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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我装的(爆炒小黄瓜)


她的演技又精进不少。
他看她一眼:
“……你不怕我引爆埋在巴黎的炸.药么。”
“你会引爆吗?”切莉问。她松开他的脖子,注意力被桌上的樱桃吸引了。
她在逃避他的问题。果然,她还在怕他。
他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想要控制住胸中那股阴暗、狂躁、愤怒的情绪。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狂躁 要愤怒 她已经是他的人了。如果他是一头野兽 那她就是他的领地 全身上下都被他标记过。他唯一无法标记与侵占的是她的爱与灵魂。他是如此贪婪 得到了她的躯体还不满足 居然想要她真正的爱。
但他这样的人 怎么可能得到她真正的爱?
知足吧 她已经是你的了。
索要得太多 只会在一次吓跑她。
“不会。”他低低地说 “除非你离开我。”
“我发誓 ”小骗子可能是心虚 并不拿正眼看他 胳膊肘儿撑在桌上 一颗接一颗地往嘴里塞樱桃 “我永远永远不会离开你。你放心了吗?我们回巴黎吧 我想我妈妈了。”
原来是想她的母亲了。
他闭上眼 那股阴郁而狂躁的怒火又出现了 必须攥紧拳头 才能阻止那股怒火侵蚀全身。
他刚刚到底在期待什么?
“好。”他回答。
切莉转过头 朝他甜甜一笑 伸了个懒腰 继续吃樱桃。这樱桃买来时 已经有些发瘪 却依然很甜。她吃得唇齿都是甜蜜的汁水。
这一个月来 埃里克一直对回巴黎的事情绝口不提 她还以为这是他的一个心结。在她的循循善诱下 他总算同意回巴黎了。可见这心结终于解开了。又是一个好兆头。
也许再过不久 他们就能和好如初了。
“都怪那个满口胡话的波斯人
耽误了我们两个多月的时间 ”她忿忿地想着 吐出一个樱桃籽儿 蹙起眉毛 “下次见到他 非得打他一顿不可!”!

太久没回巴黎,切莉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宏伟典雅的建筑、红瓦白墙的公寓、圆形广场、常出现在各地明信片上的凯旋门、布洛涅树林等等。相较于幽静的小镇,她还是更喜欢巴黎这样奢华的大城市。
但回来以后,发生了一件小事,让她有些食不下咽。
两天前,埃里克带她去歌剧院看了一场圣迹剧。她看得昏昏欲睡,哈欠连连。为了不让自己当场睡着,她开始打量包厢里的仆妇,意外发现这位妇人有些眼熟。
一分钟后,她认出了这个仆妇——居然是她以前的公寓里在一楼干活儿的那个小姑娘。
切莉诧异极了,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小姑娘今年才十九岁,现在站在她面前的却俨然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臃肿妇人。
她的面色又白又黄,颧骨上浮着两团不健康的红晕,眉毛稀疏,嘴唇干裂。她穿着一条宽松的、洗得发白的围裙,却仍然不能掩饰变得很宽的髋骨——据说,这是生孩子的代价。每一个生育后的妇人,都会拥有这种滑稽漫画似的体型。她的手指又短又粗,像十根粗糙的胡萝卜;指甲尽管认真清洗过,却始终残留着一些不洁净的污渍——切莉知道那是为什么,她以前干体力活儿的时候就是这样,无论怎样也洗不掉指甲缝里的污泥。那段时间,她跟其他人说话时,总是握着拳头,生怕对方看见她肮脏不堪的指甲。
切莉咬着嘴唇,盯着仆妇看了又看,还是很诧异——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就在这时,圣迹剧结束了。圣徒被辱骂,被诽谤,被残忍地钉在十字架上;血流成河;但他仍然谅解了把他押上十字架的民众,朝他们露出宽容的笑容。整部剧在这样荒诞却神圣的场面中落幕。
临走前,切莉忍不住问仆妇:“你……还记得我吗?”
仆妇看她一眼,有些惶恐地说:“您真是高看我了。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认识您这样的人物。”
她这样的人物?
遇见埃里克之前,她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感情骗子,除了长得漂亮,没有任何本事。哪里称得上“人物”。
“你真不记得我了?”切莉说。
仆妇摇摇头,小声说:“夫人,您认错人了。”说完,她绕过切莉,仔细而麻利地收拾桌子、地毯,更换烛台里燃烧殆尽的蜡烛。她的左脚似乎有伤病,站立的时间稍长,就必须踩在右脚上歇一会儿。埃里克在跟一位作曲家聊天,切莉插不上话,只能站在一旁,盯着仆妇发呆。
从搬进那幢公寓起,她就害怕跟一楼那个挺着大肚子干活儿的小姑娘扯上关系。可真当她们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后,她心里又很不是滋味。
她觉得这小姑娘的命运不该是这样,但该是哪样,她又说不出来。
她只在调情的时候显得伶俐,真到了用脑时,她的头脑不一定比这小姑娘聪明。
他们从歌剧院的后门出去,又看到了那个小姑娘,还有她的丈夫——一个戴着猎鹿帽、满脸忧郁的男人。他戴着长围巾,脸庞、双手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细嫩,一看就是从来不干脏活累活的人。
他扯着小姑娘的围裙(看上去像极了小姑娘的儿子),可怜巴巴地恳求她再拿一些钱出来:“我明天要去见主编,想买一件体面的外套……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如果再过不了稿,我就去码头搬货物。”小姑娘叹了一口气,掏出两张皱巴巴的五法郎纸币。
回到家以后,切莉还在想那个小姑娘的事情。
尽管她绝无可能沦落到那么凄惨的境地,但她和埃里克的相处方式,她越想越觉得像小姑娘和她丈夫的相处方式。
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她和小姑娘的丈夫都别无所长,都没有工作,都习惯向伴侣要钱。小姑娘的人生被她的丈夫毁了,她像虔诚的圣徒一样,将自己的血与肉献给了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而她虽然不至于毁了埃里克的人生,却也对他的人生毫无益处。
切莉为自己的思想转变感到震惊。最开始,她和埃里克在一起,是因为他能给她提供奢侈舒适的生活;后来,她对他恋恋不舍,是因为没人能媲美他的体贴与细心;而现在,她居然开始思考如何回报他的爱——过去二十二年里,她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成为贵妇,也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沦为乞丐,但从来没有想过回报那些男人。
她可能真的很爱埃里克——不,她就是很爱埃里克。
“不管怎样,我得先给自己找个爱好,”她想,“不能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我的嗓子好像还不错,《魔笛》里夜后复仇那一段,很多人都唱不上去,我却能扯着嗓子喊上去……也许,我能成为一个歌剧演员?”
切莉决定让埃里克教她唱歌。
她又在玩拙劣的勾引把戏。
用完晚餐,埃里克将腿上的餐巾扔在餐盘上,走向三楼的乐器室。她的餐盘里明明还剩几块小牛排,却和他一起放下刀叉,跟了过来。
他没有管她,打开乐器室的门,坐在书桌前,继续写之前没有写完的曲子。
她如同一个轻飘飘的芭蕾舞者,跑过来坐在书桌上,故意在他的面前跷起两条腿。他几乎能从她轻薄的裙摆上看到两条紧实的蜜黄色大腿。
“去换条厚一点儿的裙子。”他不自觉攥紧钢笔,冷冷地命令道。
“等下就去换。”她眨巴着眼睛答道。当她想要一条漂亮的裙子,一根昂贵的项链,一次路线由她决定的旅行,就会露出这个狡黠又惹人怜爱的表情。
他看她一眼,低头继续写作曲,却早已经忘记下一个音符的位置:“说吧,找我什么事。”
“你觉得我的嗓音怎么样?”她晃着腿,抢走了他的钢笔。
“很好。”
“好敷衍,不能具体一点儿吗?这么说吧——”她眯起眼睛,娇媚地咬住了钢笔的笔盖,“你觉得,我有没有可能成为歌剧演员?”
他的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一个阴谋,就像她打算逃跑前,撒娇让他去买野草莓一样的阴谋。
至于,她的嗓音怎么样,有没有唱歌天赋,谁知道呢。假如他没有爱上切莉,也许会找一个芭蕾舞女或不起眼的歌剧演员当傀儡,用催眠手段把她捧成举世闻名的当红名伶,让世人知道,他虽然面目可怖,却拥有非同凡响的才华。但现在,他只想当一个有家室的普通人。
他没有立刻否认切莉的天赋,而是问道:“为什么想成为歌剧演员?”
“我不想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了——还记得今天给我们领座的那个女孩吗?”
他摇摇头,完全不记得。
他只记得他们从歌剧院后门出来时,她朝一个胡须刮净的猎鹿帽男人望了好几眼。
“我认识她,她是我妈妈朋友的女儿,今年才十九岁。十九岁就老成那样了,多么可怜!”她蹙着眉头,激动得唾沫四溅,“我去打听了一下她的近况(他冷淡地想:“她打听这种事干什么?”),她丈夫是个穷困的作家,稿费还不够坐公共马车,完全靠那女孩养活。女孩干完领座员的活计后,还得去咖啡馆接他回家,因为他太瘦弱了,总是被抢,她得去当他的保镖……”
说到这里,切莉深吸一口气,想要总结一下胸中的义愤之情和打算改过自新的愿景,却因为词汇过于贫瘠,想了半天,都没能想出华丽的辞藻,只能干巴巴地说:“我想说的是……这样不好。我不想变成她丈夫那样的人。”
“逻辑完美的谎言。”他淡淡地想,“她撒谎的本事又进步了。”
“然后呢?”他问。
“我觉得……你不要笑,我觉得总是花你的钱不好。(“很好,她是如此厌恶我,厌恶到连我的钱都不愿意花了。”他想。)健康的夫妻关系,应该是夫妻二人一起付出才对。你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房子、家具、私人马车……都是你买的,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回报你什么。这样不行,我想为你做点儿什么……”后面她还说了什么,他渐渐听不清了。她厌恶他到不愿意花他的钱的事情,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
等他回过神时,她已经开始幻想成为歌剧演员赚钱了:“……你教我唱歌,说不定我就像娜娜那样一曲成名,反过来养你了呢!听说她唱功很差,能出名是因为有一张漂亮脸蛋儿。我长得不差,肯定也可以。”
娜娜出名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她出演《金发爱神》时喜欢挑.逗观众,还同时和好几个有权有势的男人有染。
一想到切莉宁愿成为这样的女人,也不愿意花他的钱,他的头脑就微微眩晕。
退一步讲,就算她想成为歌剧演员,不是因为想成为下一个娜娜,也不是因为想当交际花,能同时和好几个男人有染——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绝不会是她口中的“想要回报他”。
他再清楚不过,他们之间的爱情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她离开以后的六十多个日夜里,他回想了无数遍他们相遇时的情形,最后发现她第一次看向他时,眼中的光亮并不是聚焦于他的面具,而是他手腕上的钻石手表。
她别想用这种粗劣的情话骗过他。
“不可能。”他拿过她抢走的钢笔,冷漠地否决了她歌剧演员的梦想。!

切莉没有放弃。她开始胡搅蛮缠,一定要埃里克教她唱歌。
起初,她还有耐心撒娇,孩子气地嘟着嘴,抓着他的手臂摇来晃去(他一言不发,换了一只手写字);后来,不知是否恳求了半天,都没能得到回应,她忽然发起了脾气,坐在地上使劲蹬他的椅子,一边蹬一边骂他,然后趴在地毯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她哭的时候,那只脚还在蹬他的椅子,几乎把他的椅子蹬移了位:“你不爱我了!”她呜咽着控诉说,“你肯定在外面有女人了,不然不会连我这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你说,你是不是爱上其他人了!”
他本想硬着心肠不理她,但她的哭声哀婉又可怜,像小孩子一样极具穿透力。他的心完全被她哭乱了,钢笔一动不动,笔尖在五线谱的稿纸上浸出一团丑陋的墨迹。
她哭得眼睛红肿,耳朵涨红,还在蹬他的椅子。终于,他忍不住说道:“我没有爱上其他人。”
“我不信!”她抽泣着说,“除非你教我唱歌。你会那么多,教我一下唱歌怎么了,难不成你怕我抢了你的饭碗?
“不是。”
“那是什么?”她抽抽噎噎地站了起来,脸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痕,又气又急地跺脚,“求你了,教我唱歌,教我唱歌……我不想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都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了!以后你碰见一个漂亮又有才华的女人,还不得把我踹了。求你啦,求求你了,你要是爱我的话,就教我唱歌好不好……我想成为一个配得上你的人。”说着,她又发起脾气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继续蹬他的椅子,“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教我唱歌,气死我了!”
他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学唱歌。
如果说,这是她准备离开他的诡计,她要怎么用唱歌离开他?如果这不是她准备离开他的诡计,那她学唱歌干什么——她可不是一个热爱音乐的女人。相识到现在,他几乎没有听见她哼过一首完整的歌,也没有见她对他正在创作的乐曲感兴趣。
他刚想继续拒绝她,对上她泪汪汪的、睫毛幽黑的大眼睛,又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随她去吧。”他单手撑着额头,有些倦怠地想。他已经尽最大的努力拒绝她了。要不是她那番情话过于虚假,引起了他的警惕,可能在她第一次恳求的时候,他就忍不住答应她了。
他真可怜,爱她爱得像只可怜虫。
她要是有她撒谎的一半那么爱他,他都会像个白痴一样狂喜,将她供奉在高高的神位上。别说教她唱歌,哪怕她让他去死,他都会甘之如饴——被欺骗一次后,他就明白了真爱的可贵,同时也知道了像他这样的人,永远都不会受到爱神的青睐。
他越想越烦闷,忽然攥紧拳头,狠狠地砸了一下桌子。
“砰”的一声巨响,吓了切莉一大跳。
她泪眼朦胧地抬起头,还以为掐大腿假哭被发现了,见他并没有看她,又放下心来。
可怜的小狗,不知道为什么气成这样。
她想了想,站起来,缓缓坐在了桌子上,一只脚踩在他的膝盖上,涂着红色趾甲油的脚趾头慢慢地、慢慢地朝着他逐渐紧绷的核心前进:“你是不是怕我会轻浮地对待音乐?不会的,你放心,我一定好好跟你学唱歌。如果我在这方面的确没有天赋,那我就去学别的,绝对、绝对不会糟蹋你喜欢的东西……别生气了,好不好?”她亲了一下他的头发,双手背到身后,解开了束腰的系带。束腰像蝴蝶翅膀一样从后往前张开,脱落到他的怀里。她的美丽一览无余。
她用两条光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坐在了他的腿上。他闭上眼,重重地攥住了椅子的扶手。她的亲吻甜蜜、柔滑、炙热。她的动作天真、热情、娴熟。她的手渐渐从他的脖子挪到了他的肩膀,像顽皮的孩子似的骑着他这匹勇猛的公马。
她如此美丽,如此邪恶,既玩弄了他的感情,又戏弄了他的欲望。可他仍然像一条忠诚的狗,盼望她偶尔施舍的抚爱。再没有比他爱得更难堪、更卑微的人了。
完毕以后,切莉从他的腿上跳下来,餍足地舔舔嘴:“怎么还拉着脸?”不等他回答,她轻快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不要不开心啦,我的小狗,你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勇猛的公马,其他男人连你一半能干都没有!”说完,她又说了几句下流话恭维他。他却在这种粗俗的恭维中越来越生气——她在哪里学的这些肮脏的说辞?
他刚要发作,她就溜了,倒不是因为预测了他的怒火,而是因为晚餐吃太少,饿了。
切莉如愿以偿地开始学唱歌。
让埃里克没有想到的是,切莉的确在音乐方面有些天赋。她的声音清脆、纯净又灵活,轻轻松松就能飞到女高音的音域,又兼具女中音的圆润和饱满;假如再用一些催眠手段,跨入女低音的音域也不是不可能。
一曲完毕,她喜滋滋地问道:“我唱得好不好?”
他卑鄙地沉默着,递给她一张乐谱。那是他写了二十年的一部歌剧《胜利的唐璜》。唐璜是胜利的、风流的、讨人喜欢的,尽管作恶多端,却仍有许多女人投怀送抱。他并不崇拜这个人物,也不向往他的风流史,他只是不解,他和唐璜的经历何其相似——都走遍了欧洲,都曾向土耳其的苏丹效力,为什么唐璜最终成为了传奇人物,而他沦为了一只无人问津的可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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