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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君(坠欢可拾)


冰盆搬了进来,放在角落中,冰山聚在盆中,细细碎碎坠落、消亡,冷气丝丝缕缕在室内铺开,由地而起,莫千澜离的近了,立刻打了个寒颤。
埙声“呜呜突突”,很是刺耳,他听在耳中,却如仙乐,又悄悄命人去取一碗冰乳酪来,送到案上。
碧碗盛着冰乳酪,从冰鉴中一出来,碗周就聚起密密麻麻的水珠,渐渐连成线,垂落在桌上。
莫聆风见了冰乳酪,才搁下埙,伸手捏起勺子,舀了一勺在口中。
乳酪甘酸,樱桃鲜甜,入口冰凉,她终于露出笑脸,又成了个眉飞色舞的孩子,漆黑的眼珠子流光溢彩:“哥哥,好吃。”
莫千澜一边笑,一边冷的起了满身鸡皮疙瘩。
赵世恒在一旁看着,毫不同情,他看莫千澜是自作自受——爱妹妹爱的过了份,因噎废食。
莫聆风吃了一碗冰乳酪,自己就很克制的不吃了,也不再提出去跑马的事,端起茶水簌了口,她拿着埙,一路吹回了长岁居。
翌日,莫千澜还是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又命殷北和赵世恒跟随,准备带莫聆风去骑马。
哪知他等来等去,不见莫聆风,只等来奶嬷嬷传来的噩耗——莫聆风跑了,还留下一副张牙舞爪的大字:“我去城外跑马,殷南跟着我,哥哥胆小鬼。”
莫千澜惊得险些当场发病。
还好,还有殷南跟着。
他折起那一张活泼的大字,贴身放入怀中,转身走入庭院里,长岁居静默不语,仿佛全都将他遗弃了。

第41章 春心
宽州城朔水河畔附近,大大小小养马场有近三十六个,朔水一发,整个马场都是碧草茵茵,欣欣向荣。
莫聆风有一匹白马,养在上阳养马苑,五更天不到,她就踩着露水出城,从奚官手里牵了马,带去朔水河边。
马温顺,自行在河边饮水,莫聆风弯腰在草地里拔粉色的荞麦花,踮起脚别在马辔上。
河风徐徐吹过,花草低伏,玉兔尚未西落,金乌便已东升,水面映照出一片动人波光。
马饮饱了水,打了个响鼻,莫聆风把手里剩下的荞麦花乱插一气,翻身上马,先慢慢踱步,一刻钟后,忽然扬鞭策马,跑成了一道影子。
殷南骑一匹黄花马,追逐着她身上那一点耀目金光,不远不近的跟随着。
旷野无人,任凭她驰骋,直到辰时,草场人才多了起来,打草的人背着半人高的背篓,拿着两股的木叉,遇到马场外的马粪也一并拾进背篓里。
程廷和邬瑾也联袂而至,一同在奚官处赁马。
邬瑾穿一件半旧的窄袖襴衫,头戴云巾,程廷要给他赁马,他坚持不受,自己挑了一匹不贵的青马,将牌子递还给奚官,扭头看向来时的方向。
程廷要了一匹青總马,从邬瑾手中拿过水囊,咕咚两口,长长“哈”了口气:“看什么?等聆风?”
他满面红光,一个脑袋梳的油光水滑,穿一身簇新的红色窄袖圆领袍,脚上蹬着新马靴,精神抖擞。
行人三三两两,并不见莫聆风身影,邬瑾便回头道:“她昨日说来。”
程廷把水囊又丢到邬瑾手中:“她来不了,莫节度使绝不会让她来——我姑父吓破胆了。”
“小爷的马,你等着现买是不是?”他扬声催促奚官,又对邬瑾道,“咱们两个好好骑马,我有好些心里话想跟你说。”
他的心里话,自然和许惠然相关。
奚官急匆匆牵了马来,两人翻身上马,挽住马辔,卷着马鞭,轻轻一夹马腹,先走上一圈。
程廷细细和邬瑾说起昨日那一瓶海棠花,他托大姐转送给许惠然,许惠然取了花,将花瓶送还给程家,又在里面插上一枝芍药相赠。
程廷得此回礼,立刻单方面坠入了爱河。
殊不知许惠然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姑娘,既然是还瓶子,总不能得了人家的花朵,送还人家一个空瓶子,是以在里面插了一朵芍药,做为谢礼。
邬瑾温声道:“我们十石街的街坊,有时往我们家送一碗菜,我阿娘收了菜,也必定要往人家的碗里装点什么再还回去,可见无论高门大户,寒门小户,都是一样的礼数。”
程廷正独自一人爱的如痴如醉,骤然叫邬瑾点破,顿时不快,反驳道:“惠然姐姐若是不心悦我,怎么会这个年纪了还没定亲?我大姐都已经定了人家,十月出阁。”
他又嘻嘻地笑:“昨天我阿娘已经答应我,今天去许家提亲,待我订下婚事,我存下来的好多东西,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送过去啦,有一套打跟斗的小人,是我日后的姐夫从虎丘带来送我的,我都没有给聆风看……”
在他絮絮叨叨的讲述之中,空气渐渐干燥起来,热气升腾,零零散散的荞麦花散发着一股刺鼻气味,和马粪臭气交织着,直往人鼻子里钻。
邬瑾安静听着,心中忽觉一片柔软——程廷对许惠然的喜爱,是有了好东西就想给她的天真,是连莫聆风都没有的赤诚,纵然无人回应,却也分外美好。
程廷讲的口干舌燥,正想喝水时,就见不远处有一行人打马而来,便止住话头,换了脸色。
来人都是锦衣华服,其中一个正是和程廷极不对付的王景华——两人还是两年前在马场结下的梁子。
王景华一见程廷,便斗志昂扬,撇下一众同窗朋友,直奔程廷而来,里面还有一男一女,似乎也与程廷相识,跟了过来。
“程三,”随王景华来的少年郎先打了招呼,“邬瑾,你们也来跑马?”
他身边女子轻声叫了一声“三哥”,然而程廷只顾着和王景华大眼瞪小眼,没有听到,那女子一时尴尬,绞着手指,低垂着头不言语了。
“石远,”邬瑾笑道,“还没有谢你照顾我家生意。”
石远摆手:“是我家里人要吃,算不上照顾。”
他伸手一指自己身边的女子:“这是我妹妹石晴,比你小一岁。”
邬瑾这才看向石晴:“石姑娘。”
石晴就又半抬了头,看向邬瑾:“邬郎君。”
他们三人在这里互叙,程廷与王景华却已经按捺不住。
程廷扯着破嗓门,先发制人:“哟,图南书院的蛤蟆精也来骑马啊。”
王景华两只滚圆的凸眼,一张大嘴,敞开了笑活像是要吃人,而且越长越开阔,程廷给他取的外号已经响彻宽州两个书院。
王景华立刻露出个阴阳怪气的笑:“哟,这不是程白丁吗?”
两人夹枪带棒,立刻展开了一场短暂的攻击。
王景华说程廷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程廷回击没你像癞蛤蟆,王景华气的脸红脖子粗,骂他是疤瘌脸,程廷就说比你蛤蟆脸好看,王景华又说他是公鸭嗓难听,程廷就说比你“呱呱”叫好。
王景华几欲气死,鼻孔翕动,翻身就要下马,程廷乘胜追击,问他那小短腿要不要扶。
两个人眼看着要打起来,邬瑾连忙上前劝解。
石远也道:“蛤弟,程三,何必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还是以和为贵吧。”
王景华七窍生烟,未曾听清楚石远的口误,石晴却是听清楚了,硬生生憋了笑,移开目光,不期正撞在邬瑾身上。
邬瑾也正是要笑不笑的模样,向她微微一颔首,石晴便垂了头,面色微红。
石远好不容易劝走了王景华,程廷看王景华败走,乐的嘎嘎直笑,又冲石远挑眉,不像是偶遇,倒像是预谋在先。
“咱们一起跑几圈怎么样,不是我吹牛,我读书不在行,骑术还是很不错的。”
石远笑道:“行啊,可你要是输了,不要耍赖。”
程廷一拍胸脯:“绝不耍赖。”
石晴不由自主又看了邬瑾一眼。
邬瑾察觉不对,心知是程廷捣鬼,一时无法脱身,不由自主举目四望,忽然看到了莫聆风的身影。
她身上金光灿烂,宛若一道流光,从他面前划过。

邬瑾圈起两只手在嘴边合拢,放声大喊:“聆风!”
他嗓音不同从前清脆响亮,反而宽厚低沉,在众人耳中响彻,却没能传到莫聆风耳中。
程廷当即把两只手招展起来:“聆风!聆风!狗!阿狗!”
邬瑾也扬起手来,举手投足间却很儒雅,目光殷殷,一派温和,石晴不免多抬头望了两眼。
片刻后,莫聆风终于听到他的叫喊,慢慢打马过来。
她满脸是汗,荞麦花折腰断脊,在马辔夹缝中碾成了扁平状,显然很受了一番折磨。
殷南跟着她,细致地扫过邬瑾等人,尤其在石家兄妹身上停留了许久,连石晴头上一根素银十二行桥梁钗都不放过。
她的目光一旦慢下来,就像刀子,慢吞吞割在他们身上,邬瑾没动,任凭她打量审视,程廷心眼过于宽阔,也不曾留意,而石家兄妹感觉这目光过利,禁不住垂下了头。
等到殷南确认没有危险,漠然地移开了眼睛,他们才恢复自在。
几人下了马,重又聚在一起。
“聆风,”程廷拍她,“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等我们,刚才我大战王景蛤,你都错过了。”
刺目的太阳光让莫聆风皱起了眉:“王景蛤是谁?”
程廷兴奋道:“就是王……”
他一时想不起王景华的爹叫什么:“他爹是王知州。”
“哦,”莫聆风点头,“我知道了,王运生的儿子。”
王知州的名讳,她说的很自然,像是和王知州一个辈分的人。
石远听她说话不似寻常闺秀,又看她脖颈上的赤金长命锁,略一思索,便知她是莫节度使的妹妹。
难怪对王知州大名毫不避讳,而且他听说莫节度去哪里都要带着她,抱在膝上,片刻不离身。
石远又见她满头乱纷纷,通身孩子气,并不如传闻中那样乖戾,唯有一双丹凤眼,开合间神光摄人,神韵非常。
他拉着妹妹恭敬有礼的问了好。
莫聆风颔首,目光从石远身上划过,落到石晴身上,扭头看看邬瑾,看看程廷,有了一瞬间的了然,又落回石晴身上。
她一瞬不瞬盯着石晴,盯的石晴都手足无措起来,惶然地想自己身上打扮,越想,越觉局促,面色也变得通红。
“莫、莫姑娘……”
莫聆风收回目光,忽然从头上拔下一对短簪——今日是她自己梳的头,怕绳子不牢,又在两个角髻上插了一对细短的金簪。
金簪顶是一朵莲花,平平无奇,然而花心镶嵌着一颗莲子米大小的南珠。
她将这一对金簪送到石晴跟前:“送你,见面礼。”
石晴吓了一跳,低头一看,金簪倒是平常,可那两颗珠子光润晶莹,浑圆细腻,一看便是上好南珠。
她越发红了面孔,两手摆出了影子:“不、不、不,多谢莫姑娘好意——我不能收。”
石远亦没想到莫聆风会有此举动,大为震惊,也连连推辞。
莫聆风却直接将金簪塞进石晴手中,板着小脸,极具威严的喝了一声:“给你!拿着!”
两个石让她镇住,全都僵持在原地。
莫聆风又道:“我还想骑马,你们走不走?”
两个石瞠目结舌,只剩下摇头的份,石远又讷讷的告了辞。
程廷一番美意,此刻已经让莫聆风搅的稀碎,他在心中翻了个硕大白眼,翻身上马:“跑马跑马。”
莫聆风和邬瑾也骑马跟上。
等和石家兄妹离的远了,程廷才勒了缰绳,对着邬瑾挤眉弄眼:“石晴是个很不错的姑娘,识字明理,又能持家,和你同岁,模样也很不错,你觉得如何?”
邬瑾很严肃地道:“休要败坏石姑娘清誉。”
程廷“嘁”了一声:“聆风,你也觉得石晴不错吧,你还送她两根簪子!”
“不是。”莫聆风随口回答,却没说缘由。
邬瑾不由看她一眼,心中隐隐猜到她送金簪的缘故。
石晴家穷。
家穷的人,哪怕把自己拾掇的再体面,也要露出马脚。
她身上所穿戴的,全都不相衬,却是她能戴出来的最好的东西。
然而邬瑾心中又忍不住疑惑。
莫聆风究竟是因为石晴家贫,才送她金簪,免她饥苦,还是以此金簪,使得石晴和他不必受程廷的撮合?
亦或是——二者皆有?
在他猜测之际,程廷还在说石家。
石家空有一座大宅,内里已经是家徒四壁,穷的连年都险些过不下去,当了一套祖上传下来的金丝楠木案架才把年过了。
石家父母如今就指望着石晴能够嫁个好夫婿,得一笔钱,石夫人对程太太透露出的意思,便是不拘年纪、家世,只要不是做妾就行。
石远也不想妹妹嫁的不如意,因此悄悄托了朋友遍天下的程廷,请他寻一个才貌相当的人。
程廷一听到才貌相当四个字,立刻就想起了邬瑾。
此刻,程廷对着邬瑾苦口婆心:“石晴的祖父是大儒,听说留有几本古籍,给石晴做嫁妆。”
邬瑾正色道:“我若娶妻,必是心爱她,不会图谋人家家财。”
程廷坏笑:“那你心爱谁?”
莫聆风也歪着脑袋看他。
程廷又嘻嘻笑两声:“哦,我知道了,你心爱赵先生,赵先生一来,你都不和我们说话了,我对惠然姐姐也是如此。”
“不要胡说。”邬瑾心中忽然生出一股无名躁动,扬起马鞭,在半空之中甩出一声脆响,两腿用力一夹马腹,口中低喝一声:“驾!”
马撒开蹄子,冲了出去。
他耳边风声啸啸,眼中劲草遍地,石家兄妹的好意、程廷的撮合、莫聆风送金簪,搅成一团,忽然在他脑中炸开来,触动他心中一个极其隐秘的小角落。
那是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秘密。
只是这样轻轻掀开来,就足以让他惊恐、失措,他一瞬间的念头竟然如此罪恶,让他对自己满心憎恶。
他要把自己的念头碾为齑粉。
于骄阳之中,他迎着玲珑剔透的金光,用力想自己家的饼铺。
纵然阿娘每天勤恳擦拭,依旧逼仄狭窄,油渍浸入了桌椅、柜台,永远也无法擦干净,阿爹用两手撑地,在地上行走,短褐纵使掖在衣角里,下摆也永远灰尘满满。
他、他的家、他的家人,这些他拥有的东西,不令他羞耻,但却是真实存在,足以毁坏任何玲珑剔透的琉璃珠。
也足以泯灭任何一次耀眼的悸动。

第43章 绿野
邬瑾再次扬鞭纵马,直到跑的大汗淋漓,头脑空空,让心内所有念头都烟消云散,才勒住马,等身后的莫聆风和程廷追来。
他只当自己已经抹去所有罪恶,却不知心不受人管束,在莫聆风追上来之际,又悄然裂开。
《阿含经》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又岂是一个小小书生能够参透的境界。
莫聆风纵马跟上邬瑾,却不停马,大喝一声,抬起手中马鞭,用力抽向邬瑾的马屁股:“跑啊!”
邬瑾所骑的马并不出众,然而喜爱追逐,眼看莫聆风一骑绝尘,当即扬蹄跟上。
程廷望着前方始终不停的两人,气的破口大骂:“跑马跑马!不是让你们跑死马!”
等这一场疾驰结束,程廷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牵马在一棵老榆树下倒下。
老榆树碧冠遮天,碎阴遍地。
花草依着人的身体而伏倒,日光耀目,河风躁动,浮光掠影,鼻尖气味千变万化。
河水的腥气、堡寨中的生铁气、敌国的黄沙亦能带着干燥的气息传来。
他们跑的太远,草都比别的地方深很多,殷南目光警惕,四处逡巡,野鹭稍稍发出动静,都会令她侧目。
“水,给我喝点水。”程廷扬手。
邬瑾起身,从马上取下挂着的包袱,里面有水囊和饼。
他先递一个水囊给程廷,又将另一个干净的递给莫聆风。
莫聆风出了满身的汗,碎发湿漉漉贴在额头上,接过水囊,“吨吨吨”灌了半肚子,探身从油纸包里拿出饼,咬下一口:“甜的!”
于是她张开嘴,又咬下一大口。
程廷一听说是甜的,汹涌的食欲立刻消退,喝了个半饱,躺着不动。
“我总觉得我忘记了一件大事。”
邬瑾盘坐在地,见莫聆风叼着饼昏昏欲睡,思索片刻:“是不是忘记了今年秋你要参加别头试?”
“这我能忘?我又不傻。”
邬瑾再看一眼莫聆风,就见她仰面朝天,抱着半块饼,已经睡着了。
他挪动位置,让自己的影子彻底遮住莫聆风,又替程廷思索:“家状可送了?”
程廷猛地翻身坐起,目瞪口呆地望着邬瑾。
果真是忘记了一件大事。
学子应试前,都要将家状送至州府查核,他参加别头试,家状要送去其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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