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狼王痛得嘴都歪了,饥饿终于占了上风,他一咬用,抽出一把锋利的腰刀,将鹿腿切开,将里面的肉剔出来,再削出一条小片塞入嘴中。
虽然痛到全身发抖,他的手还是很稳,切出的肉片如纸一般轻薄平整。
他试探性地嚼了一下,稍一用力,整个牙床如遭电击,痛得他“噗”地一声,将肉全部吐到地上。
“大王。”有人在帐外叫道。
他听出是修鱼彬的声音,放下腰刀,右手用力捂住腮帮:“进来吧。”
修鱼彬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双手捧着一个奇怪的铁器。
“这是什么?”狼王沮丧地用餐巾擦了擦嘴。
“绞肉机。”修鱼彬的脸露出献宝般的微笑。他将铁器放到桌上,将碟子里的一大块鹿肉塞进机器的入口,用手不停地旋转木质的手柄。机器的另一头放着一个不绣钢的大碗,很快,鹿肉变成了一团带着血水的肉馅。
狼王的眼睛亮了亮,接过侄儿递过来的一只木勺。一勺一勺将肉馅塞入口中,直接吞了进去。
三口并作两口地将鹿肉吃完,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为了帮助消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大王的牙痛好点了吗?”修鱼彬恭敬地问道,目光充满了关切。
“老样子。”狼王叹了一声,“我让你弄的药呢?”
修鱼彬看着他高高肿起的脸,小心翼翼地说:“药是弄了一大箱,不敢乱给大王吃。龙族的药都有副作用,剂量上要特别小心,文字说明我们也看不懂,大王要是吃坏了就麻烦了。”
“你看不懂,唐晚荻也看不懂吗?”
“她肯定能看懂,只是……我对她了解不多,她也不是医生,大王的病还得让您信得过的大夫来瞧更妥当。”
“我信得过的大夫都死光了,”狼王宽厚的胸膛沉重地起伏着,用力地忍受着又一波袭来的牙痛,“你要没事就退下吧。”
“大王,”修鱼彬不仅没退,反而向前走近一步,躬着身子向前倾了倾,“听说您把修鱼稷给关起来了?”
“对。”
“您打算如何处置?”
“先关几天,用点刑。这孩子脾气越来越硬,不给点颜色看看,都骑到我头上了。”
若在往日,对于这位能征擅战、有勇有谋的接班人,狼王还是不吝嘉奖的。族中的长老们却对此并不赞同,认为不计较修鱼稷的出身让他带兵打仗已是十分重用了,让他做下一任的狼王……就太过分了。很多人都不服气,都希望能尽快听到他战亡的消息。
狼王力排众议地将这个珍贵的位置交给修鱼稷,一方面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公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他更加死心塌地效忠狼族。
他觉得修鱼稷应当懂得感恩,而不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然忤逆。所以他恼羞成怒加上牙痛攻心,当下命人将他五花大绑,扔进牢里。
“大王英明。”修鱼彬干咳了两声,“只是,安平蕙要是知道了,会怎么想?”
“先瞒着。”狼王转动着手里的酒杯,“修鱼稷能改主意最好。改不了的话……再说。”
修鱼彬低头看地,似有话说,嘴巴动了动,却半天没吭声。
“你有什么看法?”狼王问道。
“大王,听说……修鱼稷的母亲姜圆圆是沙澜狐族首领金泽的妻子。”
“对。”
“您知道这姜圆圆的父亲是谁吗?”
狼王一脸茫然。由于他拒绝提起姜圆圆,为了配合他的情绪,大家也就不再提起这个女人以及关于她的一切,包括身世。
潼海战后,狐狼之间无外交,狼族对狐族的历史主要是通过蚁族的网络来了解的。
断句残篇、缺乏系统。
大家只知道姜圆圆是一个被狼王从战争中掠夺过来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是一个,而是五十多个,当时很多兄弟都“分享”过。
狼王皱起了眉头:“是谁?”
“就是在潼海大战中被您一斧削去首级的狐族大将军——姜鹤。”
这倒不是个陌生的名字,狼王点点头:“姜圆圆是个有身份的女人,不然金泽也不会娶她。”
“姜鹤的妻子贺兰芊是狐帝的亲妹妹。”
“……”
“修鱼稷是大王您的儿子,身份自然尊贵。抛开狼族不讲,他在狐族也有皇室血统,身份也相当尊贵。此外我听说姜圆圆的另一个儿子金鸐已将以前囚禁在沉燃刑区的亲属旧部全都解救了出来,相当于重振家声。在各地逃难的沙澜族纷纷闻讯回到他的身边,如今也是两百多人的大队伍了。修鱼稷怎么说也是金鸐的弟弟……”
狼王抬起眼睛,目光忽然凌厉了起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王,修鱼稷是个不能有二心的人。他要是对您心怀怨恨,一怒之下去了狐族……”
“他敢!”
“他当然不敢。六弟为狼族立下过汗马功劳,对大王的忠诚也是日月可鉴。怕只怕他年轻气盛、血气方刚、过不了女人这一关……”
“那你还要娶唐晚荻?”狼王闻了闻杯中的酒,又轻轻地抿了一口,“为什么?——趁乱抢劫?
“大王误会了。我这么做——不过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救他女人一命而已。”
“真的吗?”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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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皮皮声嘶力竭的一声“NO”,音量足以刺破耳膜。紧接着,不知是哪间房里传来一阵杂乱的狗叫声……
沈双成的身子不自觉地僵了一下,看了一眼花晋:“附近有狗?”
“Come on,这是宠物医院。”见贺兰翚也瞪着自己,花晋双手抱臂,“二楼有两只金毛、一只比熊、一只柯基。刚做过手术,都关在笼子里。”
据说,狐族对狗有先天性的反感,特别是大型犬。也不一定是因为怕,就像有人天生讨厌大蒜,就是不喜欢不愿意接近。
三人的视线回到皮皮身上,见她目光涣散、神情呆滞,好像刚做完脑科手术,不禁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要不,过两个月你再来看一下,到那时胎儿也许长大些了,可以看见基本的骨骼了,再下定论也不迟。”花晋说。
贺兰翚点点头:“或者趁这段时间去一趟峻榞,问问花青旗是怎么回事。胎儿要是真的有问题,孩子的父亲也可以帮你做决定。”
皮皮低头一想,说得有道理。就算最后不得不决定流产,也得是祭司大人同意了才好。
“好吧。”皮皮终于缓过神来,声音也平静多了,“不过,我现在的确需要取出魅珠,你们谁能帮我?
“现在?”沈双成一怔。
“现在。”皮皮苦笑,“我需要用它招唤东灵。”
沈双成溜了一眼她的小腹,皮皮下意识地用左手捂住:“放心,我会把魅珠戴在手边,绝不会让它离开我的视线。”
“这个嘛,手术取出很容易,”花晋淡淡地说,“一个很小的切口。”
花晋果然厉害,用B超找到魅珠,只用一把小号的手术刀就麻利地取了出来,全程不过三分钟,连麻药都没打。
皮皮将魅珠系在腕上,回到闲庭街收拾了一下行李,就跟着沈双成出发去了机场。
一路飞行顺利,落地时正好是中午,两人在机场找了家餐馆,皮皮要了碗兰州拉面,问沈双成想吃什么,他表示喝点水就可以了。
皮皮这才想起一件事:在认识沈双成的这几天里,没见过他吃饭,几乎只喝饮料。
贺兰翚昨天点了三份热量充足的早餐,结果他把沈双成的那份全吃了。当时皮皮就觉得有点奇怪,想到两人曾经是恋人,互相吃东西也算正常。也许苏霓族用餐时间与大家不同。
“你真的什么都不吃吗?给你点份虾饺垫垫肚子?等下会饿的啦。”
“谢谢,我不吃饭,只喝水。”
皮皮好奇地打量他:“怎么你看上去营养很充分的样子。”
“我们主要是通过吸收对手的能量来填饱自己。”
面汤很热,上面堆了一层辣油和香菜,皮皮正在呼啦呼啦地搅面,听了这话,放下筷子:“那是不是说,假如没把对手turn过来,你们就会活活饿死?”
“差不多。”
“那你现在——”皮皮瞪大眼睛看着他,想着接下来的这几天将在大海中与他天天做伴,“有多饿?”
“还好。”
皮皮催悲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叹道,也罢,就当我送了你两个面包。
“你有贺兰的媚珠,”沈双成淡淡地喝了一口冰水,“怕什么?”
“……”
“贺兰要是知道你在我身边不安全,就不会叫我来保护你了。”
“也对。”皮皮决定不多想了,专心吃面。
就在这时,沈双成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无色的润唇膏悠闲地往嘴上抹了抹,上下抿了抿。
皮皮微微地愣了一下。
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好看。不是英俊,是好看,像水墨画中的人物,淡淡的,只用几笔就能勾勒出神采。标致的侧颜,挺直的鼻梁,一双眸子亮如寒星,双唇微撅,如一朵花瓣,有一种经得起几何分析的美,五官看似写意,其实对称到用直尺和圆规也能画出来。
皮皮继续专心吃面。
出机场打车时沈双成说了个地址,皮皮用手机地图查看,发现是个偏远的渔村。沈双成说那里有个半岛,可以租到出海的渔船。
渔村东头靠着一个港口,因风景秀丽吸引了不少游客。村民们看出商机,纷纷做起了租船的业务,美其名曰“渔家乐”,客人们可以集体坐船去海上观光、钓鱼、烧烤、轰趴、看日出……天气好的话还可以举办海上婚礼。
渔家出一趟海要几天的功夫,船租给别人至少得把鱼钱挣回来才划算,所以渔夫开价一天三千,先押两万,多退少补,皮皮捂着自己的钱包,连连喊贵。
哪知道渔家听说沈双成要自己开船时,不乐意了:第一怕他把船弄沉,第二怕他把船开走。
毕竟,这条破得不能再破的渔船,是他全家老小吃饭的家当。
皮皮只好咬牙加价,一天五千,押金翻倍,立下字据说船丢了全赔,渔家才勉强答应。
出海第一日,风平浪静。
渔船吨位小,马力不高,全速开了八个小时还看得见岸上的灯光。
皮皮坐在甲板上四处张望,远处天际一片漆黑,只有月亮偶尔穿出云层时会洒下一片淡淡的金光。有风的时候涛声很大,船颠簸得也很厉害。
皮皮从行李中取出一只紫竹箫,将魅珠塞入箫管之内,细绳固定,然后低低地吹了起来。
小时候皮皮妈赶时髦,觉得女儿也应当懂一门乐器。钢琴太贵买不起,就在地边摊上给她买了一只笛子,让她自己吹着玩儿,还给她买了一本笛子入门的教材让她自学。
皮皮练习了几个月,就会吹一首“彩云追月”,如今也忘记了七七八八。
俗话说,横吹笛子竖吹箫,两者吹法不一样,皮皮吹了半天都不成调,身后传来沈双成哈哈哈的笑声。
皮皮不理他,卯足劲头又吹了起来,呜呜咽咽,如鬼哭狼嚎……一直吹了四十分钟,吹到嗓子都冒烟了,海里什么动静都没有。
“这样吹真能招唤东灵?”沈双成一脸怀疑。
“反正我看见贺兰这么吹过。没过多久,海里就浮出一大片闪闪发光的水母。”
沈双成四处张望了一下:“你确定这灵力是来自他的魅珠,不是来自他吹的曲子?也许两者都要,缺一不可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
“也就是说,我来吹也可以?”
“你会?”
“开场音乐会没问题。”
皮皮将箫递给他:“那你试试。”
沈双成接过洞箫轻轻吹了起来,仍然是那曲“彩云追月”,悠扬婉转,如泣如诉,很好听,却有一股悲伤的意味。
皮皮坐到甲板的躺椅上,望着头顶的星空,忽然思绪万千……
她在想祭司大人离开后,自己遇到的那些人、那些事。
贺兰觿亲口说过,永野是可以信任的。皮皮也知道他对自己的司机十分挑剔,让永野开车接送皮皮,一定是信得过的人。何况他还是原庆的伴侣。
原庆也是信得过的,不然不会让他给皮皮检查身体。
沈双成是派到皮皮身边的保镖,负责皮皮的安危,贺兰觿一定非常信任他。除了信任他的功夫,也信任他的为人。
贺兰翚不知道可不可以信任,但看在他与原庆、永野、双成都互相认识而且交好的份上,皮皮姑且信任他。
何采骏当然是不可信的。以前跟祭司大人有仇,现在又跑了,如果胎儿真的有事,他一定是罪魁祸首。
花青旗呢?会不会是他的合谋?
皮皮开始仔细地思考这个女人。
贺兰觿承认她的医术,也愿意接受她的治疗,加上她哥花霖这一层关系,他应当还是认可花青旗的。
但是,皮皮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提到花青旗时贺兰觿的语气是一反常态的冷淡,冷淡到皮皮自己都觉得的有些无情。观音湖派对上,贺兰觿拒绝与花青旗单独见面,一定要皮皮陪着,说明他对这个女人潜意识里是排斥的。
祭司大人是比较记仇的,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着一些不愉快的往事。
可是,听永野、双成、贺兰翚提到她的语气,她在狐族跟大家都熟,没什么坏的声誉。
皮皮觉得就算去峻榞见到了花青旗也没什么大用。
很显然,花青旗也不知道玄鸟蛋的存在。如果知道,直接告诉皮皮不就得了,何必又要去麻烦何采骏?
又或者何采骏已经知道了皮皮的身份,为了报复贺兰觿,故意借机去害她?
又或者……根本没什么阴谋诡计,只是皮皮吃鸟蛋时,没有事先煮熟,少了一道工序?
可是,何采骏为什么不强调一下呢?哪怕暗示一下,皮皮也不会乱吃啊。
不知道皮皮怀孕?——不大可能。何采骏是昆凌族。
皮皮不敢往下想。
如果是因为这个过错,她此生都无法原谅自己。
海上的雾渐渐地浓了,远处岸上的灯光星辰般闪烁……
皮皮坐在双成的身旁,在半梦半醒之间听他吹了一夜的箫,也没有看见一只水母。
次日,两人讨论了一番,认为水母不来的原因是船走得太慢,虽然出了海,其实还在海边,来往的船只载满乘客,各种灯光、各种鸣笛、各种喧哗——灵族非常敏感,可能受到了惊吓。
好消息是皮皮的肚子再也不痛了,身体完全恢复正常。她昨晚几乎没睡,只在凌晨时分眯了一会儿,八点起来洗脸刷牙,整个人都处于亢奋状态,精力充沛得就像打了鸡血一般。
“看我的眼睛,”皮皮对沈双成说,“没冒绿光吧?”
他端详地着她的脸:“怎么了?”
“感觉就像喝了参汤,浑身上下都是劲儿。”
“玄鸟蛋的作用?”
“八成是。”
皮皮是这么自我安慰的: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玄鸟是什么?祥瑞!胎儿心跳两百六,那又怎样?那是因为有祥瑞护航!人家贺兰觿的心跳还只有三下呢。这叫天赋异禀!项羽目有重瞳,刘备双手过膝,这叫帝王之相!她关皮皮将为狐族诞生出一位天神,从体能到功力全方位超过贺兰觿。
皮皮正美美地幻想着,冷不防沈双成一句话将她打进了冰窟:“可是……你肝脏的气味也很强烈啊。”
“……”
“还好苏霓族人不吃肝,不然的话,你的小命早没了。”
皮皮顿时结巴了:“前天不是说,肝味儿已经淡了很多吗?”
“现在又浓了,香喷喷地。你要是回到C城,就像唐僧回到了盘丝洞……”
皮皮颓然瘫在甲板上,整个人张成个“大”字。头顶的阳光暖烘烘的,照得她一片茫然。
所以说——吃下玄鸟蛋能降低肝脏对狐族的诱惑,是骗人的?
胎儿心跳异常不是一种副作用,而是它根本没作用?
“啊~~~~~~~~!!!!!”
皮皮忽然尖叫了一声,弯起身子,捂住双眼,整个人蜷成一只虾子,瑟瑟发抖。
她努力控制住眼泪,告诫自己不要被副能量打倒。
从中午到下午,皮皮就像一根晒蔫了的小白菜,不吃不喝地躺在沙滩椅上。
好像惩罚自己一般,任凭强烈的阳光将她晒黑。
一会儿朦朦胧胧地进入梦乡,一会儿又从恶梦中惊醒。
黄昏时分她最后一次醒来,发现有人摸她的脸。睁眼一看,沈双成正跪在地板上帮她抹防晒霜。
皮皮本来吓了一跳,但双成的表情既虔诚又专心,像泰式按摩的女郎那样一丝不苟。皮皮的脸红了红,连忙坐起来:“没事啦,我不需要防晒。”