹屏风前,看着她低眉顺眼地哄女儿换药,心中骤然升起一种异样满足的情绪,几乎把他的心填满。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还是个扎着两个圆髻的小孩儿,如今已经是他三个孩子的母亲了,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妇人的风韵,他亲眼看着她从女孩儿长成少女,又亲自把她变成女人,他一手养大的、独独属于他的,婳婳。
他压下心中的翻涌,轻轻上前拥住她们母女,“婳婳,我——”“都什么时候了,你别捣乱!”
摄政王好不容易生出的一腔柔情被宁锦婳煞风景地打断,她没好气儿道:“你出去,叫抱月进来。”
宁锦婳满心扑在孩子身上,分不出心神给男人,陆玥睁着黑葡似的水灵灵的双眼,看看冷峻的父王,又瞅瞅美丽的母亲,把头一缩,窝在宁锦婳怀里撒娇。
“呜呜哇,好痒,玥儿好痒啊……”
陆寒霄:“……”
在外杀伐果断的摄政王平白生出一种憋屈之感。
或许因为陆玥是个女儿,也或许因为她在她娘肚子里的时候,陆寒霄时常隔着肚皮听她翻腾小胳膊小腿儿,有了感情。陆玥在他这里的待遇比两个哥哥好多了,隐约显出几分慈父的意思。
不过他骨子里依然是个刻板传统的男人,就算再宠爱也不可能亲自给女儿抹药,更遑论像宁锦婳那样去哄了,最多吩咐一句,让下人好生照顾小郡主。
抱月一直怕陆寒霄,在他还是世子的时候就怕,如今摄政王气势更加威严不近人情,面对他的问话,她吓得头都不敢抬。
“他们在做什么?”陆寒霄看着聚集在桃树下的一堆灰衣小厮,眉心微蹙。
抱月战战兢兢回道:“回王爷,那些人在砍树。”
陆寒霄的脸色骤然阴沉,抱月急忙解释道:“是王妃娘娘的吩咐!小郡主闻不得桃花的气味儿,身上出红疹,娘娘吩咐把院子里的桃树全砍了。”
陆寒霄脸色稍缓,他环视一周院子里的桃树,沉声道:“让他们回去,王府又不是没地方住,把西侧院收拾出来给郡主。”
纵然宠爱女儿,但要跟她娘相比,陆玥还是差了一大截儿。这些桃树是他特意为宁锦婳栽的,容不得旁人糟践。
抱月神色为难道:“可王妃娘娘……是,奴婢遵命!”
抱月没有抱琴聪明的一点就在于她分不清谁才是真正的主子,也不如抱琴圆滑会传话,她回头一五一十地把今天的事说给宁锦婳听,又惹得宁锦婳好一顿生气,几天不搭理陆寒霄。
这是后话了。
这边陆寒霄出了王府后直奔皇宫,眼尖儿的小黄门看见他过来,疾步走到他跟前耳语几句,他脚下一转,往皇宫深处走去。
这是一处极尽荒芜的宫殿,春风都不曾吹到这里。宫门叩开,暗红色龙纹的黑底皂靴踩着荒草进来,沾上一层薄薄的泥土。
“你来了。”
舒婉婉背对着他,依然穿着一身洁白的衣裙,乌黑的头发扎成辫子垂在胸前,恍惚还如多年前的山间医女。
陆寒霄拧着俊眉,沉声道:“你有什么话,直说罢。”
那晚皇帝见大势已去,携太妃自焚于未央宫。舒婉婉本已抱死志,没想到有人救了她,再次睁眼便在这处破败的宫殿里,荒草满地,蛛网密集,十足的冷宫模样。
她清楚是谁救的她,看着周围荒凉的景色,她也不会再自作多情地以为那男人舍不得她死。
舒婉婉眯着眼眸,瘦弱苍白的手掌迎着春日的阳光,轻声道:“春天到了。”
他们第一次相遇,也是在一个很美的春天。
那天的天气跟今天一样好,她背着背篓在山里采药,一颗水灵灵的灵芝长在峭壁边上,刚下过雨的苔藓很滑,踩空的一瞬间,她吓得紧闭双眼,以为就要这样去见阎王。
不是阎王,是一个面容清峻的锦衣公子。四目相对,他的眼睛特别好看,漆黑沉沉,让人沉浸在里面不可自拔。
过去这么多年,很多事她都记不清楚了,唯独记得她的心跳地很快,似要从胸口蹦跶出来。
“恩公留步——”她急忙叫住他,垂眸道:“师父教导我要知恩图报,我、我没什么能给你的,只有贱命一条,你若不嫌弃,我这条命就是你的。”
陆寒霄淡淡道:“我要你的命做什么,不必。”
“我很有用的!”
她拖着脱臼的脚踝追上他,急道:“我会行医问诊,开方施针,你知道舒神医舒老神仙吗,那是我师父,你去一打听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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